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买卖合同(15篇)

时间:22-09-13 网友

钢材买卖合同(15篇)

钢材买卖合同1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使用方向(项目名称):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盘条圆钢执行GB1499.1-20_,螺纹钢执行GB1499.2-20_,以及相关国家标准。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全权负责。甲方应在在收到钢材7天内,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出现规格型号或数量不符合甲方需要,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立即无条件调整更换。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照国家标准捆扎,包装不散捆,不回收。

  第四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质量证明书随出库单及货走。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螺纹钢、圆钢按理论重量结算,盘圆以过磅重量结算。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的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乙方收到甲方下达的计划后,在3日内送至甲方指定的__地点。

  第八条供应范围、数量及相关补充:乙方负责运输范围由_至_;本合同使用量约计_吨,具体按照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至甲方施工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工地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十一条结算单价的确定及内容:结算单价=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单价+运杂费单价+ 业务加价;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运费、装卸费、税费、利润等落地单价。

  第十二条关于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单价的约定:

  1、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单价是指需方下达计划当日的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的 钢材市供方供应的钢材的厂家在阿里巴巴钢材网当天未公布的,则执行阿里巴巴钢材网当日公布的相应规格中的最低单价。

  3、如果需方下达计划中部分规格在当日没有公布单价,则按照以下规格间价差规律进行相应调整。[(1)HRB335φ12mm单价=HRB335φ32mm及以上规格单价=HRB335φ14mm单价+50元=HRB335φ16-25mm单价+100元;(2)盘条φ6.5mm单价=盘条φ8mm单价=盘条φ10mm单价;(3)圆钢φ12-14mm单价=圆钢φ16-32mm单价-80元。]4、需方对生产厂商有要求时,供方必须优先满足需方要求。

  第十三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日内付结算货款的80%,剩余20%一个月内付清。如甲方资金困难

  第十四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工业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产品的调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3‰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不能按时交货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 的违约金。甲方工程结束若有部分剩余产品,按本合同价退货,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3‰的违约金。

  4.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在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或双方不能达成新的协议,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

  5.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施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须向对方偿付因解除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

  6.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货或供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7.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逾期付款应支付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得转让。如一方转让,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对方承担因此而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依法向甲方法人工商住所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年月日

  签订地点:

  账号:

  邮政编码:

  年月日

钢材买卖合同2

  卖方:

  买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卖方和买方就《 》所用钢材供方一事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卖方向买方供货的相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1、标的物为钢材,合同签订数量为

  2、价格以买方提货之日《我的钢铁》上公布地区合肥地区最新钢材价格为基础结算价 。

  3、标的货物产地由买方指定生产厂家。厂家,品种,数量及价格以卖方开具的发货凭证或由买方签字收条中确定为准。生产厂家指定:

  4、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收到钢材数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GB/T701-1997,GB1499.2-。

  第三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国家标准,如出现不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在交货时出具相应厂家的有关资料产。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线材按磅重计交货,螺纹按理重计量交货。

  第五条:标的物抽有权自买方提货时转移。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地点:由卖方送货到买方书面指定地。

  第七条:卖方提价的产品,买方应指定专人接收,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买方指定 、 、 负责收货,如该指定人员发生变动,买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卖方送货时,买方指定收货人员如不在现场,应由买方负责人 在送货单据上签字或加盖买方公章方为有效;如买方不能按前述约定办理收货手续,卖方有权拒绝交付该批货物。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运费、吊装费等其他费用由买方承担计 元每吨。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国家标准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异议收到货物7日内应书面提出,卖方无条件及时处理。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数量:货到工地后7日内买方付清货款免息。7日后结算价格以买方提货之日《我的钢铁》上公布的合肥地区最新钢材价格的基础上每天吨加价1.2元,从提货之日起到付款之日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责任:买方每次需要钢材的数量,品种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通知卖方,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3日内(如买方需要的规格合肥市场缺货,需要从外地购买,可延长5日)送货到买方,如因卖方接到供货通知没有及时给买方供货,造成买方停工的工期延误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卖方承担。

  2、买方违约责任:

  ① 买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十条之约定付清货款,7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买方还应向卖方支付未付款部分每天每吨千分之伍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产生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卖方: 买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钢材买卖合同3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买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合同履行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工程的地点及名称: 。

