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租赁合同范本
篇一:荒地租赁协议
荒坡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我镇北部旱腰带地区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快建
设步伐,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规划和要求,现就乙方租用甲方荒地用于治理有关事宜,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荒坡交付乙方租用(具体以测量为准),
其四址为:。
二、荒坡租用期为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租地费用为每年共计元(大写),当年的租金实行现金支付,在租地手续完成,土地交付后日之内予以支付,从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月日—月日之间支付,一次性按照到户花名册名单将租金汇入村民存折上。
四、签订租地协议后,该荒坡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阻扰乙方使用。
五、国家或甲方因需要征用该荒坡时,该协议自动解除,由
乙方和国家或甲方另行商议,根据国家政策需要调整土地时,该协议有效,由甲方确保乙方治理不受任何影响和损害的前提下,妥善进行调整。
六、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另行商议租金。
七、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该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附:土地到户花名册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监证机关:
年月日
篇二:荒山荒地承包租赁合同(草稿)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为响应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号召,更好更快地绿化荒山荒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围:
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埇桥区符离镇梁套村的西山,小地名为。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为70年。即20XX年12月1日起至2083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将采取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的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干杂果、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
四.承包的面积、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山:亩,亩/元。
2.荒坡地:亩,亩/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每次承包费的交付以乙方提供的收据有甲方收款签字为准。
五.地面附属物的处置
1.石榴: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2.杏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3.杂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以上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所承包范围内山林应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协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甲方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及时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积极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行自主经营利用和管
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甲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优惠、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
6、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路网、供电及灌溉等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设相应的护林用房等护林设施,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时,其补偿费用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平等协商后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
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4、本合同实施期满后,甲方愿意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承包。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需由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公证。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国家征占用等),使合同无法
履行的。
(4)、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
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给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篇三:农田荒地租赁协议书
农田荒地租赁协议书
承包人:吴华兴发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响应国家农村土地流转的号召,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同意将***明天冲组***地段农田荒地计面积***亩,租赁给甲方开发经营。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甲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乙方的农田荒地,自主进行规划、经营,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二、甲方租赁乙方农田山地荒地期限为十五年(从20XX年4月至2034年4月止),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甲方按组上原有造册农田面积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50元;山地面积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80元;租金按每年支付。租赁期满,双方视情况再议,如不续租,甲方必须为乙方恢复原状。(不包括甲方征用田地)
三、在承包租期内如遇到农田山地被征用,其补偿费归承包者。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监证三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监证方签字:20XX年4月日
《荒地租赁合同范本》相关文档:
租赁荒山荒地合同5篇09-21
租赁荒山荒地合同09-21
荒山荒地租赁合同范本09-21
租赁荒山荒地合同09-21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范本09-21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09-21
荒地林地承包合同协议书范本(8篇)10-06
荒地租赁合同范本10-23
荒地转让合同范文最新12-16
承包荒山荒地协议书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