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房屋租赁合同
承包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 路 # 单元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面积、设施情况
1、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家住房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年租金为 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租金 元整,同时缴纳押金 元,押金在租赁期满乙方归还钥匙并缴清水、电、气等费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五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水、电、气、数字电视等的使用费及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附件中所列物品。如有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房屋租赁合同2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房座落于温州市龙湾永兴街道###村###街###弄###号,贰间叁层落地式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租给承租人###承包作为居住使用。
二、租用期自阳历5月19日起至阳历5月19日止。
三、租金按年计算,每年租金共计贰万元,由承租人于阳历 月 日一次性交付出租人。
四、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先由出租人###垫付,然后每月按水费、电费实际金额向承租人###收取,阳历5月19日起至阳历5月19日的有线电视费将于1月份收取。至于出租房内各户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如何分摊,由承租人###与各户自行协商共同付费。
五、承租人应爱护承租房屋,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毁坏的,要负赔偿责任;出租人要改变房屋使用功能,需将承租房屋改变结构进行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的,应征得出租人同意,所需的资金由承租人自行负担,若租赁关系发生变更,装潢不作任何补偿。
六、承租人应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如发生火灾、盗窃、安全问题,给承租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担一切责任,造成出租人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负担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清算实际租金后,按年租金总额的10%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但若承租人出现喧闹、吵架等各种不文明行为,影响邻居生活时,出租人可立即收回已承租的房间,不需支付违约金。
八、承租人要处理好周边邻居的关系,保持室内、室外及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不要饲养动物,夜间不要喧闹,不要影响邻居的夜间休息。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处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租金全部付清后,双方就本合同签字确认:
意见:上述贰万元租金已于 年 月 日付清,有线电视费将于1月份再收取。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房屋租赁合同3立契约书人:
甲方(出租人):
通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承租人):
通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状况
1.1房屋名称:
1.2房屋所有权证名称及编号:
1.3房屋坐落:
1.4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5房屋使用性质或用途:
1.6房屋结构、楼面荷载、房屋配套设施、乙方固定车位及员工车位等情况(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租赁期
2.1房屋有效租赁期为[ ],自[ ]年[ ]月[ ]日("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
2.2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租房屋。乙方续租时,应在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乙方通知后的[ ]个月内给予乙方明确答复。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3.1租金(含税价):每建筑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币。
3.2免租期: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的免费承租期,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起租日起计算,作为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和配备必要设施的时间。
3.3租金从免租期满后开始计算,支付方式及交纳期限为: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或以前,且在收到甲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以及甲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支付租金。
3.4租金包括乙方因使用房屋产生的、除本同第5.3条约定费用以外的一切费用,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取暖费、空调费、燃气费以及公共设施维护费、维修基金等物业管理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或其他方支付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并且,甲方应负责提供附件三"物业管理协议"中所述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
3.5本合同租金的所有支付由乙方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甲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电话: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电话:
第四条对房屋的装修
4.1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
4.2乙方可以自行装修,也可委托甲方装修。如乙方委托甲方装修,甲、乙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 ]日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3乙方对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等添附归乙方所有,租赁期届满后,乙方有权处臵该等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变卖或无偿赠送甲方。
4.4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等添附时,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并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约束性规定。
4.5房屋消防责任约定:
第五条房屋的交接
5.1甲方应于起租日前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将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对甲方所交付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验收后,在交接单上签字,以示交接完毕。
5.2租赁期届满后不续租的,甲方将提供[ ]日宽限期(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算)供乙方搬迁物品与设备。
5.3乙方租用房屋期间的用水、用电及电话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合同补充协议中或第六条规定的"管理维修公约"中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与维护
6.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附件五,"公约")。若公约与本合同正文存在冲突,应以本合同正文为准。有关公用部位、公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及相邻租户间的协调工作,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负责。
6.2甲方应当在租赁期内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自然损耗及时进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因此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6.3房屋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及养护等事项由甲方负责。
6.4对于乙方造成的房屋非自然损耗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损坏,乙方有义务维修和恢复。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7.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对房屋拥有持续、合法、完整、有效的所有权,无任何第三方对房屋主张权利。
7.2甲方承诺,本合同签订时,房屋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情况。租赁期内,如房屋被抵押、查封的,则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如因此影响或可能影响乙方对房屋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并应退回乙方已预缴的相应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装修标准交付房屋。
7.4甲方承诺和保证房屋的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的正常供应及通讯设施的正常接通,保持热力、空调等系统、防火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正常运行,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7.5甲方将定期检查及维修房屋的整体结构、墙壁、屋顶、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区域和设施,确保该等公共区域和设施可供正常使用。如有故障,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派人修复(应由其他承租人或使用人负责者除外)。如上述责任属物业管理部门责任,甲方应尽力要求该部门履行责任。如果该等故障影响到乙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且这种影响持续[ ]日或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6租赁期内出现征地、拆迁事件或其它政府行为的,双方应共同遵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按各自的产权进行理赔。甲方并应提前告知乙方,维护乙方作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7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
7.8甲方自行负担因出租房屋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8.1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法使用房屋。
