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双方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乙方(员工):(住址、邮政编码、电话、身份证号)鉴于
一.乙方在甲方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此保密协议。
二.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的法律含义。
第一条商业秘密的含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3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技术信息(1)完整的技术方案;(2)开发过程中的阶段性技术成果;(3)取得的有价值的技术数据;(4)针对技术问题的技术诀窍。2.经营信息(1)经营策略;(2)经营诀窍;(3)公司产品的社会资源和客户名单;(4)货源情报;(5)投标标底;(6)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信息。3.需要特别强调的商业秘密。(1)有关设计、制造工艺、工艺程序、制造方法(2)生产经营中未申请专利的专有技术。(3)公司产品及制造设备的技术改进。(4)公司产品研究开发的有关文件及其他图纸技术资料。(5)公司产品的市场预测。(6)及销售和客户名单。第二条
乙方劳动成果的确认及使用1.职务成果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产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产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2.非职务成果(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产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2 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2)乙方没有明确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乙方亦不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第三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探听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4)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书面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被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5)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在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6)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或其他指控时,乙方自愿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等报酬中直接扣除;
(7)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并不自营与甲方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9)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的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1)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并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由甲方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需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需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第四条重要合同用语的界定1.任职期间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自年月日开始至乙方离职,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2.离职
3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指甲、乙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以离职论;甲方按本单位规定或法律规定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以离职论。第五条保密期限1.任职期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签订本协议时开始,到商业秘密公开时止。
2.离职期间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
2.由于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甲方实际损失额-乙方已支付违约金)。
3.前款所述甲方实际损失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1)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2)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1)所述的计算方式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括在损失赔偿额之内。(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根据国有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的第(1)项规定的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以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乙方可被甲方派遣到甲方子公司工作,乙方在子公司工作期间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义务以及其他有关义务适用本协议。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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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价格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企业)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员工)住址:身份证号码: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职期间将对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本着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权和职工依照法律享有的权益的原则,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订立本保密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 定义本协议中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甲方所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第二条:商业秘密的范围双方确认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流程或制作方法、技术参数、工艺配方、中间产品或最终产品配方、样品、数据、客户名单、产销策略、货源情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信息、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和统计资料等信息。第三条:乙方认识到保守商业秘密是关系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严重问题,因此,对企业的所有商业秘密,愿承担保密义务,除因工作需要并善意履行对企业的义务和得到企业指示并在业务需要的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企业职工或企业的客户进行保密交流外:1、不得故意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2、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企业内部无关人员泄漏;3、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4、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5、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6、不得随意复制或披露包含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7、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企业客户提交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范围使用;8、如发现甲方的商业秘密被他人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第四条: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0__(请自填)价格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一、秘密信息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二、保密义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在合作过程中相应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从事下列行为:1、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上述保密范围内的任何信息;2、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及新的研究开发等为乙方或第三方谋取利益以及用于其他用途。三、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四、保密费用甲方要给保密方保密费。五、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 元的违约罚款;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七、协议的效力和变更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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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公司内部保密协议
当事人双方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乙方(员工):(住址、邮政编码、电话、身份证号)鉴于
一.乙方在甲方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此保密协议。
二.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各条的法律含义。
第一条商业秘密的含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3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技术信息(1)完整的技术方案;(2)开发过程中的阶段性技术成果;(3)取得的有价值的技术数据;(4)针对技术问题的技术诀窍。2.经营信息(1)经营策略;(2)经营诀窍;(3)公司产品的社会资源和客户名单;(4)货源情报;(5)投标标底;(6)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信息。3.需要特别强调的商业秘密。(1)有关设计、制造工艺、工艺程序、制造方法(2)生产经营中未申请专利的专有技术。(3)公司产品及制造设备的技术改进。(4)公司产品研究开发的有关文件及其他图纸技术资料。(5)公司产品的市场预测。(6)及销售和客户名单。第二条
乙方劳动成果的确认及使用1.职务成果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产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产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2.非职务成果(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产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2 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2)乙方没有明确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乙方亦不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第三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探听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4)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书面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被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5)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在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6)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或其他指控时,乙方自愿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等报酬中直接扣除;
