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范本(4篇)

时间:23-06-25 网友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乙方(委托方):身份证号:丙方(受托方):工商注册号:

以上三方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其办理有关物业买卖(交易)手续。委托时限至交易结束为止。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愿将座落于新余市的房产,合同备案号: ,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建筑面积m²,地下室(车库)面积m²的房屋,包括附属设施让给乙方,转让总价为元整。小写:(¥元)。

2.乙方已对上述房产的所处位置、权属、用途、环境、建筑年代、土地性质及内部设施(含装修)情况均已看过了解,并和甲方已亲自磋商并自愿受让上述房产。

第二条物业交割

甲方愿意在前完成物业交割手续,并将上述房屋交乙方验收使用。(甲、乙双方自行办理物业交割内容有:甲方将该房产内户口迁出,并将交房前甲方已发生的该房各项费用由甲方结清。包括物业等付讫凭证及房屋钥匙交乙方并办理完附属设施更名过户手续和验收。)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第三条支付方式及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一次性人民币支付方式支付房款,并授权丙方将乙方购房款全部打入丙方银行监管账户中房款划转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如自行交付房款风险各自支付。)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付定金元给甲方,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由丙方代收。该定金以后用于丙方支付产权交易费用及支付丙方中介佣金。

2.本次交易甲方付丙方中介费¥元,乙方付丙方中介费¥元。合同签订(办理

过户手续前)当天交付给丙方。

3.如乙方在付清全部房款前物业暂无法结清,甲方愿付交房保证金¥元由丙方代收,

待甲方物业交给乙方并按本合同约定条件交割验收完毕次日前,丙方将保证金全部退还给甲方。

4.本次交易甲方承担房产过户税费有乙方承担房产过户税费元,

于合同签订天内(办理过户手续前)交由丙方代收。

第四条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承诺该房产为其拥有合法处置权利。所提交的房产资料真实。并承诺该房产无被非法

抵押、查封、涉讼等纠纷事项;如有共有权人,已征得共有权人同意出售。如有租约人,租约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愿在签订本合同个工作日内,将房产过户所需资料(证件)交于丙方,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原件校验手续。否则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凭物业交割完毕手续(交验单)至丙方领取房款及后续的签字确认完结手续。如甲方

房产为共有的,则任意一人共有权人均有权代表其他共有权人至丙方领款、签字确认完结手续等。

3.乙方有权按约定日期,至丙方领取权属证书。如乙方为共同购买的,则任意一个共同购买

人均有权代表其他购买人至丙方处领证及签字确认完结手续。

4.乙方承诺提供的过户资料如不真实或递交过户资料、支付房款及其他费用不及时,影响本

合同履行进程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丙方对甲、乙双方预交应转付的税费及相关证件,应妥善保管,并开具收款收据和收件凭

证,如造成遗失证件丙方承担遗失所造成的损失。在交易完成后,应将相关税费(凭国家相关部门收费凭证收取)凭证分别转交甲、乙双方,如有余款分别退回各方。

6.丙方承诺在甲、乙双方将相关交易所需资料、全部房款、交易所需税费、足额中介费等交

付齐全后开始计算,个工作日办妥(如政府节假日、政策法规更改等其他原因延误过户、发证时间,丙方所承诺办妥产权过户手续日期则应相应顺延)。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开发商或政府部门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更名,本合同作废,七天内退还全

部款项。

2.甲方如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愿按已收房款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和由此产

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诉讼引起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意将其所收违约金的40%金额于收到违约金当日支付给丙方,作为丙方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赔偿金。

3.乙方如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愿按已付房款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由此产

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诉讼引起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将其所收违约金的40%金额于收到违约金当日支付给丙方,作为丙方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赔偿金。

4.本合同签订即属居间成功。丙方享有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中介服务费的权利。任何口头承诺

