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使用方向(项目名称):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盘条圆钢执行GB1499.1-20xx,螺纹钢执行GB1499.2-20xx,以及相关国家标准。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全权负责。甲方应在在收到钢材7天内,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出现规格型号或数量不符合甲方需要,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立即无条件调整更换。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按照国家标准捆扎,包装不散捆,不回收。
第四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质量证明书随出库单及货走。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螺纹钢、圆钢按理论重量结算,盘圆以过磅重量结算。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的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乙方收到甲方下达的计划后,在3日内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八条 供应范围、数量及相关补充:乙方负责运输范围由*至*;本合同使用量约计*吨,具体按照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车运输至甲方施工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工地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十一条 结算单价的确定及内容:结算单价 =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单价+ 运杂费单价 + 业务加价;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运费、装卸费、税费、利润等落地单价。
第十二条 关于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单价的约定:
1、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单价是指需方下达计划当日的阿里巴巴钢材网公布的 钢材市供方供应的钢材的厂家在阿里巴巴钢材网当天未公布的,则执行阿里巴巴钢材网当日公布的相应规格中的最低单价。
3、如果需方下达计划中部分规格在当日没有公布单价,则按照以下规格间价差规律进行相应调整。[(1)HRB335φ12mm单价=HRB335φ32mm及以上规格单价=HRB335φ14mm单价+50元=HRB335φ16-25mm单价+100元;(2)盘条φ6.5mm单价=盘条φ8mm单价=盘条φ10mm单价;(3)圆钢φ12-14mm单价=圆钢φ16-32mm单价-80元。]4、需方对生产厂商有要求时,供方必须优先满足需方要求。
第十三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货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结算货款的80%,剩余20%一个月内付清。如甲方资金困难
第十四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工业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产品的调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3‰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不能按时交货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3% 的违约金。甲方工程结束若有部分剩余产品,按本合同价退货,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3‰的违约金。
4.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在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或双方不能达成新的协议,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
5.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施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须向对方偿付因解除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
6.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货或供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7.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逾期付款应支付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得转让。如一方转让,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对方承担因此而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依法向甲方法人工商住所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钢材买卖合同2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次废旧钢材买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废旧钢材预计重量为吨,作为废旧钢材处理,甲方不出具钢材合格证明,若违规使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根据协商结果,乙方按照协商价格/吨购买本批废旧钢材,预收押金元,(大写: ),结算时以实际过磅数量及协商价格计算并结清一车走一车,预收押金在现场废旧钢材运输完,最后一车根据实际过磅数量一次性退还乙方超出部分数量现金。
3、乙方在签订协议后一日内按约定将押金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待押金到帐后,方可提货。如果中途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视为违约,如违约,预收押金不予退还。
4、废旧钢材交货地点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暖水乡老街。
5、运输、拆、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必须在交清本协议规定的废旧钢材预收款后 日内运走所有本协议所规定的废旧钢材。
6、废旧钢材以甲方指定电子秤过磅数量为准,如在货物称重过程中发现乙方存在舞弊现象,报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视为违约,如违约,立即清场且押金不予退还。
7、在废旧钢材的运输、拆、装、卸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拆、装、卸、运输。乙方所雇佣的人员必须拥有相应资质,如果因违反国家关于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应遵守一切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交警和城管人员管理,并承担处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费用。
9、乙方将所有废旧钢材运输完后,双方结清全部货款,甲方依据过磅总数量给乙方开具收据。
10、其他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项结清之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钢材买卖合同3供货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供需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
需方为满足【__ 】建筑工程的需要,约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向供方购买螺纹钢、线材、圆钢等建筑用钢,不少于 吨,规格、品种以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合同有效期内,供方为本合同指向的工程项目钢筋唯一供应商。该工程项目位于__ __。
二、订价方式:
供需双方根据钢筋进场当日 市场同规格行情价每吨加价 元确定该批钢材的结算价格,此价格为到场结算价。开票金额按总工程钢筋材料的 %开具,货到场地由需方安排工地负责吊卸。
三、质量标准:
供方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建筑用钢材。
