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购买合同11篇

时间:22-10-14 网友

钢材购买合同11篇

钢材购买合同1

  采购方(甲方): 合同编号:

  供货方(乙方):签订地点:

  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钢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吨价、金额

  钢材交货地点:

  甲方因 建设所需,分期分批向乙方购买Ⅰ级Ⅱ级Ⅲ级钢筋。甲方每次需要钢筋时,应提前 2天通知乙方所需钢筋、规格、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在 日内将该批钢材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码放整齐,如乙方逾期,应每天向甲方支付该批钢材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除不可抗力等到情形之外。

  1.根据甲方所需钢筋规格型号,分批供货的,每批钢筋价格均按当时双方约定价格执行,价格不 市场价格波动而改变。乙方所送钢材数量螺纹钢.直条全部按理论重量计算,线材按过磅或抄牌计算

  2.乙方应随进场钢筋同时向甲方提供该批次钢筋的质量证明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3.钢材接收验收方式:乙方将钢材运送到甲方现场指定地点,按甲方要求卸货并码放整齐,由 签收(电话: );甲方收到货物后会同业主单位、监理单位、供货方一同现场按标准取样,送试验室检测。检测合格后即付本批次全部钢筋款。检测不合格的,乙方立即无条件将钢材运回,承担运回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并承担其他责任。现场检测费用: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力争做到所报钢筋规格型号的准确性,若有个别规格钢筋施工完毕后剩余,乙方应尽可能协调退货处理。

  5.钢筋合格标准:即上海检测试验室出具的钢筋原材检测报告中各项指标必须均为 合格 两个字,结论不能出现后缀情况,如有后缀一律为不合格钢筋。

  6.付款方式:现场取样,检测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7.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钢材购买合同2

  乙方:

  甲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

  甲方因工程需要,不定时多批次向乙方采购钢材,数量约52650吨,合同总价暂定为贰亿元,按实结算。(本合同钢材用量、标的暂定)。

  第二条价格

  一级钢(合格品)、二级钢(合格品)、三级钢(合格品):当日西本价+150元/吨。以上单价已包括以下费用:发票、装卸费、运输费、检测费、备料费、税金等。

  第三条(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甲方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传真或者用手机短消息方式通知乙方指定专门人员的钢材品名、规格、数量,乙方接通知后叁天内,根据现场实际路况安排车辆,将甲方要求数量的钢材送至工地甲方指定地点。数量以甲方指定收料人签收的入库单为准。此签字入库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初始依据。在甲乙双方每月达成结算单后,甲方回收所有的.入库单,甲方指定人员签署的结算单作为最后的计算依据(入库单不作为最后结算的依据)。

  第四条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每批次货物必须随车带质保单、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保证获得工地所在地质检站验收通过。否则,甲方有权扣留货款,直至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书面资料为止。

  2、若乙方所供质量原因导致货物退场、返工、罚款等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赔偿额可以从货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甲方要求供货;

  2、甲方在签订之日起15日内,支付给乙方预付款合同总价的5%;

  3、供货款每月结算一次,预付款抵充货款,直至预付款全部抵充完毕后,甲方每月结算确认之日起10内支付结算货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承担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旦出现下列情形,甲乙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剩余货款支付方式、时间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超过1个月;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钢材或所供钢材在数量上弄虚作假;

  3、乙方所供钢材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所供钢材在质量上弄虚作假。

  第八条其他

  1、履行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合同未涉及的内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壹年内有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购买合同3

  !

  供货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供需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

  需方为满足【 】建筑工程的需要,约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向供方购买螺纹钢、线材、圆钢等建筑用钢,不少于 吨,规格、品种以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合同有效期内,供方为本合同指向的工程项目钢筋唯一供应商。该工程项目位于__ __.

  二、订价方式:

  供需双方根据钢筋进场当日 市场同规格行情价每吨加价 元确定该批钢材的结算价格,此价格为到场结算价。开票金额按总工程钢筋材料的 %开具,货到场地由需方安排工地负责吊卸。

  三、质量标准:

  供方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建筑用钢材。

  四、供货和签收、对账方式:

  需方应提前半个月向供方提供需方工程钢材半月到一月内使用计划,作为供方拟定钢材供货计划依据。

  需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需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供方所有到场钢材交接工作。钢材进场前,需方需将指定的货物接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货物接收人签名样本交于供方。

  在施工期间,需方将实际施工所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和数量详细开列出需求清单,发货前三天将需求清单,用书面通知或E-mail、传真方式通知供方,供方E-mail: ,传真 .