以本合同约定为准。甲、乙双方如自行解除合同,甲乙双方仍愿意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相同数额中介费作为丙方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丙方诉讼引起的律师费、交通费费等)。赔偿金丙方可在收款(房款或定金)中优先扣除,不足部分由违约方补足。

5.乙方所交付的定金元,如甲方违约,则甲方愿返元给乙方,另再赔

偿元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则乙方愿赔偿元给甲方。

6.丙方如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过户手续,每逾期一天,愿向甲、乙双方赔偿服务费的

2%,直至退完为止。(如政府节假日、政策更改等其他原因延误过户、发证时间,丙方所承诺办妥产权过户手续日期则应相应顺延)

7.甲、乙双方如未按合同日期付款或交房,没有正当理由并且没有另行书面双方协议,超过

十天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遇下列情况的,三方免责,互不追究违约责任,返回原状

不可抗力的因素;本合同签订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前,该房产被通知列入动迁或政府成套改造范围的;法律法规更改,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已产生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丙方退还已收款项(不计利息)及证件。

第七条特别约定

1.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

方发生争议,导致丙方无法继续办理权属过户手续的,在争议未能协商解决之前,甲方同意暂不取回上述房产的主要证明材料,乙方同意暂不取回由丙方代保管的款项部分。

2.本合同所涉房产成交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乙双方承诺此价格为真实的成交价

格。丙方按此价格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如在审核过程中,被认定报价过低的,

或虚报成交价格被查实的,甲、乙双方需按该部门认可的申报价依法纳税,不得以此影响过户手续的正常履行。

3.甲、乙双方可以就房产转让事宜订立补充条款,其补充条款的执行以甲、乙双方约定为准。

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八条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若三方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该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丙方(盖章):经办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出卖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本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委托人)(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号】【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丙方(居间人):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丙方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所有权人 ;共有人 ;座落( 区 位);项目名称 , 楼层 户型 室 厅 卫 阳台;建筑面积( m2);套内面积( m2);房地产权证号 ;土地性质 ;房屋所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房屋使用权租约号 ;合同登记号 。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甲方欲卖出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甲方。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2、乙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乙方欲在 市 区 地段购买 房屋 套,面积为 平方米。委托丙方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乙方,以便促成乙方购买房屋的目的。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3、为保障甲乙双方已达成的转让协议正常履行,委托人共同委托丙方提供以下 居间服务:

(1)协助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履约保证合同(资金托管协议);

(2)代收、代转房款及定金(预付款)等;

(3)代办房屋 权过户手续;

(4)代办房屋贷款手续;

(5)代收、代缴过户税费及贷款费用;

(6)代取产权证;

(7)代办赎产权证、注销抵押;

(8) 。

第三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 (币种)(大写): 元整(¥ )。[其中:房产买卖价为 (币种)(大写): 元整(¥ );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 (币种)(大写): 元整(¥ )]。

第四条成交细目

1、配套:

2、家电:

3、家具:

4、其他: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五条丙方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丙方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向丙方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 %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其中甲方 %(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乙方 %,(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

(2)委托人双方支付丙方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其中,甲方 元,大写 。乙方 元,大写 。

第六条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向丙方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丙方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七条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产权过户所需的税、费承担,选择下列第 项: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2)全部税、费由 方承担。

3、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如需要公证,费用由 方承担。

4、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5、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 方将房屋过户费用约人民币(大写) 元(¥ ), 方将贷款所需费用约人民币(大写) 元(¥ )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开据的票据为准,(多退少补)。

6、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采取以下第 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款扣除已交定金后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2)现金分期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首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 )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扣除已交定金及首付款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3)商业贷款乙方申请商业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贷款年限为 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 (¥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4)公积金贷款乙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贷款年限为 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需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5)组合贷款乙方申请组合贷款,其中商业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贷款年限为 年;公积金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贷款年限为 年。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7、如乙方拟定上述某项贷款遇到困难,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变更以下第 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

