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买卖合同(通用15篇)
钢材买卖合同1需方: 公司 (简称甲方)
供方: 公司 (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 宣城水东亲心谷一期健康养生中心、游客接待中心建设 工程的钢材买卖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公司
2、施工单位: 公司
3、工程名称:
4、工程地点:
第二条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1、上表中的钢材单价为供方送到工程施工现场的价格,该价格已包含了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
2、税率为 %,税金按照实际供货价款金额计取由供货方承担,供货方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上表中的数量为计划数量,最终结算货款以双方实际交付量为准。
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所提供的钢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 钢筋混凝土用钢标准规定以及其他相应国家标准,钢筋直径的偏差值必须控制在GB 表3中的数值规定;若达不到该标准规定,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本合同第十条条款处理。
第四条、交货时间、方式:
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次向乙方购买所需要钢材,甲方每次要货时应提前三天把需要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将所需要钢材送货到工程施工现场 。
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按规格,自行备车送货到 工程施工现场,并自行组织装卸货物。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第六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1、螺纹钢,按国标理论计算重量;圆钢,按国标理论计算重量,但钢筋的规格直径必须符合国标规定。
2、线材,甲方对线材可按吊牌或过磅抽检重量,若乙方货单数量实际少于过磅抽检重量的3‰时,同批次所供货单重量按该过磅抽查重量缺少比例的3倍扣减。
3、甲方必要时可以对磅秤进行检查。
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
1、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乙方必须随车附带有效的钢材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提供厂方的生产许可证。甲方安排验收人员对进场钢材进行数量以及表观质量验收;如质量有异议,甲方负责送有关检测机构检测,若检测该批次钢材为不合格钢材由乙方负责退回,检测费用和运输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除重新补齐合格钢材外,还需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货物签收和核对方法:
甲方授权数量签收人员 ( ) ,联系电话: ,签收人员仅对货物的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签收,无权对价格、金额、违约金等进行调整或结算;超出授权范围,甲方有权不予认可;未经书面授权变更签收人员的签单,不能作为双方结算凭证。
第九条、结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期限:
1、每月 号,乙方凭上述数量签收人员签字的送货单,报到甲方财务部门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再由甲方项目负责人 陈 和(或) 甲方授权结算人员 签字确认,结算单据方可生效。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选择 (A/B)种期限、方式结算:/
A、乙方根据结算单据开具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结算单、送货单和发票(三者同时具备)后 当月内,支付乙方钢材款的 %。如逾期支付的,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六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所产生的违约金须在 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
B、乙方同意为本工程项目垫资 万元,货款的结算方式为:
①在垫资额度 万元以内(含本数),乙方不向甲方计取利息;达到该额度的.,乙方即可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结算垫资部分货款,垫资部分货款自结算次日起按日息万分之三由甲方承担垫资利息。
②超过垫资额度 万元部分的货款,甲、乙双方应每月结算一次,且甲方应于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该超过垫资部分的货款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支付的,自第六日开始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③垫资部分货款,甲方同意在本工程主体封顶后 (建议时间为三个月左右)个月内付清。如逾期支付的,甲方同意垫资部分的利息自逾期日起从日万分之三提高至日万分之五,但不另行计取违约金。
3、甲方所付款项均系优先用于支付货款本金和垫资款本金,再支付垫资款利息、逾期支付货款违约金;甲方如确有违约逾期支付货款须承担违约金的,违约金应在最后一期货款支付的同时一并结算支付。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迟延供货,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迟延期间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应供货物价款的万分之 六 计算;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商标、规格、厂家、质量不符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如乙方未按合同履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未履行部分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供、需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2、当价格降幅达15%以上时,双方协商调整价格,协商不成需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在结算单或送货单上等单方制作的任何条款或文字说明均不视为双方的约定,也不得作为变更本合同的依据和条件,如合同单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如需调整,须以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中如甲方出具了盖有项目部"工程技术资料专用章"的有关结算、签收单或欠款等的凭证的,不得作为合同的结算依据。
5、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甲方可以拒绝支付货款,由此导致甲方延期支付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此期间的违约金或利息等。
6、甲方的税务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户名: 公司;开户行: ; 银行账号: ;地址及电话: 。
