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代理合同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产权所属的“”项目(下简称项目),该项目位于某某市路某某号,可售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左右;该项目的商业和写字楼单位均为乙方独家销售代理销售范围,所有可销售物业均视为乙方业绩并可按本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佣金。
二、销售任务
1、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正式开盘后x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项目推盘量(推盘量指项目具备销售条件并实际公开销售的物业面积)的某某%,项目正式开盘后12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项目推盘量的某某%,乙方销售业绩以《房屋买卖合同》和《认购书》的销售面积为标准统计。
2、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在20某某年x月x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如项目在正式开盘前未完全具备销售条件(指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其他销售手续不齐全),甲方对乙方的销售任务指标和完成时间随之顺延或不再生效。
3、如在约定时间内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实现销售业绩对应的代理费。如甲方与乙方解约,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实现销售业绩(以购房合同和购房认购书的总金额为统计基数)对应的代理费。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本项目可销售面积的某某%时,在乙方完成项目某某%销售率后,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
四、策划、设计、代理费的相关约定
1、策划、设计、推广及销售人员基本费用;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后每月五号支付当月基本费用x万元,至项目销售完毕的当月终止支付。
2、项目商业部分(包括酒店、写字楼、车库)销售代理费: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商业部分销售,乙方代理费标准为销售总额的2%,即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当月商业销售总额的2%作为乙方代理费。
五、销售代理费的结算约定:
1、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同意在每月x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的代理费。
2、客户交付部分首期款并签定购房认购书后的当月,甲方即应以实收购房款总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3、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定购房合同后的当月,甲方即应以购房合同的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4、如由于获取预售许可证的时间超出上述约定时间某某个工作日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定影响乙方结算的,甲方须按照购房认购书的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自行销售,所有销售成绩(包括项目团购部分及关系户购买)均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均须按约定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6、甲方支付代理费前,乙方可提供收据,甲方支付代理费后,乙方须开具正式发票。
7、甲方支付策划代理费只以对公转账进行:
帐户名称:某某市某某商业策划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某某银行某某支行
账户号码:
六、关于溢价代理费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销售平均底价,如乙方实现的销售价格超过销售底价,价格超出部分对应的销售额部分,甲乙双方约定双方按x:x分配,即甲方分配某某%,乙方分配某某%,乙方分配的某某%即为乙方溢价代理费。
2、结算时根据每套实际成交价格与项目底价价格的差额,进行溢价代理费的结算,即乙方溢价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实际销售价某已销售面积—销售底价某已销售面积)某分配比例,乙方溢价代理费以客户签定的购房合同或认购书为计算依据。
3、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销售平均底价为:本项目酒店销售平均底价为元每平方米、写字楼销售平均底价为元每平方米、项目商业部分销售平均底价为元每平方米。
4、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溢价代理费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同意在每季度末按约定溢价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上季度的溢价代理费。
5、甲方不得对项目价格任意打折,如甲方对关系户打折成交价格低于甲乙双方约定的项目销售平均底价,则该部分的销售不计入双方计算溢价代理费的基数。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委托项目的开发销售拥有合法手续,并负责履行购房合同中的卖方职责;项目相关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销售所需宣传广告推广费用,包括户外广告、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宣传广告费用;项目广告推广费用投入控制在项目总值的2%以内。
3、甲方负责提供售楼处的装修、办公家具、投影机等销售硬件设施及负责售楼处的电话、水电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项目所需的所有策划工作:包括项目市场调研、项目定位、项目规划设计建议、项目商业策划报告、项目营销执行报告、项目推广宣传、项目销售计划等。
2、乙方负责项目销售执行工作、售楼处置业顾问的培训和销售管理工作;乙方负责置业顾问工装(秋冬装、春夏装)和销售文具并承担费用,如甲方对置业顾问工装有特殊要求的则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负责项目所需要的设计工作,包括《项目品牌系统设计》、《项目现场包装设计》《项目销售物料系统设计》《项目广告推广系统设计》等设计工作。
4、乙方负责项目推广所需的文案撰写工作,包括报纸广告、新闻宣传、网络推广、销售物料的文案工作。
5、乙方负责项目营销活动的策划工作,包括参加房交会、开盘活动、促销活动等策划工作。
6、乙方须参加与其他专业公司(规划设计院、景观设计公司、广告公司)的沟通会议。
7、项目销售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须制作价格方案送审。乙方严格遵照甲方所确定之价格、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入伙时间等销售条件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乙方须严守代理中介职业规范,维护甲方形象及声誉。
8、针对甲方项目,乙方须成立专业策划销售团队组成的项目部;乙方承担项目部所有人员和置业顾问的奖金、提成等费用。
九、关于双方工作分工对接的约定:
1、乙方负责客户接待、谈判并签定购房认购书,甲乙双方共同与客户签订购房《买卖合同》,甲方负责《买卖合同》的审核并盖章。
2、甲方须派相关人员驻留售楼处现场,负责收款(定金和房款)及银行按揭办理;
