果洛州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1.30
∙【字 号】果政办〔2021〕151号
∙【施行日期】2021.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果洛州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果政办〔2021〕15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果洛州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果洛州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实施方案》(青政办〔2020〕29号)《青海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青交〔2021〕17号),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以“四好农村公路”建设为依托,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一路一长、一路一档”要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果洛州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制度,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按照“权责明确、分级管理、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全面落实州、县、乡、村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作用。坚持依法治路,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稳步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主要目标
2021年12月,各县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推行路长制。到年底基本建立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
到2023年底,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基本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良好,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标,全面实现党政领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任务
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管理原则,全面建立州总路长、县路长、乡路长、村路长四级路长制,各级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负责组织、督促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一)分级设立路长。建立州、县、乡(镇)、村四级路长制。州级设立总路长,由州人民政府主管交通的负责同志担任;各县设立县路长,由各县政府主管交通的负责同志担任;各乡(镇)设立乡(镇)路长,由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建制村设立村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路长制延伸到自然村。
(二)设立路长办公室。州人民政府成立路长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路长联席会议。州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州交通运输局,主任由州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州发改、财政、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文化旅游、农牧科技、水利、林草、乡村振兴、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县、乡镇政府参照逐级成立县、乡(镇)路长办公室。
(三)建立农村公路“两员”制度。因我州人口居住分散,县级路长办公室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里程数量、任务轻重、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配备农村公路专管员和护路员。乡(镇)级人民政府组织做好对乡道、村道的统筹管理工作,明确农村公路乡(镇)级管理部门并设置至少一名农村公路专管员。农村公路专管员队伍实行“县招聘、乡管理、村监督”的管理模式。积极创造公益性岗位,吸收农牧民群众组建农村公路护路员队伍,参与农村公路管养,负责辖区公路的日常巡查、信息反馈、维修养护等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各级路长及农村公路“两员”职责
州级总路长:总路长为全州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治理、路产路权保护的总负责人,承担推行辖区内路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总考核职责。
县乡(镇)级路长:县乡(镇)级路长为辖区内县乡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落实总路长及州级路长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村级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道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路产路权保护等事项。
农村公路专管员:在县、乡镇、村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巡查,建立健全养护档案,负责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农村公路护路员:负责对本辖区内公路路产路权的维护、维修保养与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日常养护工作,保持路基稳定、路面平整,路肩整洁、排水通畅;发现有影响安全的险情或隐患,及时采取警戒措施,设置相应的警示设施,消除险情隐患;及时发现并制止有损公路设施、影响公路路况、破坏侵占公路行为的情况,立即清除各种障碍;配合做好公路养护管理其他工作。
(二) 路长办公室职责
州级路长办公室:承担路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办理州级路长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主要职责为:落实总路长、路长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拟订路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资金筹集,协调各部门处理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等“四好农村路”“美丽乡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统筹确定辖区内各县乡(镇)村道路专管员指标,明确乡村道路专管员招聘条件、待遇、考核评价等;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强化激励问责。
县乡(镇)路长办公室:负责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村路长不定期召开乡镇路长会议。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辖区内县乡道路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养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在州级执法部门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村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负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乡村道路专管员,并对县乡村道路专管员进行考核;协助州级交通运输局及其管养机构协调县道管养问题。
(三)成员单位职责
州级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协助总路长解决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推行“路长制”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决策。
州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指导工作,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路长制实施具体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路长(部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指导下级路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路长人员变动时,调整并公布路长名录;推动路长制全面实施。
州发改委:负责协调各部门规划与交通规划的衔接,指导开展农村公路和运输场站建设等相关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
州公安局: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联合交通运输局开展公路治超限载行动。
