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performance examine),是企业绩效管理中的一个环节,是指考核主体对照工作目标和绩效标准,采用科学的考核方式,评定员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员工的工作职责履行程度和员工的发展情况,并且将评定结果反馈给员工的过程。以下是本站分享的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我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建立、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制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卫生部财政部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财政部、卫计委、食品药品监督总局、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255号)和黔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黔南卫计发【2017】57号)文件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都匀市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通过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体系,强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的考核评估,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内容和服务流程,推动各地更加全面规范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切实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机构的补助资金挂钩,确保补助资金真正用于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卫
生、财政等部门落实责任,建立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高效的政府卫生投入和管理机制。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正。考核过程坚持公平、公正,考核办法和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简便高效。简化考核程序,突出重点内容,抓住关键环节,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单次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三)奖优罚劣。充分发挥考核作用,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奖优罚劣,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群众受益。 (四)督查与考核结合。采取不定期督导检查与年度项目考核相结合,提高各卫生室的工作效率。
三、考核对象
(一)沙寨卫生院各内设科室(服务团队)及人员、各村卫生室。
四、考核内容
(一)项目执行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保持在75%以上,稳步提高使用率。
2、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范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3、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 4、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在85%以上。 5、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7%以上。
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迎接自治区、崇左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考核及全面了解各乡镇卫生院2017年度各项卫生工作开展情况,推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分配、乡镇卫生院、院长绩效考评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1月下旬对各乡镇卫生院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院长进行绩效考核工作。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指标,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挂钩。
二、考核调研时间
2018年1月22日—31日,具体到点时间以考核组通知为准。
三、考核组安排
组 长:梁兆墡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农金清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林 莹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谭飞权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叶 鸿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黄国辉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控股股长
农初建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姚 森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黄桂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秘书
农冠荣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改革规划信息股副股长
潘艳梅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卫股股长
李志斌 县中医院医务科科长
冯馨瑶 县卫生监督监督科科长
黄月凤 县妇幼保健院保健科主任
韦醒珠 县妇幼保健院干部
覃时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免科副科长
蒙冠生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科干部
谭彩林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免科干部
杨慧君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科干部
车辆安排:抽调响水卫生院桂F93015、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桂FPN888负责车辆(农冠荣、覃时东兼司机) 材料员:潘艳梅
四、考核调研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卫生院院长绩效考核按《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财政厅 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16〕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标准(考核表)》进行考核;《龙州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修订)》(龙卫计发〔2016〕3号);院长考核内容详见《龙州县乡镇卫生院院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龙卫计发〔2016〕4号)。
五、考核方法
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调研方式等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把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作为落实医改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措施抓实、抓好,并提前做好本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总结交考核组带回。
(二)各考核小组成员要坚持公平、公正、严查、细查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三)考核组完成考核工作后,于2月2日前将考核相关材料交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潘艳梅整理和汇总。