3、乙方所有的策划方案、销售方案、广告计划等均需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须通过周报月报等形式向甲方及时汇报销售进度。甲方须指派专人审核确定乙方提交的各种方案,并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
4、针对甲乙双方会议纪要、来往文件、销售统计等文件,甲乙双方指派专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即为有效。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的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过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如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视作违约并必须赔偿对方的损失及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超过3个月,视为甲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一、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某某市某某商业策划有限公司
(公章)(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2
为确保合同双方合法的经济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在双方自愿协商的情况下,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规格、单价、金额、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
二、交货方式:□铁路□快递□物流□送货□自提□其它方式: 乙方须在货到三日内提货,否则有乙方承担药品存放滞纳金及药品变质的报废损失。
三、结算方式:□款到发货□货到付款□送二结一、付款方式:□转账□支票□现金。
四、产品质量标准:《药品管理法》规定和要求,验收及储存标准:执行《药品管理法》规定和要求。
五、货运到站:收货详细地址:,收货人:,货运运输费用负担:,联系人电话:
六、甲方发货后开具的发票,邮局或送至需方,乙方在收到二日后回执甲方或告知甲方代表,如甲方需进行查询、对账,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退货应执行《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条例》。
七、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变更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补充条款: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再续再订。
甲方:乙方:日期:
销售代理合同3
甲方:
名称: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身份证号:
乙方:(代理方)
名称: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身份证号:
为了不断拓展市场,扩大销售,提高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就沈阳天康金典牌饲料销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一 代理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为“沈阳天康金典牌饲料在辽宁省昌图县四合镇的销售代理,甲方在本合同的第一款规定的地区不得直接委托其他第三方代理销售金典牌饲料,或建立任何形式的合作销售机构,上述地区的经销商应由乙方统一管理。
二 代理权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一款规定的地区内努力拓展用户,已收集市场信息,向卖方取得最好价格,最优惠的条件,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第一款规定的地区内进行批发,零售,不得跨地区销售。
3乙方与下一级代理商签订的代理合同必须经过甲方审批后方可生效。下一级代理商只有经过甲方认可后才能批发,零售本产品。
4,甲方不应向上述地区的其他客户供应协议商品,如有任何直接询盘均要转给乙方。
5,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甲方的信用作担保。
6,乙方每月必须销售( )吨浓缩料,全价料“ ”吨折一吨浓缩料。
三 代理期限
1,代理期限为自20某某年1月20日至20某某年1月20日。
2,代理期限届满时,如乙方销售成绩优秀并有意继续代理,甲方应优先考虑由乙方继续代理。
四 定价方式
本产品随市场价格的浮动而变化,如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上调;甲方对其所提供的产品价格进行上调。如遇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下调,或原材料价格下调,则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适当下调所供应的产品价格。
五 订货方式
1,乙方须以订货单的方式向甲方传递订货单,乙方提供产品名称,数量及交货日期。
2,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单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不再有库存的情况下立即发货,如没有货,马上订货并以最快的速度给发货。
六 验货,质量保证及退货
1,乙方在收到产品后必须在交货单上签字和盖章,如产品数量等与订单上有差异,则由甲方负责调换。
2,产品保证期: 6——9月为两个月,10——下年5月为三个月。
3,甲方保证供给乙方的产品有效期不少于一个月,一方也应保证其出售的产品均在有效期内,乙方应监督用户在有效期内用完产品。
4,若乙方收到的产品已过前第2小款约定的保质期,甲方负责退换,并负责退换货的运输费用。
若以方收到的产品后,发现质量有问题,自收到产品之日起3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确认,或由国家质检部门鉴定后,确实是由厂家或运输途中造成的质量问题,则由甲方以合格产品进行调换,甲方负责换货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或养殖户造成的质量问题,则甲方概不负责任。
七,奖励方式
1,第一个月乙方代理的地区总销量为“ ”吨(指浓缩料,全价料 “ ’’折一吨浓缩料。每吨奖励一代浓缩料。
2,一年内乙方代理的地区总量达到“ ”吨,则奖励( )。
支付方式
1,乙方可以自由选择现金或银行汇款的方式支付货款。
2,若乙方确实有暂时性资金困难,可以向甲方提出延期付款的书面申请,甲方考虑乙方以前一贯良好的付款诚信,甲方可以考虑批准申请,只有经过甲方书面批复,乙方才可以延期付款,否则视乙方违约。
八,广告和展销会
为促进本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乙方应在当地作必要的广告宣传,并且要定期的举行展销活动,其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待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 甲方委托乙方为“ 饲料”在 区域的销售代理商。
2、乙方可在指定销售区域发展建立经销网络。
3、乙方享受甲方区域经销商的销售政策和促销政策。
4、销售目标及奖励。
全年乙方代理的地区总销售达到 吨,则每吨奖励 元;
全年乙方代理的地区总销售达到 吨,则每吨奖励 元。
年终奖于次年 月份充作料款兑付。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出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2)甲方不得出售国家、地区明令禁止使用的饲料以及添加非法添加剂
(3)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饲料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还应当提醒乙方注意饲料标签或者说明书已注明以外的其他使用、操作注意事项。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查看甲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2)乙方应当仔细查看第三条第二款内容。