  接到需方三天内需求清单后,供方应及时将钢筋运至项目工地。施工场地交通由需方负责保障和协调。

  需方工地昼夜收货,所供材料到达需方指定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需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钢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清点核对。需方货物接收人核对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电话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线材按过磅重量计算(磅差±0.3%),螺纹钢、圆钢以理算重量计算。

  所供钢材需方核对无误后,需方接货人应当即在供方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需方拒绝接货违约。送货回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8、供方指定 、 为对账人,(其中一人即可),需方指定 、 为对账人,(其中一人即可)。

  五、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每批次进场钢材所相应厂家质量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方质保书专用章。

  2、钢筋表观质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3、钢材到场24小时内,需方必须对到场钢材按质量监督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以复检为准;初检时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供方参与复检,并对到场钢材妥善保管;供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未参与复检视为默许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检测期限为钢筋进场需方签收后五天内,钢筋进场五天内需方无有效检测结果向供方书面反映质量问题时,该批钢筋需方视为质量合格。到场钢材检测不合格时,该批钢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

  5、钢材到场应先检后用,供方对于需方使用、保管、保养钢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数量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供方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 吨时即日对账一次,自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 个月的二天内全额付清上述 吨货款,此后每满 吨对账结算一次,并于二日内付清货款,若半个月内未满 吨的,按半个月时间为准对账结算并二日内付清货款。

  七、有关责任:

  1、需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拒绝接货,则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该批次钢材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供方损失。

  2、需方临时变更需求清单时,供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在已发货的条件下,需方临时变更需求清单须事先征得供方的'同意,未对供方造成影响的前提下,供方应满足需方需求。

  3、需方需要供方推迟时间发货,应在原交货期限前 5 天通知;同时,推迟时间发货的该部分钢材遇价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推迟时间不得超过 5 天,否则视为需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或拒绝接货处理。

  4、变更到货地点时,需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方,并征得供方同意。

  5、变更接货人,需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方,交货前需方应将新的接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需方授权书交于供方。

  6、供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时,需方可以另行采购,供方还应向需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7、对于复检不合格的钢材,需方应在收到检测报告的当日将结果通报供方,同时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货,供方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退换钢材所产生的费用。

  8、需方逾期付款为需方违约,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逾期天数以月息百分之 赔付供方,超过一个月,需方应承担逾期支付货款总额 %的违约金,并还应向供方支付逾期货款本金日千分之 的违约金,从逾期之日开始计,该违约金不封顶。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只限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雪灾)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条款:

  双方提供的电话、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长期处在畅通状态。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

  供货方:(盖章) 需货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购买合同4

  (合同编号: )

  年 月 日

  钢材采购合同范本

  甲

  方(需方): 中国建筑第X工程局

  乙方(供方):合同编号:

  鉴于甲方施工生产的需要,同意由乙方供应甲方项目的钢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

  2.1.交货时间:具体进场时间由甲方根据计划要求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时供货。

  2.2.交货地点及方式:按甲方计划送货至甲方项目施工现场的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集中加工地点。

  2.3.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方转移至需方。 三、运输费用承担:

  3.1.乙方负责汽车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卸车。

  3.2.材料的装卸、运输、过磅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按 元/吨(一般为30-40元,因不同项目情况有变化),与货款一并结算。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品牌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4.1.按国家标准执行:线材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T701-1997,螺纹钢材质符合国家标准GB1499-1998。

  4.2.乙方供货时随车必须提供乙方加盖公章的质量证明文件四份。

  4.3.乙方必须保证所供钢材为合格产品。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 。

  六、钢材计量方法(在招标时明确,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6.1. 盘圆、φ14以下螺纹钢按过磅计重,过磅单上必须由双方人员签字,φ14及以上螺纹钢按点支计重,最终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6.2. 盘圆按过磅计重,螺纹钢点支,最终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6.3. 盘圆、螺纹钢均按过磅计重,最终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指定委派 (甲方验收人员的更改需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1名现场施工员和1名领导班子共同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开具收货单给乙方;同时对钢材质量文件进行签收。