四、供货和签收、对账方式:
需方应提前半个月向供方提供需方工程钢材半月到一月内使用计划,作为供方拟定钢材供货计划依据。
需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需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供方所有到场钢材交接工作。钢材进场前,需方需将指定的货物接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货物接收人签名样本交于供方。
在施工期间,需方将实际施工所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和数量详细开列出需求清单,发货前三天将需求清单,用书面通知或e-mail、传真方式通知供方,供方e-mail: ,传真 。
接到需方三天内需求清单后,供方应及时将钢筋运至项目工地。施工场地交通由需方负责保障和协调。
需方工地昼夜收货,所供材料到达需方指定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需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钢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清点核对。需方货物接收人核对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电话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线材按过磅重量计算(磅差±0.3%),螺纹钢、圆钢以理算重量计算。
所供钢材需方核对无误后,需方接货人应当即在供方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需方拒绝接货违约。送货回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8、供方指定 、 为对账人,(其中一人即可),需方指定 、 为对账人,(其中一人即可)。
五、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每批次进场钢材所相应厂家质量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方质保书专用章。
2、钢筋表观质量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3、钢材到场24小时内,需方必须对到场钢材按质量监督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以复检为准;初检时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供方参与复检,并对到场钢材妥善保管;供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48小时内未参与复检视为默许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检测期限为钢筋进场需方签收后五天内,钢筋进场五天内需方无有效检测结果向供方书面反映质量问题时,该批钢筋需方视为质量合格。到场钢材检测不合格时,该批钢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
5、钢材到场应先检后用,供方对于需方使用、保管、保养钢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数量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供方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 吨时即日对账一次,自第一车次钢筋进场之日起满 个月的二天内全额付清上述 吨货款,此后每满 吨对账结算一次,并于二日内付清货款,若半个月内未满 吨的,按半个月时间为准对账结算并二日内付清货款。
七、有关责任:
1、需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拒绝接货,则需方应向供方支付该批次钢材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赔偿供方损失。
2、需方临时变更需求清单时,供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在已发货的条件下,需方临时变更需求清单须事先征得供方的同意,未对供方造成影响的前提下,供方应满足需方需求。
3、需方需要供方推迟时间发货,应在原交货期限前 5 天通知;同时,推迟时间发货的该部分钢材遇价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推迟时间不得超过 5 天,否则视为需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或拒绝接货处理。
4、变更到货地点时,需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方,并征得供方同意。
5、变更接货人,需方应在交货前5天通知供方,交货前需方应将新的接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需方授权书交于供方。
6、供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时,需方可以另行采购,供方还应向需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的货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7、对于复检不合格的钢材,需方应在收到检测报告的当日将结果通报供方,同时有权拒收并要求退货,供方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退换钢材所产生的费用。8、需方逾期付款为需方违约,供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逾期天数以月息百分之 赔付供方,超过一个月,需方应承担逾期支付货款总额 %的违约
金,并还应向供方支付逾期货款本金日千分之 的违约金,从逾期之日开始计,该违约金不封顶。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只限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雪灾)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条款:
双方提供的电话、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长期处在畅通状态。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两份。
供货方:{盖章} 需货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履行该合同双方固定联系地址: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钢材买卖合同4合同编号:
甲 方: (以下简称供方) 乙 方: (以下简称需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物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及供货时间:
1.订货方式:需方应提前天将所需钢材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等)以书面或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供方,供方在收到需方计划后 日内或按合同约定时间把钢材送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
2.货物要求:供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或计划要求供应合格钢材,数量、规格、质量应严格按照需方计划要求供货。
3.供应价格:表中单价均为到交货地点的落地价(或车板交货价),该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或装车费)、利润、税金及修复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未列明的,需方认为已包括在单价内。供方应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合同期内,单价是否调整按以下第 种方式约定:
(1)不作调整。
(2)以合同签订当日为基准点,到货当天为结算点,实际结算单价=到货当日“我的钢铁”市网价±固定价元/吨。
(3)其他约定。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需方可根据现场实际进行变更。合同数量与实际需要数量相差正负20%时,双方须签订补充合同。结算时的收料签认单须同时具备物资验收人员、物资主管、项目领导的签认方可生效,仅有一人签认的收料单为无效收料单,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5、组成合同的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⑴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⑵中标通知书;⑶投标书及投标文件补遗或承诺;⑷招标文件。