  二、乙方因工程需要,自(公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钢材,总需货量约 吨。

  三、乙方工程日期:自(公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完工。

  四、交易方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 作为乙方代表,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甲方订货,有权签收甲方的供货单,乙方对该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予以认可。除该代表外,乙方其他人员除有书面特别授权外,无权行使本合同项下乙方之权利;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代表可以用电话、订货单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需采购钢材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货通知在五天之内将乙方所需之钢材送达双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达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3、乙方在甲方的钢材送达之后,应当场予以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价格等,核实、确认后在甲方的送货单或者供货单上签名,该送货单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

  4、前两个月甲方的送货量只限定在 吨— 吨之间;此后每个月乙方需甲方的送货量累计都不得超过 吨,并不得少于 吨;超出部分甲方可不予送货。

  五、钢材的计量方式:除线材按实际重量计算外,按国家标准理算。

  六、钢材的价格:按送货当本优质钢价每吨加 元。

  七、交货(提货)地点、方式:每批钢材的交货地点为 市东澳钢材现货市场,由甲方代办托运至合同约定的工程地点。

  八、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甲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随货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保证书。

  九、验收标准、方法;乙方应于甲方送达钢材之日起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取样送达当地法定检测部门进行国家质量标准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乙方投入使用的,甲方对此概不负责。如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乙方应当在收到检测报告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后及时将该批钢材退回并于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及时供应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结算及付款方式

  1、基于乙方需货量大、工程周期长,加上甲方同意对此800吨款项乙方可于合同终止前最后六个月(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内予以结清,乙方同意给予甲方每个月 元补偿,此项补偿款乙方应于每月结款日(即:每月 日)同货款一同结算;

  2、对于甲方最初两个月(即 年 月与 年 月)所送钢材之货款,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延期结款的800吨货款外,乙方应于送货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结清其余货款;

  3、若每个约定结算月乙方需甲方送货量超过

  第四条

  第四款之约定,并甲方予以送货的,乙方应予该货物送达之日起 日内,对超出部分之货款用现金结算;

  4、付款方式: 。

  十一、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对前述

  第十条

  第一款之补偿金及甲方在合同之初所送之钢材货款(除乙方可延期结款的800吨钢材货款外)未在送货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结清,甲方可中止合同,并可自逾期之日起按总货款(含可延期之800吨货款及前述

  第十条

  第一款之补偿金)每日千分之三计算逾期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期内,若乙方更换供应商,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于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否则,每逾期 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因甲方所提供钢材不合格,并且没有及时予以更换的,每逾期 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批不合格钢材相应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开始按所欠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待乙方结清相应货款后,合同继续履行;若乙方逾期付款达 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于终止合同之日起 日内,予以结清所有款项。若逾期,则乙方应按所欠总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结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 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6、乙方每个约定结算月应按照

  第四条

  第四款之规定数量要求甲方送货,如未达到此数量,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于 日内付清所有货款,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货款总额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若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约定钢材厂家为:__、__、__、__、__、__、日照、__、__、山西__、江苏__、无锡__等厂家;

  2、“约定结算月”:即从

  第一个结算日起至

  第二个结算日计一约定结算月;此后以此类推。

  3、每月 日作为结算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单位: (章)乙方单位: (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甲方单位开户行: 甲方单位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4

  合同编号:

  甲 方: (以下简称供方) 乙 方: (以下简称需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及供货时间:

  1.订货方式:需方应提前天将所需钢材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等)以书面或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供方,供方在收到需方计划后 日内或按合同约定时间把钢材送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

  2.货物要求:供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或计划要求供应合格钢材,数量、规格、质量应严格按照需方计划要求供货。

  3.供应价格:表中单价均为到交货地点的落地价(或车板交货价),该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或装车费)、利润、税金及修复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未列明的,需方认为已包括在单价内。供方应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合同期内,单价是否调整按以下第 种方式约定:

  (1)不作调整。

  (2)以合同签订当日为基准点,到货当天为结算点,实际结算单价=到货当日“我的钢铁”市网价±固定价元/吨。

  (3)其他约定。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需方可根据现场实际进行变更。合同数量与实际需要数量相差正负20%时,双方须签订补充合同。结算时的收料签认单须同时具备物资验收人员、物资主管、项目领导的签认方可生效,仅有一人签认的收料单为无效收料单,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5、组成合同的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⑴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⑵中标通知书;⑶投标书及投标文件补遗或承诺;⑷招标文件。

  在钢材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钢材质量执行国家规定标准(明确有效的标准)。供方供应的钢材每批必须提供钢材合格证、材质单、质量保证书(随货同行),同时材质单中钢材的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必须与送到的钢材上悬挂的钢标牌相符。需方指派专人对所供钢材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需方有权拒收。需方将对到场的材料进行二次复检,自复检日起在 日内需方对材料提出质量异议,供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与书面回复并按照需方要求作出及时处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对所供钢材产品质量终身负责,并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质量保证责任。供方对产品所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三.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可明确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均由供方承担,运杂费如由需方负担,第一条款中价格约定内容相应删减)。

  四.计量、验收方式:供方送货至需方工地指定地点,螺纹钢按理论重量检尺交货,线材检斤,检斤磅差为±3‰,结算数量以需方工地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供方供应的钢材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钢厂产品,需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供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合同的流动资金。

  2.每月 日结算或供应数量每达到目部核对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需方点收入财务挂账。如供方按期不办理对账结算手续或供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需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供方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3.材料结算款在需方收到业主当期计价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供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供方随意改变账户,需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供方承担。 。(具体如何付款项目斟酌、仔细约定)

  七.违约责任:

  1.如果供方供应的钢材质量不符合(注意所参照的标准的有效性),或复检结果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供方不按时清场,需方有权自行处理;如果供方未按需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送货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需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及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需方停工,需方可以认定供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需方在通知供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厂家。

  2.如果供方在未和需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需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需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3.安全环保: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需方施工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5公里/小时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需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供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供方责任自负,供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需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4.其它约定。

  八.供方在其向需方递交的钢材采购投标书中的承诺,与本合同各项条款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管辖条款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首选我方公司住所地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需方要求供方停止供应材料、货款两清后失效。可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供 方:(公章) 需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如签约栏单独成页或空白留存,请标注“此页无正文”或“以下无正文”)

钢材买卖合同5

  甲方:(购买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销售方) 法定代表人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承建的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钒深加工项目中所需钢材由乙方提供,为此,特达成如下钢材买卖协议。

  一、钢材品种及数量:

  所需钢材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二、钢材价格

  钢材结算价格组成:钢材龙价+组织费+吊装费+运输费=合同价。

  1、钢材龙文网价:甲方必须提前两天提出进货计划给乙方。

  2、乙方负责车辆运输到四川威远钢铁有限公司。

  三、钢材的质量验收及交货方法:

  1、建材:盘元、圆钢、螺纹钢,型材:槽钢、角钢、工字钢、焊管、板材等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盘元以过磅计量为准。建材和型材以理论重量计算为准,甲乙双方当场验收,并在送货单上标明该批钢材的重量,单价和金额,以供货当日龙文网的所供钢材指导价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并附甲方所需一切检验、检测报告等资料,甲乙双方授权代表须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甲方在收到货后三日内应对该批钢材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自行负责,如出现质量异议,甲方须在收到货的五日内通知乙方,并附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单,甲乙双方共同派员到现场取样送质检部门复检,如依然不合格,则乙方应立即收回不合格钢材并马上组织合格钢材送到工地。

  四、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货到工地后组织人员及时验收卸货,卸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按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钢材款。

  2、乙方义务:

  按甲方所提供的计划单及时供货。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给乙方结算方式为月结,盘元每吨钢材的单价组成是:龙文网上的价格/吨+150元/吨资金占有金+130元/吨运输费+30元/吨吊装费=钢材单价/吨。

  螺纹钢每吨钢材的单价组成是:龙文网上的价格理论重量计算+130元/吨运输费+30元/吨吊装费=钢材单价/吨。

  钢板每吨钢材的单价组成是:龙文网上的价格/吨+100元/吨资金占有金+130元/吨运输费+30元/吨吊装费=钢材单价/吨。按过磅重量计算。角钢/槽钢每吨钢材的单价组成是:龙文网上的价格/吨+130元/吨运输费+30元/吨吊装费=钢材单价/吨。按理论重量计算。