  螺纹钢9M或12M定尺交货(按甲方计划要求)。

  甲方验收后对乙方钢材质量有异议时,可随时对所供钢材进行抽样送检,若发生质量问题除由乙方负责组织无条件退货外,乙方应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甲方提出异议的期限为抽样送检后,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10天内。

  八、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一般为按月结算,根据项目情况亦可采用节点结算方式):

  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为一个结算期,供需双方月底办理结算,乙方向甲方提供当批次全额有效税务发票,甲方在次月15日前支付本结算期货款的%。余款在甲方通知乙方完成供货后个月内分次付清。

  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不接收供货方的委托付款。乙方必须出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9.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钢材进场,因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停工待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2.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货款,若甲方资金暂时不能到位,双方可协商延期支付,如延期超过天,延期支付的资金,由甲方按贷款利率和延期时间向乙方支付利息。

  9.3.乙方应在甲方送货计划指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每延迟一天乙方按货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0.1.乙方对运货物的车辆严格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对车辆尾气排放量超标的禁止使用,货运车辆出工地大门,必须经过清洗,确保车路整洁、轮胎无泥。如未按甲方要求清洗车辆,造成市内管理部门罚款,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2.甲方负责对施工环境中存在的废气、噪音、扬尘、辐射等制订相应措施、确保进场作业人员符合劳动法规要求的作业环境。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1.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12.1 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2.2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材料为合格产品,如验收不符合计划或合同要求或经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12.3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复印 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12.4如需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合同附件。

  12.5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 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该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章)乙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 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邮编:邮编: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日

钢材购买合同5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总量185吨左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钢材数量与质量

  第二条 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922350元大写:玖拾贰万贰仟叁佰伍拾圆整

  第三条 钢材质量及验收方式

  甲方所供钢材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使用钢材必须先检测后使用,乙方未检测就使用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乙方对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收货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对该质量异议,以四川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的数据为最终结果。超出七个工作日的,视为乙方对甲方所供的钢材质量无异议。甲方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则该不合格的钢材,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包换﹑包退,换货过程中所产生往返运输﹑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待所有货物货到之后五日内,一次性结清费用。 第五条 提货地点及计量方式

  1、提货地点:甲方货场。乙方将每批次建筑钢材供货计划提前7天通知甲方,以供甲方提前为乙方备足货源,满足乙方建设需要。

  2、计量方式:过磅计量。过磅误差在±3‰内。乙方可自行复磅,或到第三方复磅。以乙方指定提货人签字的送货单为准,该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凭证。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乙方书面通知的供货计划时间内完成每批次供货。

  2、甲方延期供货或甲方未按期足额供货的,均视为延期供货,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伍佰元/天的违约金,但每日发货量不得超出50吨。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按乙方所欠甲方钢材款的数量向甲方支付10元/吨/天的违约金,若一个月后仍未按合同要求付款的,本合同终止,且乙方必须结清剩余货款,并赔偿给甲方合同总货款的3%的.损失费。

  2、合同期间乙方在款未付清之前不得在第三方购货,一经发现,合同随即终止,并视为违约,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总货款的3%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在按合同约定未付清所欠甲方货款时,不得要求甲方再次垫资发货。

  2、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说明等。

  第九条 廉政合作

  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

  机构证明后,经甲方确认,允许按(1、4)项执行:

  (1)延期履行;(2)部分履行;(3)不履行合同;(4)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免予承但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发生任何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

  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 乙方(印章):代表人: 电话: 年月日

钢材购买合同6

  不锈钢板材购销合同一: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太原市望宝丰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正坤不锈钢旅游纪念品有限公司 乙方因加工的需要,向甲方购买不锈钢板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 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加工所需的不锈钢板材全部从甲方购买。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 得从其他渠道购买不锈钢板材,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加工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不锈钢板材,乙方每次需货时, 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板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 甲方应在150日内将该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厂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 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不锈钢板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

  4.板材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 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_5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 报告,否则该批板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 经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 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板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 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10日内换送合格板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板材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厂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板材总价款的80 % 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 期的板材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不锈钢板材购销合同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太原市望宝丰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正坤不锈钢旅游纪念品有限公司 乙方因加工的需要,向甲方购买不锈钢板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 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加工所需的不锈钢板材全部从甲方购买。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 得从其他渠道购买不锈钢板材,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加工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不锈钢板材,乙方每次需货时, 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板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 甲方应在150日内将该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厂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 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不锈钢板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

