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租赁合同(通用17篇)
吊车 篇1承租方: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 型 吨吊车, 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
三、租赁时间暂定 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财务结算
1、计收费标准: 元/台班,每天至少保证一个班,超出时间按国家标准,四小时之内为半个班,八小时之内为一个班。
2、进出场费: 元(汽车吊即路途台班 个班)由甲方支付。
3、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甲方须根据合同每天认真签署任务单。签单人姓名
4、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机械进场前,支付 元的预付款(进出厂费),车辆到达甲方场地预付 天 元的预付款,以后每 天付一 次,预付款 元。
5、甲方必须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付款,如逾期,乙方除按总费用的.2‰每天计收违约金,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六、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七、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八、乙方机组人员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并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乙方机组人员故意懈怠,在有足够佐证材料证明下,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更高素质的吊车司机。
九、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工吊具均由甲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如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2天维修、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维修时间超过2天,按实际超出时间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其它: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 方负责。
2、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 方负责。
3、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 方负责。
4、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需的大型车辆超限证由甲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订时间:
吊车租赁合同 篇2导读: 承租方: (简称甲方)出租方: (简称乙方)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一、施工...
承租方: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 型 吨吊车, 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
三、租赁时间暂定 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财务结算
1、计收费标准: 元/台班,每天至少保证一个班,超出时间按国家标准,四小时之内为半个班,八小时之内为一个班。
2、进出场费: 元(汽车吊即路途台班 个班)由甲方支付。
3、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甲方须根据合同每天认真签署任务单。签单人姓名
4、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机械进场前,支付 元的预付款(进出厂费),车辆到达甲方场地预付 天 元的预付款,以后每 天付一次,预付款 元。
5、甲方必须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付款,如逾期,乙方除按总费用的2‰每天计收违约金,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六、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七、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八、乙方机组人员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并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乙方机组人员故意懈怠,在有足够佐证材料证明下,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更高素质的`吊车司机。
九、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工吊具均由甲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如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2天维修、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维修时间超过2天,按实际超出时间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其它: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 方负责。
2、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 方负责。
3、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 方负责。
4、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需的大型车辆超限证由甲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__月__日 签订时间: 年__月__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3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机主):(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根据甲方工程施工需要,租用乙方设备,在平等、互利、互愿的原则下,经两方友好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租用设备
a、设备名称:吊车规格型号:QY25EI、QY20EI、QY16EI、QY8EI数量:按现场实际情况
二、拟租用期限:
临时租用(按小时计算,每次租用不低于4小时,达不到4小时按4小时计算)
三、租金及结算
1、租金
a、按小时租用:25T=200元/小时、20T=180元/小时、16T=140元/小时、8T=100元/小时(此单价已包含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
2、设备的进出场费承担方式:乙方承担。
3、起租时间从设备到甲方施工现场第1日起计算,每月20日为租金结算截止日期,30日前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每月付清当月结算租金,结算时乙方提供税务发票。
四、两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设备的技术状况必须完好,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无跑、漏、冒、滴现象,噪音及排气符合环保要求。
2、乙方应配1名技术熟练的、持有效操作证件的司机,甲方提供住宿,生活费乙方自理。如果司机的技术水平和设备能力达不到甲方业主或工程监理的合理要求时,经甲方提出,乙方必须及时按要求更换,否则甲方有权清退该设备,并解除合同。
3、租用期内乙方司助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合理调动,服从甲方的日常管理,否则甲方视情节轻重可处以100—500元/次的罚款。乙方司助人员因个人行为违法乱纪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的操作司机应有识别该施工任务潜在危险源的能力,甲方有告知该项目存在危险源的义务。该项目可辨识的危险源(安全、环保等)是安全。
5、设备台班以甲方现场指挥、调度员签认的运转记录为准;工程量按甲方相关部门确认的计量为准。甲乙方两方现场负责人相互签认运转记录,以确保租金结算的准确性。