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和《**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 考核原则 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全员聘用管理,能进能出,建立以服务效益、服务质量、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公开透明,动态跟踪,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采取多种形式拉开收入差距,并向骨干人员、一线人员倾斜。坚持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明确奖惩,激发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创新性。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机制,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建立对工作人员的考核体系。
二、考核内容 1、 基本公共卫生考核 根据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制定,考核内容详见《**区卫生院职工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和卫生院业务考核;
2、 业务考核 根据职工具体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方面,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度,处方质量、病历质量、护理文书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和病案管理符合要求。门(急)诊人次、辅助检查人次、住院床日数、医疗收入等与绩效工资挂钩。
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按照规定配备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100%,**省增补基本药物使用率控制在30%以内。药房所有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①业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和医疗操作规范,严防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的发生,出现一次医疗纠纷或医疗差错(包括药房投药、划价、微机录入),尚未造成影响的扣绩效工资100元,需要承担赔偿经济责任的60%,无执业资格的承担赔偿全部经济责任。
要求门诊(住院)处方与病历合格率达90%以上;
严格遵守新农合政策,新农合处方书写姓名要与身份证、户口本相符,诊断明确,药品名称按卫生部处方书写规范要求填写,并标明药品规格(剂量);
处方书写姓名与身份证或户口本不一致的累计三次扣绩效工资50元,诊断不清的累计三次扣绩效工资50元。
药房人员投药准确率100%、划价准确率100%、微机录入98%以上;
药房录入新农合处方要与门诊医生开具的处方姓名与身份证是否相符,因药房录入错误累计三次扣绩效工资50元,划价不准确累计三次扣绩效工资50元(注:门诊处方医生开具的药品,药房人员因工作疏忽,没有按照医生处方录入,录入了其他药品或遗漏处方药品或擅自更改处方增加其他药品等)。
②职工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尽最大努力为病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医疗服务。认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医德医风制度,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善于和服务对象沟通,及时、妥善处理和反馈投诉,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凡发生一次群众投诉,经核实属实的扣绩效工资 300元。
③职工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每月必须达到规定的上班天数,上班期间按规定着装,注意个人形象,上班期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迟到、早退扣绩效工资50元;
每发现一次未按规定着装和形象不佳扣绩效工资50元;
上班期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玩扑克牌、串科室等扣绩效工资200元;
上班期间或值班期间发现一次饮酒扣绩效工资200元(注2011年10月12日修改为自2011年10月13日起,全体职工禁止饮酒上岗[工作关系除外],值班人员影响正常值班的扣绩效工资200元);
达不到规定上班天数的,每超休一天扣绩效工资200元;
④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单位职工病假、职工产假(两个月)、职工婚假(7天)、直系亲属丧假(7天)假期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准假。病假超过当月单位规定的公休假时,不再享受单位规定的公休假;
若病假未超过当月公休假的按正常休假处理,超过15天以上的病假只发绩效工资的20%,25天以上病假只发生活补助300元;
超过2个月的产假不发工资及福利待遇;
⑤严格管制卫生院发票,任何人不能随意虚开,发现一次虚开发票,扣绩效工资200元;
⑥对于业务能力一般或较差的门诊业务人员半年或一年内业务能力、诊疗收入不达标或群众反映能力较差的,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自费到上级医院进修,以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在自费进修期间停发全部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
⑦科室卫生较差一次扣绩效工资50元,下班后不关门窗一次扣绩效工资50元,科室内所有电器下班后不断电或上班期间遇阴雨天气遭遇雷击,给卫生院造成经济损失的,照价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维修。
⑧凡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 绩效工资发放 ㈠ 、奖励先进,惩戒后进 九州镇卫生院严格按照公共卫生与业务考核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1、门诊人员工资 按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与标准绩效工资(70%作为标准绩效工资)发放;
个人收入超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绩效工资部分,按7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
达不到基础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按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档案工资)发放;
2、药房人员工资 按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与标准绩效工资(70%作为标准绩效工资)发放「按级别工资」;
药房药品收入流水每月按37000元计算,超出37000元以上部分,按1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分配) 3、防保人员工资 按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与标准绩效工资(70%作为标准绩效工资)发放「按级别工资」;
完成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任务,按奖励性绩效工资(档案内奖励性绩效工资)30%发放;
基本公共卫生未完成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4、技能科室、新农合办公室与管理人员 按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与标准绩效工资(70%作为标准绩效工资)发放「按级别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按业务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线、上线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门诊、药房每月公休假4天;
防保科、技能科室、新农合、管理人员每星期日休息;
国家法定节日按单位临时准假制度。(修改绩效考核:全体职工每月公休假按月实际每星期日1天计算) (三)、增补绩效考核;
按照规章制度,原则上不能出诊,不能在院外进行治疗,需要到卫生院进行救治,在上班期间每发现一次到院外进行输液治疗的,扣绩效工资 200元;
凡发生一次群众投诉,经核实属实的扣绩效工资300元。并承担患者全部经济损失。
(四)增补绩效考核;
患者因突发心脑血管疾病、休克等急诊,患者需要就地抢救,医务人员必须出急诊进行医疗救治,待患者病情稳定后,到卫生院或转至到上级医院进行救治。
要求医务人员出诊前,必须请假或以电话形式告知院方(病人家属也可),否则扣绩效工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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