  2、乙方从送货之日起(以第一次送货开始)每月的20日之前甲方必须付清乙方所供的全部钢材款。

  3、甲方给乙方付款:现金或网转,甲方支付30%的承兑汇票。

  4、乙方给甲方所供的全部钢材(型材、建材)不开任何发票(增票、普票),将发票费用作为一个月的资金利息,只以送货单作为结帐依据。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果在当月内未付清乙方钢材款,送货后第二个月按每天每吨4元计算作为乙方的资金占有金。

  2、甲方要求乙方所供不符合和厂家的货,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授权代表:

  甲方指定王鹏安、钟平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二位同志为甲方钢材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以作为甲乙双方结算依据。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达不成一致协议,由重庆市璧山县人民法院管辖。

  九、此协议共计三页,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后可达成补充协议,所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手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6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次废旧钢材买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废旧钢材预计重量为吨,作为废旧钢材处理,甲方不出具钢材合格证明,若违规使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根据协商结果,乙方按照协商价格/吨购买本批废旧钢材,预收押金元,(大写: ),结算时以实际过磅数量及协商价格计算并结清一车走一车,预收押金在现场废旧钢材运输完,最后一车根据实际过磅数量一次性退还乙方超出部分数量现金。

  3、乙方在签订协议后一日内按约定将押金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待押金到帐后,方可提货。如果中途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视为违约,如违约,预收押金不予退还。

  4、废旧钢材交货地点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暖水乡老街。

  5、运输、拆、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必须在交清本协议规定的废旧钢材预收款后 日内运走所有本协议所规定的废旧钢材。

  6、废旧钢材以甲方指定电子秤过磅数量为准,如在货物称重过程中发现乙方存在舞弊现象,报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视为违约,如违约,立即清场且押金不予退还。

  7、在废旧钢材的运输、拆、装、卸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拆、装、卸、运输。乙方所雇佣的人员必须拥有相应资质,如果因违反国家关于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应遵守一切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交警和城管人员管理,并承担处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费用。

  9、乙方将所有废旧钢材运输完后,双方结清全部货款,甲方依据过磅总数量给乙方开具收据。

  10、其他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项结清之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钢材买卖合同7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所需钢材买卖一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材质、单价和生产厂。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甲方提供的钢材产品其中:钢应符合,生产厂材质书复印件。

  第三条、产品的数量、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以单为准。

  2、计量方法: ,计量磅差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

  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时间:。

  2、交货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甲方送货,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代运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提自运,费用自理。

  3、交货地点

  4、接货代表:乙方指定本单位下列职员代表乙方在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接收货物,他们在甲方送货单上的签字,作为乙方收货的依据。乙方提供由接货代表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留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乙方接货代表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的结算和付款方式

  1、产品的价格,按双方书面确定的含税价格执行,价格确定后,不受市场行情涨跌的影响。

  2、每批次钢材乙方应在收货后双方按照书面约定的单价执行;如乙方逾期并未付清货款的,则该结算批次钢材在原约定单价基础上按每天每吨(按平均单价折算吨位)加价元进行结算,加价计算期为 天。

  3、付款方式:个月以上承兑汇票支付的,应按月息 ‰承担银行贴息。

  第七条、乙方验收标准及异议提出的方式及期限:乙方凭甲方交付的磅码单和材质书进行数、质量验收。数量异议甲方交货时提出;质量异议甲方交货后日内提出,并附书面异议书和相关检验报告,甲方协助乙方联系生产厂及时进行处理。甲方所供钢材,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先检验后使用,未经检验就使用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乙方在加价期满仍未能付清全部货款的,应在加价期满的次日起按照欠款总额每天 ‰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8

  乙方:

  甲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

  甲方因工程需要,不定时多批次向乙方采购钢材,数量约52650吨,合同总价暂定为贰亿元,按实结算。(本合同钢材用量、标的暂定)。

  第二条价格

  一级钢(合格品)、二级钢(合格品)、三级钢(合格品):当日西本价+150元/吨。以上单价已包括以下费用:发票、装卸费、运输费、检测费、备料费、税金等。

  第三条(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甲方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传真或者用手机短消息方式通知乙方指定专门人员的钢材品名、规格、数量,乙方接通知后叁天内,根据现场实际路况安排车辆,将甲方要求数量的钢材送至工地甲方指定地点。数量以甲方指定收料人签收的入库单为准。此签字入库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初始依据。在甲乙双方每月达成结算单后,甲方回收所有的入库单,甲方指定人员签署的结算单作为最后的计算依据(入库单不作为最后结算的依据)。

  第四条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每批次货物必须随车带质保单、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保证获得工地所在地质检站验收通过。否则,甲方有权扣留货款,直至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书面资料为止。

  2、若乙方所供质量原因导致货物退场、返工、罚款等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赔偿额可以从货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甲方要求供货;

  2、甲方在签订之日起15日内,支付给乙方预付款合同总价的5%;

  3、供货款每月结算一次,预付款抵充货款,直至预付款全部抵充完毕后,甲方每月结算确认之日起10内支付结算货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承担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旦出现下列情形,甲乙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剩余货款支付方式、时间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超过1个月;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钢材或所供钢材在数量上弄虚作假;

  3、乙方所供钢材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所供钢材在质量上弄虚作假。

  第八条其他

  1、履行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合同未涉及的内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壹年内有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9

  供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互惠互利、 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线材执行 GB1499.1- 标准,螺纹执行GB1499.2-标准, 并随货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证明书。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损耗计算:应符合当地环境体系。 第五条:合理损耗计算方式:以供方计量为依据。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按国家规定的验收办法进行,如有异议须在货到七日内提出, 且不运用或转移货物,否则视同无效。

  第七条:提货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方法:现款现货,多退少补。

  第九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按货款总值20%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合同有限期:

  第十三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钢材买卖合同10

  一、双方当事人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地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随货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保证书。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送到厂。

  四、钢材价格:货款按实际发货量及当日的报价结算。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除冷轧板按实际重量计算外,热轧以及酸洗材料的损耗标准超过3‰左右按收到材料过磅重量计算货款。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成捆成件,内附质量保证书。注:分件注明料头料尾

  七、验收标准、方法:材料经过检测若与质保书描述不符或以次充好,需方提供异议产品检测结果、送货清单通知供方,供方需及时作出回应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八、结算方式及其期限:供需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后,需方付总金额30%预付款,余款在货到需方7个工作日内通过第三方检测结果合格补足。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用传真方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11

  买受方:

  出卖方:

  工程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钢材的规格、数量、价格

  本合同钢筋单价按以上表格中单价执行,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钢筋市场单价发生变化,本合同钢筋单价不作调整,买卖双方对此确认无异议。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2.1合同总价款:按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数量计价。交货总量不得低于本合同数量。

  2.2支付方式:出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供货,在20_年春节前支付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价款的50%,出卖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部供货完成后,第二次供货到货后支付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价款的80%,工程完工合格后无供方责任时一个月内支付完全部货款。

  2.3交货地点:本项目工程工地。

  2.4交货时间:十一月十五日前。

  第三条计量

  3.1以买卖双方确认的实际交货数量计量。买卖双方确认交货钢筋规格、数量的单据应由买卖双方书面委托人签字有效,并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和结算依据。

  第四条供应时间和地点

  4.1出卖方在接到施工单位的钢筋供应通知后,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将钢筋送至指定地点。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5.1交货地点钢筋下车费用由买受方负责。

  5.2本合同所指钢筋规格、质量为国标。第六条双方的义务

  6.1买受方的义务

  6.1.1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6.1.2完成钢筋供应前的准备工作,并应提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卖方供应钢筋的时间、规格、数量等。

  6.1.3保证施工工地道路畅通,照明良好,水电设施齐全。

  6.2出卖方的义务

  6.2.1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数量标准供应钢筋。

  6.2.2按时供应钢筋,提供所供钢筋的试(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6.2.3在钢筋供应过程中因特殊情况而不能继续正常供应时,应自情况发生之日起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方,并与买受协商处理办法,不得对买受方施工造成损失,否则出卖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7.1.1买受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出卖方有权停止供料,买受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7.2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7.2.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筋,赔偿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损失。

