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作协议书(通用15篇)

时间:22-10-08 网友

投资合作协议书(通用15篇)

投资合作协议书1

  股东: (或公司)

   (公司):

  鉴于 年 月 日起,新公司法以立法的形式对公司运作进行了重大改革,按照国家的新司法、合同法精神, 集团以昆明 机电能源研究所的技术项目作为核心支柱,决定以采取集团统一组建企业吸收股份的战略运作,以图在国内外全面实施开发 所有项目。双方已认可 的“对等公平、险利均担、平等占股、年度许可”和《经济技术合作规则》内容,双方合作建工厂或有限公司。经过协商,达成合作协议条款(包括双方共识)如下:

  1、组建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在省市建立《 集团省市区有限责任公司》(在此原则下具体名称按工商要求设定),普通实施项目。经济技术总投资额为 万元( %),其中货币投 万元,占 %无形资产占 %,计划年产规模。计划年产值计划年税利 万元,(按政策本项目可免税)。按此投资生产规模可在级区域范围内实施。

  2、现金注册方式:

  本合作公司注册资金为 万元,本公司的注册资金采取净现金注册方式,只要是在工商规定的下限额以上,有多少资金就注册多少资金,不必与实际总资产及各方实际股份比例匹配。凡知识产权无论是否估价都一律不抵占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可以低于实际总资产。(若要求必须评估无形资产的,由合作公司支付评估费)。

  3、年分红方式:

  根据情况公司从年利润中提出 %作为股份分红,其余留作扩大再生产和技术开发等费用。

  4、按区域实施和衡量技术价值决定货币投入:

  投资数额是按不同区域等级实施规模和技术价值与经济之间平等、平衡的.原则,以及货币仅占总资产 %以下的原则制定的。合作方可按“全国、省市、区县”等若干等级范围实施决定投资额。无论那一种等级,均实行大投入大产出,小投入小产出,大投资上大规模(或提高实施区域等级),小投资上小规模(或降低实施区域等级)原则。在投资人仅有少量资金的情况下,所投入货币也可低于 %,但必须高于 %;新公司法中有新规定;“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或总资产)的 %”,即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不得超过总资产的 %.各方利益与风险均投资比例承担。各个人股东最低投资额不低于 万元。

  5、保本付息加分红的双保险特优制:

   子企业吸收当地股份加入,为了鼓励投资,所投股金无论是赢亏,都保证支付不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保本年息。可以一人或多股东投入,以达到所需资金为准,公司各股东仅凭协议(或合同)和〈股份证明书〉按股份分红、分享产权和承担与股份相应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也按股份比例清算。

  6、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

  合作公司为厂长经理聘任负责制, 集团可以聘用股份较多,并有能力者任董事、董事长、总裁、经理、厂长、以至企业法人代表。

  7、子企业享受优惠:

   集团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均是集团下属相对独立的法人子企业,子企业可以在每年检验授权书的条件下实施 技术项目,并可享受所实施项目不断创新改进而无需再重复交入门费的待遇,以及有后备项目防市场风险的优惠(也可以不需要优惠待遇而成为独立企业而不隶属于集团子企业)。

  8、关于《 专有技术制》和专利权:

  由于法制还不十分健全,为了防止技术机密被专利局公开, 技术项目历来效仿“云南白药”配方的做法,一般实行《 专有技术制》。但若合作方一定要求报专利,也可在合作成功后在隐匿关键机密的条件下申请专利(但一般机密会因此泄漏,泄漏损失由主张者自负)。但凡本公司实施的专利权、技术后续改进权、同类或类似产品项目,(包括与项目有关的附属品)专利申报权一律属 研究所和技术原创人所有,任何合作方有实施权或参与实施权。

  9、认股程序:

  各愿投资入股者可先下载填写“意向书”,也可直接填此协议书并认购股份。同时根据自有资金情况如实填报认股。所认股份在十日内必须缴至合作公司专用帐户上(具体办法另外行财务规则文件),并获相应的股份证明书。可以邀约投资但不得当股东代表。在合作实施期内,股东的股权永远有效。个人股东在1至200人以内。公司一但成立,一律不得增认股份。

  10、技术保险金(入门费)不再由投资人个人支付:

  相当于投资总额 %的技术保险金(入门费)不再由投资人个人支付,而是改由用合作公司的共同资产向技术权利人支付,此费可经集团和研究所相关人代收转给技术权利人。此费用在本公司“启动资金”中列支,(此费也可由投资人或他人暂垫支付,公司运作后由公司财务按收条数额赔还垫付人)。