(3)乙方应当按照所买饲料标签或者说明书注明的事项以及甲方的说明、提醒事项正确使用饲料。
(4)非因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得退换货。
第三条 价格及结算方式
现行价格:甲方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片区现行价格,随行就市。结算方式:以现金为结算方式,乙方应直接汇款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非经甲方特别授权甲方销售人员不收取现金或者使用私人帐户,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第四条 合同终止
凡发生下列情形者,甲方有取消合同、扣除折扣、销售奖金、促销费用,并另设经销商。
1、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超越甲方所指定区域设点或直接销售。
2、 乙方不遵守甲方设定的零售或批发价格,导致甲方市场价格体系紊乱。
3、 因乙方疏于经营,无法达到销售目标,经甲方督促,而不能改善。
4、 乙方不能现金付款者。
5、 其它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诉讼,以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约生效,并各执一份为凭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通过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饲料销售协议:
一、 乙方保证年代理销售甲方饲料不少于60吨;
二、 乙方提出需要甲方供货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需数量。
三、 乙方完成年销售任务后,甲方将根据实际销售量奖励乙方。
四、 代理销售时间从20某某年1月1日至20某某年12月31日止。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由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低迷形势,甲方公司为更好的完成对自建商业街的招商、销售,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将 商业街的招商与销售事宜全部独家委托给乙方,现甲、乙双方秉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招商、销售代理,销售由甲方兴建的 商业街项目,该项目分为三层,每层84个商铺,销售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全部招商、销售推广、招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均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 第一层首批40个商铺的销售基价经甲方确定并授权乙方按照16800元/平方米的价格销售;
2. 首批40个商铺销售完成后,对于后续商铺的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后续商铺的价格涨跌不能超出原价格即每平方米16800元的30%。销售价格确定后,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具体的销售价目表,乙方依照该售价目表所确定的价格予以销售,甲方提供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代理佣金
1. 第一层首批30个商铺销售完成后,甲方必须向乙方
2. 首批40个商铺销售完成后,第一层其余44个商铺,如果甲方将来所确定的销售价格较16800元/平方米的价格有所上涨,则甲方按照所增加价格的20%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佣金。该佣金在每一个商铺签订购房合同即行支付,所需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承担并支付。
3. 无论甲方所确定的销售价格为何,二楼、三楼的代理佣金为每平方米200元,所需税费由甲方承担,除此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佣金。
第六条 代理佣金的支付方式
1. 本合同签订之日,由甲方派出一名股东或者工作人员并以该人的名义与乙方在银行设立一共管账户,由甲、乙双方在银行预留印鉴对该账户进行共管。所有商铺及房产销售款项只能打入该共管账户。
2. 共管账户设立后,由乙方向该共管账户打入5万元作为押金。该押金待任何客户向该共管账户中打入第一笔购房定金或者购房款或者按揭首付款后即予退还乙方。
3. 一层首批30个商铺订立相关购房意向书或者买卖合同并收到有关购房款项或者按揭首期房款,并办理网签和产权备案后,甲方即须向乙方支付300万元的税后佣金;该300万元的税后佣金从共管账户中优先支付给乙方,账户中其余
4. 共管账户的资金与甲方或者乙方的其他债权债务没有任何关系。
5. 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或者购房意向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 关于代售项目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 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购房意向书、销售合同等,这些文件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3. 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2. 利用各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通过自行购买以及动员自己的亲友购买等开展多渠道招商、销售活动;
3. 在与客户正式签署购房合同之前,乙方以甲方名义与客户签署购房意向书,并要求客户向共管账户中打入相关购房款项;
4.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 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 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违约,所交纳的押金由甲方收取,不再退回;
2. 如甲方违约,则必须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该违约金在共管账户中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佣金外优先支付。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提交娄底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5
供方:
需方:
为共同开拓 市场,提高双方的经济利益,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茗匠公司的产品供销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区域定位及保护:
根据双方约定,需方负责在 地区销售供方的产品,供方不能向该区域内其他客户供货(征得需方同意或供方设有办事处区域除外)。
二、供货价格:
供方向需方供货按20__年__月__日价目表供货。以后新产品以供方的通知为准。
三、销售任务要求:
1、需方必须将供方目前产品在所约定地区设立良好的终端销售渠道。需方向供方保证合同期内每季度销售供方系列产品不少于 万元,即平均每月资金回笼给供方不少于万元,货款三个月内达不到 万元的销量,供方可随后发展其他代理商。
2、需方必须通过加强终端销售网络管理,严格执行供方市场销售政策的有关规定,如出现需方低于供货价格销售。供方有权停止供货或中止合同。
四、结算方式:
现金结款,款到通知发货。运费由供方承担。
未按上述约定结算方式结清货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需方承担
五、优惠返利标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方根据需方的销售额(以回笼资金为准)。提供现返和年终返利,每次订货现返五个点(九五折供货),若年终销售总量完成,则可补该年未返的5%、
2、所有返利必须在需方结清所有款项的前提下方可结算,返利可以现金或货物抵扣的形式体现。