州财政局: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所需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州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公路项目正常用地,加大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负责协调指导公路建养料场,以及公路沿线非法取土、采石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公路建设项目与沿线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生态保护机制,落实农村公路沿线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作。
州文体旅游广电局: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州应急管理局:指导道路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参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
州农牧和科技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乡村振兴局依据部门职责积极参与路长制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路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各级路长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法律法规“进村社、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青海省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办法》等,完善“乡规民约”,增强群众爱路、护路、养路的意识。到2022年,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二)认真做好协调保障,营造项目建设良好环境。各级路长要主动做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等协调保障服务工作,加强群众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认真受理群众信访,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严肃查处非法设置路障、阻挠施工等行为,对涉及黑恶势力的要依法从严打击,为农村公路项目工程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到2021年底,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到2022年,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例达到45%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30%以上。
(三)强化日常养护管理,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良好”。一是加强县、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所)标准化建设。县、乡镇路长要协调落实农村公路管理站(所)办公场所,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工作台账,做到“一路一长、一路一档”。县、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所)要把养护管理作为主责主业,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工作,切实做到养护管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到2022年,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及人员支出纳入政府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二是积极推进普通国道、省道、县道专业化养护。围绕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市场化的“四化”目标,在普通国道、省道、县道实行“公司+道班”养护模式,将日常养护、小修保养承包给专业养护公司,签订养护合同,落实管养目标,提升养护质量,积极创建文明线路和平安公路。三是开展乡村道路常态化养护。根据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管理有关规定,在农村贫困户、低保户等贫困家庭成员中选聘乡村道路护路员公益性岗位,划段包干、责任到人,每月开展不少于4次的养护整修和清扫保洁,帮助群众提高收入。乡、村路长和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要对县道、村道定期组织巡查,确保乡村道路有人管、有人养。四是加强养护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大数据建设,各级专管员要利用手机微信等信息化平台完成路况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的初报、续报、终报等流程,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全覆盖。五是推进区域性综合交通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积极整合乡镇汽车站、养护管理站(所)、邮政局、电商物流站点等资源,着力打造“养护、路政、客运、电商、邮政、物流”六位一体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服务中心,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服务全覆盖。到2022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AAA级以上(含)的县超过50%。六是做好公路绿化美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因路制宜”的原则,大力开展“美丽乡村路”建设,坚持路域环境治理与村容村貌同步实施,持续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四)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实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一是创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大力推行“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三级联动、专群结合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加大农村公路日常综合执法,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畅通。到2022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二是严格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各级路长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制止在公路上乱堆乱放、开山炸石、施工车辆抛洒、遗漏砂石料污染公路等占用公路、侵占公路产权的行为。要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和“全域无垃圾”行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批准埋(架)设各种管线、开设平交道口、挖沟引水等各类破坏、侵害公路产权的问题,以及公路沿线非法采石、采砂、非公路标牌上路、路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农村公路环境整洁、安全畅通。三是强化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各级路长要组织开展治超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治超工作,在县、乡、村道路的主要出入口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禁止超限运输车辆驶入,对发现的超限运输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要求,建立联动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强化源头监管和路面监控,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五)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农村公路防灾抗灾能力。我州地形地貌复杂,地质和气象灾害频发,每年因雪灾、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造成的农村公路损毁严重,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筹措困难。各级路长和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指挥、分工协作、联动抢险、灾后重建等公路防汛机制在灾毁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抢险设备投入,提升灾毁抢通能力。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落实汛期和雨雪天气预防措施,及时开展责任路段应急抢修保通工作,遇地震、雪灾、暴雨、泥石流、滑坡、塌方等次生灾害,造成公路重大灾情的,由县、乡路长组织沿线机关、企业、群众进行抢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果洛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交通运输局。各县党委、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四好农村路”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资金投入、机构、人员及保障措施。