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出租合同

时间:23-06-19 网友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 15篇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 1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 区 ,总面积约2023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23年2月1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23年至2023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 2

甲方: ,为土地转让出租方

乙方: ,为土地受让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充分发挥农村土地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开发利用荒废闲置土地的作用,甲方在提交所涉及社员群众充分讨论同意后,经甲乙双方在公*自愿和有偿原则基础上,一致协商将部分非耕地的使用经营权超长期转让出租,特订立本合同。

一、该两宗土地位置:社(即原大地村社)面积为共计: 亩(大写: 亩)。

二、该土地租期五十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土地租金价格及支付方式:

社亩五十年按 元/年计算总额为 元( 元整)。采取现金支付,合同签字日即时结算。甲方收到款项后出收据并加盖村民组公章和村民组长签字盖私章交乙方收存。

四、其它

1、双方协商一致向赵家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一份,报村民委员会一份,并报赵家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机构。

4,本合同分另附社社员签名名单(甲、乙方及村民委员会应持有该名单)。

甲方: 盖章,社长签字:

乙方: 盖章,社长签字: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 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出租承包经营权的事宜,协商一致,特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面积和承包金额

1、出租承包面积约

2、承包费每亩每年

二、承包期限

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日结束,共出租承包期为 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现有的乙方承包田四周、圩头、圩尾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种植其它农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在夏秋季种植时,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用水,打水电费、打水人员工资按面积负担(和本组一样)。

3、乙方在第一年实行先交钱后种田的原则,以后每年则由稻收后支付。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保证道路畅通,不准随意挖掘,甲方不得以无故理由刁难乙方,如在道路上的油菜、黄豆和其它种植物,如损失乙方一律不负责赔偿。

2、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享有承包权。

五、违约责任

此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所有损失。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 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出租土地详细情况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良田统一定价为:每年每亩田400元(稻谷400斤),已当年九月稻谷单斤价乘总数支付(稻谷单斤价1.2元内不做调价)。每年每亩土300元(玉米300斤),已当年玉米单斤价乘总数支付(玉米单斤价1.2元内不做调价),荒坡、荒沟、路、渠等不计承包费。

四、支付时间

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一次支付,不迟于每年九月三十日。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乙方与甲方的承包合同在合同期内有效。乙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乙方不能改变土地现壮。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乙方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 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性补助由甲方农户享受,但是乙方所经营规模性国家补助由乙方享受。

8. 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承包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 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申请退耕还林。

10乙方必须向甲方交复耕费押金( )元,由乙方开户村长出面保管,承包期满后归还。

11.如有国家政策性变化及土地被国家征用,本合同失效。

12.本社社员(甲方)因死亡在承包地内选择墓地,不受乙方干预,但所占地面经济作物应做适当赔偿,甲方向乙方协商处理。

13.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将土地复耕还原,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七、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 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4、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5、 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6、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臵成本价值。

7、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8、 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9、 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10、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 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九、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向乡镇人民*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 5

甲方(转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 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流转土地登记表》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转包/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 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转包/出租按下列第 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写: ) (稻谷、玉米、小麦等),共计每年支付 公斤(大写 : ) (稻谷、玉米、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3.其他。 。

(二)转包费/租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当年度/下年度)转包费/租金,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臵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接包/承租期满前 个月与甲方*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转包/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 。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 村民(居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昌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昌县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 6

村( )农包字第 号

发包方:

租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租赁地名:

1、 面 积: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

3、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

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5、交款方式及时间:

二、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三、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方有经营自*。

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3、租赁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款。

4、租赁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租赁地内种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变地貌,只允许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

5、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租赁,直至合同期满。

7、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

四、违约责任:如1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发包方1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发包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五、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1式 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1份,报市中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管理机关各备案1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公章): 租赁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 7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 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 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第 村民小组的 亩承包 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为十八年,自 年 月 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贰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写: )稻谷, 共计每年支付 公斤(大写: )稻谷,按稻谷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整),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 且每年递增0%。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 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 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 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流转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土地补偿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负担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的各项税费。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8.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 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9.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可以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 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承租土地后的 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 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置,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 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前一个月甲方*等协商,重新 订立合同。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 要求过错方赔偿违约金每亩人民币贰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 0.5‰向甲方支付滞纳 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当年租金的0.5‰承担违约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或者与*的其他项目相抵触,造 成土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损 失予以赔偿。

4.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 责赔偿。

5.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负 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七、其他约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 事宜(但不限于租金减免事宜)。

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 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 解除,并报村委会备案。

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请 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等调解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 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签订本合同时,对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 物由甲方处置,必须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毕,土地交付后甲方没有 处置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 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处置,甲方无权干涉。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 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 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 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再流转,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