8.2如果乙方不当使用公共区域或损坏公共设施,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改正或进行相关维修。
8.3应按时交纳房屋租金。
第九条合同主体的变更
9.1租赁期内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内,甲方如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事前告知乙方有关所有权转移情况,并应明确告知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房屋的租赁、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等事项。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房屋的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承担本合同项下甲方承担的义务。
9.2租赁期内,如果乙方组织机构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重组、分立、合并等),则乙方权利义务继受主体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租赁房屋。
9.3乙方有权不经甲方同意分租、转租或转借房屋给其任何下属单位(子公司、分公司等)或其他关联公司,并督促该等公司将房屋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双方一致确认,上述分租、转租或转借行为并不影响本合同效力,甲方和乙方仍应依据本合同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条合同解除、终止
10.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1)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的。
10.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1)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 ]个月以上交付房屋的。
(2)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条件的。
(3)未事先通报乙方而在房屋内作业,从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
(4)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应由甲方修复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甲方未及时进行修复,从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
(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合同解除情形。
10.3尽管对合同的解除有上述规定,乙方在租赁期内仍有权在提前[ ]日通知甲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终止本合同后,除结清已实际租用期间的房屋租金外,无需再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义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已收取的超过乙方实际租用期间的房屋租金部分,应当及时返还。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
(2)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及附件四规定的条件。
(3)未事先通知乙方而在房屋内作业,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
(4)按照本合同约定,应由甲方修复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甲方未及时进行修复,从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
(5)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
11.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并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三十日内未能作出补救的,构成违约:
(1)损坏房屋及各类配套设施或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2)未按期交纳租金的。
(3)本合同终止后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将房屋交还甲方的。
(4)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
11.3任何一方违约,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事实发生后,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无论是否已实际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3.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有[ ]人民法院起诉。
13.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14.4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14.5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4.6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4.7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4.8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14.9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作出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房屋租赁合同4甲方(出租人):
通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承租人):
通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状况
1.房屋名称:
2.房屋所有权证名称及编号:
3.房屋坐落:
4.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5.房屋使用性质或用途:
6.房屋结构、楼面荷载、房屋配套设施、乙方固定车位及员工车位等情况(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租赁期
2.1 房屋有效租赁期为[ ],自[ ]年[ ]月[ ]日(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
2.2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租房屋。乙方续租时,应在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乙方通知后的[ ]个月内给予乙方明确答复。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3.1 租金(含税价):每建筑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币。
3.2免租期: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的免费承租期,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起租日起计算,作为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和配备必要设施的时间。
3.3租金从免租期满后开始计算,支付方式及交纳期限为: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或以前,且在收到甲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以及甲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支付租金。
3.4租金包括乙方因使用房屋产生的、除本同第5.3条约定费用以外的一切费用,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取暖费、空调费、燃气费以及公共设施维护费、维修基金等物业管理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或其他方支付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并且,甲方应负责提供附件三物业管理协议中所述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
3.5本合同租金的所有支付由乙方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甲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电话: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电话:
第四条对房屋的装修
4.1 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
4.2乙方可以自行装修,也可委托甲方装修。如乙方委托甲方装修,甲、乙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 ]日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3乙方对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等添附归乙方所有,租赁期届满后,乙方有权处臵该等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变卖或无偿赠送甲方。
4.4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等添附时,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并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约束性规定。
4.5房屋消防责任约定:
第五条房屋的交接
5.1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将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对甲方所交付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验收后,在交接单上签字,以示交接完毕。
5.2租赁期届满后不续租的,甲方将提供[ ]日宽限期(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算)供乙方搬迁物品与设备。
5.3乙方租用房屋期间的用水、用电及电话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合同补充协议中或第六条规定的管理维修公约中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与维护
6.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附件五,公约)。若公约与本合同正文存在冲突,应以本合同正文为准。有关公用部位、公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及相邻租户间的协调工作,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负责。
6.2甲方应当在租赁期内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自然损耗及时进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因此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6.3房屋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及养护等事项由甲方负责。
6.4对于乙方造成的房屋非自然损耗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损坏,乙方有义务维修和恢复。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对房屋拥有持续、合法、完整、有效的所有权,无任何第三方对房屋主张权利。