6、乙方对设备的运转、存放安全负责。乙方司助人员应熟知该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章操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司助人员操作不当、设备运转、存放等)造成事故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甲方指挥失误造成事故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不减免乙方的责任。
7、乙方设备的附属油料、配件、维修可由甲方代购,月末从租金中扣除。乙方的材料费和生活费借款不得超过未付租金的80%,否则不予借款。借款须经机主书面同意。
8、租赁期内设备的所有权为乙方所有,甲方只有使用权,甲方不得对设备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设备的所有权行为。
9、司助人员工资、劳保等由出租方(机主)负责。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纠纷的处理
1、如一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必须提前15天向对方声明,并征得对方的同意方可解除合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两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六、其他:
1、甲、乙两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2、本协议两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两方结算完毕后自行失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两方各执两份。
4、未尽合同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乙方:
设备主管:司机:
电话:电话:
吊车租赁合同 篇4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设备事宜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台数:
出厂日期:
二、设备使用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设备进场时间
本租赁设备使用地点:
工程项目名称:
设备进场时间:随叫随到,不固定时间。
三、租赁期限:
根据甲方需要,随叫随到,不固定期限。
四、租赁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租用吊车为包月制,租金按月计费月(不含税金)。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产生的天数30天乘0元计算。包月最低期限为一个月。
五、租赁相关费用的约定
1、设备租赁时间自设备进场正式使用起计算。
2、吊车燃油费以及乙方操作人员的吃饭和住宿由保养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方为该设备配备司机、起重工。
4、采用按月结算方式设备,当月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单,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产生的时间按台班计算。另甲方在工程结束后 日内应结清乙方所有的租赁费。
六、甲方责任
1、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保证设备有正常的维修保养时间。
2、不得将乙方设备转租、抵押及变卖,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拆除任何部件或变更施工地点,施工地点为:
七、乙方责任
1、保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做到设备正常运行,保证设备在租赁期间能正常投入使用。车辆每月维修期限为两天,维修时间可以尊重甲方的意见,乙方应已不影响甲方现场施工进度为主,合理安排修理时间。
2、乙方司机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持证操作,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并保证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上班时间:乙方驾驶员应完全遵守甲方工人的上下班时间,原则上每天10个小时工作时间。如因进度需要,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加班需求。
4、乙方司机在现场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配合度不够好的司机人员,乙方应尽快送选合适司机,以不影响进度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现场联系人及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5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机械设备签订本合同。
一、机械设备情况:
机械名称: 数量: 壹 (台)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海南省市区西外环北路A段第二标段 市政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乙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保证车辆的合法性。
2、甲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机械手情况:
乙方为甲方配备该设备操作手(具备相应驾驶执照),姓名才贤 ,电话号码: 由甲方负责食宿,由 乙方负责该设备操作手工资。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月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完好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超过 240 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 240 小时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结算(大写)/月(或: 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计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内燃油料(柴油)由甲方负担,其他耗油(机油、黄油等)由乙方负担。
2、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使用,甲方应协助乙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存良好状态,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3、在工作过程中,机械手对设备故障不能排除,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4、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机手违规或超负荷作业。
2、甲方不得转租或抵押该机械。
八、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好的设备。如车辆非法行驶或违规驾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机手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工作之余外出应向甲方工地管理员请假。
3、乙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4、机械手应每日签字核对甲方工地代表填写的《机械作业表》,每月或租期结束将此表计算租金。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租金 %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解决。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及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6甲方:
乙方:
甲方因 施工,租用乙方16T吊车一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算起,租赁费为每月 元整(不开税票)。租赁费最少按一个月计算。一个月后按实际天数结算,吊车进场预付伍仟元。
二、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否则车辆停止使用。吊车退场前 结清全部租赁费,否则付清租赁费前都算租赁期。
三、每月准许乙方有两天的修理、保养车辆时间,两天以上 租赁期顺延。因下雨、停电、停工等其它原因影响吊车使用都算 租赁期。
四、租赁期内驾驶员每天24小时待命。
五、甲方免费负责驾驶员的食宿和车辆燃油。