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 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可以请求富兴乡人民*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 的,可以向长宁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长 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备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村委会:(章)

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 8

甲方(出租方):__组

乙方(承租方):__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经营权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面积共计__年,即自2023年4月1日起至__年4月1日止。承包期满后、甲方对这片土地需继续向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包经营优先权。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即全部土地年承包费为 整,付款方式为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付清前《三年》承包费《__》,以后每三年支付一次,在一次付款年限到期前一个月付清下一期费用,以此类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出的土地经营权。

2、甲方保证该宗土地和本村组的村民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保证乙方承租期间任何人不得占用、破坏、使用该宗土地。保证并维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约定行使土地使用权,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现有组内道路乙方可以使用通行,承包土地边的水源乙方可以使用。甲方负责协调修建道路至该宗土地边界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将水源、电源接通至土地边界。

6、该土地西柏坡坟地本组人员可进行土葬,由甲乙双方协商指定一片区域进行墓葬,但应根据面积大小向乙方适当经济补偿。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租地块上享有经营自*、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在合同期内,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的权利。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3、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租金。

4、承租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承租的土地;需要继续租赁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乙方在转包期限内将转包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包给第三人,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地上苗木及可移出物品,由乙方3个月内移出,若规定时间未移出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2、如果涉及永久性建筑,在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了产权的,归乙方所有;若无产权的甲方要使用的,通过协商甲方可适当补给乙方费用。

七、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在土地上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和合理的孳息)。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 元 。

2、甲方干预乙方生产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4、乙方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乙方应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汉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可以向乡(镇)人民*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补贴由乙方享有。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证意见:鉴证人:

鉴证单位:(签章)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 9

合同编号:

甲方(转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 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或街道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表)的承包经营权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包/出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转包/出租按下列第 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写: )转包/出租给乙方,转包/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__(稻谷、玉米、小麦等),共计每年支付 公斤(大写: ) (稻谷、玉米、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

3.其它。 。 (二)转包费/租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 (当年度/下年度)转包费/租金,且每年递增 %(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它方式。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__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接包/承租期满前 个月与甲方*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0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 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

1.签订合同时,对甲方留在转包/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约定: 。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 村民(居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县(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 10

甲方:

乙方:

乙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经乙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乙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甲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将该村第村民组所有的,位于的土地租赁给甲方作为 收购、储存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甲方租赁的土地共计亩。

三、租期为年,自 始至 止;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经营的,此合同应继续履行,续延期限 年,土地租赁价格每年每亩土地租金 元。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甲方先预付乙方一年租金计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冲抵合同生效后一年的租金,从第二年起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甲方所交租金用现金支付。

六、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乙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甲方无关,由此影响了甲方的生产经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甲方租地建设所需要的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负担,但需要乙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乙方应指定专人提供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乙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甲方所承租的土地使用权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处理不当而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甲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建收购站过程中需经过乙方其相邻土地通行时,乙方应当指定专人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甲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乙方村民干涉,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十一、甲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地资源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甲方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乙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乙方应尊重甲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不干涉甲方经营活动;甲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甲方。

十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甲方生产经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村委会领导成员的更换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继任者仍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5、如当地*或*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甲方从事秸秆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四、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甲方所建固定设施由甲方自行处理。

十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催款通知后30日内,仍未交纳租金,乙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乙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甲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六、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乙方指定负责本合同履行事宜,乙方指定人员变更的,应书面通知甲方。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1、*面图一份;

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监督部门:

签署日期: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 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转租方】

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丙方由于种植的需要,经甲方同意,租赁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的土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达成一致。签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土地的地名面积。

租赁土地的地名叫 。面积 亩{以账本为准}。四址东 西 南 北 共有 块。

第二条;租赁用途。

粮食,蔬菜等等,以及其他种植业,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丙方享受同样价格优先权。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 元。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不得中途违约。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有经营者享受。乙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五条;乙方有权监督和维护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创造条件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第六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厉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租赁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七条;合同解除。

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乙方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 12

村( )农包字第 号

发包方:

租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地名:

面积:

界止: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

3、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

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

交款方式及时间:

5、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6、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方有经营自*。

(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3)租赁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款。

(4)租赁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租赁地内种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变地貌,只允许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

(5)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租赁,直至合同期满。

7、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

8、违约责任:如1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发包方1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发包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1式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1份,报市中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管理机关各备案1份。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公章): 租赁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出租合同 1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云龙龙腾养殖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承包土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功果桥镇下坞村 村民小组面积

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附《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租形式:集体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壹年,自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1日止。

四、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1000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沟渠畅通,保证有效灌溉。

6.保证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同等的待遇。

7.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合同结束后,乙方必须将农作物收割至不高于10公分,地膜由甲方自行处理。

六、合同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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