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合作合同

时间:22-09-25 网友
粮食收购合作合同粮食收购合作合同「篇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WHKDG-XS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吨晚籼稻销售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粮食品种、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乙方就仓看大样确认后签订合同。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散装。

第四条 数量计算方法:数量以甲方地磅检斤过磅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仓号及时间:乙方在甲方号仓库提货。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完成。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合同价格为仓口汽车板价。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总价为 元。分批付款,款到发货。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签定后,无论市场价格变化如何,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第九条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年 月 日完成。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遇雨顺延。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理人(签字):

电话:

购方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 法定代理人(签字): 电话:

卖方(甲方) :

买方(乙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 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产地、数量、单价、金额:

产品名称 中晚稻(两优) 金额合计 (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及质量、重量的检验方法:

1、质量标准:以甲方稻谷存放仓库内存实物为准,乙方验货认可,对货物 质量无异议。

2、重量检验方法:以货物入库计量衡器计量为准,货物入库时乙方已经确 认数量,并对数量不持异议。

第三条 交货地点、方式、期限:

1、交货地点:甲方稻谷所在仓库( 公司 号库) 。 存放在乙方仓库内, 货物所有权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货物 做任何形式的变动,乙方支付货款后(预付款除外) ,甲方按照乙方支付货款数 量开具对等价值货物的出库单, 乙方按照开具的出库单数量转移该部分货物的所 有权。

2、交货方式:仓口交货,甲方不承担交货过程所产生的费用。

3、提货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照乙方支付货款金额, 甲方分批次安排出库。

第四条 包装:

散装。

第五条 损耗及计算方法:

甲方不承担损耗 。

第六条 货款支付及票据结算:

1、先款后货。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2 日内支付预付款 万元,在乙方无违 约的前提下,预付款充抵最后一笔货款。在 年 月 日前支付总货款的 50%, 在 月 日前支付总货款的 80%, 在 月 日前支付总货款的 100%。

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且双方签订书面结算协议后向乙方开具相应的 全额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补充 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 补充协议为准,未变更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后 7 日内通知另一方, 并提供不能履行或延期或部分履行的书面证明。如不可抗 力事件持续超过 15 日,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履行或解除进行协商。如 60 日内 甲乙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产地 数量 (吨) 单价(元/吨) 金额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期支付预付款和货款的,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年期)的 1.3 倍计算向甲方支付利息。乙方逾期支付预付款或货款达 10 日的,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并自行处理货物, 乙方已交付的全部预付款及货款不予退还,甲方另 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按照甲方指示擅自出库及侵犯甲方的货物所有权,视同乙方为欺 诈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双倍赔偿。

3、在 月 日至 月 日前支付货款销售价格在基础价格上另行增 加 元/吨, 月 日至 月 日支付货款在基础价格上另行增 加 元/吨。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 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并由甲方住所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 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若以传真件签署,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传真件有效, 乙方有义务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正本在传真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邮寄给甲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粮食收购合作合同「篇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粮食订单收购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品种、质量指标、数量、约定最低收购价、收购期限

第二条粮食价款

1、粮食收购价格:合同签订时双方应约定最低收购价,约定的最低收购价不得低于同期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若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的,按最低收购价收购;高于最低收购价的,按市场价收购。

2、本合同粮食价款按照实际交付的数量和收购价格确定。

第三条包装

包装要求: 。

包装费用由 方承担。

第四条交付方式

1、时间与数量

(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

(2)实际交付数量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执行: 。

2、方式

按照下列第 项方式执行。

(1)甲方自行提货。

(2)乙方按照约定的地点交货: 。

(3)其他: 。

3、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 元/吨,由 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

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开具收购凭证。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以当地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的质量检测结果为准,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价款支付

按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价款

1、即时结清。

2、在粮食交付后 日内结清。

3、其他方式: 。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少收或乙方少交合同约定数量的,应向对方支付少收或少交部分粮食价款 %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提货或乙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按合同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逾期支付价款的,应当按照逾期支付价款每日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粮食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其他违约责任: 。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者申请调解解决;或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 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住所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其他通讯方式: 其他通讯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 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当日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3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10元以下、残损在50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对笨重商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公司,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九条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集体、股份公司、门市部等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电汇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销货方(甲方)签章: 购货方(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粮食收购合作合同「篇三」

交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收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粮食品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及交货数量品种:玉米合计金额: 。

二、收购地点: 交售方式:

三、运费负担:

四、定金数额: 给付时间:

五、结算方式:

1、现金结算;

2、期限: 20xx年xx月xx日前结清。

六、其他约定事项:

当日结算价格:水分30以下1.5元/公斤,水分30以上1.48元/公斤;预期结算实行保护价收购,高于1.5元/公斤和1.48元/公斤,按结算日当地市场价格为准;低于1.5元/公斤和1。48元/公斤的,按1.5元/公斤1.48元/公斤收取。

七、违约责任: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粮食科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收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粮食品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及交货数量品种:玉米合计金额: 。

二、收购地点: 交售方式:

三、运费负担:

四、定金数额: 给付时间:

五、结算方式:

1、现金结算;

2、期限: 20xx年xx月xx日前结清。

六、其他约定事项:

当日结算价格:水分30以下1.5元/公斤,水分30以上1.48元/公斤;预期结算实行保护价收购,高于1.5元/公斤和1.48元/公斤,按结算日当地市场价格为准;低于1.5元/公斤和1。48元/公斤的,按1.5元/公斤1.48元/公斤收取。

七、违约责任: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粮食科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粮食收购合作合同「篇四」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粮食订单收购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品种、质量指标、数量、约定最低收购价、收购期限

第二条粮食价款

1、粮食收购价格:合同签订时双方应约定最低收购价,约定的最低收购价不得低于同期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若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的,按最低收购价收购;高于最低收购价的,按市场价收购。

2、本合同粮食价款按照实际交付的数量和收购价格确定。

第三条包装

包装要求: 。

包装费用由 方承担。

第四条交付方式

1、时间与数量

(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

(2)实际交付数量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执行: 。

2、方式

按照下列第 项方式执行。

(1)甲方自行提货。

(2)乙方按照约定的地点交货: 。

(3)其他: 。

3、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 元/吨,由 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

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开具收购凭证。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以当地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的质量检测结果为准,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价款支付

按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价款

1、即时结清。

2、在粮食交付后 日内结清。

3、其他方式: 。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少收或乙方少交合同约定数量的,应向对方支付少收或少交部分粮食价款 %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提货或乙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按合同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逾期支付价款的,应当按照逾期支付价款每日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粮食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其他违约责任: 。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者申请调解解决;或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 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住所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其他通讯方式: 其他通讯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购方)

乙方: (售方)

为进一步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加快“订单农业”的发展,保护种粮大户的利益,甲方与乙方协商就 年粮食生产收购事项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合同履行。

一、品种数量

乙方种植的粮食品种、面积向甲方交售的数量如下:

品种

面积(亩)

亩产(公斤)

总产(公斤)

定单数量(公斤)

二、收购价格

甲方对乙方合同内的粮食实行全面收购,收购价格在国家规定的同等级粮食收购价的基础上实行价外补贴,每50公斤补贴 元。

三、结算方式

乙方将粮食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购点,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当场付清全部粮款和补贴款。

四、权利义务

1、乙方合同内的粮食必须交售到甲方指定的粮站,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交售的粮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甲方不得压级压价。

3、乙方在交售粮食时可要求甲方提供预约、优先验收结算等服务,甲方不得收取服务费用。

五、预购定金

1、甲方在合同签署之日预付给乙方粮食“预购定金”元。

2、甲方预付的粮食“预购定金”在乙方交售粮食时由甲方收回或在售粮款中扣除,“预购定金”不计利息。

六、违约行为

(一)以下行为视为甲方违约: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收购合同内的粮食的;

2、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论价、压级压价的;

3、甲方未当场付清全部售粮款和补贴款的;

4、甲方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二)以下行为视为乙方违约: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非主观因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售合同内粮食的;

2、乙方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乙方将不返还“预购定金”,并可要求甲方赔偿运输、保管等方面的费用。

2、乙方违约,乙方需向甲方双倍返还“预购定金”,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变更与解除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一致同意,以书面方式达成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一份。

4、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粮食收购合作合同「篇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新的粮食形势,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粮食生产,粮食增收,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粮食收购合同。

1、甲、乙双方就粮食收购签订早、晚稻收购合同,合同收购数量早晚稻共计吨。

2、为鼓励乙方(合作社成员)增产增收,甲方要求乙方种植优质稻,并向乙方承诺,合同收购价格实行保底,原则上以中等粮标准为基础,在国家确定的托市粮最低收购价高4元/百市斤收购,如市场收购价上涨,甲方则实行随行就市收购,收购质量由甲方根据市场行情确定。

3、甲方在粮食收购期间应做到随到随收,现金结算。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各执壹份。本合同有效期叁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粮食收购合作合同「篇六」

合同编号:

收购(需方) (简称甲方)

投售(供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信守合同”的原则,从今年新粮登场起,乙方愿向甲方投售当年地产以下粮食品种。甲方根据合同进行收购。现为明确双方职责,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粮食品种、数量、单价、投售时间,具体见下表:

品种质量标准数 量 (百公斤)

价格收购投售时间全年合计 早灿谷(国家标准) / 公斤 月— 月 日中 晚稻杂交谷(国家标准) 月— 月 日优质 杂交谷(国家标准) 月— 月 日晚粳谷(国家标准) 月 月 日。

二、价格:早籼谷每 公斤 元,(其中市场 元,政府价外补贴 元)。杂交谷、粳谷按政府出台价格。

三、乙方投售的粮食必须符合国家收购标准,并应主动把粮食运送到甲方收购地 过镑,入仓到仓内指定点。

四、甲方继续执行粮食分等论价,优质优价政策。

五、甲方按当时收购价即时付清乙方投售的粮售货款。

六、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到次年1月底终止。

七、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 生效,于 失效。

合同甲方签字(盖章) 合同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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