7、乙方税务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户名: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地址及电话: 。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方式: 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其解决争议方式为向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双方公司合同专用章或法人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钢材买卖合同2买方:(下称甲方)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卖方:(下称乙方)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1、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照 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 。
2、计量单位和方法: 。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风险提示:交货地点
对于“交货地点”应当明确约定,因为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卖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买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 。
2、验收方式: (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 检验机构按 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1、单价: 。总价: (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 。
货款的支付方式: 。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
3、预付货款: (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 %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 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 。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 。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机构或法院。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协商不成时均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风险提示:证据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 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 等单位。
甲方: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市 区北市__ 日杂经销门市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产品名称数量单位(kg)单价(元)金额备注铁线4号205/kg100合计壹佰圆整。
第二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条计算方法:型材过磅,油漆过磅。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供方负担,由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乙方(供方)对钢材的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货到现场,供方为需方提供相对应的材质单及相关资料。三日内如出现质量问题,请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无条件退换货物。但是在复试未出结果前,甲方不得动用钢材,否则甲方将承担一切责任。
第六条结算方式、时间: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付清全部货款。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第七条甲方(需方)违约责任:甲方如不按合同付款,供方有权到需方工地拉回同等价值的货物,甲方承担一切费用。乙方(供方)违约责任:如乙方所供货物不属甲方指定厂家范围,造成甲方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没收乙方全部货款,并处以货款5倍罚款,并承担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市 区北市 日杂经销门市开户行: __中国农业银行户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4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互惠互利、 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线材执行 GB1499.1- 标准,螺纹执行GB1499.2-标准, 并随货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证明书。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损耗计算:应符合当地环境体系。 第五条:合理损耗计算方式:以供方计量为依据。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按国家规定的.验收办法进行,如有异议须在货到七日内提出, 且不运用或转移货物,否则视同无效。
第七条:提货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方法:现款现货,多退少补。
第九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按货款总值20%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合同有限期:
第十三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钢材买卖合同5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钢材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基本情况
1.1 乙方因 吨,总价预估为人民币为(大写) ,¥: 万元,(钢材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结算价格等详见附表、甲乙双方按每天价格涨跌定价)。
1.2 乙方有钢材需求时应发送书面需求计划给甲方,甲方签收后能满足乙方需求计划所有项目要求时由甲方签署同意后按乙方计划供应。如不能完全满足乙方计划要求的,甲方应在钢材供应计划单签收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协商,由双方书面确认该批钢材的供货细节。
1.3 乙方向甲方下达的供应计划单是书面原件或者清晰的传真件,并应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如需改动也应传送书面文件予以变更。
1.4 1.5 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磅差按国家规定的千分之三范围内,以吨为计算单位保留后三位小数。
第二条价款支付
2.1 货款支付方式:转账支票(或现金、银行电汇)。
2.2 乙方只能向持有甲方明确书面授权的收款人办理货款支付手续;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视为未支付货款,由此造成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3 支付期限按以下第
2.4 甲方每批钢材交付之日(含交付当日)起清全部货款。
第三条钢材的运输
3.1 钢材的运输由方负责;运输方式为:;运费由 方承担。
3.2 如有甲方送货的',甲方只负责将钢材运输至目的地,卸货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钢材的验收及交付
4.1 钢材的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五条钢材的验收及支付