州交通运输局要做好行业指导、考核管理和经验推广工作。州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工作,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让百姓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二)加强培训宣传。自2021年起,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对各级路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至少组织2次对农村公路专管员的培训。州、县、乡镇三级路长办公室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标语、宣传板、村务公告栏等,加大农村公路路长制、农村公路专管员及相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农牧民群众了解政策制度,扩大知情权、监督权。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三)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当地媒体公告“总路长、县路长、乡(镇)路长、村路长”名单,在主要农村公路节点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管理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督查考核。严格督查督办和考核,州级总路长制办公室每年年底对县政府、乡(镇)政府开展“路长制”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州级总路长制办公室要将考核结果于每年年底前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将各地路长制开展情况纳入“四好农村路”建设督查和考核体系,并依托“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选,对优秀路长进行表彰。
(五)强化资金保障。贯彻落实《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采取财政投资、社会集资、企业捐资、群众投劳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养护资金,加大农村公路管养经费投入。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基本支出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省级财政给予适当支持,形成稳定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县级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与农村牧区产业基地、田园综合体、乡村旅游、农村公路服务站等产业项目组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农村公路与产业项目同步建设、合力管护、互利共赢。鼓励县级人民政府整合利用各类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地方公共财政补贴制度,推动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
县级路长办公室运行经费由县级财政按当地公用经费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乡镇路长办公室办公经费可由各县交通运输局在县级财政养护预算中按当地公用经费标准补助;农村公路专管员费用统一由县级财政在农村公路养护预算经费中按一定比例安排。
县级路长办公室要及时将路长制实施方案、农村公路专管员名单、联系方式、负责范围等资料报上级州路长办公室,州路长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州交通运输局向省交通运输厅按时间节点上报路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附件:1.“路长制”机构人员登记表
2.路长公示牌设置标准
附件
1. XX县县级路长制机构人员登记表
序号
县级路长成员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1
总路长
2
县级路长
3
县路长办公室主任
4
县路长办公室副主任
5
监管员
6
其他成员
2. XX乡乡级路长制机构人员登记表
序号
乡级路长成员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1
乡级路长
2
乡路长办公室主任
3
乡路长办公室副主任
4
监管员
5
其他成员
XX村村级路长制人员登记表
序号
村级路长成员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1
村级路长
2
护路员
3
其他成员
2. 路长公示牌设置标准
路长公示牌分县道路长公示牌和乡(村)道路长公示牌。各地区可结合地域文化特色,按以下公示内容和安装方式自行参考设计。
一、公示牌内容及样式
县道路长公示牌尺寸宽150厘米,高100厘米;乡(村)道路长公示牌尺寸宽120厘米,高80厘米。公示牌面板统一采用铝合金板,蓝底白字,字体统一采用宋体加粗。示例如下:
县道路长公示牌
路线编码:XXX 路线名称:XXX 总里程:XX公里
总 路 长:XXX 县级路长:XXX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XXX
养护单位:XXX 养护负责人:XXX 联系电话:XXX
总路长职责: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负总责。负责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组织研究制定农村公路重大政策;组织建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资金保障机制;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工作的重大问题,并督促落实。
县级路长职责:县级路长协助总路长负责农村公路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具体负责县道的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职责: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及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和执行;开展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及时制止并查处破坏、损坏、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超限超载及建筑控制区违章建筑等路产路权行为。
监管员职责: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路况巡查,对公路病害、路面保洁、排水设施疏通、路域环境、安全隐患、水毁、灾毁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排查,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逐级上报,按管理权限迅速安排处置;参与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养护单位考核及养护工程管理;及时制止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
护路员职责: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时清除路面垃圾和排水设施杂物,整修路肩、边坡,实施公路两侧绿化;对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及时制止,并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报告予以查处。
监督电话:XXXX-XXXXXXX 路长办公室电话:XXXX-XXXXXXX
乡(村)道路长公示牌
路 线 编 码:XXX 路线名称:XXX 总里程:XX公里
乡(村)级路长:XXX 监 管 员:XXX 护路员:XXX
管 养 单 位:XXX 联系电话:XXX
乡(村)级路长职责:负责辖区内乡、村道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级路长做好辖区内县道的相关工作。
监管员职责: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路况巡查,对公路病害、路面保洁、排水设施疏通、路域环境、安全隐患、水毁、灾毁等情况进行经常性排查,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逐级上报,按管理权限迅速安排处置;参与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养护单位考核及养护工程管理;及时制止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
护路员职责: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时清除路面垃圾和排水设施杂物,整修路肩、边坡,实施公路两侧绿化;对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及时制止,并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员报告予以查处。
监督电话:XXXX-XXXXXXX乡级路长办公室电话:XXXX-XXXXXXX
二、公示牌安装方式
公示牌设置在路线起点前进方向右侧直线路段的显著位置。面板平行于路线前进方向,不侵占路面宽度。县道公示牌采用双柱式支撑,乡(村)道公示牌采用单柱式支撑,立柱、横梁等采用钢管或槽钢等制作,基础为混凝土,构件需防腐处理。
三、有关要求
1.公示牌上的信息要准确完整,人员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向相应路长办公室备案,并更新公示牌信息。
2.可以改造利用现有养护公示牌,路长公示牌设立完成后,现有养护公示牌不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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