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装修服务合同协议

时间:22-10-01 网友
物业装修服务协议

  对于物业管理公司而言,在住宅小区入伙后一年之内,装修管理将成为物业管理的“重头戏”,它关系到全体小区业主的切身利益,签订物业装修服务协议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装修服务协议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物业装修服务协议范文1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住宅市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各自按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装修的基础情况

  1、业主姓名:;

  2、房号:号楼单元层户;

  3、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修工期: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对乙方的装修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甲方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等装修须知告知乙方,为乙方办理入场装修施工许可证和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地点等。

  2、甲方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督促其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对无出入证或人、证不相符的装修施工人员,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从事施工活动。

  3、甲方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以及其它装修项目进行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必要时,有权责令停工。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检查的违规行为,应及时通知业主,并报告市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的,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甲方将采取相应措施,收回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有权督促责任人及时修复或赔偿。

  5、甲方接到乙方的装修竣工通知后,及时组织对竣工现场的检查。

  第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装饰装修相关法规和本小区对业主装修的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日常检查和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办理入场装修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所装修物业的结构、公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业主装修管理规定》及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乙方的施工人员进入本小区,应自觉出示临时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四邻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3、乙方应维护房屋建筑立面统一,在未经得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伸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室外空调机、防盗网,不得在外墙、门窗外搭建或加建任何建筑物。不得违反相关法规和《业主装修管理规定》中对禁止行为的规定。

  4、乙方应督促施工队在施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工作和生活造成的影响,在白天 、夜间 、节假日 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重噪音的施工。

  5、乙方应督促施工队在施工期间关闭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乙方应督促施工队在施工期间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接受相邻业主和甲方的监督。

  7、乙方应督促施工队在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或设备时,严格遵守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

  8、乙方施工队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业主装修管理规定》中安全管理条款的规定,指定防火安全责任人,租赁或自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动用明火和电焊作业需审批备案。对现场施工人员应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施工现场严禁抽烟、烤火取暖、用电炉或火炉做饭,保证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9、乙方在装修竣工经甲方查验合格并向甲方提供装修管线布置图等竣工资

  第四条、装修收费项目

  1、装修管理服务费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交纳。

  2、装修保证金个月后,经甲方复查确认符合规定,如无违章赔偿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

  3、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一人一证,工本费:10元/证,押金20元/证,在办证时交纳。

  4、装修垃圾清理费,施工企业办理入场装修施工许可证之日交纳。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或施工队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

  2、乙方或施工队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 责任。

  3、乙方违反国家、省、市装饰装修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本协议规定,拒不改正的,应负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七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限 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装修服务协议范文2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维护小区正常运作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定本协议。

  一、总则

  为加强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协议书。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选择的装修单位必须持有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承建资格证书》。如乙方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乙方在房屋装修前,必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装修图纸、交验装修单位《承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查并取得《装修许可证》,施工人员办理《装修临时出入卡》方可开始施工,且施工前须将装修事宜告知邻里。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复印件在户门外张贴。

  3、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应佩带《装修临时出入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施工。

  4、装修前乙方应交纳装修保证金元、装修管理费用运费 元/平方米、施工人员《人员临时出入卡》工本费按 元/张的标准收取。

  5、乙方装修施工内容、施工期限应与签字确认的《装修申请表》相符,住宅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9:00。不得延长时间,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责令停工。

  6、装修完毕,乙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查申请,如无违章装修行为,可在装修检查合格一个采暧期后退还装修保证金。

  三、甲方对乙方装修时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乙方所有装修活动必须遵守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之条款,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乙方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非住宅用途房屋须报政府部门审批并取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建筑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如随意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理石和大型吊灯等);

  (2)在承重墙、天花、地面上打孔,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门窗;

  (3)未经市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如雨篷、遮阳篷、花架等),改变住宅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4)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5)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

  (6)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或破坏毛坯房防水层的保护层及防水涂膜;

