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总代理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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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总代理合同范本

产品总代理合同范本1

  第一条 总则

  本协议书于 年 月 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 法律登记注册的 有限公司,其地址 (以下称“委托人”),与根据 法律记注册的. 有限公司,其地址 (以下称“总代理人”)。

  鉴于:

  委托人欲从 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购买(或引进) 产品(或技术)。委托人及总代理人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购买(或引进) 商品(或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定义

  2.1 本协议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许可证协议”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商品买卖(或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商品(技术)相关的在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商品(或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商品(或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报价”系指委托人为购买(或引进)商品(或该项技术)而给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2.2 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总代理

  3.1 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购买(引进)该项商品(或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 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商品(或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3 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商品(或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人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3.4 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项证协议及购买(引进)该项商品(技术)之事宜,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此再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的代理权。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4.1 于本协议期内代理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商品(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谈转让及购买(引进)该项商品(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争议,分歧或僵局之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商品(技术)并签订许可证协议。

  4.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或:

  (2)以委托人的名义或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业务;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商品(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或

  (4)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购买(引进)商品(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5.1 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或将转让商品(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5.2 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转让和获得该项商品(技术)。

  第六条 佣金

  6.1 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 ( %)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美元支付。

  6.2 协议双方同意卖方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商品(技术)价格条款及条件,委托方的义务应根据6.1条规定支付佣金,同时总代理人按照第6.1条规定有权利收取佣金,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 如遇有下列任何条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仍置之不理,立刻终止本协议对代理人的委托。

  7.2 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各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3 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的五(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6.1条规定支付尚未付清部分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7.4 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代理转让

  8.1 非经委托人预告预先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或转移给非经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8.2 非经总代理人预先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8.3 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 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购买(引进)商品(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记录,并将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购买(引进)商品(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 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 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 仲裁委员会。

  11.2 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11.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各聘请律师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仲裁机构裁决。

  委托代理合同 产品代理合同 总代理合同 代理会计合同

  招生代理合同 设备代理合同 进出口代理合同 设计代理合同

  第十二条 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就,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

  第十三条 通知

  13.1 凡有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方式传递。

  13.2 凡有关通知、请示或其他书信往来,可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

  委托人(盖章): 有限公司 总代理人(盖章): 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产品总代理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互利互惠,长期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决定,签署本经销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系列产品在中国的总经销商,在本区域享受甲方产品独家总经销商资格,在本区域市场全权开展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二、甲乙双方的所有商业活动必须依法经营,对客户做好诚信服务工作,双方各自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行为自行负责。

  三、在乙方成为区域总经销期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严防串货,杀价,多头销售行为,在本区域不再发展授权经销商。

  四、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商务政策,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体系和区域管理制度,保护甲方自主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不受侵犯。

  五、甲方不得再将

  六、价格

  1、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3、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4、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的折扣。

  七、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担义务

  1、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2、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3、甲方将对乙方的促销员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4、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八、乙方的责任

  1、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人员和培训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他们会全面了解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2、供给甲方有关销售

  3、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九、期限、终止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时终止,或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十、保证

  1、标准

  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

  2、免受损失

  凡因

  3、质量

  如乙方发现任何

  十一、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全国性广告发布时刊登授权独家经销商的名称,地址,电话。在独家经销商所在区域,双方合作共同开展有实效有/fanwen/1578/针对性的宣传推广。厂家分担本区域广告费的,但最高不超过乙方销售额的,并对独家总经销商提供统一授权牌匾,产品演示图板,现场宣传海报,宣传彩页等。

  2.乙方有义务随时将本区域的市场发展,产品情况,客户需求等信息及时反馈甲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总代理合同范本3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邮码: 电话:

  总代理方(以下称乙方):

   邮码: 电话:

  第一条 总则

  1.委托方与总代理方(被委托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总代理协议,共同信守。

  2.委托人指定的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淡欲引进的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条 定义

   本协议 术语的意义 如下:

  2〃1.“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2〃2.“许可证协议”,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2〃3.“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第三条 总代理

  3〃1.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淡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事项。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淡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3.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淡本许可证的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淡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

  3〃4.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委托代理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4〃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淡,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4〃2.在洽淡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淡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4〃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订许可证协议。

  4〃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事宜,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与卖方议定转让或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

  (4)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5〃1.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5〃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 佣 金