在钢材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钢材质量执行国家规定标准(明确有效的标准)。供方供应的钢材每批必须提供钢材合格证、材质单、质量保证书(随货同行),同时材质单中钢材的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必须与送到的钢材上悬挂的钢标牌相符。需方指派专人对所供钢材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需方有权拒收。需方将对到场的材料进行二次复检,自复检日起在 日内需方对材料提出质量异议,供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与书面回复并按照需方要求作出及时处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对所供钢材产品质量终身负责,并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质量保证责任。供方对产品所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三.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可明确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均由供方承担,运杂费如由需方负担,第一条款中价格约定内容相应删减)。
四.计量、验收方式:供方送货至需方工地指定地点,螺纹钢按理论重量检尺交货,线材检斤,检斤磅差为±3‰,结算数量以需方工地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供方供应的钢材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钢厂产品,需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供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合同的流动资金。
2.每月 日结算或供应数量每达到目部核对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需方点收入财务挂账。如供方按期不办理对账结算手续或供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需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供方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3.材料结算款在需方收到业主当期计价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供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供方随意改变账户,需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供方承担。 。(具体如何付款项目斟酌、仔细约定)
七.违约责任:
1.如果供方供应的钢材质量不符合(注意所参照的标准的有效性),或复检结果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供方不按时清场,需方有权自行处理;如果供方未按需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送货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需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及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质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需方停工,需方可以认定供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需方在通知供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厂家。
2.如果供方在未和需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货到现场,需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需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3.安全环保: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需方施工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5公里/小时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需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供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供方责任自负,供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需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4.其它约定。
八.供方在其向需方递交的钢材采购投标书中的承诺,与本合同各项条款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管辖条款由法律事务部门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首选我方公司住所地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需方要求供方停止供应材料、货款两清后失效。可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供 方:(公章) 需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如签约栏单独成页或空白留存,请标注“此页无正文”或“以下无正文”)
钢材买卖合同5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双方采购钢材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工程的名称及地点:
二、交易方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项目部指定收料人在与各项目部签订采购合同中指定,甲方项目部指定收料人及对帐人为 ,联系电话 。
2、甲方以传真、短信或口头方式通知所需采购的钢材具体的规格、数量,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直径28以上钢材需提前30天报供货计划),将所需钢材送到指定地点,如乙方原因造成供货延误,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钢材供货额万分之六/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将钢材送达工地后,甲方收料人应当场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核实后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名,该单作为乙方与甲方的结算凭证。
四、钢材的计量方式:螺纹钢按理论重量计算;9米定尺。线材按电子磅计量,磅差不得超过每吨3公斤。
五、交(提)货地点、方式:每批钢材交货地点按照合同的指定工程地点,由乙方负责送货到达。乙方配送部 ,手机: ,传真 : ,乙方核对人: ,手机 。
六、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必须按甲方如下的指定品牌供应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的钢材,并随每批货物出具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甲方的指定钢材品牌或指定厂家如下: ,若因乙方原因不能采购以上指定钢材品牌或指定厂家的货源送达甲方工地,向甲方支付20xx元/次的违约金,并应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当天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可采购上述指定钢材品牌或指定厂家以外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三个以上钢材品牌或指定厂家品牌供甲方选择。
七、验收标准和方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送达钢材后五个工作日内取样送当地有检测资格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若甲方未复检使用钢材责任由甲方负责。如钢材在检测后发现质量不合格,甲方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三天内通知乙方,乙方确认检测报告后无条件负责退回货物,并在二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要求供应合格产品,并承担退货相关费用(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接钢材复检不合格报告后未能在三天内通知乙方的,则由甲方承担责任。同时甲方在现场抽验钢材外观质量和理论重量,乙方应保证合格。不论甲方是否将材料送去检测,乙方均需确保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八、结算及付款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将钢材送达甲方指定工地的当天,甲方指定收货人应在乙方送货凭单上签收确认并加盖项目部专用章,该签收凭单将作为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