  (7)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

  (8)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和设备;

  (9)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

  2、乙方在装修前应测试各排水管道是否畅通,有堵塞情况的须在装修前报甲方,装修毛坯房或装修时确需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完工后需做24小时闭水试验。

  3、乙方确定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

  4、乙方经批准的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应按甲方统一款式(包括材料和

  5、乙方装修使用的材料和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生产、商业用途的房屋装修必须使用不燃、难燃材料,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材料和设备。

  6、对乙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及其它未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乙方除恢复原样,扣除乙方所有保证金外,乙方及装修单位还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乙方对有线电视、宽频网、电话线路及插座改造须事先咨询服务提供商并在其指导下施工。

  8、乙方聘请的装修单位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严禁下列行为:

  (1)严禁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电梯、防盗门;

  (2)严禁在阳台上堆放装修物品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

  (4)严禁骚扰其他住户或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住户投诉和财产损失;

  (5)严禁在小区、其它楼及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

  (6)严禁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装修施工时必须关闭房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7)严禁擅自进入地下室和天台,严禁在天台或地面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8)严禁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

  (9)严禁将电源线直接连接在漏电开关上,装修房屋内严禁抽烟、使用电炉或生火做饭;

  (10)严禁随地大小便;

  (11)施工人员不得在装修户内过夜留宿。

  9、乙方装修单位应加强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至少两个),并制定落实防火措施。

  10、乙方装修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操作,须事先提供操作人员的合法有效

  12、乙方施工过程中,装修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知物业服务中心。

  13、其它应遵守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的要求。

  四、装修垃圾的清运及处置

  乙方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对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者,甲方有权责令限期清理,如不及时清理由甲方代为清理,费用由业主承担。乙方装修垃圾在搬运过程中不得在地面拖拉造成损坏麿花,不得损坏电梯等公用设施,否则将按责任给予处罚。

  (1)垃圾堆放时间为18:00—19:00;

  (2)垃圾堆放地点:各单元缕道口外。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对于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楼道、墙面、天台等)的行为,按责任照价赔偿。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本管理服务区域内有吵架、斗殴、吸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移交公安机关。

  4、甲方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须按责任照价赔偿。赔偿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5、如乙方与装修单位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双方应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甲方无权处理双方的纠纷,也无权代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履行约束或追缴行为,且不承担由双方纠纷产生的任何后果。

  六、处罚办法

  1、乙方对违反本协议书的任何违章装修行为,乙方和装修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均有权制止、责令改正,并报请有关部门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甲方有权视违章情节轻重,拒绝装修单位进入住宅区装修。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装修服务协议范文3

  甲方(业主/使用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装修企业):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丙方(物业管理人): 代表人: 职务:

  地址:

  为加强对****小区内装修活动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小区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经协商,根据《成都市楼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之相关规定,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装修规定

  本协议中的装修规定即为甲方、乙方的义务,亦即为丙方的权利。 甲方、乙方应遵守以下装修规定:

  l.甲方和乙方承诺遵守《成都市居安乐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2.甲方选择的家居装修企业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表明有能力从事家居装修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乙方承接家居装修工程,必须持有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证书。

  3.房屋装修前,甲方必须会同乙方向丙方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交验乙方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甲方、乙方的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配套设备设施使用功能,并严格按照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

  (1)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在承重墙、顶棚、楼地面、排烟管道上打孔、剔凿,或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3)不适当地增加楼地面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等;

  (4)擅自改动配电设备设施、电话、电视信号线路,未穿管就直接埋设或改线。

  (5)破坏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6)擅自改动上、下水管线、地漏以及改变给排水设施的使用功能;

  (7)擅自改动、包封燃气管道及配套设施;

  (8)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9)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

  5.房屋装修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甲方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工程设计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并于施工结束后报政府工程验收主管部门验收。

  6.楼顶、平台、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必须严格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

