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荒山荒地协议书

时间:23-01-15 网友

承包荒山荒地协议书

承包荒山荒地协议书1

乙方生产经营,或本

  荒山承包经营合同

  发 包 方: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职务:村委会主任

  承 包 方: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为有效使用荒地,推动 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

  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性质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巩义市小关镇段河村,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 ,西至 ,南至 路,北至。(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亩( 平方米)。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目前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未利用地包含荒山、荒坡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权属证书复印件,在没有提交权属证书之前,甲方应先提供可证明其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1.5甲方承诺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未利用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未利用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 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含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 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年(年),从20年 月日

  起至年 月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条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 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升或变相提升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应当在每年XX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含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升或变相提升承包金。

  4.4 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批准及授权

  5.1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事项应当事先经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委会主任与乙方签署本合同,并将本合同报巩义市小关镇人民的政府批准。(甲方村民代表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

  5.2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申请巩义市人民的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向乙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六条 承包土地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对承包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及投资、经营管理权,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权。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种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电、铺设管线、搭建临时设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6.2乙方在对荒山承包期间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经营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请求减少或降低承包金数额。同时,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况下,无论甲方盈利状况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经营获利为由请求乙方增多或变相增多承包金。

  6.3甲方保证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区域内从事开垦、种植、放牧、取土等行为,不得进行堵路、堵门、停电、设置障碍、设卡收费等一切影响乙方经营的违法活动。承包土地区域内乙方可以进行封闭经营及管理,甲方保证本村村民不得擅自进入承包土地区域,或从事其他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活动。

  6.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承包土地周边相邻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排除和解决影响乙方正常承包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提供不错的承包经营环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7.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转让或流转之后,受让方或接受土地流转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同等权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减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该期限内第三方有权依法自主承包经营。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补偿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农作物、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物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承包期满后的处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本合同项下土地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同意继续承包的,双方另行续签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满如双方没有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时,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种附属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属物等附属设施,应当按接收资产时的市场价值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款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双方确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价值为准。待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将林木、建筑物等附属设施移交给甲方所有。

  第九条 陈述与保证

  9.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甲方为签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权。

  9.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可能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构成障碍的其他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维持该等状态不变。

  9.3 在本合同期满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收回乙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保障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9.4 甲方保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保证乙方独立拥有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收益权,保证国家和政府对该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林木等的一切补偿金和优惠政策全部归乙方享有;并负责协调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与政府主管部门、土地相邻方及村民之间的关系。

  9.5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承包土地;有权依法对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林木等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甲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为乙方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一切便利,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一切必要的手续;甲方保证承包土地流转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与承包方同等的权利。

  9.6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证搞好承包土地及周边的环境保护,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有损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

  9.8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申请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办理权属登记证书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下列情形变更的,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的;

  2)甲乙名称、姓名改变的;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的;

  4)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东或继承人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一经生效,即有法律拘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违反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则违约方应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使守约方获得充分救济。如双方对损失计算存在争议时,约定损失计算方法为守约方每天损失额为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约定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巩义市小关镇人民的政府批准后生效。

  11.4凡与本合同签订、履行、解释等关于的争议,协议各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并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11.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准登记部门备案。

  (本页为荒山承包经营合同签署页,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批准机关: (盖章):

  日 期:

  年 月 年 月 日日

承包荒山荒地协议书2

  XXX县XXX镇XXX村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为了加强我镇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生态环境,满足乡村生态、休闲、旅游,有效合理开发利用荒山、荒地资源,增多本村组剩余劳动力经济收入。甲方自愿将位于xxxx镇xxx村xxx组xxxxx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委托乙方进行流转,经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地点,四至界畔:

  1.位于xxxxxxxxxxxx。

  2.东至xxxxx、南至xxxx,西至xxxxxx、北至xxxx。

  二.租赁期限和起止时间:

  1.租赁期为 年。

  2.租赁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地总面积及确定方式:

  共计 亩,按组土地薄和现场丈量的数据为准。(注:每户有委托流转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情况表附后。)

  四.出租地的用途:

  主要用于生态农家乐、农业经济作物、种殖兴办各类养殖及附属设施。

  五.租地价格和支付方式:按年支付每亩价格 元。第一年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以后每年 10 月份支付租金。

  六.附着物的处理及赔偿:

  目前附着物除(杂草)有部分果苗的按一次性赔偿支付给农户,再不另行其它任何赔偿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每年按时收取租金。

  2 、乙方在办理立项建设,规划等事项审批时,需甲方提供手续等方式协助的,甲方必须协助办理。

  3.协调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土地纠纷及阻碍,乙方正常经营等问题。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在合同期有独立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在通往承租地区域、周边、道路、便道、水、堰塘有无偿使用权,同时享有国家政策给予乙方各项补贴和资助权。