六、乙方负责司机工资和各种修理费。
七、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乙方司机要听从甲方负责人的指挥和安排。
八、如单方停止协议,应提前两天通知对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7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设备安装需要租用乙方吊装设备,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 起重机租赁事项:
1、租用车辆型号及数量: 150T履带吊壹台 。
2、施工地点: 资中水泥厂 。
3、 施工内容: 原料配料站钢漏斗共4件,其中最重件20吨 。
二、 租金和费用计算方式:
1、租赁单价: 150T履带吊, 16000 元(壹万陆仟)/台班计算;台班时间为8小时,作业不足4小时按半个台班计算,超出4小时不足8小时按照壹个台班计算。
2、 结算方式: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后结清吊装费。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吊装作业现场的平整,硬化处理确保吊车能顺利进场作业。
2、 乙方的机械设备进入甲方现场后,甲方负责现场的协调工作。
3、 甲方负责提供所吊设备的几何外型尺寸和重量等重要参数,确保乙方吊车在安全性能参数内进行吊装。
4、 如乙方吊车操作人员出现违规、违章作业或野蛮操作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吊装,待双方设定出科学的吊装方案后恢复吊装。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必须准时按照甲方的约定时间进场,确保甲方能顺利按计划工期完成。
2、 乙方必须选派服务态度好,技术过硬,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技术人员进场服务。
3、 乙方进场的工作人员负责指挥,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4、 乙方的吊车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吊”的科学吊装管理原则,确保设备的安全无误。
五、 安全责任:
1、 甲方必须确保所吊设备自身质量的完好性,如由设备自身质量有问题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2、 在整个吊装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3、 乙方必须提供能够安全工作的吊装设备,包括起重工具(钢丝绳、吊环等),若设备在作业的过程中发生故障对甲方造成延时损货等损失时,由乙方负责并赔偿。
4、 甲方提供所吊设备的几何外型尺寸和重量等重要参数给乙方,乙方确保所使用的吊装设备能够安全吊装,如不能吊装由乙方负责,其台班等费用不能计取,且赔偿甲方损失。
5、 由乙方起重人员统一指挥,如导致物体滑落、摆放不准确导致侧滑、侧滑中造成设备损坏等原因,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人力不可抗因数造成本合同条款不能正常执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乙方人民法院解决。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一方违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8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机械名称及规格型号:
乙方向甲方提供随车吊车1辆,型号:解放 8T,车牌号_,用于甲方承建的太中银铁路栅栏工程施工。
二、租赁期限:
乙方车辆按实际进场开始时间计算,租赁期限2个月,即20__年6月28日开始,到20__年 8 月 27日结束。实际租赁期限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如果到期后继续使用,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费用。
三、设备施工内容、地点:甲方承担太中银栅栏工程,由甲方统一安排。
四、租赁费用及结算:
1、租赁单价33500元/月。台(叁万叁仟伍佰元/月。台),进出场费3000元(叁仟元)由甲方承担,燃油、食宿由甲方负责,车辆其它一切费用(维修费、保养费、证件费、配件费等)由乙方承担,租金不含税金。
2、结算:每月底依据甲方工区签认的设备使用统计表,经工区队长签字交机电部审核,由计合部对本月办理计价事项,各部门依据合同约定核扣相关费用、领导审批、财务结算。
五、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坚守工作岗位,积极主动与甲方搞好配合。服从现场领工员调配指挥。
2、乙方必须持证上岗,遵守行车安全法规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因操作不当、机械故障、私自工区内出车或开到工区以外区域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要加强车辆维修与保养工作,即设备完好,否则每缺勤1天按1000元/天核扣租赁费用。
4、乙方配备司机2名,24小时待命,并负责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并自行采购配件。
5、设备在工作中若出现问题需修理时,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现场领工员及乙方现场负责人并及时处理,不得随意停机。
6、如果因乙方设备技术性能、故障率高等原因造成不能满足甲方施工生产需要,甲方有权提前退租。
六、 其它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本着诚实守信、有利于合同履行为目的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一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时,须提前15天通知对方。
4、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份数:本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吊车租赁合同 篇9合同编号:
甲 方:
单位地址:
乙 方:
单位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关系,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机械名称、工作地点、使用期限、机械数量
1.机械名称: 履带式起重机
2.设备工况: 。
3.设备数量: 。
4.项目工作地点: 。
5.吊车预计进场时间: 年 月 日,具体进场时间以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使用期限: 个月,不足 个月按 个月计算并收取费用。
第二条工作内容
甲方使用乙方设备用于: 甲方对于乙方 履带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表示认可。
第三条费用的确定及结算方式
1.包月使用价为 元/月(人民币大写: 整),非乙方原因月使用费不变。
(1)该包月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如甲方需要开具发票,单价需按要求税点上浮,即甲方需要另行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税金。
2.本次吊装技术服务的机械进场费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吊装技术服务的进场费及出场费均由甲方承担。
3.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进场费 元(人民币大写: 整);款到帐后,乙方发车。出场费 元(人民币大写: 整),由乙方于 向甲方支付。
(2)工程款按月结算,每月付款时间不超过当月7日,如超过7日未支付上月工程款,乙方有权停车,停车期间费用正常收取。工程结束后7日内款项一次性结清,如甲方延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天千分之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其应当继续支付已发生的吊车使用费;
(3)付款方式为 。
(4)付款确认,乙方收款指定 为乙方合法联系人,电话: ,其余人员均为无效。
4.吊车主机及全部附件到场组装完毕,做完负荷试验具备使用条件后开始计费(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吊车无法组装,则从乙方吊车全部配件运输完毕后第三天开始计算使用费),至吊车作业完毕甲方书面通知停机时,停止计时计费,否则视为设备仍处于工作状态,正常计时收取费用。
5.机械使用超出约定使用期限后,甲方不再继续使用时,乙方设备退场当月按天计算机械使用费,使用费计算方法按日使用费×实际超出天数计算,其中日使用费=月使用费÷30(无论吊机是否工作)。
6.对机械工作时间的约定,每天工作时间 小时,每月不超过 个小时,超出时间按加班累计计算,每 小时为一个台班,每台班 元整(人民币大写:整)。