  4.板材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 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_5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 报告,否则该批板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 经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 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板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 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10日内换送合格板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板材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厂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板材总价款的80 % 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 期的板材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年 3 月 1 日

  品 名 规 格 单价(元/吨)

  数量(T) 总价(元) 不锈钢板 12MM 17100 1000 17100000 不锈钢板 10MM 17600 1000 17600000 不锈钢板 6.0MM 17200 800 13760000 不锈钢管 5.0MM 17200 950 16340000 不锈钢管 3.0MM

  18300 900 16470000 合计

  4450

  81270000

  总金额(大写) 捌仟壹佰贰拾柒万元整

钢材购买合同7

  钢材购销合同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西藏盛英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并自觉履行。

  一、 产品名称、材质、型号、数量、金额。

  1、甲方向乙方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在乙方保证供应的前

  提下,合同签订后甲方所需材料均应向乙方采购,如在合同供应期间甲方在无特殊情况下超过一个月未从乙方提货或私自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视为甲方违约, 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执行。

  2、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11月30日止。

  3、甲方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需要采购的钢材书面计划清单供乙方参考,月计划清单列明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以备乙方提前配备货源,如甲方有特殊品种计划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指定专人到乙方仓库提货,提货时清点、验收货物,并在提货单上签收。

  二、运输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内自提,运杂费、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一票结算。

  三、产品计量方式:螺纹钢理计交货。盘螺、线材磅计交货,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甲方可以对乙方所供钢材进行全部或部分复磅,如磅差在0.3%以内(含0.3%),则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0.3%,甲方应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五、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分为现款和赊销两种提货方式。

  (1)、现款:先款后货,乙方支付相应货款后,甲方交付相应货物。

  (2)、赊销:先货后款,在赊销方式下,乙方给予甲方最大欠款提货额度为200吨,即允许甲方欠款提货量在200吨以内,(以乙方出库单重量为准,含螺纹钢、盘螺、线材等),超过最大欠款提货额度200吨时甲方以先款后货方式提货。甲方200吨以内的提货货款从提货之日起以实际天数__月利率2%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2、乙方出具提货单后,货物货权转移给甲方,否则为乙方所有。

  六、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材料,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没有质量保证书原件的,乙方提供质保书抄件。

  2、钢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保管好有异议的货物,并提供异议产品的批组号、序号、生产日期等相关资料(建议保存好产品出产牌号)及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员或会同生产厂商前往处理;对有异议钢材如经检验乙方所供钢材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复试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有异议钢材经检验为产品在出产时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将协助甲方要求生产厂商进行处理,如对有异议的`钢材经判定为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甲方数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钢材应保持包装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及时到现场处理,经双方现场确认后,按实际签认(螺纹钢按实际数量理计为准)。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文件是真实的。

  如乙方违背此诚信原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条款执行,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源供应,如乙方无理由停止供货,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10万元.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私自从外面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0万元。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 本合同如有歧义,解释权在乙方。

  2.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4.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西藏盛英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 拉萨市和平北路以北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拉萨开发区支行 帐号: 帐号: 时间:年月日时间: 年 月 日

钢材购买合同8

  立协议双方:

  购货方: (简称甲方)

  供货方: (简称乙方)

  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向乙方定购“上东国际一期”建筑用钢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所需钢材的规格、单价详下表

  1.1、甲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需调整钢材的品种,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协商单价。

  1.2、甲方规定乙方所供钢材品牌为攀成钢、德胜,若因市场原因导致前两个品牌出现缺货,乙方在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供给威钢、达钢两种品牌。

  1.3、上述合同单价包含乙方送至甲方人员指定地点全部费用。

  第二条:质量验收标准

  2.1、乙方保证钢材质量、规格等达到国家标准及成都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及合同要求。对甲方特别约定之要求亦要完全予以满足。

  2.2、钢材送到甲方施工现场后,由甲方指定收货人员对供方所供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等进行验收。货到现场若有质量问题应向乙方交涉。

  2.3、产品几何尺寸的偏差必须在验收规范的要求之内,偏差大过要求的为不合格品,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2.4、乙方对所供钢材质量承担全部责任,若因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未能达到国家标准或满足工地的要求时引起甲方停工带料,甲方可根据当时现场的具体情况,任意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措施进行处理:

  2.5.1、若乙方所供钢材有质量问题,甲方可拒绝验收,乙方应无条件另行调换符合质量要求和规格要求的钢材供应甲方,并不得影响甲方施工生产需要;