  11、法律责任:

  按合同法和专利法规定;若合作公司按技术权利人提供的技术方图纸或资料小试未成功,双方必须查清责任,若属技术有假,必须如数退还技术保险金或科技资助费(或入门费), 集团给合作公司另上其他项目。若属于合作公司生产条件或工艺差等原因所至,则技术权利人可以协助解决,无论反复或出动多少次,历时多长,都不得厌烦和反悔,直到成功为止。出动费等所需经费按规定由合作公司支付。无论技术权利人和任何投资人,若反悔则按入门费额的双倍至十倍以上罚赔被反悔方,小试成功即技术合格验收。

  12、运作程序:

  当技术权利人全额收到费用时可由 集团或 研究所给合作公司签发“每年检签有效”的钢印《授权书》,收费十天内必须向合作公司交付图纸技术资料作技术交底。签约起10天内,所认股资金中启动资金部份 万元必须到合作帐户。一但资金已达启动数额,公司即按董事会资金概算安排,着手建厂、购置设备、聘用人员和办理其它有关手续,开始试验性生产(小试样机)以作为规模投产的决策(若需培训操作人员的,培训费按有关规定由合作公司付)待生产资金到位即开始规模性生产。建厂与基地建设同步进行。合作企业启动日(或筹建日)以钢印授权书签发日为准。

  13、合作期限和解体分配:

  按照公司法和国际国内贯例,合作期内无论任何原因,股东一律不得提出退股或变相退股,也不得强行要求公司购买股份(即变相退股)。但必要时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动员他人购买其股份。合作期限一律二十年,期满双方认为必要时再续定。因期满不续定或中途因何种原因合作失败解体时,属于共同产权的合作厂财产按原股份利润分配比例清分。原进行之项目、技术、商标、名称等均无条件停止。

  14、非原创禁止法;

  由于目前盗窃他人技术成为时代时髦,防不胜防,故双方均有责任保护知识产权,应严防雇员有意无意扩散、转移技术或他人以购买试用样机、考察、合作为名侦察。严禁他人参观合作厂基地或生产线。工厂产品必须批发出厂,严禁零星出售样机样品。凡曾经合作过的项目无论合作成功与否,除技术原创方以外,与合作有关联、接触的他方用此类技术申报专利的,一律按窃取和诈骗论。

  15、违约:

  未按本协议实行即视为违约,未违约方可以自动解除协约而不退已支付额,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6、本协议为总协议:

  均按国家根本法制定,其中无论是按国法或企业规则制定条款,又属双方确认了的,均具法律效率,其中具体事项可以本协议为基础另行签定具体协议或《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可以另行补充修定。凡本协议各时期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执行(传真或电邮签署有效)。

   集团

  投资人股东签章

   市

  投资(认购)股额 元

  (技术项目方)

  (投入资金方)

  公章:

  (公章或手印):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2

  甲方: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

  邮政编码:

  电话:

  以上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投资注册成立 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校总投资预算为 万元( 元)。双方各占百分之 ( %),即各方需投资计币: 万元。投资方式为现金。

  二、权利与义务

  1、共同投资人平均享有利益,平均承担责任。

  2、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学校财物及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双方共同处置。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处置,如有此类行为一律视为无效。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

  3、若协议终止或者清算时,共同投资人平均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4、法律、行政法规及入股条款协议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三、事务执行与经营方式

  1、共同投资人委托 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学校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 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个人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经协商同意方可继续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四、盈余分配

  1、 学校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2、甲、乙双方承诺, 学校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

  五、投资的'转让和退出

  1、学校成立起 年内,共同投资人任何一方不得撤资或退股、转让。如果任何一方私自强行撤资、退股或转让,视为其自行放弃权利,学校不承担(承认)任何责任。如其行为有对学校造成损失,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 年后,学校正常经营后,如共同投资人某一方提出申请,经全部共同资人同意后,可转让或退出其在学校的股份,具体事项须另行商议签约。

  3、共同投资人任何一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六、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_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方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

  七、违约损害赔偿

  1、因一方违约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的,违约一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违约损害赔偿金金额以守约方实际损失金额,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无法计算实际损失的,违约金为 万元人民币。

  守约方实际损失大于 万元人民币的,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为违约金。

  2、双方都具有过错的,依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比例对全部损失承担责任。

  八、争议及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投资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3

  第一条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 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 (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 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职责,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职责。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构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状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职责。