7.合同期间按照日历自然月计费使用费用,工地阻工、待料窝工等非乙方吊车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经甲方安排的节假日休息等状况,均视同正常使用计费收取。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办理现场业主方要求的各种证件、施工手续并承担费用。
2.负责协调现场业主或其他单位,为乙方施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吊车进退场的必要通道,有第三方阻拦时负责协调排除阻拦,如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负责施工中的技术交底、吊装指挥、提供吊装方案。
4.负责按乙方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垫实、清理,负责对地下设施(如地下管道、地下电缆)、空中障碍(如高压线等)向乙方进行详细的交底并负责处理。
5.负责提供起重机到达施工现场后卸车组对、工况改变、现场移位、离开施工现场时拆解装车所需的吊机、一切工具及辅助人员并承担费用,并对中间转场时运输过程中乙方的设备财产安全负责。使用期间起重机现场移位时的拆、装、运输时间计入工作时间,月使用费照计。
6.使用期间,甲方负责车辆的保管、使用、管理、调度。
7.负责起重机施工开工单、任务单、停用单、结算单的签证工作。甲方人员为手续经办人,负责乙方一切工作手续。如甲方无故拖延乙方手续办理,超过三天,并甲乙双方无法协调的,则视为甲方按照乙方出具结算金额进行结算,乙方出具的结算金额即为双方最后的结算金额,甲方需按照乙方出具的结算金额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结算可书面、扫描或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办理。
8.人员食宿和车辆燃油由甲方提供。
9.合同履行到约定期限,甲方确认不再继续使用,需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乙方,明确具体退场日期。如甲方继续使用,提前7天签订补充协议。施工完毕后,由甲方协助乙方设备尽快出场并办理出场手续。
10.合同期间因外界的干涉及自然灾害(刮风、下雨雪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停机等待的,使用费(台班费)正常计算。
11.在施工现场甲方不得故意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如有损坏,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的起重机须手续完整,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要求,各种证件齐全有效(含车辆正常保险)。
2.乙方的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3.乙方组织实施设备的进出场,负责提供起重机到达施工现场后卸车组对、离开施工现场时拆解装车相应的司机人员并提供技术指导。
4.负责提供起重机技术参数。
5.负责起重机的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转,安全装置齐全、准确、灵敏、可靠。
6.起重机出现故障时乙方应及时排除故障,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7.机械维修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每月2天维护保养时间(每月维修两天内不扣台班费),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超过2天以上部分天数,按平均月使用费(每月按30天计)标准从当月使用费中扣除。
8.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和厂里的各项管理规定、操作规程,保障施工安全。
9.施工中应主动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10.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结算付款,乙方有权随时停止吊装作业,停车期间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安全生产
1.施工中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施工中双方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于违章作业,指挥人员应立即制止,对于违章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坚持实施起重机械“十不吊”。
3.甲乙双方应根据甲方施工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操作人员疲劳作业。
4.为确保起重机、设备安全,双方对工作区域的障碍物都有看护责任。
5.吊装作业前,甲方将施工现场地面、地下设施情况、吊装物品重量向乙方操作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因甲方的申报不清、指挥失误或安全措施未落实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6.两台或两台以上吊车配合吊装设备时,因指挥失误造成的吊车机械损坏和操作人员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安全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即起重机操作)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技术方案、平衡梁、吊耳、捆扎、索具、吊装指挥、吊件结构、地耐力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8.如发生人身或机械事故,由双方共同调查处理,事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9.遇有大风(大于8米/秒),大雨、大雾等影响安全作业的恶劣天气时,起重机必须停止作业。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机械在施工现场受损、被盗,甲方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乙方因此无法从事其他业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等。
2.如甲方延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第3款第(2)项的规定,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其应当继续支付已发生的吊车使用费。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交通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当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1.起重机使用期间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转租、抵押和变卖等任何形式的处分。
2.在机械使用期间,甲方应承担非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乙方机械损坏、停置损失(如乙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结算付款,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4.吊车续用与退场:甲方确定吊车到期后仍需使用的,需提前7天以上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继续使用乙方吊车,若甲方未提前10天以上书面通知乙方,则乙方视为到期退场。乙方在预计使用期满时将吊车调离,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费用付清后自动失效。
6.本合同内容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法人授权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名: 开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吊车租赁合同 篇10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 ;施工地点: ;施工内容: ;使用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 ;合同总价: 元整。
1、吨吊车工作台班单价 元/台班,闲置台班单价 元/台班;
2、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3、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4、吊车进场及退场经协商由按吊车的台班×2=台班支付费用。
