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标的及付款
1、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生产厂商、交货期等(附:商品清单)
2、供货范围的变更必须做出书面合同的修改,并由合同各方签字盖章。
3、合同签订甲方即付人民币 整(¥ )给乙方作为定金,装机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付货款总额的90%即人民币 整(¥ )。剩余10%即人民币 整(¥ )作为质保金,保修期过后7日内付清。甲方支付第二笔货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甲方所支付的货款总数的等额发票发送至甲方。剩余质保金支付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给甲方等额的发票。
4、甲方可以将上述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二、 交货、运输及保险
1、交货期: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期货款后 2个工作 日内,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若地点有变更,甲方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3、保险: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货物保险、货物安全责任。
三、包装和标记
1、乙方对出运设备应牢固包装,适于长途运输。应采取措施防止设备在交货途中受潮、雨淋、生锈和被腐蚀。乙方应在每个包装箱中放入一份详细的装箱清单。
2、乙方应在每个包装箱的相邻四周醒目印上相应运输标记,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编号、目的地、设备名称、 箱号、毛/净重、尺寸等。
3、包装上应注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端向上”,“重心位置”,“吊装位置”等字样以及其它运输中常用的标记。
4、文件应与相关设备一起包装,发运。
四、货物验收
1、甲乙双方根据销售出库单对合同设备及其附件的数量、外观进行共同开箱清点、验收。如设备安装调试后无异议,甲乙双方共同签署设备验收合格单;如发现数量不足、缺陷或损坏等问题,各方应将发现情况作详细记录, 并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足、更换或修复等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在开箱检验前,如相关包装已被打开或损坏,或箱内设备与本合同规定不符,乙方应修复或更换有关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费和保险费)。
3、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货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对此甲方具有选择权。
4、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货物出厂给付用户的装箱单,原装产品合格证各一份,说明书等常规资料各一份。
五、 产品质量
1、设备保修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保修 12 个月。设备在保修期内免费进行保修。
2、设备如使用不合格的耗件由此引起的设备故障不属于保修范围。
六、售后服务
1 、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正确安装、操作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的培训。
2、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使用乙方所销售产品时的现场技术指导。
3、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制定甲方内部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操作及保养规程。
4、根据乙方相关的服务标准或双方共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维修或保修。
5、在保修期内及时无偿提供备用机。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中途变更材料(或产品或设备)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标准等,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期限而逾期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本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少交的部分甲方仍然需要,则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如数补齐。如乙方仍不能按规定期限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的设备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有关规定,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或任何一方不愿协商,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并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九、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
十、 补充约定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则须由违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2、乙方须保证自己是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全部和部分专用技术或专利的合法所有人或拥有者,而且能保证自己有权许可最终用户使用。
3、甲方如因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而被诉或被裁定侵犯知识产权,则乙方须进行解决,并承担最终用户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十一、 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如有变更需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技术附件及其它约定/协议见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全称):(盖章) 乙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采购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交货地点:
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如货物分批供应或甲方要求更改供货时间的,根据甲方所发出的货物交货进度及变更通知所确定的期限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4、运输方式及费用:汽车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5、具体交付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将货物一次性或分批交付给甲方。
二、合同价款
1、计价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
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总价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
据实结算,该费用为含 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乙方应于每次付款前向甲方开具相应付款金额的合法税务发票。凭发票转账支付,可使用银行承兑结算。
2、采购设备内容及价款:
设备名称
品牌
单价(元)
总价(元)
合计:¥ 元(此价格为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价格,具体包括运输费、装卸费、税金等,数量及规格型号按实际供货量及单价结算。)
备注:设备清单及报价详见附件。
三、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第一次支付:待定货到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该批次供货数量价款的30%;
3、第二次支付:待甲方将全部安装完毕,调试结束后,7日内支付供货总价款的80%;
4、第三次支付:待本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甲方支付乙方至供货总价款的95%。
5、余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退还(质保期三年)。质保金无利息。
四、验收质量要求
1、供货方需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材料,有国家质量管理中心发放的CCC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所有的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投标人应明确生产的产品执行的标准(国家标准GB7251、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并根据所依据的标准提供相应的国标、行标或企标(企业标准应高于国标或行标)。
3、所有的电气元件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需更改必须按正规工程资料(洽商)表格的要求填写并经设计院、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及厂方代表共同签字认可。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货单位负责。
4、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提供全部完整无损的产品。
5、乙方负责提供供货产品材料明细清单,如性能指标、检测及验收标准、品牌、产地、规格型号、价格等。