六、售后服务:
需方必须承担供方系列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免费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七、退货和损耗的处理方法:
1、需方所有退货必须事前向供方提出申请,并列出清单,经得供方同意后方可退货。
2、退货产品是非供方制造中产生质量问题。需方人为损坏,需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供方应承担的退货责任中。
八、定货方式:
定货的规格、数量以需方的传真为准,如大批量(200件以上)定货,必须提前五天通知供方备货。需方每次补货时,必须将库存情况书面通知供方,以确保合理库存。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在供方所在地解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再续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重新签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供方:福建茗匠竹艺科技有限公司需方:
法人:
代表:
代表:
供方联系电话:
需方联系电话: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销售代理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的开拓全国医药市场,经友好认真协商就乙方区域代理销售甲方的下列产品(以下简称协议产品)并就该协议产品的区域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协议产品名称: 包装规格: ,共 个品规。生产商: ,全国总经销
代理销售区域:
代理销售期限:从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原则
1、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协议后的前期开发期为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并且乙方保证在代理销售期限内不销售同类产品,并按下列指标完成销量。
阶段指标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
合同期指标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件 件件 件 件
2、截止到年 月底乙方须完成 家三级医院(即 )的开发进药工作。
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叁个工作日内,乙方首批提货量为(以现款提货的方式打款提货)件 ,否则本协议立即自动失效。
4、乙方同意为保证严格执行本协议各条款,如发现窜货行为则按窜货数量零售价的五倍向甲方赔偿,并取消乙方该区域代理权。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协议产品。
2、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
3、承担解决由于产品质量(经法定药检部门确认)和甲方发货至乙方的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破损、灭失、短缺等责任。
4、向乙方提供协议产品的有关证书,如“二证”、生产批件、质量标准、质检报告、授权书及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文件及样品等。
5、甲方须保护乙方的销售市场及维护乙方的利益。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在上述代理销售区域内积极宣传推广销售本协议产品,不得向上述代理销售区域以外的单位及个人报价、供货、销售,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扣除乙方保证金及有权向乙方另行索赔,并取消乙方的代理权或终止合同。
2、甲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协议执行三个月后就未实质开发进药的地区或医院,须增加分销商;四个月后就仍未实质开发进药的地区或医院,甲方有权直接增加经销商,甲方不再受本协议约束。解释权在甲方。
3、乙方无权向协议以内及以外的地区发展分销商,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办理所代理区域的协议产品物价备案,并且销售价格不得超出国家物价部门所规定的批发价格。
5、乙方代理期内销售任务为件 ,前期开发期须销售 件 。从 年 月开始按不低于 件/月的销售任务执行,按季度考核,没有完成季度销售量的,下次提货则在原结算价基础上加0.3元/瓶执行,并取消返货奖励,直至达到协议量止。
6、乙方须每月末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本月的货物流向清单及真实库存。
四、结算和发货:
1、乙方以的价格以现款提货的方式与甲方进行结算,乙方汇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于贰个工作日内以 的方式发出货物,到货地点为乙方注册地。
2、乙方购1.0g规格“力芬”15件,甲方返1件1.0g规格的“力芬”作为奖励。
3、甲乙双方同意:货物一经甲方发出,乙方不得退货、换货。
4、乙方每次购货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甲方并将银行汇款回执、收货地址、收货人、收货人电话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甲方。
5、若国家定价、原材料价格等有所调整,甲方有权提出计算价格的调整。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冲货(即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或乙方分销商供货),若有违反,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2、乙方在前期开发期内若完不成件任务销量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上述地区的代理权,甲方可另外招商。
3、在合同的执行期内,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在甲方注册地提取诉讼。
六、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双方须按本协议各条款执行,维护市场秩序。本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有任何删补,涂改视为无效,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销售代理合同7
甲方: 乙方:
为扩大甲方生产的绿环淀粉牙签的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知名度和产品信誉,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绿环淀粉牙签事宜达成如下共识,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范围:
二、代理期限:
从 (日期)至 (日期)。
三、取得代理资格的条件是:
乙方只能一次性向甲方购买1万元人民币的商品才能取得代理资格。
四、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 、代理商有权在其代理区域内发展经销商和分销商;
2、代理人有权独立确定其代理区域内的业务人员数量;
3、代理商有权在其代理区域内发布各种形式的促销广告,但须经甲方事先批准;
4、代理商有义务每季度向甲方通报一次关联公司和经销商的发展情况;
5、代理商有义务在年底将主要经销单位的名单及其变化通知甲方;
6、代理商有义务每季度向甲方通报一次产品市场供求信息的变化。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检查和指导代理商的销售;
2、甲方有权纠正代理商不正当的市场经营行为;
3、甲方有义务协助代理商进行代理区域内的营销策划;
4、甲方有义务做好全国范围的营销和产品推广工作;
5、甲方有义务每季度向代理商通报一次全国市场的销售情况。
六、代理商销:
售配额。代理人自取得销售权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为一年,年最低销售量不得低于1亿根淀粉牙签。一年内代理人销售额达到1亿根淀粉牙签的,按比例奖励;当销量达到1亿根淀粉牙签时,按%的比例进行奖励,奖励随购买量发放给代理商。
七、商品退货规定:
代理商配送的货物如有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货和更换,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内如甲方负责退换过期存货,相关费用由代理人承担;如果货物因代理人保管不善而变质,不属于退货范围。
八、供应与结算:
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供货和检验,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一般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订单和付款后5天内发货(单包除外),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及时检验货物,如有数量和规格不符,应通知甲方。如果在运输途中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与运输单位协商赔偿。如果是甲方的过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支付结算,原则是单一结算系统。
九、违约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代理区域范围销售的,视为违约,乙方销售额未达到最低销售限额的,乙方擅自降价、恶意竞争的,视为违约;甲方未能及时供货或供货数量连续三个月不能满足乙方需求的,视为违约,甲方直接在乙方代理区域接收客户的,视为违约。如发生违约,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无效协商按以下原则处理:
1、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库存商品不予退货。
2、如果乙方因销售额未达到最低限额而违约,甲方可自行减少代理面积,直至取消乙方的代理权。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甲方违约,甲方应按最低销售限额内短缺数量的供销差的10%赔偿乙方,超过最低销售限额的部分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免除责任。
4、甲方直接接待乙方所代表区域的客户,并按直销差价的50%赔偿乙方损失。
十、补充规定
1、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发票,但供货价格与销售价格之差的增值税由乙方承担,其他税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鼓励和支持乙方设立办事处和销售公司,相关条款另行协商。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的管辖地为合同签订地。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各省市签订。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时间:
销售代理合同8
合同编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一、代理销售授权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的 产品的一般代理销售商。
2.甲方认可并承诺乙方为授权经销产品的首选供货商。
3.乙方代理资格自签约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间有效。
4.在代理资格有效期内,乙方可享受甲方制定的特殊折扣价格和各种优惠政策、奖励措施,以及良好的销售支持和技术支持。(价格折扣有可能会随市场价格体系的变动而有所改变)
5.乙方主要面向当地工程商/经销商/最终用户销售甲方授权的系列产品,双方友好合作,精诚合作,共同营造双赢的商业模式。
二、代理销售市场范围
1.本合同确认乙方为一般代理销售商,乙方的代理销售暂无地区和行业的限制。以后根据乙方的销售业绩,经双方协商确认有关条款,甲方可以考虑乙方作为甲方在中国某个地区的独家代理。
2.甲方承诺保护乙方的利益,不进入乙方的用户与之竞争。
3.乙方如果就某一客户的销售与甲方产品的其它代理商发生冲突时,乙方应接受甲方就该客户的销售所作的协调和调解。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和服务,向乙方提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2.随时向乙方通报有关产品、技术和市场应用方面的进展。
3.提供必要的产品资料,帮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宣传。乙方完成RMB2万元的购货后,甲方将在网站和其它相关的广告资料中明确乙方的代理地位,刊登乙方的联络地址和电话等。
4.为乙方提供充分的产品、技术和工程安装方面的培训,确保乙方的有关技术人员能充分熟悉产品、并为客户应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维护服务。
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利益,不以低于合作伙伴折扣的价格向乙方所在地其它经销商供货。
6.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场、库存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7.保证良好的产品售前和售后支持服务。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制定有效的产品宣传计划和市场销售策略并积极拓展市场,实现良好的市场销售形象和销售业绩。
2.自签订代理合同起的前3个月每月应至少完成人民币2万元的订货,以后每月应至少完成5万元的订货。
3.在甲方的`支持下,保证良好的客户支持和服务,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销售情况,有权检查乙方对最终用户的售后服务情况。
4.随时向甲方反映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用户需求情况,以帮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和产品的技术服务。
5.遵守甲方的产品销售价格原则,维护甲方产品的市场秩序。除有重点项目的竞争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的产品售价不得低于价格表中的市场最低限价。
6.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泄露甲方的技术和商业机密,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复制、泄露、传播所经销的甲方产品及其密码、序列号等,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对甲方产品进行解剖、分解及反汇编等。对甲方提供的与产品相关的市场、价格、授权规定等情况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代理销售产品的价格
1.乙方向甲方购买产品享受甲方为代理商提供的优惠价格,具体在每次订货合同中确定。甲方价格如有调整,应随时通知乙方。
2.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业绩实行如下返利政策:
年度总购货额
年度总购货额 RMB 万 按 %返利
年度总购货额 RMB 万 按 %返利
年度总购货额 RMB 万 按 %返利
年度总购货额 RMB 万 按 %返利
年度总购货额 RMB 万 按 %返利
3.甲方向乙方的年度返利将在乙方代理年度到期日前的最后一笔货款结算时完成核算,用返利金额充抵乙方应付甲方的货款。
六、订货与付款
1.定货规定:乙方每次向甲方购买产品将另行签署订货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供货原则:甲方遵循先定货,后发货的原则向乙方供货,同时,甲方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
3.付款方式:在每次定货时,乙方应先将货款全额汇至甲方账户,并将相应的付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随即发货。