  7.2.2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筋,赔偿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损失。

  7.3违约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实际和预期损失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8.1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8.2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战争和国家宣布的严重自然灾害。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9.3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签订地点:拉萨市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二份,卖方执二份。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以下无合同正文

  买受方:(公章)成都建工集团总公司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出卖方:(公章)

  销售部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12

  供货方: (简称甲方)

  需货方: (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钢材买卖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钢材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等依送(提)货单填写为准,钢材单价以当日西本价格上调60元为准。

  二、 质量标准、送检及费用。

  乙方使用钢材前应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区级质量管理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承担其费用,经检验合格则可使用。乙方在收货后三日内未将钢材送检或已投入使用的,则视为乙方已验收合格。

  三、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堆放货物场地,如需甲方送货则乙方承担运输费、装卸费等 元/吨,送货地点为 。乙方指定专人对该货物进行验收并在送(提)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该送(提)货单作为乙方已经验收和收货的凭据。乙方指定收货人和验收人如下: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四、货款的支付期限

  乙方支付货款的期限为送(提)货单签收之日起,按下列第 种约定付款:

  1、当日支付 %,余款 日内支付。

  2、甲方铺货 吨,该款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其他货款当日支付 %,余款 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四条之约定未按期限足额支付货款,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违约后,未到期债务视为到期,乙方应立即支付全部货款;违约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 以乙方应付货款的百分之三十计算;

  2、 以乙方应付货款每日千分之三计算。

  六、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本合同交易与乙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期间为应付货款之日起2年。

  七、双方若有未尽事宜,以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纳入本合同生效。

  八、在履行合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区为供货方住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

  乙方:

  保证人:

  代表:

  代表:

  代表 :

  电话:

  电话:

  电话 :

  地址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市 区 路 号

钢材买卖合同13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买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合同履行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工程的地点及名称:__x,求助钢材买卖合同。

  二、乙方因工程需要,自(公历)__月__日至__月__日止,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钢材,总需货量约__吨。

  三、乙方工程日期:自(公历)__月__日起至__月__日完工。

  四、交易方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__作为乙方代表,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甲方订货,有权签收甲方的供货单,乙方对该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予以认可。除该代表外,乙方其他人员除有书面特别授权外,无权行使本合同项下乙方之权利;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代表可以用电话、订货单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需采购钢材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货通知在五天之内将乙方所需之钢材送达双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达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3、乙方在甲方的钢材送达之后,应当场予以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价格等,核实、确认后在甲方的送货单或者供货单上签名,该送货单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

  4、前两个月甲方的送货量只限定在__吨— __x吨之间;此后每个月乙方需甲方的送货量累计都不得超过__吨,并不得少于__吨;超出部分甲方可不予送货。

  五、钢材的计量方式:除线材按实际重量计算外,按国家标准理算。

  六、钢材的价格:按送货当天上海西本优质钢价每吨加__元。

  七、交货(提货)地点、方式:每批钢材的交货地点为昆山市东澳钢材现货市场,由甲方代办托运至合同约定的工程地点。

  八、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甲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随货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保证书。

  九、验收标准、方法;乙方应于甲方送达钢材之日起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取样送达当地法定检测部门进行国家质量标准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乙方投入使用的,甲方对此概不负责。如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乙方应当在收到检测报告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后及时将该批钢材退回并于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及时供应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范本《求助钢材买卖合同》。

  十、结算及付款方式:

  1、基于乙方需货量大、工程周期长,加上甲方同意对此800吨款项乙方可于合同终止前最后六个月(即:__月__日起至__月__日)内予以结清,乙方同意给予甲方每个月__元补偿,此项补偿款乙方应于每月结款日(即:每月日)同货款一同结算;

  2、对于甲方最初两个月(即年月与年月)所送钢材之货款,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延期结款的800吨货款外,乙方应于送货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结清其余货款;