  5、共同投资人能够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务必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职责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带给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带给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状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职责。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投资合作协议书4

  甲方:,男,生于年月2,汉族,省县人,住县镇村5组10号,身份证号码:,电话:。

  (乙方投资人),男,生于 年 月 日,汉族,省县人,住县镇村一组,身份证号码:电话:

   年 月 日,甲方与前合伙人县梅白乡的,共同租用县镇农利村三组朱洪成(温州商城门口)门市两间进行装修经营建材。 年 月 日.前合伙人徐(温州商城门口门市投资拆算元)退出合伙完毕后,甲方便邀约乙方二人投资合伙经营,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要约和承诺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合伙经营协议:

  一、投资准则:实行“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利润共享、责任共担”的分配办法。

  二、投资金额:甲方装修折款元,房租每年元;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投入现金元,退伙之事由甲方全权自行处理完毕。

  另外,乙方借款元给甲方作为退给前合伙人退款等使用,分别由甲方向乙方出据和借据。

  三、合伙分工:在经营过程中,甲方对外代表合伙联营体,负责对外联系接洽业务(包括对外进货、销售、办理经营证照和税务登记办理等)和统计帐;乙方内务总管,负责门市经营管理和出纳现金收支。财务支出在100元以上由双共同签字认可方可入帐。

  乙方熊与张以熊为主,张所做的`工作,作为乙方的内部分工事务。

  四、利润分配:经营管理期获得利润按甲方、乙方50%分配,其中熊__25%、张__25%。甲、乙双方实行日清、月结、年结算,不得超出当年12月31日经营核算。

  五、债权债务:在合伙之前甲、乙双方所欠债权债务一律由各自享有和承担,不得因此而影响生产经营营活动。

  六、变更解除: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处理。在合伙经营期间如需变更解除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协商方一致可变更解除,

  七、特别约定:在共同经营期间,双方保持信息灵通,经营内容必须计入合伙帐务,不得进行帐外经营,损害合伙方的共同利益。

  八、合伙解散:发生需解散的特定原因,必须进行依法清算处理。

  九、违约责任:违约金定为1z00元,任何一方擅自违约承担违约金外,并赔偿对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十、生效方式: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两份,长期保存。

  一致共识,立此协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为整合甲乙双方资源优势,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合作共赢,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1200万元成立中外合资食品有限公司,在建设现代化食品生产基地,进行农业产品深加工。

  二、甲方投资厂房及土地20亩以上,占总股本的20%;乙方提供生产设备的'流动资金,约1000万元,占总股本的80%。

  三、合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由乙方委派,甲方委派副总经理一名,双方各委派财务人员一名。

  四、甲方负责当地工商、税务及劳资关系等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并负责工人招聘及相关技术培训;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五、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

  六、双方签订合作意向书后,就合作细节问题进一步沟通、协商,以求达成互利双赢的合作条件,再正式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七、本合作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6

  甲方: ,男,生于1973年3月25日,汉族, 省 县人,住 县 镇 村5组10号,身份证号码: ,电话: 。

  乙方: (乙方代表、投资人),女,生于1972年3月25日,汉族, 省 县人,住 县 乡 村3组5号,身份证号码: ,电话: 。

  张 (乙方投资人),男,生于1968年12月10日,汉族, 省 县人,住 县 镇 村一组,身份证号码: ,电话: 。

  __年3月15日,甲方与前合伙人 县梅白乡的徐 ,共同租用 县 镇农利村三组朱洪成(温州商城门口)门市两间进行装修经营建材。__年5月1日。前合伙人徐 (温州商城门口门市投资拆算17000元)退出合伙完毕后,甲方便邀约乙方二人投资合伙经营,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要约和承诺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合伙经营协议:

  一、投资准则:实行“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利润共享、责任共担”的.分配办法。

  二、投资金额:甲方装修折款14000元,房租每年14400元;乙方于__年5月10日前投入现金17000元,徐 退伙之事由甲方全权自行处理完毕。

  另外,乙方借款8500元给甲方作为退给前合伙人徐 退款等使用,分别由甲方向乙方出据和借据。

  三、合伙分工:在经营过程中,甲方对外代表合伙联营体,负责对外联系接洽业务(包括对外进货、销售、办理经营证照和税务登记办理等)和统计帐;乙方内务总管,负责门市经营管理和出纳现金收支。财务支出在100元以上由双共同签字认可方可入帐。