5.1 乙方按照甲方在交付钢材时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钢材进行验收;
5.2 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工地,乙方必须派专人验收,并在甲方提供的销售单据上签字,乙方签收后双方即已办理交付手续;乙方自行提货的在提货后即已办理交付手续。
5.3 乙方若对钢材数量、规格有异议的,应当在交货时提出异议;对质量有异议的,应在交货之日(含当日)起有三天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则视为对钢材无任何异议。
5.4 乙方对钢材质量有疑问并经相关权威部门检验后如质量不合格的,在钢材包装完好的情况下乙方可以退货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乙方的违约责任:
6.2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每延迟一日,则每日按延期付款的之一 支付违约金;
6.3 乙方中途退货的,应向甲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的金。
6.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货的,每日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的分之一 支付违约金;
6.5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收货物的,按拒收部分货款总额的十 支付违约金;
6.6 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的,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6.7 甲方的违约责任:
6.8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供应钢材的,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经乙方催告后 7 日内,仍不能供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9 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供应钢材的,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在乙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达不到约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10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者收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者收货人外,造成逾期交付的,还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7.1 本合同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8.1 本合同签订地为:
8.2 本合同正式执行时间为:
8.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4 本合同一式份。
钢材买卖合同
(附表)
第一条产品规格
1.1钢材生产厂家
型号
规格
结算价格
(甲乙双方按每天价格涨跌定价)
第二条其他事项
甲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6供方:
需方:
签订时间: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线材执行GB1499.1- 标准,螺纹执行GB1499.2- 标准,并随货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证明书。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损耗计算:应符合当地环境体系。
第五条:合理损耗计算方式:以供方计量为依据。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按国家规定的验收办法进行,如有异议须在货到七日内提出,且不运用或转移货物,否则视同无效。
第七条:提货时间: 年 月 _日至 年 月 日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方法:现款现货,多退少补。
第九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按货款总值20%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合同有限期:
第十三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钢材买卖合同7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钢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钢材基本情况单位: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交货:
第四条验收:对于钢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
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有权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成立的`,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造成逾期交货的,应当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验收标准: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1种方式支付价款。
1.签定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2.付款前,卖方应当向买方开具合法发票。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钢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同时买方还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并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同时买方还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
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章):卖方(章):住所:住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钢材买卖合同8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中铁十七局集团杭甬客专三工区与就本本次废旧钢材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1、废旧钢材预计重量为出具钢材合格证明,若违规使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根据协商结果,乙方按照协商价格/吨购买本批
废旧钢材,预收款按照预计总重量吨计算,预收款总价值为 元。结算时以实际过磅数量及协商价格计算总价值,预收款超出部分的金额,带预算完毕后,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如果运输废旧钢材的实际数量超过本协议规定的.废旧钢材数量时,需先再次预付废旧钢材超出部分数量的协议价格后才能将货运走。
3、乙方在签订协议后一日内按协议价格将废旧钢材预收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待废旧钢材预收款到帐后,方可提货。如果中途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视为违约,如违约,预收款不予退还。
4、废旧钢材交货地点为:
5、运输、拆、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必须在交清本协议规定的废旧钢材预收款后 日内运走所有本协议所规定的废旧钢材。