4.运输方式:甲方负责普通运输费用,航空、EMS及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每次供货应保证相应的供货时间。
七、 服务政策及支持
1.保修政策:乙方购进的甲方产品如有介质、设备损坏,乙方应在到货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甲方免费予以更换。
2.培训政策:甲方将不定期举办售前、市场及技术培训班,乙方应根据自己的情况参加。
3.技术支持政策: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支持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在线解答等,乙方如果要求甲方进行现场技术支持,双方另行协商。
八、其它条款
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
2.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为壹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再协商下一步的合作事宜。乙方若连续 个月未达到最低销售限量,乙方不得享受公司有关优惠政策,并且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3.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停止向乙方供货,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共三页,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5.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将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提交上海有关仲裁机关裁决。
甲方:
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日期:
销售代理合同9
甲方:
乙方:
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公司食品产品代理、
一、基本条件约定
1、甲方基本条件
甲方应具备合法的食品产品生产条件和与之相适应的产品生产能力。如乙方需要,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货合法有效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明复印文件。
2、乙方基本条件
乙方应对甲方产品品牌有足够的了解和认可度,且在合同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产品同类的其它品牌产品,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提供真实有效地客户信息和销售情况的数据报表。
二、乙方所选择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与销售基数约定
1、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为省市(区)乡镇的地区中,乙方在下列销售渠道内自主注明“√”符号的销售渠道如下:
□土特产专卖店□机关单位礼品市场□超市□商铺批发市场□学校□农贸市场□车站□旅游市场□宾馆□一般餐馆□其他
2、销售基数:依据乙方所选择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结合甲方提出的年度销售基数,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基数总额为仟佰拾万元整。
附:湖南海佳食品有限公司年度代理销售基数标准金额单位:万元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
1、甲方尽量保证在乙方所属销售区域中选定的销售渠道内部不出现甲方其它代理商经营甲方产品的行为发生,如一旦出现,甲方应积极给予协调。
2、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合法真实的甲方产品销售增值税发票,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24小时内及时发货,并不得向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或者贴牌产品。
4、乙方所属代理区域内的未来潜在客户和本合同中乙方自主放弃的销售渠道内客户,在甲方为委派他人销售的前提下,原则上由乙方经营管理,但乙方在经营时必须前提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撤销乙方对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外业务的经营权。
5、乙方如不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甲方产品销售在本合同约定销售区域外的业务,已经发现,甲方有权按其销售价款金额的30%给予乙方经济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收回货物。
6、甲方对乙方实行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其付款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等多种方式。但乙方对旺季畅销量大的产品需在提货15天前通知甲方备货,如甲方因供电、交通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暂缺,乙方应当给予谅解。
7、因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原因,甲方需对出厂价格上调或者下调时,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给予配合支持。
8、因乙方自身保管、运输、储存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损害、经济损失和赔偿事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乙方在自行提货时,应当面清点产品数量和检查产品质量,乙方提货离开仓库或者配送人员离开仓库,甲方不再对产品的非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失负责。
10、乙方在接到货物的5天内发现甲方产品有批次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无条件负责退换。
11、乙方由于滞销原因所导致的货物积压和由于包装原因影响正常销售的产品,甲方允许乙方在产品质量完好和且在保质期内的前提下退换货,但由此产生的生产费用和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维护保证金和返点奖励与处罚
1、为确保甲方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不发生品牌信誉损害和销售网络安全
损害,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是按本合同约定销售基数总额的10%向甲方缴纳万元的合同维护保证金(以甲方财务室收款出示收据为准)。
2、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后15天内将本金全额返还给乙方,并同时按年息10%标准给予乙方一次性经
济补偿。
3、甲方承诺付给乙方的返点奖励与处罚。
①奖励: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在本合同约定期内完成销售基数的,甲方按销售基数总额的1%给予乙方现金返点奖励;乙方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在本合同约定期内超额完成销售基数的,甲方在对销售基数总额内的按1%给予现金返点奖励同时,对超过基数的数量部分按2%给予现金返点奖励。
②处罚:对在本合同期满之日,仍不能完成约定销售基数的甲方在不给予乙方返点奖励的同时,对未完成销售基数总额的部分按1%标准在合同维护保证金中扣除;对因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严重背离本合同约定或者因采取消极、敷衍方式,造成在合同期内完不成本合同约定销售基数总额50%的甲方在对乙方未完成部分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可提前中止合同。