5、对于价值超过 元设备的吊装,吊车台班单价 元。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车到现场时,预付人民币 元,余款在吊车退场前结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 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这次施工 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 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逾期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合同额×0.5%/天),承担违约责任。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7、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4、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5、具组装和分解吊车时,乙方派人指导。
6、500吨、200吨、130吨、80吨吊车垫腿板由乙方提供。
7、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六、结算方法
1、合同生效后,支付租赁费 元。
2、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制定专人签证,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11出租方:
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将起重机租给甲方。为明确有关事项,签订如下租赁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起重机名称、规格、数量及技术状况:
履带式起重机(壹)台,额度起重量(80)吨,型号(主臂43m),带副钩。
租赁期限:
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暂定月,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再协商。
租赁机械使用地点及用途
1、使用地点:
2、用途:
四、租赁和租金结算:
1、租金:月租费大写整。进场费大写(五万元整),履带吊进场后付
清;价格不含税金。
2、租金计算方式:吊车进场拼装完毕,具备吊装能力开始,开工时间由甲方,开工单,计算租金:工作满一个
月,日内结清租赁费用。超过日,甲方每天月租金的5%的延迟金付给乙方。
五、双方责任:
1、甲方应该按协议支付租金,无任何理由延期支付租金。
2、车辆在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有甲方负责。甲方配备有经验的起重工,并提供锁具,应严格按起重机操作规程
指挥,若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或人身伤害事故,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不得将机械转租变卖或抵押,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履带吊的燃油及吊车司机食宿,吊车进退场时免费派人员及吊车配合乙方拆装吊车。
5、甲方提供乙方可安全的施工场地,因路面桥面塌陷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一)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的起重机必须是合法及技术情况良好的机械,乙方操作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各种安全操作合格
证。
2、配备两名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3、租赁的起重机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有权对机械进行检查保养,甲方应提供方便。
4、在甲方未按协议支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停机并终止协议。
5、在租赁期限内,起重机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发生的费用;每月维修时间为二天,如超出二
天以上所发生的维修时间在月租费中扣除。
6、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工作要求,在起重机出现问题是,乙方应及时维修。
7、如因车辆本身事故或乙方操作人员责任造车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
乙方承担。
六、合同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异议,双方均可向各自所
在地方法院起诉。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租赁期满,租金付清,协议自动失
效,传真与原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吊车租赁合同 篇12承租方: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 型 吨吊车, 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
三、租赁时间暂定 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财务结算
1、计收费标准: 元/台班,每天至少保证一个班,超出时间按国家标准,四小时之内为半个班,八小时之内为一个班。
2、进出场费: 元(汽车吊即路途台班 个班)由甲方支付。
3、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甲方须根据合同每天认真签署任务单。签单人姓名
4、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机械进场前,支付 元的预付款(进出厂费),车辆到达甲方场地预付 天 元的预付款,以后每 天付一 次,预付款 元。
5、甲方必须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付款,如逾期,乙方除按总费用的2‰每天计收违约金,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六、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七、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八、乙方机组人员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并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乙方机组人员故意懈怠,在有足够佐证材料证明下,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更高素质的吊车司机。
九、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工吊具均由甲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如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2天维修、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维修时间超过2天,按实际超出时间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其它: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 方负责。
2、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 方负责。
3、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 方负责。
4、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需的大型车辆超限证由甲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13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型吨吊车, 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
三、租赁时间暂定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财务结算
1、计收费标准: 元/台班,每天至少保证一个班,超出时间按国家标准,四小时之内为半个班,八小时之内为一个班。
2、进出场费: 元(汽车吊即路途台班个班)由甲方支付。
3、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甲方须根据合同每天认真签署任务单。签单人姓名
4、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机械进场前,支付元的预付款(进出厂费),车辆到达甲方场地预付天元的预付款,以后每天付一次,预付款元。