7.2甲方承诺,本合同签订时,房屋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情况。租赁期内,如房屋被抵押、查封的,则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如因此影响或可能影响乙方对房屋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并应退回乙方已预缴的相应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装修标准交付房屋。
7.4甲方承诺和保证房屋的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的正常供应及通讯设施的正常接通,保持热力、空调等系统、防火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正常运行,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7.5甲方将定期检查及维修房屋的整体结构、墙壁、屋顶、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区域和设施,确保该等公共区域和设施可供正常使用。如有故障,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派人修复(应由其他承租人或使用人负责者除外)。如上述责任属物业管理部门责任,甲方应尽力要求该部门履行责任。如果该等故障影响到乙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且这种影响持续[ ]日或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6租赁期内出现征地、拆迁事件或其它政府行为的,双方应共同遵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按各自的产权进行理赔。甲方并应提前告知乙方,维护乙方作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7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
7.8甲方自行负担因出租房屋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承包房屋租赁合同5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用途
本合同所出租的房屋乙方用于商业目的。
第二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臵、及其他情况
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205省道牛角垭隧道口。
装修和附属设施:房屋系清水房,未装修水、电到户,天然气未开通院坝、厕所等由乙方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六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由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二个月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四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金:租金为固定价,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要求提高租金,按人民币40000元/年计算,按年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装修期间,不计算租金。
支付方式:第一年度的租金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以后每年度的支付时间在当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第五条房屋的交付和装修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房屋移交给乙方。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自主决定装修,不需要另行通知甲方,甲方亦不得擅自干涉乙方的装修。租期期间届满后,乙方有权撤除装修内容,且无需要将房屋恢复到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初始原状。
第六条出租房屋的转租和出卖
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转租权。在转租时,乙方有权向次承租人收取装修折旧费等费用。转租后,根据本合同产生的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由次承租人享有和承担。
出租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八条房屋维修
在租赁期内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维修期间不减免租金。因其他不归结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房屋需要维修的由甲方负责维修,并减免此期间的租金。
第九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内,甲方提前要求解除合同或有其他妨碍乙方经营的视为违约,应向乙方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的25%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租赁期内,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且在持续30个工作日仍不支付的,应向甲方承担当期应付金额的25%的违约金。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当在当年度期间届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并在当年度期间届满之日停止经营。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平武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捺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房屋租赁合同6立契约书人:
甲方(出租人):
通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承租人):
通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状况
1.1 房屋名称:
1.2房屋所有权证名称及编号:
1.3房屋坐落:
1.4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5房屋使用性质或用途:
1.6房屋结构、楼面荷载、房屋配套设施、乙方固定车位及员工车位等情况(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租赁期
2. 1房屋有效租赁期为 ,自 日(起租日)起,至 。
2.2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租房屋。乙方续租时,应在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乙方通知后的[ ]个月内给予乙方明确答复。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3.1 租金(含税价):每建筑平方米每月 元人民币。
3.2免租期: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的免费承租期,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起租日起计算,作为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和配备必要设施的时间。
3.3租金从免租期满后开始计算,支付方式及交纳期限为: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或以前,且在收到甲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以及甲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支付租金。
3.4租金包括乙方因使用房屋产生的、除本同第5.3条约定费用以外的一切费用,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取暖费、空调费、燃气费以及公共设施维护费、维修基金等物业管理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或其他方支付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并且,甲方应负责提供附件三物业管理协议中所述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
3.5本合同租金的所有支付由乙方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甲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电话: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电话:
第四条对房屋的装修
4.1 乙方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
4.2乙方可以自行装修,也可委托甲方装修。如乙方委托甲方装修,甲、乙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 日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3乙方对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等添附归乙方所有,租赁期届满后,乙方有权处臵该等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变卖或无偿赠送甲方。
4.4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等添附时,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并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约束性规定。
4.5房屋消防责任约定:
第五条房屋的交接
5.1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将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对甲方所交付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验收后,在交接单上签字,以示交接完毕。
5.2租赁期届满后不续租的,甲方将提供 日宽限期(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算)供乙方搬迁物品与设备。
5.3乙方租用房屋期间的用水、用电及电话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合同补充协议中或第六条规定的管理维修公约中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与维护
6.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附件五,公约)。若公约与本合同正文存在冲突,应以本合同正文为准。有关公用部位、公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及相邻租户间的协调工作,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负责。
6.2甲方应当在租赁期内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自然损耗及时进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因此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6.3房屋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及养护等事项由甲方负责。
6.4对于乙方造成的房屋非自然损耗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损坏,乙方有义务维修和恢复。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对房屋拥有持续、合法、完整、有效的所有权,无任何第三方对房屋主张权利。
7.2甲方承诺,本合同签订时,房屋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情况。租赁期内,如房屋被抵押、查封的,则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如因此影响或可能影响乙方对房屋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并应退回乙方已预缴的相应租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装修标准交付房屋。