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期内,对于乙方经甲方同意,在甲方未委派他人开展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外乙方所取得的业务,可用有偿转让方式移交或由乙方继续保留,但在续订下一年代理合同时,乙方应无条件将所保留的销售渠道业务按标准计入乙方年度销售基数。
2、对于乙方在未取得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代理权之前,他人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在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内取得的业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明确告知,乙方对此应予谅解。
3、对本合同所约定销售区域的销售渠道外业务,甲方可自主委派他人进行,但甲方应在确定另委派他人进行的前15天通知乙方,且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代理权利。
4、甲方有义务主动帮助乙方协调客情关系,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优化的销售方案,享有对乙方经营行为的监督指导权。
5、乙方有义务主动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和销售网络安全,有义务向甲方及时反馈市场综合信息和客情动态,有义务严守甲方产品的内部价格、销售计划、销售数量等商业秘密。如因泄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和信誉损害(含无形资产)的法律责任。
6、本合同有效期从月合同期满,双方可重新商定合同条款或者续订合作合同,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予乙方优先代理权。
7、因乙方违约中途中止合同,双方应将本合同约定费用及货款在15天内结清,乙方所缴纳的合同维护保证金在扣除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处罚后,甲方应将其剩余的本金部分一并退还给乙方。如因甲方违约原因中途中止合同,双方在15日内结清合同约定费用及货款同时,甲方还应将乙方所缴纳的合同维护保证金及其按年息20%标准计息的补偿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六、附则
1、甲乙双方除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书面形式且手续齐全的补充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均可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内无涂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留甲方单位存档备查,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邮编:邮编:
地址:地址: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 的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指定区域代理
甲方指定乙方为 在 的代理。
第二条 指定代理范围
乙方的指定代理范围为 以及 。
第三条 代理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乙方的销售目标
乙方在指定代理区域的年销售金额为 元以上(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1、获得直接从甲方进货的权利。
2、可获得本协议规定的奖励和待遇。
3、可获得甲方的销售支持和技术帮助。
a、可获得甲方的指定区域授权代理认定书;
b、可获得甲方新产品样品,具体数量(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c、乙方可获得甲方技术支持和帮助,甲方应派人员对乙方雇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乙方掌握 的性能,精通施工技巧。在有关的技术交往中,由乙方支付派出人员的工资和往返的交通费用及提供食宿。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的 天内向甲方订购产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并按照本协议第七条货款结算的规定,按时支付货款,逾期将视为自动解除和约。
2、完成甲乙双方达成的在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目标,而乙方未达到年度业绩,则总代理授权书无效。
3、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及第十一条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确保代理区域的市场稳定和价格稳定。
第七条 授权形式,结算方式
1、授权形式
a、乙方被甲方一经授权为区域代理商即日起,完成 元人民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后成为总代理,并可在甲方网站有代理详细联系地址。在此期间,甲方可寻找其他经销商,但在同等业绩情况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为总代理。
b、乙方取得总代理后,甲方在该区域所发展的代理商全部由乙方管理。
c、甲方签发给乙方的代理授权书,只提供申请检验许可,乙方不得转移其他用处,如有违反,甲方将付诸于法律。
2、结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必须开出银行汇票,到甲方帐号后,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乙方收到货签字为准后,甲方才能到银行提取货款。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第八条 市场管理
1、管理的目的
坚持在指定代理区域销售,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防止恶性价格竞争,确保乙方的合理利润,维护 的信誉。
2、管理条例
a、坚持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禁止跨区销售。
b、遵守全国统一直指导零售价,禁止抵价销售。
c、乙方有责任管理指定各分销商遵守本市场管理条例,乙方或乙方分销商违反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根据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3、市场管理奖罚措施
a、奖励:
(1)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的区域代理商可获得奖励(具体奖励协商而定);
(2)配合甲方进行市场管理,协助甲方寻找跨区域产品的区域代理可获得奖励(协商而定)。
b、处罚:
乙方发生违反上述第二条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以下处罚:
(1)取消区域代理;
(2)根据情况停止供货。
第九条 发货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 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由 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 退货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产品滞销,可退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协议事项