(2)现金分期付款

(3)公积金贷款

(4)组合贷款

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

(1)该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出租、债权债务纠纷等影响转让的因素;

(2)向丙方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房屋权属证明及办理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配偶、家庭成员和共居人同意出售该房屋,且不得隐瞒婚姻状况;

(4)如该房屋正在出租,甲方必须出具承租人放弃购买该房屋的声明书和同意搬迁保证书;

(5)甲方于房屋交付之前将房屋的水、电、煤气、采暖费、物业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有关费用全部结清(不包括安装费,仅指使用费)。如果不能及时缴清有关欠费,甲方愿意在取得全额房款时,将与欠费相等的保证金存放于丙方处,待甲方将欠费缴清后凭缴费发票取回保证金,若无法缴清欠费,甲方将以保证金冲抵欠费并授权丙方将保证金转付乙方(保证金不足冲抵欠费的,由甲方按实补足金额)。

(6)甲方应于房屋交付乙方前将户口迁出。若有困难,乙方同意甲方自即日起 日内将户口迁出,并且在甲方领取房款时,将户口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 )元,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待户口迁出后,由甲方到丙方处领取押金,若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2、甲方已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维修基金在该房屋出售后不再退给甲方,并将票据交付乙方,若甲方票据丢失需调档提供相关证明,因调档产生的费用由 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协商,未曾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由 方承担,未曾缴纳的维修基金由 方承担。

3、在签订本合同 日内将办理该房屋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

4、甲方取得全部房款当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不再承担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

5、甲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

6、甲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向丙方出具的办理房屋权属过户及申请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于签订本合同 日内将所需文件资料送交丙方。

2、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期付款。

3、乙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如果甲方满足第八条第一款第(5)项要求,乙方可接受其房屋并按 及时支付购房款。

(1)交纳完过户税费后

(2)产权证办理完毕后

(3)银行放款后

(4)甲方倒房后

4、乙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十条丙方权利和义务

1、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提示甲乙双方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

2、甲方委托丙方收取乙方缴付的购房定金及购房款,丙方在收款收据中应载明系代理甲方收取。

3、丙方对甲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出具的凭证应妥善保管。

4、丙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部分房款或首付房款(含资金托管)及甲、乙双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齐备三个工作日内,安排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按有关规定及丙方的通知,由 方陪同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房。

5、妥善安排甲乙双方进行交接,提醒甲乙双方结清约定的费用。

第十一条丙方违约责任

1、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买卖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 。

2、丙方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丙方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 %。丙方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丙方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委托人违约责任

1、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丙方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丙方无法完成居间任务,且给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

(4) 。

2、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丙方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丙方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赔偿于丙方。

(4) 。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 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的;

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丙方:

1、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五条保密

甲乙丙三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六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三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三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三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八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三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三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九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三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三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三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三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三方或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三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经纪人资格证号码: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号码: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范本(三)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件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件号: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坐落于武汉市 区 ,为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字第 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字 号。

第二条乙方对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为自愿购买该房屋。经丙方居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给甲方,甲方交人民币 元给丙方作为物业交接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物业交接完毕后 日内(遇节日顺延),由丙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形式交付;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房屋的产权证、土地证原件交由丙方保管,用于办理过户、贷款手续;

3、乙方尾款人民币 元整。于过户当日,在见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产证收件单后,由乙方于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打入甲方指定账户。(贷款 元整,由贷款银行直接打入甲方账户)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房屋过户、贷款、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为: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第五条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向甲乙双方提供居间信息及咨询服务,促成本合同依法签订,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金融贷款、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人民币 元整;乙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 元整,如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人代理费 %,计人民币 元整。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人代理费的 %,共计人民币 元整。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须提供相关证件资料(资料清单附后)交由丙方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丙方在甲乙提供相关证件、资料齐全后 日内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在:

(1) 内,(2)贷款审批通过 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遇节假日顺延)。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