  6〃1.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 ( %)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 支付。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如遇有下列任何条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30天内,仍置之不理,则立刻终止本协议对代理人的委托。

  7〃2.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6.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7〃4.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处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代理或转让

  8〃1.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给非经委托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8〃2.非经总代理人书面授权,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8〃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 修 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引进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忘录,立即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根据签字时 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 国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

  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 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

  11〃2 若协商不能解决,在 国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仲裁程序仲裁。

  11〃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二条 语 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写,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通 知

  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地址寄发对方。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总代理合同范本4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甲方指定乙方为“ ”系列产品在地区独家销售全权代表。双方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缔结和履行产品销售合同及其他涉及产品销售的相关事宜。

  第一条 乙方权限

  乙方负责甲方所生产的“ ”系列产品在 地区的营销管理,权限包括:

  1、指定分经销人、建立营销网络。

  2、进行广告宣传和其他促销活动。

  3、参加本地区各展览会和交易会。

  4、乙方在地区内销售产品有权代表甲方签署销售合同,并协助甲方履行所有的销售合同。

  5、乙方负责地区的市场调查、客户意见反馈等市场信息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报告。

  6、乙方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向消费者提供因质量问题而带来的更换事宜,处理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

  7、其他由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经销的权限。

  第二条 乙方专营权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在地区的产品销售。

  2、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转让地区总经销权。

  3、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相竞争的厂商代理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第三条 乙方的职责

  1、为维护双方的利益,努力尽责地履行委托事项,审慎地行使经销权限。

  2、应把产品保存完好不得丢失和破损, 因质量问题更换下来的产品如数交予甲方, 销售每个产品都登记存档,接受甲方的监督。

  3、保存与委托业务有关的决议、账册、通信等重要商业文件,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有效地监督分乙方的工作,协调分乙方之间的冲突,统一地区内的产品销售条件。

  5、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或变相提升、降低产品的市场零售价。

  6、应保持系列产品在地区的销售成绩,具体为每月销售产品件。

  7、必须向甲方提供全年和季度产品销售计划,明确告之销售网络。

  8、每批订购产品前天向甲方报产品型号、数量并预交 %货款, 乙方验货签收后付余下的 %货款。

  9、乙方不得跨地区销售。

  10、在本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都必须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等,不向任何方泄露产品的情报,保守商业秘密。

  11、乙方负责办理产品销售地区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1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章纳税。

  第四条 甲方的职责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提供真实的产品宣传资料,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

  2、必须按照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组织生产,保证按期供货, 产品的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如下条件:

  (1)“ ”系列产品的主要性能及用途是: 。

  (2)该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 。

  3、甲方必须保证产品的质量,乙方自订购之日起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免费更换。(质量问题的确认需由甲方、乙方、用户会同市质检部门共同办理。更换办法是乙方集中统一更换)。

  4、甲方在广告策划、销售条件、合同履行方式等方面,积极配合乙方,在乙方就有关业务问题提出要求时,甲方应明确予以指示。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

  第五条 奖惩

  1、乙方按照销售合同规定,如期完成了销售量,甲方奖励乙方规定销售量的 %;超过规定销售量,则奖励多销出部分的 %。奖品为甲方产品。

  2、甲方不能按销售合同规定全部提供产品,缺少部分的营业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不能按销售合同规定完成销售数量,缺少部分的营业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期限

  1、本经销协议有效期为 年。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经销甲方的产品,需重新签订协议。

  2、本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聘请“ ”系列产品在地区的总代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请乙方。

  第七条 终止

  1、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期满前六个月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 日通知另一方。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甲方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30天内,如置之不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当期满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持有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和其他文件交还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执行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乙方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甲方损失。

  甲方的损失计算机公式为:

  (协议有效期内应销售总量-协议有效期内已销售数量)×(甲方单个产品的价格-成本)

  2、本协议执行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甲方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乙方损失。

  乙方的损失计算公式为:

  (协议有效期内应供产品总量-已供数量)×(销售价-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

  3、因乙方原因使本协议终止,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年内都不得经销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因甲方原因使本协议终止的,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年内不得经销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第九条 适用的法律

  1、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按中国现行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执行。

  2、在本协议生效之后,由于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进行了修改,致使甲方或乙方的经济利益发生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各方的正常经济利益。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时,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甲方和乙方都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其他

  1、甲方允许乙方在接到样品后有一个月的试用期。

  2、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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