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加盟合同书模板(5篇)

时间:22-09-01 网友

餐饮加盟合同书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甲方所有的品牌,特立本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一、基本要求

1、店铺面积(含厨房): 平方米以上。

2、加盟费:一次性付清 元( )。

3、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经营应到总店另签合同)。

4、加盟店无权受理其它加盟店,如需加盟或开分店应向总店提出申请。

二、保护区域

总店保证加盟店方圆3公里内无其他授权门店,保障加盟店的区域利益。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同等品质,品牌,价格的物质上在加盟店当地就近购置。

2、凡属总店经营特色的物资供应,由总店统一配送。

3、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厨师进行专业培训(不另行收费,乙方交通费用自理)。

4、甲方负责有偿提供经营特色菜品的物资供应,以确保加盟

店口味与总店一致。

5、甲方提供各项产品组合。

总店收费原则为:先付款后发货的原则进行配送。

乙方一次性付清加盟费( )后,甲方履行上述义务。

四、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店面招牌进行装修。

2、按规定缴纳费用(即甲方提供的物资)。

3、乙方不得自行进行对外加盟(如另行加盟导致总店受损,则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其法律责任)。

4、乙方需及时付清甲方货款及其它所产生的费用,如有违约甲方有权停止供货,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技术支持

1、付清加盟费后按照要求加盟店打总店的招牌。

2、由加盟店派厨师到总店进行集中培训,时间 天左右,不收培训费,但产生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加盟方承担。

3、加盟店随时可派厨师来总店参加培训,不收培训费,但食宿、交通费自理。

4、甲方提供产品制作技术,有偿提供专用原材料,在厨师指导下购买其它配料。

5、甲方提供电话咨询。

6、开业前总店会为加盟店的营销出谋划策,并按照当地的消费实力菜谱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7、甲方菜品调整支持乙方同步。

六、双方关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总店和加盟店的关系纯属加盟,加盟店不能代表总店,由此而致使总店受损,则越权的加盟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如有毁约按有关合同法处理纠纷,

如有合同内容的修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饮加盟合同

授权方: _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委托

1、甲方承诺授权乙方在 为该区域内授权代理商,代理推广由甲方生产的产品及发展本区域范围内的加盟商。

2、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在授权期内,乙方应配合甲方在本代理区域内进行推广并发展加盟商。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1、甲方拥有“ ”之注册商标、商号,依甲方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特许经营“ ”餐厅(以下称“加盟店”)。

2、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为区域特许代理经营,具体权限使用方式如下:

(1)设立乙方直接投资的直营店;

(2)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第三条 特许经营权的约定

1、甲方权利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区域开店计划(包括乙方直接投资开店数量、签定加盟店数量等)或未按时开设各区域加盟店,则甲方有权收回区域特许经营权,并有权自行在此区域开设直营店,且有权另行签设授权合同授权他人开设此区域加盟店。

2、乙方须在此区域先开设由乙方直接投资的加盟店,方可授权他人开设加盟店,以确保加盟店的统一品牌形象及培训等各项标准的执行统一。

3、甲方对乙方特许经营权的战略和时限等约定:

(1)乙方要代理区域核心商圈和大学城集中商圈各开设一家直营店,门店面积均不小于100平,装修施工完全符合甲方总部要求,门店运营体系完善,操作流程标准,收益回报率优异,运作结点时间不超过 。

(2)乙方要在 交通便利的繁华地段建立公司 办事处和中转仓储库,便于拓展和培育加盟商,和总部一起为加盟商保驾护航。

4、特许区域与营业地点

(1)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地址为:

,遇行政区域变更,双方需重新协商确认特许地址。

(2)如乙方申请对本合同延期,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授权可重新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乙方代理所属加盟商相关资费应优先转入甲方财务账户中后按比例对乙方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1)代理区域内乙方签订客户,加盟费 元,甲方收取 元,乙方收取 元。

(2)押金款项 元由甲方收取。

(3)加盟商自装工程监理费 元甲方收取,公装净利润甲乙双方各占50%。

(4)加盟商订购物料由甲方统配,乙方提点净利润3%。

(5)加盟商开店设备须在甲方采购,设备净利润甲乙方各占50%。

第四条 区域代理费用

1、代理费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万元,作为取得该特许权的费用,可在特许区域内直接开设乙方直接投资的“ ”餐厅 家、授权许可区域内其他加盟商开设加盟店 家,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无论乙方是否开设“ ”餐厅,代理费不予返还或削减。

2、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每开设一家“ ”餐厅(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直接投资开设及由乙方授权许可开设),须在餐厅开设之日或与区域内其他加盟商签订《特许加盟合同》后次日内向甲方交纳特许权使用费 元,信