5、甲方必须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付款,如逾期,乙方除按总费用的2‰每天计收违约金,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六、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七、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八、乙方机组人员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并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乙方机组人员故意懈怠,在有足够佐证材料证明下,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更高素质的吊车司机。
九、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工吊具均由甲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如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2天维修、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维修时间超过2天,按实际超出时间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其它: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方负责。
2、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方负责。
3、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方负责。
4、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需的大型车辆超限证由甲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吊车租赁合同 篇14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 吨吊车一部,具体事项如下:
1、租赁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施工地点及内容:
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租用,并且双方无异议,此合同自动延续生效。
3、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内按一个台班计算,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一台班(即8个小时)的按国家标准,4小时以内为半个台班,8小时以内为一个台班。(以签证单为准),非人为因素未能施工(如雨、雪、风等),按闲置台班计算。吊车使用签单,签单人姓名。
4、付款方式:乙方吊车进出费 元,乙方吊车进厂甲方预付现金 元,每工作 个台班付款一次,乙方吊车退厂前结清全部吊装费。
5、甲、乙双方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十不吊”原则,甲方应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具有操作证),乙方吊车司机应有操作证方能施工,乙方吊车司机有权拒绝超出作业范围的作业,(作业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性能表一份)。由于对施工场地、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6、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7、如果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吊车作业,误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拖欠租赁费、逾期,每日按所欠款的2‰支付违约金。
8、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甲方负责保管,如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甲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吃饭、住宿。
10、乙方吊车如发生机械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技术人员抢修,因修车误工,可扣除台班时间,但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15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汽车起重机(以下称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概况
1、吊车型号(吨位)及车牌:
2、施工地点: ;
3、施工内容:
4、使用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1、每月租金每天工作小时,即:上午点至点;下午x点至x点。以外工作时间按加班计算,每小时x元。
2、每天下班时必须签单,作业时间以签单为准。
3、吊车到现场前,预付人民币 元,以后每月月底(当月29号至下月2号)结清当月吊装款,吊车退场前结清全部款项。如果延误结算,每天加收余款的2%做滞纳金。
4、如果甲方需要发票,乙方按当时税点(8%)加收税金,打印真实有效的发票。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乙方需配备有上岗证书的起重人员指挥,甲方协助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吊装作业,作业前,甲方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保障现场道路畅通,作业场地的平整、结实。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安全,严禁违障作业,违障指挥。乙方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按施工后果严重程度扣除台班费。
3、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不包括钢丝绳、锁扣、捆扎)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出租期间内甲方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规定范围内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月租期间甲方负责进场车辆燃油。
3、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丢失(包括部件),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4、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5、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由乙方提供。
6、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7、吊装特殊设备,甲方要提供专用吊具。
8、夜间工作甲方要无偿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机组人吊如果有意懈怠,甲方又有充足材料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向乙方公司进行投诉,或者要求调换人员。
3、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4、每月车辆有两天保养、维修时间,台班照常计算。
5、如果设备维修时间超出两天以上按台班费予以扣除。
6、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7、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8、具组装和分解吊车时,乙方派人指导。
9、400吨、300吨、130吨、80吨吊车垫腿板由乙方提供。
10、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六、影响吊车作业事项
1、因甲方准备工作不完善延误工作时间,一律按正常工作计时,整个台班不能作业按台班的50%收费。(月租按正常台班计时)
2、甲方提供所吊物体重量、规格不实,导致不能完成作业,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且全额收费。
3、遇风、雨、雷电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自乙方吊车进场之日起生效,吊车退出场地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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