  2.5.2、因钢材质量和供应不及时的原因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甲方可以在事发当月计算也可在最终结算时一并计算,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2.6、由于钢材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复检物资,因此所进的`每批钢材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取样复检,且必须与监理工程师一起,若钢材检验不合格则该批次钢材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数量验收

  3.1、甲方收货人员对所到钢材的数量按实清点或抽查,实际数量以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清点的质量规格都符合合同要求的数量为准。清点的数量与乙方的数量有差异时,按本次清点的实际送货量计算本次至上次清点时间之间所送货的数量。若发生两次以上的数量差异时,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乙方同意以所欠货款为保证,承诺按甲方要求退场甲方另行选择供应商的工作。

  3.2、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对实到数量清点工作,若乙方不配合,甲方可自行派人抽查,其抽查实到量作为本次计算的依据,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4.1、甲方应提前三天将所需品种、数量,以清单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要根据甲方的供应计划组织货物运输到甲方施工现场,同时按甲方要求整齐地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承担运费。

  4.2、由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当甲方指定收货人不在现场时,甲方另行委托指定收货人。凡非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所签署的任何与收货数量相关的文件及所反映的内容甲方均不予承认,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5.1.甲乙双方各自出具的“送货单”或“收料单”均不作为结算之依据,过程中的数量统计以甲方指定人员验收签字并经甲方核算部门负责人确认的《月度数量统计单》为唯一依据。最终结算以甲乙双方办理的《财务结算》为准。

  财务结算》最终价款为:

  a、《送货数量认可单》合计数×对应的材料单价合计数

  b、减去已支付货款

  c、减去违约金(如果有时)

  d、减去应扣除之款项

  e、减去因供应方(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各种损失

  5.1.3、双方约定:甲方在每批次钢材到施工现场后7天内付给乙方材料款。 若因甲方资金原因,甲方可延期付款给乙方,但必须支付乙方资金利息,一个月内付款为每吨每天 元,2月内付款为每吨每天 元,3月内付款每吨每天 元。计息时间以每批次钢材进场的时间和批量计划为准,且超过一个月又不足两个月的,第一个月以一月内付款应付利息计算,余下天数以两月内付款应付利息计算。(例:供货后第45天付款,甲方应付利息为 吨位×第一个月每吨每天利息×30天+吨位×第二个月每吨每天利息×15天,以此类推)。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因此停止对甲方钢材的供应。

  5.2、货款的支付 付款方式:以转帐支票方式支付,乙方出具正式普通发票。

  第六条:乙方应提供的资料

  6.1、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6.2、产品送到工地,应随货将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有效《质保书》、《许可证》等提供给甲方。办理上述证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提供的上述证件为虚假或过期证件,则乙方向甲方赔偿不低于壹拾万元违约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乙方供应的钢材不符合国家标准,乙方除无条件接受退货外,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停窝工损失及工期延误损失。甲方由此发生的接受有关质监部门的处罚和一切费用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7.2、乙方未按甲方通知送货时间及时供货,由乙方承担甲方停工损失及工期延误损失,拖延7天以上,为了工程的工期,甲方有权另找供应商购买钢材。

  7.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甲方需要的相关资料,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7.4、合同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即被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负责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8.1、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8.2、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9.1、乙方承诺对其进入甲方工地的人员甲方负责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保证上述人员按国家、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甲方的各种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乙方安全防护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负。

  9.2、乙方应按时提供甲方所需的相关资料,乙方提供的资料交项目资料员,并由材料员在收料单或发票上签字说明资料是否已提供齐全,否则可不予付款。

  9.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订补充合同。

  9.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至结清工程价款之日失效。

  9.5、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双方各壹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年月日:

钢材购买合同9

  买受方(以下称甲方):

  出卖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钢材情况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钢材价格定价时间

  2·2暂订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小写:万元,大写:伍佰陆拾万元;钢材总量计:吨(以实际供应单据为准)。

  第三条价款支付

  3·1支付方式:

  3·2前甲方付清当月货款的80%,以此类推。余款20%在倒班宿舍楼封顶后(预计在十月三十日)一个月内,甲方需向乙方付清所欠货款,如逾期,则按余款总额每天加收1‰材料款,最终结算日不得超出15天。