  3、若每个约定结算月乙方需甲方送货量超过第四条第四款之约定,并甲方予以送货的,乙方应予该货物送达之日起__日内,对超出部分之货款用__现金__结算。

  4、付款方式:__x。

  十一、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对前述第十条第一款之补偿金及甲方在合同之初所送之钢材货款(除乙方可延期结款的800吨钢材货款外)未在送货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结清,甲方可中止合同,并可自逾期之日起按总货款(含可延期之800吨货款及前述第十条第一款之补偿金)每日千分之三计算逾期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期内,若乙方更换供应商,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于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因甲方所提供钢材不合格,并且没有及时予以更换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批不合格钢材相应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开始按所欠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待乙方结清相应货款后,合同继续履行;若乙方逾期付款达__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于终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予以结清所有款项。若逾期,则乙方应按所欠总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结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6、乙方每个约定结算月应按照第四条第四款之规定数量要求甲方送货,如未达到此数量,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于五日内付清所有货款,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货款总额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

  若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约定钢材厂家为:马钢、沙钢、西城、南钢、永刚、中天、日照、苏钢、杭钢、山西长冶、江苏鸿泰、无锡雪浪等厂家。

  2、“约定结算月”:即从第一个结算日起至第二个结算日计一约定结算月;此后以此类推。

  3、每月__日作为结算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甲方单位开户行:

  甲方单位开户行:

  账号:

  账号:

  __月__日

钢材买卖合同14

  需方: 公司 (简称甲方)

  供方: 公司 (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 宣城水东亲心谷一期健康养生中心、游客接待中心建设 工程的钢材买卖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公司

  2、施工单位: __公司

  3、工程名称:

  4、工程地点:

  第二条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1、上表中的钢材单价为供方送到工程施工现场的价格,该价格已包含了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

  2、税率为 %,税金按照实际供货价款金额计取由供货方承担,供货方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上表中的数量为计划数量,最终结算货款以双方实际交付量为准。

  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所提供的钢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 钢筋混凝土用钢标准规定以及其他相应国家标准,钢筋直径的偏差值必须控制在GB 表3中的数值规定;若达不到该标准规定,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本合同第十条条款处理。

  第四条、交货时间、方式:

  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次向乙方购买所需要钢材,甲方每次要货时应提前三天把需要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将所需要钢材送货到工程施工现场 。

  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按规格,自行备车送货到 工程施工现场,并自行组织装卸货物。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第六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1、螺纹钢,按国标理论计算重量;圆钢,按国标理论计算重量,但钢筋的规格直径必须符合国标规定。

  2、线材,甲方对线材可按吊牌或过磅抽检重量,若乙方货单数量实际少于过磅抽检重量的3‰时,同批次所供货单重量按该过磅抽查重量缺少比例的3倍扣减。

  3、甲方必要时可以对磅秤进行检查。

  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

  1、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乙方必须随车附带有效的钢材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提供厂方的生产许可证。甲方安排验收人员对进场钢材进行数量以及表观质量验收;如质量有异议,甲方负责送有关检测机构检测,若检测该批次钢材为不合格钢材由乙方负责退回,检测费用和运输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除重新补齐合格钢材外,还需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货物签收和核对方法:

  甲方授权数量签收人员 ( ) ,联系电话: ,签收人员仅对货物的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签收,无权对价格、金额、违约金等进行调整或结算;超出授权范围,甲方有权不予认可;未经书面授权变更签收人员的签单,不能作为双方结算凭证。

  第九条、结算方式、支付方式及期限:

  1、每月 号,乙方凭上述数量签收人员签字的送货单,报到甲方财务部门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再由甲方项目负责人 陈 和(或) 甲方授权结算人员 签字确认,结算单据方可生效。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选择 (A/B)种期限、方式结算:/

  A、乙方根据结算单据开具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结算单、送货单和发票(三者同时具备)后 当月内,支付乙方钢材款的 %。如逾期支付的,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六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所产生的违约金须在 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

  B、乙方同意为本工程项目垫资 万元,货款的结算方式为:

  ①在垫资额度 万元以内(含本数),乙方不向甲方计取利息;达到该额度的,乙方即可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结算垫资部分货款,垫资部分货款自结算次日起按日息万分之三由甲方承担垫资利息。

  ②超过垫资额度 万元部分的货款,甲、乙双方应每月结算一次,且甲方应于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该超过垫资部分的货款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支付的,自第六日开始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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