2、乙方把结算清单送达工地,甲方代表应在三十天之内书面或口头回复是否准确。
3、付款方式为: 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国家统一完税发票,同时发票专用章的单位名称应与供货单位名称相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九、其他约定事项;若到钢材到甲方工地时间为05:00到20:00时间的甲方负责工地5小时内及时配合卸货,若甲方原因不能在5小时内安排卸货的,向乙方支付误工费1000元/日,若钢材到甲方工地时间为20:00到05:00时间的甲方负责10小时内及时配合卸货,若甲方原因不能在10小时内安排卸货的,向乙方支付误工费1000元/日。
十、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因本合同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日期:
钢材买卖合同6买方: (下称甲方)
卖方: (下称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照 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 。
2、计量单位和方法: 。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
2、交货地点: 。
3、运输方式: (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 。
2、验收方式: (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 检验机构按 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 ; 总价: (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 ;
货款的支付方式: ;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
3、预付货款: (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 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如 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 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 。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 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 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 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 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 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 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 。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 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 。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 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 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 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 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 等单位。
甲方: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乙方: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钢材买卖合同720xx年被告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本市某公司的厂房建设工程,其工地负责人Z某、C某以该公司名义与原告上海某钢材物资有限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同》,Z某和C某在合同落款处签名,被告公司未盖章,建筑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钢材用于该厂房工程,约定钢材价款按上海西本钢铁每日市场报价为基准上浮每吨150元作为成交价,又约定以送货单确定的单价和总金额为结算依据,也明确约定了被告付款时间及逾期付款按所欠货款金额的日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原告至20xx年底依约送货,共计货款金额为520万余元。被告通过Z某、C某陆续付款计360万元,余款160万余元逾期不付。原告多方与Z某、C某协商付款事宜,皆未果,被告公司也不予答复。此时适逢金融危机,原告经受极大资金压力,遂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我们接受委托后,经周密调查,掌握Z某被告的工程项目经理、C某为被告该项目工程的内部承包人,原告有理由相信他们有权代表被告签订买卖合同,该合同相对方应为被告公司,同Z某和C某以个人身份自愿对被告货款承担共同付款责任,律师代理原告上海某物资有限公司起诉被告上海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钢材货款160万余元、违约金17万元,并起诉Z某、C某为共同被告,要求两人对被告的货款义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同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全额冻结了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保证了债权的实现。
诉讼中,被告以货款金额计算有误和违约金过高为由提出抗辩,并以原告交付钢材质量不合格为由提起反诉,要求赔偿被告损失50余万元。
因双方考虑各自在本案中是法律风险,我方在保障根本利益得到顺利实现的前提下愿与对方和解,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于和解当日支付145万元货款。
因诉讼目的已经实现,我方遂申请撤诉。
钢材买卖合同8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永州新商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部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总量1000吨左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钢材数量与质量
第二条 合同价格 钢材价格随行就市。
第三条 钢材质量及验收方式
甲方所供钢材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使用钢材必须先检测后使用,乙方未检测就使用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乙方对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收货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对该质量异议,以四川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的数据为最终结果。超出七个工作日的,视为乙方对甲方所供的钢材质量无异议。甲方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则该不合格的钢材,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包换、包退,换货过程中所产生往返运输、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垫资金额、垫资期限及付款方式
1、甲方为乙方垫资金额 100万 元或钢材数量 30 吨。
2、甲方为乙方垫资期限为 30天,垫资货物从提货之日起加收5元/吨/日的资金利息。
3、每月结算一次。
第五条 提货地点及计量方式