  2.按时支付农户租金。

  九、合同期内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可自主、分、转、租经营权。

  十、合同期满后,若乙方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承包给乙方。如甲方主张收回,应当对乙方的土地上的附着物和建筑物等按评估价格补偿。

  十一.违约责任与赔偿

  1.双方应遵守合同及附件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违反合同和有效附件的所有条款,都属于违约。

  2.若甲方有违约应向乙方支付在该项目投入的全部资金。

  3.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国家对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给予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归甲方原承包所有,甲方原承包户承担粮油作物的农业政策性保险等相关费用。

  2.维护土地承租者的合法权益。在土地出租合同履行期间承租土地范围内的农民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已委托出租的土地上再从事任何农业生产活动和搞种养殖业。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每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xxxxx镇xxxx村xx组农户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委托书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 年月

  鉴证方(签章):

  鉴证方代表(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乙方代表签章: 日签约日期: 年 备案机关(签章): 备案人(签章): 备案日期: 年 月日 日月 日

承包荒山荒地协议书3

  甲方(出让方):洪洞县刘家垣镇岭南村民委员会 乙方(受让方):洪洞县刘家垣镇岭南村村民刘元平

  为了增多土地数量及经济收入,我申请将琵琶沟(东至野场沟,南至琵琶节山,西至白肚子腰,北至目前土地边缘,全部治理成耕地。

  为了稳定农村荒山、荒沟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四荒承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四荒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关于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荒山、荒沟的用途。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沟治理成耕地,再植树造林。

  二.承包时限:

  从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XX月1日,合同时限20年。

  三.荒山、荒沟承包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琵琶沟约100亩的山沟承包给乙方治理、经营。山沟承包费以现金方式支付,共计贰仟陆佰元,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合同约定收取荒山、荒沟承包费;?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荒山、荒沟。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治理,使用承包的荒山、荒沟,帮助协调本村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治理、生产及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承包的荒山、荒沟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受益权;?承包的山沟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

  交纳荒山、荒沟承包费。

  3.承包的山沟被国家或本村集体占用,乙方应积极配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政府盖章:

  20xx年XX月1日

  承包荒山荒地协议书4

  荒山荒地租赁合同

  ———(9641032)

  出租方:XX县XX镇XX村委员会 (简称甲方)

  承租方:XX县XX种植专业合作社(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所有权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土地界定

  1.租赁土地位于 的土地(包含范围内的电源、水源、附属房屋),四至界线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体四至界线以测量绘制的红图为准(详情见附表)。

  2.总面积 亩,其中荒山亩,沼泽地 亩,荒田 亩(详情见附表)。 二.租赁期限

  土地租赁期为 年,即从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1.租金:每亩 元,每年共计租金为 元。

  2.租赁期限内,土地租金按五年交纳制,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后五年的租金费;第二次租金于 年 月份交;第三次租金于 年 月份交。甲方必须出具收条,收条加盖村委会章、村组干部确认和村民代表人员签名。

  3.租金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进行。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未签订前甲方必须召集村民传达出租事宜,保证透明度,出租的荒山荒地无纠纷。如出现与村民、邻里界线和其它纠纷的,由甲方自行妥善解决,解决过程产生的费用与乙方无关。如解决无果,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所有产生的损失。

  1.甲方应做好出租土地范围内的社会治安,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及时制止村民的阻工、闹事行为。

  2.甲方应制止本组村民在出租地内放牧、放火、葬坟等妨碍乙方正常生活,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出租土地范围内的界线由甲方踏界、定桩。合同生效后,出租地可任意乙方自行处理和使用,甲方不得异议和阻止。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水、电搭接的便利条件,水、电由乙方自行接通,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条件允许乙方使用电和水源。

  5.道路无条件给乙方通行。

  6.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在承租地范围内有自主生产活动权,根据需要可在出租土地上修筑水泥道路、房屋和围墙等,但不得毁坏稻田和影响村民生产,如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甲方应积极协助,费用由乙方负担。

  7.租赁期限内除种田补贴外,其它赔偿归乙方。

  8.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若不再承租,则乙方自行处置好固定资产,但不承担恢复土地原状义务。

  9.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因国家重点项目征用(以县政府红头文件为准),征用土地时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只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其它(经果、养殖、附属设施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10.如乙方不按时履行交付租金规定,将视为自然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五.违约责任

  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合同的,如果是甲方,则应退还已付全部租金和赔偿乙方已投入的资金;如果是乙方,已交的租金和全部投入归甲方。

  六.其 它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再次协商补充,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合同书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望共同遵照执行,若有哪方违反本合同,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村委会(盖章) XX县XX种植专业合作社(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村组干部签字: 合作社代表签字:

  组民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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