  7.装修卫生间、厨房(毛坯房)前必须重新做防水,并经24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后再进行装修。装修全部完工后再次做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

  8.管井检修口不得封闭或缩小尺寸;厨房、卫生间应预留检修口,以便于进行检修。若未留检修口或检修口太小,由此造成的维修不便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9.装修施工前,乙方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交验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和《装修许可证》。

  10.装修施工时,乙方应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装修户门上,以便于丙方监管和巡查。

  11.乙方施工人员应佩带《临时出入证》,以便于丙方进行出入管理。凡未办理《装修许可证》和《临时出入证》而擅自施工者,将按违约行为处理。

  12.乙方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装修施工时间为:

  周一到周五: 8:00—12:00 14:00—18:00

  周六到周日: 9:30—12:00 14:00—18:00

  节 假 日: 9:30—12:00 14:00—18:00

  乙方不得擅自延长施工时间,节假日及周六、周日只允许进行不产生噪音及强烈振动的施工作业。

  13.乙方必须教育其施工人员遵纪守法,装修施工过程中,严禁有下列行为: (l)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电梯、防火门;

  (2)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下水管道(污水、雨水管道);

  (3)骚扰其他业主、使用人或影响其他业主、使用人的正常生活,或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投诉和财产损失;

  (4)在其他业主、使用人门前逗留、休息;

  (5)在规定的装修时间外施工;

  (6)擅自进入地下室、天台及地下停车场,严禁在天台、通道或楼边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7)擅自搭接公用水、电;

  (8)在小区(大厦)内吵架、斗殴、吸毒或贩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

  14.乙方应当安全施工,不得将电线直接接在插座或漏电开关上;不得在装修房间内抽烟、使用电炉或自带煤气罐进场做饭以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行为。

  15.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操作,须事先向丙方提出申请,并附有操作人员的合法有效操作证书,方可施工。

  16.乙方运送砂子、石子等散性材料必须在区外先袋装化,否则丙方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装修垃圾须及时入袋搬运,并按照丙方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严禁在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散装修垃圾。

  17.乙方应加强消防工作,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并做好防火措施。

  18.装修过程中,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密巡视,防止各类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丙方。

  19.装修时,乙方必须关闭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

  20.在装修期间,若乙方需搬运任何物资出小区(大厦),应提前与丙方联系,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并经丙方确认。否则,丙方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放行。

  21.装修完毕,甲方按国家有关规范验收合格后,向丙方提出申请,丙方指定专人检查是否有违反装修管理的行为。

  22.甲方的房屋如果附有露台,其在对露台进行装修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法规,按照丙方的规定进行申报并将设计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接受丙方的管理,严禁在露台私搭乱建(如搭建阳光房等),否则丙方有权对其违规装修进行制止,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万科星园其他业主及/或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星园管理处损失的,甲方和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条 有关费用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装修保证金 20xx元/户;

  垃圾消纳费 200元/户;

  装修管理费 每日5元

  灭火器租金 每日2元/个

  押金200元 (施工队自备灭火器的,不需交纳此项费用)。

  装修管理费、灭火器租金、施工垃圾消纳费三项费用,毛坯房在办理装修结算时从装修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精装房在办理装修手续时一次性交纳;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1项至第6项约定的,丙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损失的,甲方与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第8项至第19项和第22、23、24项约定的,丙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装修保证金、要求恢复原样、责令停工。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施工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丙方有权严肃处理直至报送公安机关。

  4、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定,破坏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包括楼道、门厅、电梯、墙面、天台等)或其他业主、使用人专有部位、专用设施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因施工造成相邻房屋及其管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等,由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甲方与乙方之间因装修问题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自行协调解决,与丙方没有任何关系。丙方没有任何义务处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议,也没有任何义务代其中一方处理争议。丙方也不承担由甲乙双方争议产生的任何后果。

  2、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由乙方自行处理善后事宜。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丙方:

  经办人(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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