  乙方熊 _与张 的以熊 为主,张 所做的工作,作为乙方的内部分工事务。

  四、利润分配:经营管理期获得利润按甲方、乙方50%分配,其中熊 25%、张 25%。甲、乙双方实行日清、月结、年结算,不得超出当年12月31日经营核算。

  五、债权债务:在合伙之前甲、乙双方所欠债权债务一律由各自享有和承担,不得因此而影响生产经营营活动。

  六、变更解除: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处理。在合伙经营期间如需变更解除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协商方一致可变更解除,

  七、特别约定:在共同经营期间,双方保持信息灵通,经营内容必须计入合伙帐务,不得进行帐外经营,损害合伙方的共同利益。

  八、合伙解散:发生需解散的特定原因,必须进行依法清算处理。

  九、违约责任:违约金定为1z00元,任何一方擅自违约承担违约金外,并赔偿对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十、生效方式: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两份,长期保存。

  一致共识,立此协议。

  甲方:乙方:

投资合作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愿意与甲方投资(包括房地产、土地、厂房、证券、机械等)共同经营。

  第二条甲方公司简介

  甲方公司名称为:河北旭辰远洋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__年,是经国家外经贸部、海关总署批准的,集进出口贸易、报关代理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经贸公司。总部位于交通十分非常发达的河北省邯郸市内。该公司为集团公司性质,总公司旗下还有市政工程公司、物流公司、广告公司、高速公路服务汽车救援公司等,众公司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得益彰。

  几年来,集团公司在市委、市政府的英明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通过广大员工的不懈努力,我们拥有了200余家较为稳定的国内外客户,积累了大量的生产厂家、关系资源和流动资金,拥有了一大批具有成熟进出口贸易经验的专业队伍和营销网络管理精英!被列为市政府重点扶持的龙头企业之一,为河北南部及晋、冀、鲁、豫四省交界中原一带的经济发展做出了显著的贡献!

  第三条集团公司主营范围:

  1、进出口贸易;

  2、 煤炭;外蒙、内蒙煤炭;

  3、天津、日照港口铁精粉;

  4、大件运输物流业务;

  5、高速公路工程及材料供应;

  6、电力工程、南水北调工程、非开挖管道工程;

  7、高速公路服务区、超限站、汽车救援服务、道路养护;

  8、高速公路、市政设施户外广告。

  9、钢材市场物流园区经营。

  第三条投资方式

  1、货币(即现金);

  2、银行认可的`房产、土地、厂房、机械等。

  第四条资金用途

  用于集团公司经营、流动资金补充等各项业务的发展。

  第五条投资回报

  1、现金投资的,每月按本金的1。5%分红。如投资10万元,每月回报分红1500元。

  2、用房产、土地、厂房、机械、证券等投资的,按银行评估贷款比例,公司贷到现款的1%按月计算分红,如贷款金额10万元,每月回报分红1000元。

  第六条投资人待遇

  投资人可兼职公司业务顾问,全程监督业务经营。有管理经营能力者可聘为公司业务员(每月发放基本工资),参与公司的业务经营,享受公司的业务提成。

  第七条大宗业务分成

  根据投资人的业务能力,经协商一致,可参与公司不同类别公司的经营,按照公司员工待遇给于业务提成。提成比例可以通过协商签订协议。

  第八条投资的转让

  经公司领导同意,投资人可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投资转让与他人。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投资合作协议书8

  甲方:

  法定

  法定代表:

  职务:

  乙方:

  法定

  法定代表:

  职务:

  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的其他有关法规(以下简称法律),通过诚挚友好的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负责落实以项目整体建设为出资的方式重组乙方,共同运营乙方 旅游开发项目,重组后的公司名称为《 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方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投资开发主体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的 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旅游项目的开发投资主体。

  第二条经营目的

  综合各方在管理、技术、营销、资金等资源方面的优势,共同将乙方之 项目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和运作,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第三条组织形式

  1、公司为独立企业法人。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公司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并受法律的保护。公司还必须遵守本协议及章程的各项规定。

  3、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仅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控股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经营期限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年。成立日为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签发之日。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报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公司的经营期限可以延长。双方至迟于经营期满之日前 个月达成延长经营期限的协议。

  第五条投资与注册资本

  1、双方同意:

  甲方整体建设资金、企业管理、旅游客户资源,评估(认定)作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人民币 元整)。

  乙方前期资本投入及项目技术成果价值,评估(认定)作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人民币 元整)。

  2、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整(人民币 元整)。

  甲、乙双方按下列比例出资:

  甲方:

  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出资方式:负责落实项目整体建设资金、企业管理、旅游客户资源。其中现金 万元,企业管理、客户资源 万元。

  乙方原股东:

  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前期资本投入及项目技术成果价值。

  人民币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前期资本投入及项目技术成果价值。

  3、公司的新开户银行为 银行,由甲方推荐出纳一名,乙方推荐会计一名共同管理。

  4、甲乙双方完成交易后,应由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开具验资报告,向投资各方发给出资证明书,开始工商登记变更。

  5、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6、双方同意对公司技术及管理骨干实施期权制度,按公司股份的 %比例进行记名登记, 年登记期内只享受分红权利, 年到期后予以股东的全部权利。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国外的客户及旅游团提供下列服务:

  (1)提供宽松的旅游景点的讲解、住宿、餐饮、特色农产品、农场主和其他服务。

  (2)提供项目信息发布与实现网上交易与支付的电子商务平台。

  (3)提供交通、住宿预定等服务信息发布平台。

  (4)提供项目人才求职与招聘的网络平台。

  (5)提供旅游安全保险服务的网络平台。

  (6)销售旅游项目所衍生的相关产品。

  (7)提供全国性的跨地区旅游养老服务。

  第七条公司经营场所

  公司总部设立在 ,所需的场所由 方以优惠条件提供,公司与 方签订租赁协议,公司按月缴付租赁费。经营场所也可以由公司另行租赁、自建或购买。

  第八条双方的责任

  甲方的责任

  1、按期落实项目整体建设资金及项目建设周期和按期完成公司股权变更。

  2、协助公司办理变更公司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3、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推荐和协助招聘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4、向公司提供与业务相关的社会资源、技术资源和市场信息,并协助公司开辟全国业务。

  5、为公司提供客户资源支持。

  6、负责办理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乙方的责任

  1、协助公司办理变更公司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加快项目进度并完善相关文件,保证第一期项目计划在规定期限内顺利实施。保证现有管理、项目管理团队的稳定。

  3、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推荐和协助招聘有相当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4、向公司提供与业务相关的社会资源、技术资源和市场信息,并协助公司开辟全国业务。

  5、为公司提供客户资源支持。

  6、负责办理公司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九条项目技术与保密

  1、公司可以与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经营范围及规模所需要的资金、技术、管理团队、项目衍生的专利和专有技术,甲方和乙方原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转让均采取优惠条件。

  2、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无形资产、项目收益等属公司所有,有关的全部资料由公司独立保存。

  3、公司通过收购控股所取得的商业秘密、项目产权权或专有项目衍生产品技术的保密按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的规定办理。

  4、非经公司批准,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公司拥有的技术知识。任何一方要使用公司的技术知识时,须与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并履行协议规定的保密条款,公司按优惠价格收取技术转让费。

  5、甲乙双方应要求各自选派到公司工作的人员履行对商业秘密、相关技术的保密职责。

  第十条约束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公司名义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2、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公司竞争的业务。

  3、禁止以项目产权入股的股东再将其所持有的产权投入第三方。

  4、禁止以项目产权入股的股东私自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5、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6、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得利用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7、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8、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9、控股股东与公司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10、控股股东投入公司的资产应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控股股东不得占用、支配该资产或干预公司对该资产的经营管理。

  11、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12、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控股股东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13、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董事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机构

  1、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推荐。第一任副总经理由甲方推荐。财务经理由甲方推荐。上述人员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经董事会批准可以连任。

  2、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3、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不能或不愿履行其职责的,或无能力成功地经营公司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二条财务和利润分配

  1、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个月、 个月结束后 十日内编制公司季度报告,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个月结束后 日以内编制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3、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利润分配表。

  (四)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

  (五)会计报表附注。

  4、季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编制。

  5、公司缴纳有关税收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 %。

  (三)提取公司法定公益金 %。

  (四)提取任意公积金 %。

  上述三项基金的比例由董事会视公司经营情况决定。

  6、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7、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转增。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存留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

  8、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9、公司将尽量取得减、免税的优惠。

  10、公司的财务审计将聘请审计师事务所审查、稽核。审计包括公司的一切凭证、簿记、收支单据、帐册、统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审计结果每年向股东通报。如果甲方或乙方股东欲聘请他自己选择的其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时,公司必须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请的其他审计师的费用由聘方承担。但是任何这种额外审计的内部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第十三条公司解散及财产清算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2、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3、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4、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5、清算组应当自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 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无故终止协议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协议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协议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协议,终止协议方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在协议有效期或延长期,双方之间发生的争议和要求,或有关结束协议的争议和要求。应当由有关双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气氛下通过诚挚的协商和谈判解决。若双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解决争议,应交由 仲裁委员会按照此协议签订日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将由经济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将是最后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有关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专家、证人和法律顾问的费用。