五、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拒收。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双方约定各自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分别为:
甲方电子邮箱地址:
乙方电子邮箱地址:
六、其它约定
1、乙方供货到现场后,在甲方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派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安装正确,并达到使用功能。
2、待安装完毕,对其进行功能性测试中,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到场,因乙方技术人员未到现场,所造成设备功能性损害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给予更换,由此造成其他设备的损失费用乙方承担。
3、对于所配的电子元件,如市质量监督部门要求需做功能性检测时,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4、设备检验合格后,由双方共同签署设备检验合格单。
5、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 损坏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需及时给予更换,造成的损失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在供货过程中,若发生设计技术性变更,乙方需及时调整,对于 配件的增减,费用另行协商。
7、因乙方供货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派人到现场解决,若24小时内没有到场及解决问题,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扣除乙方质保金。因质量问题,乙方需调货重新配送,由此产生的运费、装卸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乙双方就供货质量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共同取样,送质检部门进行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检测结果确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质量无问题的,甲方承担检测费用。
8、甲方指定工地固定收货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以此人签收的收到条作为结算依据,除甲方指定人签字外,甲方对其他人签字有权不予认可。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9、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七、产品保修约定
1、产品保修期二年,时间从甲方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2、保修期因乙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负责免费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更换要求后24小时之内进行更换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选择其他单位的产品,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签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倘若无法履行合同时,违约者需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不能履行合同之赔偿。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乙方需支付甲方逾期部分货物总额每天1%的违约金,并依法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逾期交货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因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一次性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7天内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向甲方支付未通过安装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违约金。乙方逾期10天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未通过安装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该部分不合格产品的货款,并支付该部分价款10%的违约金。
4、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
收的视为没有交货;乙方提供的货物与甲方确定的样品不符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5、对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等相关法规赔偿。
九、保密责任
1、任何一方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违反上述约定,泄露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3、除非有特别约定,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为长期。
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办法
本合同在执行时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平度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无论发生任何变更事宜,均以此条款为准。
十二、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设备采购合同模板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 大 写:人民币 万元整 大 写: 人民币 万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正常运行 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以变更及修改)
2、友情链接:
3、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 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收货人名称:(应为签约单位名称) 地址: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美的工业城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交货日期及何为交货:如规定供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视为交货,则对设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约定明确)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 天 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 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六、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 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如对方提出类似条款时可作此约定,否则,建议删除此款)
3、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 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5、设备未按照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 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十一、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设备材料采购合同模板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工程使用的(填写采购产品的名称) 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产品信息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金额。
二、质量标准
1、乙方须按本合同要求供应全新的产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和甲方质量要求,并在发货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适用于采购灯具、配电箱等电器产品时)及产品长城认证(CCC复印件),□(适用于产品或产品零部件为进口产品)及进口产品/零部件的报关证明,否则甲方有权对相应的产品拒绝结算货款。乙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项下产品,保修期为 年(不可抗力及人为损坏除外),保修期从产品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保修事项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到场免费维修或更换合格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或更换合格产品,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维修、更换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述费用甲方均有权在乙方预留的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抵扣上述费用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满经现场复查无质量问题甲乙双方结算无误后于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保修金(保修金不计息)。