1、甲乙双方共同开拓中国国内市场,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遇不可抗力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对本协议有异议或发生本协议所定条款以外事项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5、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签定地法院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合同1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产权所属的“ ”项目(下简称项目),该项目位于__市 路__号,可售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左右;该项目的商业和写字楼单位均为乙方独家销售代理销售范围,所有可销售物业均视为乙方业绩并可按本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佣金。
二、销售任务
1、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并正式开盘后_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项目推盘量(推盘量指项目具备销售条件并实际公开销售的物业面积)的__%,项目正式开盘后12个月内乙方应完成项目推盘量的__%,乙方销售业绩以《房屋买卖合同》和《认购书》的销售面积为标准统计。
2、甲乙双方约定,项目在__年_月_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如项目在正式开盘前未完全具备销售条件(指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其他销售手续不齐全),甲方对乙方的销售任务指标和完成时间随之顺延或不再生效。
3、如在约定时间内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实现销售业绩对应的代理费。如甲方与乙方解约,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实现销售业绩(以购房合同和购房认购书的总金额为统计基数)对应的代理费。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本项目可销售面积的__%时,在乙方完成项目__%销售率后,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
四、策划、设计、代理费的相关约定
1、策划、设计、推广及销售人员基本费用;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后每月五号支付当月基本费用_万元,至项目销售完毕的当月终止支付。
2、项目商业部分(包括酒店、写字楼、车库)销售代理费: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商业部分销售,乙方代理费标准为销售总额的2%,即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当月商业销售总额的2%作为乙方代理费。
五、销售代理费的结算约定:
1、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同意在每月_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的代理费。
2、客户交付部分首期款并签定购房认购书后的当月,甲方即应以实收购房款总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3、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定购房合同后的当月,甲方即应以购房合同的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4、如由于获取预售许可证的时间超出上述约定时间__个工作日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定影响乙方结算的,甲方须按照购房认购书的总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约定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自行销售,所有销售成绩(包括项目团购部分及关系户购买)均计入乙方销售业绩,甲方均须按约定比例支付乙方代理费。
6、甲方支付代理费前,乙方可提供收据,甲方支付代理费后,乙方须开具正式发票。
7、甲方支付策划代理费只以对公转账进行: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六、关于溢价代理费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销售平均底价,如乙方实现的销售价格超过销售底价,价格超出部分对应的销售额部分,甲乙双方约定双方按_:_分配,即甲方分配__%,乙方分配__%,乙方分配的__%即为乙方溢价代理费。
2、结算时根据每套实际成交价格与项目底价价格的差额,进行溢价代理费的结算,即乙方溢价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实际销售价某已销售面积—销售底价某已销售面积)某分配比例,乙方溢价代理费以客户签定的购房合同或认购书为计算依据。
3、甲乙双方确定项目销售平均底价为:本项目酒店销售平均底价为 元每平方米、写字楼销售平均底价为 元每平方米、项目商业部分销售平均底价为 元每平方米。
4、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溢价代理费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同意在每季度末按约定溢价代理费比例支付乙方上季度的溢价代理费。
5、甲方不得对项目价格任意打折,如甲方对关系户打折成交价格低于甲乙双方约定的项目销售平均底价,则该部分的销售不计入双方计算溢价代理费的基数。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委托项目的开发销售拥有合法手续,并负责履行购房合同中的卖方职责;项目相关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销售所需宣传广告推广费用,包括户外广告、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宣传广告费用;项目广告推广费用投入控制在项目总值的2%以内。
3、甲方负责提供售楼处的装修、办公家具、投影机等销售硬件设施及负责售楼处的电话、水电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项目所需的所有策划工作:包括项目市场调研、项目定位、项目规划设计建议、项目商业策划报告、项目营销执行报告、项目推广宣传、项目销售计划等。
2、乙方负责项目销售执行工作、售楼处置业顾问的培训和销售管理工作;乙方负责置业顾问工装(秋冬装、春夏装)和销售文具并承担费用,如甲方对置业顾问工装有特殊要求的则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负责项目所需要的设计工作,包括《项目品牌系统设计》、《项目现场包装设计》《项目销售物料系统设计》《项目广告推广系统设计》等设计工作。
4、乙方负责项目推广所需的文案撰写工作,包括报纸广告、新闻宣传、网络推广、销售物料的文案工作。
5、乙方负责项目营销活动的策划工作,包括参加房交会、开盘活动、促销活动等策划工作。
6、乙方须参加与其他专业公司(规划设计院、景观设计公司、广告公司)的沟通会议。
7、项目销售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须制作价格方案送审。乙方严格遵照甲方所确定之价格、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入伙时间等销售条件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乙方须严守代理中介职业规范,维护甲方形象及声誉。
8、针对甲方项目,乙方须成立专业策划销售团队组成的项目部;乙方承担项目部所有人员和置业顾问的奖金、提成等费用。
九、关于双方工作分工对接的约定:
1、乙方负责客户接待、谈判并签定购房认购书,甲乙双方共同与客户签订购房《买卖合同》,甲方负责《买卖合同》的审核并盖章。
2、甲方须派相关人员驻留售楼处现场,负责收款(定金和房款)及银行按揭办理;
3、乙方所有的策划方案、销售方案、广告计划等均需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须通过周报月报等形式向甲方及时汇报销售进度。甲方须指派专人审核确定乙方提交的各种方案,并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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