第七条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贷款、抵押、面积、权属等信息及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贷款问题、面积争议、未结费用、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或情况告知乙方,并自行解决。如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发生如产权、债权或租赁等方面纠纷或不能正常交易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方应在收到:

(1)乙方全部房款后 日内;

(2)房屋过户完成后 日内,与乙方进行物业交接,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单附后)

第九条房屋内水、电、天然气、电话费、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支付至交接当日,此后产生的上述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甲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 %的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经纪代理费每日 %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字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含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卖方及配偶):乙方(买方)房产所有权人: 代理人: 房产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丙方(经纪代理方):

盖章: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加条款:

1、2、3、4、

房屋移交清单:

1、2、3、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经纪代理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经纪人: 年 月 日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范本(四)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出卖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委托人)(买受人):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范本丙方(居间人):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丙方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

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所有权人 ;共有人 ;座落( 区 位);

项目名称 ,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甲方欲卖出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甲方。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2、乙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乙方欲在 市 区 地段购买 房屋 套,面积为 平方米。未开发土地(已挂牌成交),亩,委托丙方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乙方,以便促成乙方购买房屋的目的。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第三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其中:房产买卖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 );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整(¥ )。土地转让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

第四条丙方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丙方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双方自愿按合同标的 %的比例由甲方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 、大写 ),向丙方支付报酬:支付时间为乙方向甲方付款同台交割。

第五条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

第六条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未开发地,人民币(大写)(¥)。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产权过户所需的税、费承担,选择下列第 项: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2)全部税、费由 方承担。

3、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如需要公证,费用由 方承担。

4、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大

写) (¥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5、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 方将房屋过户费用约人民币(大写) 元(¥ ), 方将贷款所需费用约人民币(大写) 元(¥ )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开据的票据为准,(多退少补)。

6、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采取以下第 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款扣除已交定金后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2)现金分期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首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 )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扣除已交定金及首付款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7、如乙方拟定上述某项贷款遇到困难,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变更以下第 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

(2)现金分期付款

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

(1)该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出租、债权债务纠纷等影响转让的因素;

(2)向丙方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房屋权属证明及办理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甲方于房屋交付之前将房屋的水、电、煤气、采暖费、物业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有关费用全部结清(不包括安装费,仅指使用费)。如果不能及时缴清有关欠费,甲方愿意在取得全额房款时,将与欠费相等的保证金存放于丙方处,待甲方将欠费缴清后凭缴费发票取回保证金,若无法缴清欠费,甲方将以保证金冲抵欠费并授权丙方将保证金转付乙方(保证金不足冲抵欠费的,由甲方按实补足金额)。

2、在签订本合同 日内将办理该房屋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

3、甲方取得全部房款当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不再承担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

4、甲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

5、甲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向丙方出具的办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于签订本合同 日内将所需文件资料送交丙方。

2、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期付款。

3、乙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如果甲方满足第八条第一款第(5)项要求,乙方可接受其房屋并按 及时支付购房款。

(1)交纳完过户税费后

(2)产权证办理完毕后

4、乙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十条丙方权利和义务

1、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提示甲乙双方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

2、甲方委托丙方收取乙方缴付的购房定金及购房款,丙方在收款收据中应载明系代理甲方收取。

3、丙方对甲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出具的凭证应妥善保管。

4、丙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部分房款或首付房款(含资金托管)及甲、乙双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齐备三个工作日内,安排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按有关规定及丙方的通知,由 方陪同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房。

5、妥善安排甲乙双方进行交接,提醒甲乙双方结清约定的费用。

第十一条丙方违约责任

1、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买卖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 。

2、丙方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丙方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 %。丙方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丙方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委托人违约责任

1、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丙方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丙方无法完成居间任务,且给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

(4) 。

2、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丙方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丙方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赔偿于丙方。

(4) 。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 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的;

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丙方:

1、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五条保密

甲乙丙三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六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三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三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三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八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三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三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九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

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三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三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三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三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三方或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三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账号: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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