3、保修期满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提供维修服务,乙方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三、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
1、交付时间:□(适用于不以预付款支付作为发货条件的的情形)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完成供货;□(适用于以支付预付款作为发货条件的情形)甲方按本合同第六条第 款约定支付预付款后 日内完成供货。
2、交付地点: 市 路 号 甲方指定地点。
四、交货方式
费用负担及货物损毁风险的承担:乙方负责运送并卸货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货物在初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初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产品验收
1、货到工地,甲乙双方当场对货物的外观、规格及数量进行初步验收、签收,如有异议的甲方应在货到现场后5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最终验收以产品安装完毕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为准。如产品安装完成,甲方验收时发现供货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三日内更换合格产品,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增加的费用。
六、产品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
□(适用于货款已确定的情形)1、 合同总金额为 整 (¥ 元),该费用已包含货物、运输到位、装卸货物、安装指导、调试、保修及税金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应支出的一切费用。
□(适用于暂定货款,供货完毕后再行结算的情形)1、合同总金额暂定为 整 (¥ 元),甲方实际应支付货款总金额按甲方实际采购产品数量乘以本合同附件中所对应的产品的包干单价计算。按本合同约定方式所所计算的实际应支付货款金额已包含货物、运输到位、装卸货物、安装指导、调试、保修及税金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应支出的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
□(适用于有预付款的情况)(1)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给乙方;
(2)乙方全部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金额的 %(扣除已付款项后支付);
(3)乙方所供全部产品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实际应支付货款总金额的 (总价扣减保修金后的比例)%(扣除已付款项后支付);
(4)甲方预留实际应支付货款总金额的 %(不少于3%)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约定内容结清。
3、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在用款前须向甲方提出用款申请,并向甲方提供足额发票(其中支付第六条第2款第(3)项约定金额前,乙方应先按含保修金的实际应支付总价款金额向甲方补足发票)。甲方的付款期限自乙方按约定提出用款申请并开具足额发票之日起算,乙方未按约定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货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指定帐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七、双方责任
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2、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送达约定交付地点,并随货物附产品合格证,同时负责调试;
3、甲方委派驻现场人员: ,联系方式: ,与乙方对接工作。
4、乙方委派驻现场人员: ,联系方式: ,与甲方对接工作。
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有义务提供安装指导,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逾期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付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的,逾期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迟延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迟延供货超过五日,或所供货物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换货后仍未能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内付清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乙方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双方确定的地址为邮寄地址,传真和邮寄均是送达方式。
2、按照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和传真方式送达的文件均视为对方已收悉。
3、如一方需要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设备材料产品采购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一、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交(提)货时间:
合计(含运费):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在需方未进行产品验收和正式接受前,供方对产品的质量负责。
三、交货地点
有限公司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供方负责产品运输到需方所在地配货站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建议以汽车运输为主,以保证供货及时。
五、合理损耗
产品的一切的合理损耗均含在确定的供货价格中,需方不考虑为此增加的额外费用。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供方应对供应的产品包装提供足够的安全防护(包括防止碰撞、防潮等),并应保证需方接收前产品质量的良好,否则,产品的任何损坏(伤)都视为产品的质量问题。
七、验收标准和异议
需方于收到产品后,于当日内完成产品其他验收按具体技术要求。
其他验收按具体技术要求。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及供应方法
其供应方法与主产品一同运输到需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安装地。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20%的设备款(即人民币 元)做为预付款,需方在货到工地安装完成,并检查合格后,两日内支付设备款的70%和安装费(即人民币 元),设备款的10%为保质金(即人民币 元),12个月后付清,12个月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解决。
十、违约责任
对于供方提供的产品未能按照计划到货,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视为违约,扣总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为违约金。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彩以下第(3)种方式
(1)由经济合同仲裁;
(2)由人民法院判决;
(3)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由当地税务局出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税号: 税号:
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设备基本情况、交货期限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 整。(含17%增值税)
二、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或甲方指定地点,同时乙方应提供全套设备清单、技术资料、检验报告并进行安装调试、免费技术培训等服务。
三、运输方式、费用
乙方自行选择合理运输方式并承担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货物到达甲方仓库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的一切损失及风险。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具预付款发票,甲方接到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作为预付订金,计人民币 元;
2.设备到甲方日内安装调试初验合格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接到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元;
3.设备在甲方实际正式运行两个月后,符合甲方的工艺要求和生产需要,乙方开具发票,甲方接到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元;
4.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元,质保期届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接到乙方发票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结清;
5.甲方凭承兑汇票向乙方支付货款。
五、验收、安装调试
1.验收标准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甲方提供的图纸、样品、技术要求、招标文件为准;