(7)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并不自营与甲方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9)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的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1)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并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由甲方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需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需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第四条重要合同用语的界定1.任职期间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自年月日开始至乙方离职,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2.离职
3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指甲、乙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以离职论;甲方按本单位规定或法律规定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以离职论。第五条保密期限1.任职期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签订本协议时开始,到商业秘密公开时止。
2.离职期间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
2.由于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甲方实际损失额-乙方已支付违约金)。
3.前款所述甲方实际损失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1)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2)如果甲方的损失按照(1)所述的计算方式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3)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括在损失赔偿额之内。(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根据国有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的第(1)项规定的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以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乙方可被甲方派遣到甲方子公司工作,乙方在子公司工作期间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义务以及其他有关义务适用本协议。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产品价格保密协议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一、秘密信息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二、保密义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在合作过程中相应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从事下列行为:1、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上述保密范围内的任何信息;2、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及新的研究开发等为乙方或第三方谋取利益以及用于其他用途。三、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四、保密费用甲方要给保密方保密费。五、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 元的违约罚款;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七、协议的效力和变更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日
产品价格保密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二、保密义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在合作过程中相应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上述保密范围内的任何信息;
2、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及新的研究开发等为乙方或第三方谋取利益以及用于其他用途。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保密费用
甲方要给保密方保密费。
五、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 元的违约罚款;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股东保密协议范本最新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会有风险提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乙方是甲方公司的股东,因此股东和公司之间就保密的内容签订以下协议: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一、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披露给乙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口头或书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的方面: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备忘录、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决不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和执行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1、乙方应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2、乙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这方面信息以使该项目取得进展相关人员披露信息。如政府部门;或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的公司员工;
3、如果乙方被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提供保密信息,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予以通报,以便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乙方应用尽所有可行的措施来保护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
三、保密期限
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 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四、保密费用
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费用,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费用人民 元/月。
五、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乙方违反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并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理;并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七、生效及效力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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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注意慎重选择培训对象,不对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委外出资培训,因为,按法律规定,即使与其签订了服务期协议,试用期员工一旦辞职,企业是不能追究其赔偿违约金的。若该新员工表现优秀,确实要出资对其进行委外培训的,建议先给予办理提前转正,将其转为正式员工后再与其签订服务期协议,这样追究其违约责任时才合法。
鉴于乙方参加由甲方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组织的岗前专业培训,甲方希望乙方能够对其提供的相关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风险提示:
服务期要定的合理,比如:按培训费总和5000元约定1年,以此类推。另外,还需在此条款里约定“如与劳动合同期限及以后签订的培训服务期限有冲突,劳动合同期限延续至培训服务期协议约定的服务期终止”等字样内容,以解决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合同自动延续问题。
因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保守甲方相关项目资讯、管理方案和技术秘密,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在乙方参与学习培训期间以口头、书面或电子文件等形式传授给乙方的培训资料,以及其它需要保密的项目资讯、管理方案和技术等信息。
第二条:甲方享有该保密信息的所有权。
第三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培训授课或以发行培训资料的形式向其宣讲和发布的保密信息,并承诺在采取严密措施保护甲方保密信息的同时,不向除甲乙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四条:乙方需经甲方同意才能持有或保管一切记录有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磁盘以及其它形式的载体,否则,均应归甲方所有,且不论这些保密信息有无商业价值。
第五条:乙方违反上述条款,造成严重后果,导致甲方权益受到损害,甲方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培训保密协议书的有效期为自乙方签订之日起的 天内。
甲方: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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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露,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 秘密信息
1、本协议所称秘密信息包括: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中列为绝密、机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计算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设计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第二条 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 保密期限
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 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即解除聘用合同后的年内。
第四条 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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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确保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公司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一、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二、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及生产的;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5、乙方受聘为甲方工作服务而接触的各种资料信息均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举证非属甲方所有的不在此内。
三、保密期限
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 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即解除聘用合同后的年内。
四、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五、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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