誉保证金 元,每逾一日,须交应交金额的2%作为滞纳金。

3、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以甲方收款凭据为准。

(2)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收取的保证金扣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所承担的费用或违约金、滞纳金,在乙方完成摘牌、撤换标识(包括乙方直营店和公司运营部)等本合同终止后的附随义务后七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3)本条所述之特许加盟费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甲方指定账户为 银行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知识产权的许可与使用

1、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商标。商标名称:“孙志鹏”、“ ”(包括图型商标和文字商标)

其他:特许标识。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 在加盟店内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特许标识。

3、乙方应按照甲方 VI 系统的标准规范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4、特许标识或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作出任何补偿。

5、乙方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甲方特许标识或商标,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甲方商标或特许标识。

第六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允许乙方将“ ”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

第七条 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1、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且证件的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名称须为乙方或乙方授权签约人本人,并进行合法经营。

2、乙方须以“ ”之名称对外营业,并独立承担营业所需的一切资金及盈亏。

3、乙方对外的一切法律行为,除本合同规定或甲方另以书面同意或授权外,均系乙方独立行为,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 加盟店面积要求

乙方开设的直营店,其中省会级城市及直辖市店面面积不得小于120平方米,地级市区域店面面积不得小于80平方米,县级地区店面面积不得小于70平方米。

第九条 加盟店的初始指导

1、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

人员的聘用等加盟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2、乙方需根据“ ”餐厅的整体装修、装饰风格确定加盟店的

装修设计方案,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应依甲方的设计自行发包施工,并自行承担费用。同时须将排定的工程进度表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进行指导。

4、甲方对店面的装修、装潢、施工等有权依照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依甲方意见进行修改。

5、加盟店财务收银系统软件均须由甲方统一订购。

6、加盟店经营所需的必要设备、原材料、调料等须在甲方订购,不得外采。

第十条 加盟店首家店的开业培训

1、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即店经理、厨师、收银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以确保乙方能够独立运营加盟店。

2、乙方应到甲方受训,并自行承担受训人员受训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薪资、保险、差旅、住宿、膳食、杂费等相关所有费用,甲方提供师资 、场地,若乙方要求甲方到乙方门店培训则须乙方提供经甲方审核同意的训练场地及设备设施,并承担甲方选派协助或提供训练人员的薪资、保险、差旅、住宿、膳食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餐厅营业之日起 60 日内或在乙方能独立营运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管理制度,如《收银系统操作手册》、《连锁店(产品)操作标准》、《营运管理制度》、《营运订货系统手册》等,以便于乙方顺利开展加盟店的运营管理。

第十二条 首家加盟店开业时间

乙方应保证在 年 月 日前正式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三条 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政府相关许可证照;

2、加盟店的装饰、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

3、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认可并同意承认和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相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十五条 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及经营理念等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

第十六条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并公布监督电话。

第十七条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积极、认真、正确的对待,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应依甲方规定派人员准时参加各种会议,分析加盟餐厅存在的问题,制定并执行改善对策。

第十八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本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二十一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提前一个月将书面活动资料报甲方审核,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后,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乙方发布广告宣传,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需事先 30 天报甲方审批,经甲方书面通知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二条 信息披露

1、双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商标、商号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3、由于乙方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及竞业禁止

1、本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亦不得在与本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形下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资料、经营资料、双方间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约定、推广计划、产品计划、产品成本、产品配方、设计图样及与之相关的文字甚至版权等。

2、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同时签定保密协议。

3、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双方也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二十四条 乙方经营所需原料均须由甲方供应及配送,若乙方需增售不属甲方供应的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核准;未经甲方书面核准,不得向其他厂商采购或自行制造、销售非特许产品。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甲方采购特许产品,须提前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及时调配,满足乙方需求。

第二十六条 由乙方或加盟店管理失误等原因造成的物料变质或损害赔偿等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二十七条 乙方销售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统一价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第二十八条 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之外使用特许加盟经营权,不得将特许加盟经营权转让,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每天应按逾期款项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第三十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须支付相当于保证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如由于乙方或加盟店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1、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未完成区域开店计划;

2、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非加盟产品;

4、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培训;

5、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多次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甲方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6、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7、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8、擅自变更或扩大经营区域;

9、被指控为刑事犯罪等等。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被提前解除时,乙方应立即停止全部加盟店的营运。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当日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标志且摘除完毕。如乙方未按期摘除撤消,甲方有权自行完成摘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或其他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三十六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三十七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八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1、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七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作已送达。