  2、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此协议,包括附件、日程、附属档和附录,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本协议的附件(略)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3、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4、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代表:

  盖章:

  乙方:

  代表:

  盖章:

投资合作协议书9

  甲方: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鉴于甲方拥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乙方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 游戏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投资内容

  甲乙双方在贴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为乙方带来良好的资本,协助乙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出资方式

  1、投资人甲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 ;投资人乙 以 方式出资,占 ;

  2、双方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集资完毕以保证合作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与经营;

  3、双方共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作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三、违约职责

  1、因一方违约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的,违约一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违约损害赔偿金金额以守约方实际损失金额,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无法计算实际损失的,违约金为 元人民币;守约方实际损失大于该金额的,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为违约金。

  3、双方都具有过错的,依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比例对全部损失承担责任。

  四、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五、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 年。

  七、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投资合作协议书10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繁荣市场,振兴经济,增加收入,甲乙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合作投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友好合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投资经营 ,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乙方全权委托甲方负责该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对经营情况有知晓以及监督的权利。

  第二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1、甲方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2、乙方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第四条盈余分配

  双方同意,投资盈余按年结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1、投资第一年,无论盈亏,甲方承诺支付乙方投资收益人民币 元。

  2、项目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包括第一年项目利润)。

  第五条出资的转让

  任意一方转让自己出资的,应提前7日告知对方,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六条合作关系的解除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甲乙双方按各自投资比例进行清算。如需继续合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任意一方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如需解除合作关系,应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项目持续两年亏损,乙方有权单方撤回全部投资(人民币 万元),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项目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3)按月将项目的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及时告知乙方;

  (4)按时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与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

  (2)检查账册及经营情况;

  (3)共同决定合作项目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

  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项目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 法院。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进行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11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 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 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 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12

  甲方: 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县长

  乙方: 市天富房建集团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为加快 县旅游产业发展步伐,提升 县城市建设品位及旅游接待能力,甲乙双方就投资“ 县天富大酒店”及“天富花园小区”开发建设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天富大酒店、天富花园小区(暂定名)

  2、建设规模:五星级宾馆。规划用地面积30亩,房间不低于200间以上;群楼主要以泳池、夜总会、水会、运动场等,附建广场、地下车场等综合服务设施,达到国家五星级酒店建设规模及标准;天富花园小区规划用地面积15亩,容积率不高于4.7,(酒店及小区具体建设地点以规划设计为准)。

  3、计划投资:酒店1.2亿元人民币;小区3.8亿元人民币,共计5亿元人民币。

  4、投资方式:由乙方全额投资。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负责一月内完成建设用地征地工作后,依法出让给乙方。酒店建设土地出让金超出伍万元(50000.00)/

  亩部分、小区开发土地出让金超出壹佰肆拾贰万(140.00)元∕亩部分,甲方一次性奖励给乙方,作为项目建设费用。

  1、保证乙方拥有本项所有权及经营权。

  2、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相关手续。

  3、甲方严格执行毕节地区“星级宾馆”建设相关鼓励政策;地、县招商引资及酒店业优惠政策。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签订后,乙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伍佰万元(5000000.00)人民币作为征地等费用。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立即在 县开展前期工作,如公司的注册登记、规划设计、地勘、场平等前期工作。

  3、协议签订后一月内必须进场施工,并确保在16个月内主体工程完工,整体工程按发改部门备案的时限为准。

  4、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5、项目建成后,要加强经营管理,完善安全措施,所有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6、项目建成后按规定享受投资收益。

  7、依法纳税。

  8、享受国家、省、地及 县制订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四、履约保证

  甲方保证本协议签订后,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土地征用并按程序出让给乙方;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及时缴纳相关土地费等费用,

  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五、违约责任

  1、协议签订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启动征地拆迁等工作,因甲方主观原因导致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未能依法获得建设用地的,即为违约,应承担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不按约定期限建设,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承担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终止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属意向性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八、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县人民政府乙方: 市天富房建集团

  代表:__代表:__

  二〇__年四月十六日

投资合作协议书13

  甲方: ,现居住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现居住 ,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饭店,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占 %的份额、占 %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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