2.发货前,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如经甲方初步验收发现质量问题,乙方要求推迟交货日期,视为乙方逾期交货);
3.乙方送货至甲方后日内安装调试初验合格,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甲方设备、材料损坏,乙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4.货物最终验收在甲方进行,双方共同派员参加,但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不派人参加验收,则由甲方单独验收,并视为乙方完全同意甲方的验收结果;
5.甲方收取发票、办理入库手续并不表示甲方认可设备的质量合规,质量的验收以甲方生产管理中心出具的设备验收单为准。
六、保修和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自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年;
2.在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 12 小时内响应用户要求, 24 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 48 小时内排除故障,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则免费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货物设备给甲方作为代替使用,确保货物设备的正常运作和使用;
3.无论是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外,当甲方通知乙方设备使用中出现障碍急需乙方派人修理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派出技术人员并在__24__小时内赶到甲方设备使用现场。
七、保密条款
1.乙方、乙方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关联企业对使用甲方的全部技术资料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阐述的与甲方有关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乙方保密义务履行期为技术资料的保密期限。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泄露或提供,也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非本合同的其它领域,否则,由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若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上述违约金的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为准。
3.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八、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2.因乙方提供的货物设备存在前条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流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设备或设备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予以限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货物更换。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确保设备的交付时间,如果不能按期交付,每逾期 1 日,乙方按合同总价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在合同款中扣除);若逾期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取消合同、终止合作、另寻其它供应商,同时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返还甲方已付钱款及利息并向甲方支付货值30%的违约金;
2.乙方交付货物的品质、性能、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规定的标准或经乙方安装调试两个月仍不能正常运行,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者换货,若要求退货,乙方应承担因退货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若要求换货,乙方应在 10个工作日内免费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要求退货或经乙方换货后、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返还已付钱款及利息并承担货值30%的质量违约金;
3.乙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规定的标准或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设备维修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扣除后仍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因乙方提供的设备不合格而造成甲方的生产不得不停工待料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停工待料期间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因延误甲方出货期致使甲方遭到客户索赔的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
5.因设备的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罚款等);
6.质量保证期内,若出现5次以上维修情况,甲方有权扣除质保金;若乙方对所供设备出现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要求维修、退货、换货)推委、拖延,未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相应时间内(本市或蚌埠的12小时内,其他地方的24小时内)作出服务承诺并拿出有效解决方案,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质保金额,乙方并承担一切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货物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该单项货款30%的违约金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8.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和商业贿赂行为,经查证属实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承担30%的违约金。
十、不可抗力
乙方因为不可抗力(包括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中国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情形)而造成供货延迟,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之日起7日内提交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证明。经甲方要求,不可抗力事由解除后乙方应尽可能采取措施履行交货义务,若不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若不可抗力因素持续2周以上且乙方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甲乙双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约定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条款及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代表人签名之外的手写部分无效;
3.本合同原件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 法定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设备采购合同
采购项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货物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一、设备清单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乙方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费用(含运输费及提货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设备现场的安装调试。
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一周。
四、付款方式
4.1合同总价:
合同签订后,已方完成设备调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全部款项,计人民币 (¥ 元整);乙方收到甲方付款,乙方向甲方开票17%发票,并发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4.2支付方式:甲方以网银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
4.3甲方开票信息: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4.4乙方收款信息:
1、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2、个人账户:
开户银行:
账号:
五、设备验收
5.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原厂商供应、全新、未曾用过的,按照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向甲方提供原装无外观损坏的正品。乙方保证合同设备及软件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乙方应提供的本合同范围完整的合同设备、技术文件。