2、双方同意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及约定承办事宜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电话: 传 真: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四十二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六条 附加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餐饮加盟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济南焯艺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1 知识产权:特指“焯(chāo)艺园”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焯艺园”全套设备、“焯艺园” 经 营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1.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1.3 焯艺园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米线”、“麻辣烫”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理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县)区 镇(乡),开设“焯艺园”连锁餐厅。

  2.2 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 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 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 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① 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 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 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 甲方的义务

  ① 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10公里范围内,校区范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 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 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传用品。

  ⑤ 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① 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焯艺园”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 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 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5.2 乙方的义务

  ① 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 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 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 乙方按“焯艺园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 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 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 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 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⑨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配料、配方进行生产制作,不得擅自更改、添减配料种类、数量,否则按照违约处理,并且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 整 (¥ 元)。

6.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 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3 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 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自收到乙方的供货申请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 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付。

  7.3 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 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违约责任

  8.1 为维护“焯艺园”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 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 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1

2

附表1

乡镇级

县级

地市级

餐具

厨房设备

代理费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饮加盟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XXXXXX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1 知识产权:特指“XXX”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XXX”全套设备、“XXX” 经 营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1.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1.3 XXX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XXX”、“XXX”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理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县)区 镇(乡),开设“XXX”连锁餐厅。

  2.2 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 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 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 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① 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 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 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 甲方的义务

  ① 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10公里范围内,校区范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 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 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传用品。

⑤ 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① 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XXX”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 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 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5.2 乙方的义务

  ① 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 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 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 乙方按“XXX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 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 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 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 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⑨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配料、配方进行生产制作,不得擅自更改、添减配料种类、数量,否则按照违约处理,并且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 整 (¥ 元)。

6.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 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3 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 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自收到乙方的供货申请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 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付。

  7.3 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 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违约责任

  8.1 为维护“XXX”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 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 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1 _ _

2 __ _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号:

餐饮加盟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为开发***油炸羊肉串餐饮品牌事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2. 甲方授予 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乙方自愿申请加入 的特许经营。

1

第二条 基本保证与要求:

1.特许经营地点:

2.乙方应建立独立的相应经济组织(个体户、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必需的登记注册。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3(甲乙双方严格执行 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 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 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

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

2

同有效期。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店(专柜)使用 商标、商号,并以独立经营独立管理的经营模式经营 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特许经营分配

1、特许经营费加利润提成方式:

特许经营费 万元。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时一次性付清 利润提成比例 % 。付款方式: 每 时间支付上一阶段

3

2、利润提成方式:

利润提成比例 % 。付款方式: 每 时间支付上一阶段

第六条 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县) 区域内开设 专店(专柜)。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 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 专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 特许经营合同。

第七条 原料的进货、换货

4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原料、配料按甲方统一配货价结算,乙方提出用料计划后,甲方予以发货。

2(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3(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配货运输工作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货物后发现原料、配料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换货(除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以外)。

5(乙方连续一周内未进货,需向甲方提出报告说明。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5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终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

4(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5. 甲方培训或提供厨房主要技术人员。

6. 甲方定期组织业务技能培训、轮训,一年不少于 次。视培训内容,乙方选派服务、技术或管理人员参加,乙方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

7. 甲方如退出市场或转其他领域投资前 ,需知会乙方并为之联系上游渠道继续合作事宜。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6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 品牌的食品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若因地区原因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按统一设计)。

4(乙方需作有关 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5. 乙方依本协议只能经营一家特许店,如需开办二家或多家特许店时,尚需另行签订特许合同、支付相关费用。

6.每月__号前向甲方汇报上月经营情况,提交经营报表及利润表。

第十条 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 或与 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7

2(乙方只可在特许店或专柜内使用 商家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 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三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滥用 商标。

b(乙方在店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c(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经营体系。

8

d. 乙方将原料、配料泄露给第三方。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 商标,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 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因非双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意外事件,并导致双方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遇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2(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尽可能清算清理货物及帐款,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拆除所有 专营店标牌箱广告等。

9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下页 余下全文餐饮加盟协议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六条 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约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

10

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 附则

1(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

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

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

字盖章,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

1、配料单及价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1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x 年 x 月 x 日 x 年 x 月 x 日

《餐饮加盟合同书模板(5篇)》相关文档:

中介房屋租赁合同书范文09-01

中介房屋租赁合同书(3篇)09-01

饭店合伙经营合同书(7篇)09-01

车辆租赁合同书范本5篇09-01

餐饮加盟合同书模板(5篇)09-01

房屋买卖合同书模板5篇09-01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09-01

电脑设备采购合同书(4篇)09-01

房屋买卖合同书范本(5篇)09-01

水电安装劳务合同书模板(七篇)09-0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