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买卖合同协议书篇1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出卖给乙方车库的相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卖车库的位臵。甲方出卖给乙方的车库位于营山县城新民路银都小区A区地下附一层,编号为2号至15号和77号,共15个,(含所购车库进出口通道用房),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附图红线标示内)
二、车库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车库单价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后,乙方预付定金 元。余款乙方接收车库时一次性付清。
四、相关约定
1、甲方出卖给乙方的地下车库不办理产权登记,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本购买车库合同书和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乙方购买甲方地下车库的永久有效依据,将来并不受物业持有人变更的影响。
2、甲方出卖给乙方的地下车库售前产权必须是属于甲方,且产权清晰,无债务抵押。若售后发生产权、经济纠纷均由甲方按合同书违约协定负全责。
3、乙方购买甲方的地下车库及为车库配套的过道物权和使用权永久归乙方所有,并与该小区地上建筑物享有同等的相关权力,今后若发生该地上建筑物附带地下车库拆迁改建,相关协商处臵,收益权利均归乙方所有。
4、地下车库公用设施及通道的使用权。乙方所购甲方地下车库含银都小区A区地下车库进出口通道共用使用权。地下车库进出口通道及相关配套设施为全体地下车库购买人共有,乙方同样享有永久的通行权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封闭、阻挠、改变用途和堆放杂物等影响乙方车辆通行的行为。
5、为了便于乙方对所购车库的管理和利用,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身停车需要,在所购车库进出口安装门栏,门栏以内的物业处臵权、使用权,由乙方自行策划、管理和维护。甲方不得干预。
五、车库交付条件。车库内四边墙壁和屋顶为搓沙抹平刮白,地面为豆石地面,护墙底部应做好排水沟。为乙方所购车库的进出口各安装卷帘门一扇,单独安装电表一只,通道安装照明5盏。甲方统一提供门岗和安装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等,并进行物业管理。
六、车库交付时间: 年 月 日。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另一方总金额3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八、车库保修按照国家相关保修条例执行。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另行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车位买卖合同协议书篇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位于号地下停车场,编号为号车位在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已到场实地勘察,对该车位置、大小等相关情况均已明确。
二、使用年限
该车位使用年限与该小区业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证使用年限一致,属该车位买受人房屋附属设施。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购买该车位以个为计价单位,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
四、付款方式与价款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该车位全部价款。
五、其他
1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和车辆通行的相关规定,并承担该车位相应管理费。
2、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和该车位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本小区其他业主使用,必须到管理处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六:争议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提交无锡市人民法院解决。
七: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车位买卖合同协议书篇3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座落于 并保证属于个人所用的合法财产,本人具有独立的处份权,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这一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1.车位价款人民币 万元( )整,乙方在签订此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2.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车位过户手续时甲方负责有协助的义务。
3.虽然现在双方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但该车位所有权双方同意转移给乙方,乙方对该车位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4.甲方在更名过户之前,不得再将对该车位进行处份(包括抵押、买卖),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义务(包括直接与间接损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办理过户时,甲方不得以车位升值或显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双方签订此协议后,因该车位产生的一切权益都归乙方所用,与甲方无关。
7.甲方应将与车位有关的一切证照交付给乙方,在乙方需以该车位设定权利义务时,甲方应予协助办理。
8.甲方法定车位手续证照下来时应第一时间交由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请法院裁决。
9.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车位买卖合同协议书篇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星雅俊园,编号为s098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房产证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转让后的物管费由乙方承担,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车位物管费,该笔费用以该小区物管确认金额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该协议签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在房产局办理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当天,甲方移交车位蓝牙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位买卖合同协议书篇5
转让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宅项目建设程序合法、用途明确。协议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就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购买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其位置(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其所在位置在本合同附件的标注为准)位于 地下车位,编号 ,其功能主要用于停放家用轿车、小型旅行车。
二、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应去拟购停车位实地看验,协议签订后,视为乙方已对此停车位的实际状况及其可使用的状态进行了确认,没有全面完工的,甲方将提供完整的规划方案供乙方参照(规划图附后)。
三、乙方要爱护车位及其设施、设备,如由乙方造成的损坏,其维修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根据 年 月 日建设部令第 号《房屋建筑工程维修办法》的规定,保修期内甲方负责车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以保证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损坏除外),保修期内所产生的检查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保修期外车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日常的运行、养护、维修费用,从本车库车位使用人缴纳的车位物业管理费中支出,由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六、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包括战时征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免责:
(1)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车位;
(2)因法律、法规、政府规定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
八、停车位售价:
1、 地下停车位首批的出售价格确定为 万元/个。
2、地下停车位的规格为宽 米,长 米,用彩色线条标注。停车位的使用权预售以一个车位计价。
地下停车位的出售,首次预收地下停车位总价款的 ,即为人民币 万元/个;
将根据地下停车位出售情况采取分批此出售办法实施,对第一批参与购买 地下停车位的业主将给予总价款 %的优惠,此优惠款在交付余款时予以扣减;
九、停车位的交付步骤:
1、甲方按照排序的先后顺序出售地下停车位;
2、乙方付清 %出售款后,即取得相应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相关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使用文书;
3、 地下停车位出售的是长期使用权,使用年限与科大花园住房产权年限相同;
4、如乙方交付款项后因甲方原因放弃购买,甲方将无条件退还出售款并承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如乙方交付购买款,在甲方停车位资源能够满足的条件下,经甲方同意后可作适当调换;
6、如乙方交付购买款后因其它原因主动放弃购买,甲方同意退还购买款。
十、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乙方拥有该车位的使用权,甲方将无权再处理该车位,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约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车位买卖合同协议书篇6
卖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买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库)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坐落在 市 区 区 ),车位面积为 平米,( 号)。
第二条上述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购买定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全额车位款(含定金)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款之日起 天内将交易的车位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保证各个部位功能完好,在交付当日将物业管理费,管理费。及其它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需交纳的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的定金,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乙方违约,所付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所售该套车位产权清楚,无纠纷,未设定任何他项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产权人壹份,乙方壹份,房地产部门壹份。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车位买卖合同协议书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就乙方有偿使用甲方地下车位,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如下条款:
一、车位使用费总额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在鉴定本协议时一次性付给甲方。
二、在乙方付清上述使用费全款后,小区地下编号为号的地下车位归乙方使用。
三、乙方必须是本小区业主。
四、本车位使用年限与业主所购房屋使用年限等同。
五、如因后期规划或施工方案调整等原因,乙方所购买车位位置发生变更或取消,乙方可按调整后可售车位进行调整置换;如乙方对车位位置调整不满意,可退款﹙不计利息﹚,但甲方不予任何补偿;除上述两种方式外,乙方不得要求其他任何形式补偿。
六、除第五条规定外,如乙方要求解除本协议的,应向甲方支付本车位使用费总额30%的违约金。本协议签定一个月或本车位使用三个月内,乙方未提出解除或撤销本协议的,即为乙方放弃上述权利。
七、乙方应服从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有保护地下车位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的义务,如造成损失,应按造价赔偿。乙方不得对所使用车位加装、改装其他设施设备,垒筑墙体等或改变其使用功能,不得堆放杂物,污染地面,以保护车位的统一协调;车位使用期间因车位及附属设施设备发生的一切维修、维护、更换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应在收到全部使用费后,于年月日前将该车位交于乙方使用。
九、双方因合同发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齐齐哈尔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二份、乙方保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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