1、提货地点:甲方货场。乙方将每批次建筑钢材供货计划提前7天通知甲方,以供甲方提前为乙方备足货源,满足乙方建设需要。
2、计量方式:过磅计量。过磅误差在±3‰内。乙方可自行复磅,或到第三方复磅。以乙方指定提货人签字的送货单为准,该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凭证。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乙方书面通知的供货计划时间内完成每批次供货。
2、甲方延期供货或甲方未按期足额供货的,均视为延期供货,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伍佰元/天的违约金,但每日发货量不得超出50吨。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按乙方所欠甲方钢材款的数量向甲方支付10元/吨/天的违约金,若一个月后仍未按合同要求付款的,本合同终止,且乙方必须结清剩余货款,并赔偿给甲方合同总货款的3%的损失费。
2、合同期间乙方在款未付清之前不得在第三方购货,一经发现,合同随即终止,并视为违约,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总货款的3%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在按合同约定未付清所欠甲方货款时,不得要求甲方再次垫资发货。
2、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说明等。
第九条 廉政合作
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经甲方确认,允许按(1、4)项执行:
(1)延期履行;(2)部分履行;(3)不履行合同;(4)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免予承但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发生任何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材买卖合同9供货方: (简称甲方)
需货方: (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钢材买卖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钢材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等依送(提)货单填写为准,钢材单价以当日西本价格上调60元为准。
二、 质量标准、送检及费用。
乙方使用钢材前应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区级质量管理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承担其费用,经检验合格则可使用。乙方在收货后三日内未将钢材送检或已投入使用的,则视为乙方已验收合格。
三、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履行地为甲方堆放货物场地,如需甲方送货则乙方承担运输费、装卸费等 元/吨,送货地点为 。乙方指定专人对该货物进行验收并在送(提)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该送(提)货单作为乙方已经验收和收货的凭据。乙方指定收货人和验收人如下: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四、货款的支付期限
乙方支付货款的期限为送(提)货单签收之日起,按下列第 种约定付款:
1、当日支付 %,余款 日内支付。
2、甲方铺货 吨,该款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其他货款当日支付 %,余款 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四条之约定未按期限足额支付货款,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违约后,未到期债务视为到期,乙方应立即支付全部货款;违约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 以乙方应付货款的百分之三十计算;
2、 以乙方应付货款每日千分之三计算。
六、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本合同交易与乙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期间为应付货款之日起2年。
七、双方若有未尽事宜,以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纳入本合同生效。
八、在履行合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区为供货方住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 乙方: 保证人:
代表: 代表: 代表 :
电话: 电话: 电话 :
地址: 地址: 地址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市 区 路 号
钢材买卖合同10卖方:
买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卖方和买方就《 》所用钢材供方一事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卖方向买方供货的相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1、标的物为钢材,合同签订数量为
2、价格以买方提货之日《我的钢铁》网站上公布地区合肥地区最新钢材价格为基础结算价 。
3、标的货物产地由买方指定生产厂家。厂家,品种,数量及价格以卖方开具的发货凭证或由买方签字收条中确定为准。生产厂家指定:
4、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收到钢材数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GB/T701-1997,GB1499.2-20xx。
第三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国家标准,如出现不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在交货时出具相应厂家的有关资料产。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线材按磅重计交货,螺纹按理重计量交货。
第五条:标的物抽有权自买方提货时转移。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地点:由卖方送货到买方书面指定地。
第七条:卖方提价的产品,买方应指定专人接收,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买方指定 、 、 负责收货,如该指定人员发生变动,买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卖方送货时,买方指定收货人员如不在现场,应由买方负责人 在送货单据上签字或加盖买方公章方为有效;如买方不能按前述约定办理收货手续,卖方有权拒绝交付该批货物。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运费、吊装费等其他费用由买方承担计 元每吨。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国家标准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异议收到货物7日内应书面提出,卖方无条件及时处理。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数量:货到工地后7日内买方付清货款免息。7日后结算价格以买方提货之日《我的钢铁》网站上公布的合肥地区最新钢材价格的基础上每天吨加价1.2元,从提货之日起到付款之日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责任:买方每次需要钢材的数量,品种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通知卖方,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3日内(如买方需要的规格合肥市场缺货,需要从外地购买,可延长5日)送货到买方,如因卖方接到供货通知没有及时给买方供货,造成买方停工的工期延误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卖方承担。
2、买方违约责任:
① 买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十条之约定付清货款,70日后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买方还应向卖方支付未付款部分每天每吨千分之伍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产生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卖方: 买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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