5.2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五个工作日内开箱验收,乙方应先提供验收确认单,由双方进行书面确认。若不符合上述条件,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货,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支付。
5.3合同设备在交付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交付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4交付合同设备时,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应检查合同设备品牌、原厂商、产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本合同或装箱单等文件相符,相符的,应予以验收。
六、包装
乙方提供货物系原厂包装,包装完整无损。
七、安装
乙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
八、保修服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品原厂商声明或保证所应达到的标准和相关的售后服务,非人力、外力损伤,乙方所供产品自交货之日起提供原厂 壹 年免费上门保修服务。
九、违约责任
9.1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使得设备的交付被延误并超过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日期三天,则乙方应为该延误按下述规定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若设备交付每延误三天,则按迟交货款的0.3%支付违约金。所有违约金总和不超过该合同总价格的5%。
9.2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或提货,每延误三天按迟付货款的0.3%支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该合同总价格的5%,从乙方正式通知买方提货之日起计算。货物的所有权将在货物交付后且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货款后转移予甲方。
十、不可抗力
10.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0.2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14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30个日历日内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努力降低不可抗力的影响。
10.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90个日历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十一、解决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因此合同内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纠纷,则提交双方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设备采购合同
卖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1双方协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此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2付款方式
2.1 设备总价包括设备造价、运输费、保险费及安装调试费。
2.2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预付款15%即元,乙方安排生产。本合同项下货物全部生产完成,乙方接到甲方的发货通知,甲方需支付乙方货款60%即元。
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需支付乙方剩余货款10% 即元后,乙方负责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乙方安装人员在没有经过甲方同意,安装人员不得撤离安装现场。
2.3 按以下第一种方式结算:
①银行电汇②现金③支票
3交货及运输
3.1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请填写安装地点:
3.2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基础施工完毕,乙方在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3日内发货,乙方负责安装调试。
4货物验收
4.1 甲方收货后按照国家制造相关规定的出厂标准进行验收。
4.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货物出厂给付用户的装箱单,原装产品合格证各一份,说明书等常规资料各一份。4.3 交货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及时安排上述货物的验收。
5产品质量
5.1 设备保修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保修个月,保修个月; 设备在质保期内免费进行保修,设备保证期不少于自交货起个月。
5.2 设备如使用非原装的耗件由此引起的设备故障不属于保修范围。
6售后服务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6.1 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正确安装、操作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的培训。
6.2 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使用乙方所销售产品时的现场技术指导。
6.3 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制定甲方内部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操作及保养规程。
6.4 根据乙方相关的服务标准或双方共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维修或保修。
7 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7.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颜色、质量等不符合规定,有权在收货后的15 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接收该产品,并认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7.2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异议后,应在 15 日内处理完毕。如乙方逾期不予处理,则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且甲方有权单方处理该不符合规定部分设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直接责任和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3 无论甲方是否提出异议,乙方作为设备的供货单位,均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其提供的设备为合格产品且质量满足工程需要。
8 违约责任
8.1 甲方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8.1.1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变更设备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要求等,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1.2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退货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1.3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付款,则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8.1.4 乙方送货或代运的本合同内的产品,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货,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8.2 乙方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8.2.1 乙方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中途变更材料(或产品或设备)颜色、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标准等,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2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期限而逾期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本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2.3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 附则
9.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后自行失效。
9.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9.3 技术附件及其它约定/协议见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全称):(盖章) 乙方(全称):(盖章)
经办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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