6、废旧钢材以甲方指定电子秤过磅数量为准,如在货物称重过程中发现乙方存在舞弊现象,视为违约,如违约,立即清场且预付款
不予退还。
7、在废旧钢材的运输、拆、装、卸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拆、装、卸、运输。乙方所雇佣的人员必须拥有相应资质,如果因违反国家关于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在废旧钢材提货装车时,应以墩模和槽钢等分别装车不得混装,影响核算,否则视为违约,如违约,预收款不予退还。
9、乙方应遵守一切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交警和城管人员管理,并承担处理运输过程中与地方村民发生的一切纠纷费用。
10、乙方将所有废旧钢材买走之后,双方结清全部货款,甲方 给乙方开具收据。
11、其他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项结清之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钢材买卖合同9供方(甲方):__
需方(乙方):
乙方因三原亿澜宾馆钢构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150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钢材数量与质量
二、甲方所供钢材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使用钢材必须先检测后使用。乙方未检测就使用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甲方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则该不合格的钢材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包换、包退,换货过程中所产生往返运输、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交货地点: 。
四、计量方式:过磅计量,过磅误差在±3‰内,乙方可自行复磅,以乙方指定提货人签字的送货单为准,该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凭证。
五、甲方为乙方垫资金额伍万元2个月从垫资之日起按2分钱利息收取,甲方货到工地,无质量、数量问题,一次付清。
六、如甲方延期或未按期足额供货,均视为延期供货,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
七、1、乙方必须3月8日前将所有货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2、乙方如不按合同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按乙方所欠甲方钢材的数量向甲方支付10元/吨〃天的违约金,若一个月仍未按合同要求付款,本合同终止,且乙方必须结清剩余货款,并赔偿给甲方合同总货款3%的损失费。
2、合同期间乙方在款未付清之前不得在第三方购货,一经发现,合同随即终止,并视为违约,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总货款3%作为违约金。
八、1、乙方在按合同约定未付清所欠甲方货款时,不得要求甲方再次垫资发货。
2、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说明等。
九、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甲乙双方发生任何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10甲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履行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工程的地点及名称: 。
二、乙方因工程需要,自(公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钢材,总需货量约 吨。
三、乙方工程日期:自(公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完工。
四、交易方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_ 作为乙方代表,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甲方订货,有权签收甲方的供货单,乙方对该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予以认可。除该代表外,乙方其他人员除有书面特别授权外,无权行使本合同项下乙方之权利;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代表可以用电话、订货单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需采购钢材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货通知在五天之内将乙方所需之钢材送达双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达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3.乙方在甲方的钢材送达之后,应当场予以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价格等,核实、确认后在甲方的送货单或者供货单上签名,该送货单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
4.前两个月甲方的`送货量只限定在 吨— 吨之间;此后每个月乙方需甲方的送货量累计都不得超过 吨,并不得少于 吨;超出部分甲方可不予送货。
五、钢材的计量方式:除线材按实际重量计算外,按国家标准理算。
六、钢材的价格:按送货当本优质钢价每吨加 元。
七、交货(提货)地点、方式:每批钢材的交货地点为__ 现货市场,由甲方代办托运至合同约定的工程地点。
八、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甲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随货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保证书。
九、验收标准、方法;乙方应于甲方送达钢材之日起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取样送达当地法定检测部门进行国家质量标准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乙方投入使用的,甲方对此概不负责。如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乙方应当在收到检测报告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后及时将该批钢材退回并于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及时供应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结算及付款方式
1.基于乙方需货量大、工程周期长,加上甲方同意对此800吨款项乙方可于合同终止前最后六个月(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内予以结清,乙方同意给予甲方每个月 元补偿,此项补偿款乙方应于每月结款日(即:每月 日)同货款一同结算;
2.对于甲方最初两个月(即 年 月与 年 月)所送钢材之货款,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延期结款的800吨货款外,乙方应于送货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结清其余货款;
3.若每个约定结算月乙方需甲方送货量超过第四条第四款之约定,并甲方予以送货的,乙方应予该货物送达之日起 日内,对超出部分之货款用现金结算;
4.付款方式: 。