7.4甲方承诺和保证房屋的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的正常供应及通讯设施的正常接通,保持热力、空调等系统、防火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正常运行,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7.5甲方将定期检查及维修房屋的整体结构、墙壁、屋顶、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区域和设施,确保该等公共区域和设施可供正常使用。如有故障,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派人修复(应由其他承租人或使用人负责者除外)。如上述责任属物业管理部门责任,甲方应尽力要求该部门履行责任。如果该等故障影响到乙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且这种影响持续 日或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6租赁期内出现征地、拆迁事件或其它政府行为的,双方应共同遵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按各自的产权进行理赔。甲方并应提前告知乙方,维护乙方作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7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房屋的正常使用。
7.8甲方自行负担因出租房屋而产生的所有税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承包房屋租赁合同7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了提高单位或个人的房屋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 市 区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 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每 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 万 仟 佰 拾 元整,并于每 个月的 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仟 佰 拾 元整的室内财物 押金,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出租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 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3%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 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 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室内财物清单: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承包房屋租赁合同8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座落于 市 区 ,房屋结构为 ,房屋用途为 ,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共有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 。
3.该房屋四至界限: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4.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_ 。
5.该房屋租赁情况 。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元,大写 元整(每平方米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项以(现金、支票、其他 )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 。
2.分期付款: _。
3.其它方式: 。
第四条交房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交房: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其他方式 。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乙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最后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天,甲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 元整,合同限期继续履行。若乙方在 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共计 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退还给甲方。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3. 。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交房的,乙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按 计算。逾期交付超过 天,乙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 元整,合同继续限期履行。若甲方在 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共计 元整,合同终止。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3. 。
第七条甲方保证该房屋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已清除该房屋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对该房屋的各项基本情况均做了充分了解。该房屋转让后,如发生破漏、开裂等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三个月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甲方给予协助。如因甲方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 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
第九条该房屋转让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承担。
第十条房屋转让,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让。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 。
第十二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1.甲、乙双方签字。
2.经 公证(涉外房屋转让必须公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 各执一份。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 甲方共有权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说明
一、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
二、本合同适用于单位自管房或个人私房(包括房改房)转让。
三、本合同中的卖方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所称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四、本合同中买卖双方委托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的,需与代理公司另外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个人代理并由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具有委托书。
从事委托代理业务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应为经批准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五、本合同第一条中“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根据国家权限机关颁发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测算。
六、本合同中的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打“√”。
七、本合同供房屋转让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参考。本合同的部分条款,当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事人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条款前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以“示范合同印刷内容”为由强迫另一方接受。
八、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有权要求甲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甲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物业管理规定。
九、本合同条款由 市房地产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承包房屋租赁合同9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无锡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 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 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锡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锡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无锡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承包房屋租赁合同10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出租房屋的用途
本合同所出租的房屋乙方用于商业目的。
第二条 出租房屋的坐落位臵、及其他情况
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205省道牛角垭隧道口(原收费站员工宿舍楼)。
装修和附属设施:房屋系清水房,未装修;水、电到户,天然气未开通;院坝、厕所等由乙方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六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由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二个月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四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金:租金为固定价,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要求提高租金,按人民币40000元/年计算,按年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装修期间,不计算租金。
支付方式:第一年度的租金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以后每年度的支付时间在当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第五条 房屋的交付和装修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房屋移交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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