  第四条钢材的运输,运费、履行地点

  4·1钢材运输由:负责。

  4·2采用:方式运输。

  4·3运输费由:承担。

  4·4项目施工。

  4·5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营业机构所在地,不因送货方式及甲方指定之收货地点而改变。

  第五条钢材的质量

  第六条钢材的验收

  6·1验收方式:

  6·2验收时间:

  6·3甲方的验收人员:乙方的验收人员:

  6·4甲方不按合同约定验收,并接受乙方所售钢材,视为质量验收合格。

  6·5甲方在收受乙方供应的材料时,需在乙方开具的.送货清单结算联上加盖项目部公章,每月对账在核实无误的对账单上加盖项目部公章。

  第七条双方的义务

  7·1甲方的义务

  7·1·1甲方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短信、传真、E—mail的形式向乙方报送钢材供应单。

  7·1·2按合同约定对钢材进行验收。

  7·1·3按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

  7·1·4若所需钢材情况发生变化,及时将变化后的各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7·1·5在乙方向甲方供应钢材期间,不得有第三方供应钢材。如违约,则按合同总价款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乙方的义务

  7·2·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供应钢材。

  7·2·2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材。

  7·2·3交付钢材时提供材质和磅码单,钢材出厂质量证明书,钢材试验单,合格证等一式壹份。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方的违约责任

  8·1·1未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甲方拒收货物,须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1·2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每延迟一日,应按甲方延期付款总额的付材料款,直至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分批次供货的,前期款项没有结清,乙方可以停止供货,经催告后3天内,甲方仍不能结清货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1·3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及其他违约,除按前款约定外,还应承担乙方采取任何合法途径追索货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并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误工费等等)。

  8·1·4甲方不得将乙方所供钢材变卖作为资金周转,如违约则按合同总价款的赔偿给乙方。

  8·2乙方的违约责任

  8·2·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供应钢材,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经甲方催告后3日内,仍不能按期供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2·2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材,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2·3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各种单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未提供单证的钢材,同时,乙方应支付未提供单证的钢材价款的1·5‰赔偿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9·1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由本合同履行地的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洪水、地震、战争、罢工、政府禁令。

  10·2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不可抗力情况消失后,合同继续履行。

  10·3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签定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烽火钢材市场A区特2号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如需提供担保,另立担保合同,作为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达成的补充意见,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中经双方确定的信函、传真等,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购买合同10

  买方: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卖方: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1、名称、品种、规格: 。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按照 标准执行。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 。

  2、计量单位和方法: 。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第四条交货方式

  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风险提示:交货地点

  对于“交货地点”应当明确约定,因为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卖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买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 。

  2、验收方式: 。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 检验机构按 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1、单价: 。总价: 。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 。

  货款的支付方式: 。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

  3、预付货款: 。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 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其它约定: 。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其它: 。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机构或法院。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协商不成时均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风险提示:证据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 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 等单位。

  甲方: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钢材购买合同1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所需钢材买卖一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材质、单价和生产厂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甲方提供的钢材产品其中:钢应符合,生产厂材质书复印件。

  第三条、产品的数量、计量:

  1·产品的数量:以单为准。

  2·计量方法: ,计量磅差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

  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时间:。

  2·交货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甲方送货,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代运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提自运,费用自理。

  3、交货地点

  4、接货代表:乙方指定本单位下列职员代表乙方在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接收货物,他们在甲方送货单上的签字,作为乙方收货的依据。乙方提供由接货代表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留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乙方接货代表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的结算和付款方式

  1·产品的价格,按双方书面确定的含税价格执行,价格确定后,不受市场行情涨跌的影响。

  2、每批次钢材乙方应在收货后双方按照书面约定的单价执行;如乙方逾期并未付清货款的,则该结算批次钢材在原约定单价基础上按每天每吨(按平均单价折算吨位)加价元进行结算,加价计算期为天。

  3、付款方式:个月以上承兑汇票支付的,应按月息‰承担银行贴息。

  第七条、乙方验收标准及异议提出的方式及期限:乙方凭甲方交付的磅码单和材质书进行数、质量验收。数量异议甲方交货时提出;质量异议甲方交货后日内提出,并附书面异议书和相关检验报告,甲方协助乙方联系生产厂及时进行处理。甲方所供钢材,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先检验后使用,未经检验就使用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乙方在加价期满仍未能付清全部货款的,应在加价期满的次日起按照欠款总额每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由乙方承担。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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