十一、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对前述第十条第一款之补偿金及甲方在合同之初所送之钢材货款(除乙方可延期结款的800吨钢材货款外)未在送货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结清,甲方可中止合同,并可自逾期之日起按总货款(含可延期之800吨货款及前述第十条第一款之补偿金)每日千分之三计算逾期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期内,若乙方更换供应商,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于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因甲方所提供钢材不合格,并且没有及时予以更换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批不合格钢材相应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开始按所欠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待乙方结清相应货款后,合同继续履行;若乙方逾期付款达 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于终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予以结清所有款项。若逾期,则乙方应按所欠总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结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6.乙方每个约定结算月应按照第四条第四款之规定数量要求甲方送货,如未达到此数量,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于五日内付清所有货款,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货款总额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
若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约定钢材厂家为:马钢、沙钢、西城、南钢、永刚、中天、日照、苏钢、杭钢、山西长冶、江苏鸿泰、无锡雪浪等厂家;
2.“约定结算月”:即从第一个结算日起至第二个结算日计一约定结算月;此后以此类推。
3.每月 日作为结算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单位: (章)甲方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方单位开户行: 账号:
乙方单位: (章)乙方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单位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11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丙方对乙方合同义务进行担保,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经各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 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注:合同签订后,甲方每一次送货后,乙方未在一个月内向甲方再次发出书面的需货通知,则该情况视为乙方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即为违约),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
乙方违约应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的要求赔偿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货款(含垫资款和到期货款)。
二、乙方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钢材,乙方每次需货,应提前 天以传真方式(传真需加盖乙方公司公章)通知甲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货款价值,该传真应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在确认后安排车辆将该钢材送到乙方上述工地现场,运费及吊装费由甲方承担。注:若乙方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送货,则送货时间、地点、数量、单价、总金额以送货单所列示的信息为准,甲乙双方对签收的送货单无争议。
三、每批货物的价格参照上海西本钢铁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当天市场价格上浮 元/吨计算,并以送货单确定的单价和总金额为结算依据。甲方所送钢材数量全部按理论重量或 计算。
四、钢材接收验收方式:
1、钢材交货地点为:
2、乙方授权本公司工作人员名字 ,身份证号码 ,工作人员名字 ,身份证号码 。负责收货并代表乙方签署收货单(或送货单),其签收视为乙方收货且对货款金额的确认,签收时该工作人员应出示身份证并在相应单据上注明身份证号码。乙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收货时,应由工作人员出示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由乙方能够直接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或由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3、乙方收货后应先检测后使用,如未经检测先使用则视为合格。乙方收货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在收获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甲、乙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钢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五日内换送合格钢材。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的`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这期间总计钢材用量为 吨全由甲方供货。
2、甲方先期垫资 吨钢材,以后每次送货到场后当场支付该批货款的 %,剩余 %的货款累计到满 吨货款时,则甲方为乙方实际垫资了
吨货款,该 吨钢材款自合同签订日起满 个月时即行全部支付;期间超出 吨的部分在货到时即行支付各批次货款,乙方应在当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如乙方未按前款规定如数支付材料款,甲方有权拒绝送货并有权把未使用的钢材运回(注:乙方应赔偿此批全部钢材来回运费及吊装费)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货款(含垫资款和到期货款),同时乙方应承担应付钢材款及垫资款日计千分之 的违约金;另甲方有权就乙方付款不符(违反本合同付款规定)的行为单方解除合同。
3、乙方应要求甲方在 年 月 日开始供应钢材,乙方要求甲方供货总量不少于 吨,若乙方需求数量不足合同数或乙方未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要求甲方供应钢材,乙方应适当补偿甲方由于垫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补偿给甲方以 吨钢材垫资款(按送货单确定的金额为准)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计算并支付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乙、丙三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支付全部所欠钢材款并承担全部钢材欠款日计 %的违约金。
七、甲、乙、丙三方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八、丙方对乙方在本合同中应履行的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垫资款、货款及违约责任的承负进行担保,担保期限自债务产生之日起到债务履行期满后二年。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钢材买卖合同12乙方:
甲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
甲方因工程需要,不定时多批次向乙方采购钢材,数量约52650吨,合同总价暂定为贰亿元,按实结算。(本合同钢材用量、标的暂定)。
第二条价格
一级钢(合格品)、二级钢(合格品)、三级钢(合格品):当日西本价+150元/吨。以上单价已包括以下费用:发票、装卸费、运输费、检测费、备料费、税金等。
第三条(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甲方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传真或者用手机短消息方式通知乙方指定专门人员的钢材品名、规格、数量,乙方接通知后叁天内,根据现场实际路况安排车辆,将甲方要求数量的钢材送至工地甲方指定地点。数量以甲方指定收料人签收的入库单为准。此签字入库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初始依据。在甲乙双方每月达成结算单后,甲方回收所有的入库单,甲方指定人员签署的.结算单作为最后的计算依据(入库单不作为最后结算的依据)。
第四条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每批次货物必须随车带质保单、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保证获得工地所在地质检站验收通过。否则,甲方有权扣留货款,直至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书面资料为止。
2、若乙方所供质量原因导致货物退场、返工、罚款等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赔偿额可以从货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甲方要求供货;
2、甲方在签订之日起15日内,支付给乙方预付款合同总价的5%;
3、供货款每月结算一次,预付款抵充货款,直至预付款全部抵充完毕后,甲方每月结算确认之日起10内支付结算货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承担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旦出现下列情形,甲乙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剩余货款支付方式、时间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超过1个月;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钢材或所供钢材在数量上弄虚作假;
3、乙方所供钢材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所供钢材在质量上弄虚作假。
第八条其他
1、履行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合同未涉及的内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壹年内有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13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所需钢材买卖一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材质、单价和生产厂。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甲方提供的钢材产品其中:钢应符合,生产厂材质书复印件。
第三条、产品的数量、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以单为准。
2、计量方法: ,计量磅差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
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时间:。
2、交货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甲方送货,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代运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提自运,费用自理。
3、交货地点
4、接货代表:乙方指定本单位下列职员代表乙方在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接收货物,他们在甲方送货单上的签字,作为乙方收货的依据。乙方提供由接货代表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留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乙方接货代表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的结算和付款方式
1、产品的价格,按双方书面确定的含税价格执行,价格确定后,不受市场行情涨跌的影响。
2、每批次钢材乙方应在收货后双方按照书面约定的单价执行;如乙方逾期并未付清货款的,则该结算批次钢材在原约定单价基础上按每天每吨(按平均单价折算吨位)加价元进行结算,加价计算期为 天。
3、付款方式:个月以上承兑汇票支付的`,应按月息 ‰承担银行贴息。
第七条、乙方验收标准及异议提出的方式及期限:乙方凭甲方交付的磅码单和材质书进行数、质量验收。数量异议甲方交货时提出;质量异议甲方交货后日内提出,并附书面异议书和相关检验报告,甲方协助乙方联系生产厂及时进行处理。甲方所供钢材,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先检验后使用,未经检验就使用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乙方在加价期满仍未能付清全部货款的,应在加价期满的次日起按照欠款总额每天 ‰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14卖方: 买方:
卖方和买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卖方向买方供货的相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单价以双方确定的基价价格为或市场价,以当日送货为准。
第三条:结算量以买方实际收到钢材料量为准。
第四条:质量标准: 。
第五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调剂及期限:按国家标准,如出现不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卖方承担。卖方在交货时出具相应厂家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线材按磅重计量交货,螺纹按理重计量交货。
第七条:交货方式、地点:由卖方送货到买方指点的地址。
第八条:卖方提供的产品,买方应指定专人接收,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卖方指定、负责收货,如该指定人员发生变动,买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卖方。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国家标准验收。先检验后使用,如有异议收到货物 日内提出,卖方无条件处理。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本合同钢材前期有卖方先垫资钢材吨,买方收到钢材 日内,付钢材款%。
第十一条:买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合同
第十条之约定付清%的条款,买方应按未付款金额千分之三每日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买方在未付清卖方钢材款,从其他处购货,卖方有权终止合同。
《钢材买卖合同(通用15篇)》相关文档:
钢材的购销合同范本09-06
钢材加工合同09-13
钢材买卖合同书的范本(通用3篇)09-13
钢材买卖合同(15篇)09-13
钢材买卖合同范文(4篇)09-13
钢材买卖合同协议范本5篇09-13
钢材买卖合同范本5篇09-13
钢材买卖合同09-13
建筑工程钢材买卖合同09-13
钢材买卖合同书(2篇)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