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协议书

时间:23-05-01 网友
合作合同协议书合作合同协议书「篇一」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饭店事宜达成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出资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特色土菜馆饭店。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出资 万元,占股 %;乙方出资 万元,占股 %。

第二条:经营期限

饭店经营期限为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双方责任

1、双方约定由甲方担任代表人,并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2、甲方负责饭店的食材、酒水采购和日常饭店的管理。

3、乙方负责厨房的工作和管理,以及在每月月末出新菜。

4、招聘饭店的人员由双方共同进行,但后厨人员由乙方任命。

5、由甲方负责饭店的装修装饰工作。

第四条:饭店盈亏分担

1、饭店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按照甲方百分之 ,乙方百分之 的比例分配。

2、饭店盈余先偿还双方投资。期间,甲、乙双方约定每人拿一份劳务工资,待投资全额收回后,双方按照甲方 %,乙方 %分配盈余。

第五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作终止:

1、饭店经营期限届满。

2、合作双方协商同意。

3、违反法律法规以致饭店无法继续经营。

4、其他情况。

第六条:保密原则

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双方合作开饭店的任何信息。

第七条:违约责任

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 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饭店事宜达成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出资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特色土菜馆饭店。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出资 万元,占股 %;乙方出资 万元,占股 %。

第二条:经营期限

饭店经营期限为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双方责任

1、双方约定由甲方担任代表人,并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2、甲方负责饭店的食材、酒水采购和日常饭店的管理。

3、乙方负责厨房的工作和管理,以及在每月月末出新菜。

4、招聘饭店的人员由双方共同进行,但后厨人员由乙方任命。

5、由甲方负责饭店的装修装饰工作。

第四条:饭店盈亏分担

1、饭店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按照甲方百分之 ,乙方百分之 的比例分配。

2、饭店盈余先偿还双方投资。期间,甲、乙双方约定每人拿一份劳务工资,待投资全额收回后,双方按照甲方 %,乙方 %分配盈余。

第五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作终止:

1、饭店经营期限届满。

2、合作双方协商同意。

3、违反法律法规以致饭店无法继续经营。

4、其他情况。

第六条:保密原则

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双方合作开饭店的任何信息。

第七条:违约责任

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 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作合同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中南集团陶瓷品市场135号、136号的收购、加工、销售,共同收益,共担风险。

二、经营场地为中南集团陶瓷品市场135号、136号。

三、经营方式:甲乙双方现有的两个店面,各64平方米,合为一间店面128平方米。甲乙双方各提供流动资金八十万为投资。

四、财务管理,双方各派一名管理人员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共同核算,健全财务手续即所有经营都以双方共同确认为基础进行核算。

五、合作期为伍年,期间如有变化合同终止。

六、利润分担与风险负担:

利润为甲方50%;乙方50%。

亏损及债务承担为甲方50%;乙方50%。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协议签订之前甲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乙方自行承担,与本协议无关。

2、甲乙双方应保证资金到位,不得影响正常收购,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应支付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同时守约方可单方要求终止协议。

九、如发生不可抗拒政府征用,甲乙双方改制或其他不可抗拒等情况,本协议终止,双方免责。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__月__日 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合建并合作开办幼儿园,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相关利益特制订本协议:

第一条:幼儿园建设地址、名称及合作年限

地址:

名称:

合作年限:自 年 月 日起直至双方合作结束。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贰佰万元(200万元)。 其中甲方出资 壹佰万元(100万元) ,占出资总额的 % 。 乙方出资 壹佰万元(100万元), 占出资总额的 % 。 投资方式均为现金投资。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承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及风险。每学期开学两周内由收款人估算本学期开支,双方按所占股份分配利润,剩余资金交财务人员作日常运转用(包括偿还相关债务)。遇幼儿园经营中需要资金注入时,由财务人员提前一周通知,双方按所占股份在通知后一周内向幼儿园注入资金

2、甲乙双方出资购买的土地和建成的房舍及相关财物为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3、若共同投资的资产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4、幼儿园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全面事务,共同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条:事务执行

1、甲乙双方委托受聘园长执行幼儿园的日常事务;委托受聘财务人员管理幼儿园的日常开支。

2、甲乙双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幼儿园经营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双方承担;

4、甲乙双方可以向幼儿园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协商后共同决定;

5、甲乙双方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另一方同意:

(1)转让个人股份;

(2)更换相关管理人员和员工。

(3)调整工资。

(4)私自借用幼儿园财物。

(5)甲乙双方其中一方经办的非正常性开支(设备购买设施建设或数额在500元以上)。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及禁止事项

1、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甲乙双方依法转让其股份,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人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严禁挪用幼儿园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动,利用职务在收支中提取回扣,虚报支出,少报收入,构成贪污的行为。

4、严禁在幼儿园同一镇范围内,不得自营或者与他人合办同档次的幼儿园。

5、严禁用幼儿园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6、严禁借用幼儿园名誉从事个人经营或做有损幼儿园名誉的事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双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个人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 20万元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合同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中南集团陶瓷品市场135号、136号的收购、加工、销售,共同收益,共担风险。

二、经营场地为中南集团陶瓷品市场135号、136号。

三、经营方式:甲乙双方现有的两个店面,各64平方米,合为一间店面128平方米。甲乙双方各提供流动资金八十万为投资。

四、财务管理,双方各派一名管理人员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共同核算,健全财务手续即所有经营都以双方共同确认为基础进行核算。

五、合作期为伍年,期间如有变化合同终止。

六、利润分担与风险负担:

利润为甲方50%;乙方50%。

亏损及债务承担为甲方50%;乙方50%。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协议签订之前甲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乙方自行承担,与本协议无关。

2、甲乙双方应保证资金到位,不得影响正常收购,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应支付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同时守约方可单方要求终止协议。

九、如发生不可抗拒政府征用,甲乙双方改制或其他不可抗拒等情况,本协议终止,双方免责。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__月__日 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建设项目事宜(以下简称:项目), 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同意以甲方作为代表与医院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第二条 此项目投资额预计为: 万(元)整,项目启动资金为:(佰万元整)。

第三条

1.项目股份比例:甲方 %,乙方 %。

2.双方按照所占股份比例以现金形式。于甲方和医院签订正式合同日后5日内,汇入甲方建立的项目账户。

第四条:利润分成

1.项目投资额回收前,项目所产生的利润按甲乙双方股份比例的分配(甲方 %,乙方 %)。

2.当项目投资额回收后,超过部分,利润按 份分配,甲方分得 份,乙方分得 份。

3.项目所得收入以医院结算汇入公司账户为准(扣除公司管理费 %)汇入甲方建立的指定账户。

4.利润分配日为每季度一次,甲方将乙方所应得的利润从项目账户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双方权责

1.双方必须按时将投资款汇入指定账户,如一方资金未能到位,则以实际到位资金作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以实际投资比例为准。

2.甲方拥有项目的具体运营权,全权处理项目的正常运营。

3.乙方拥有项目的监督权,对项目的具体实施有提出建议和改进的权利。乙方指派财务一名,对财务收入和支出有监督权。

4.甲、乙双方以其出资额对项目承担责任,按其出资额在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1.如出现项目投资额不够或项目亏损需要投入更多资金,按出资比例共同承担。如有一方无法承担,利润则按增加后的双方出资比例分配。

2.在合作期,未经双方允许,双方不得将拥有股份转让或出售。

第七条:协议的终止与相关事宜

甲方和 合同结束后,双方将剩余利润分配完毕后,此协议终止。如与 医院续签合同,原有股份比例不变,照此合同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作双方均应切实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有违约,违约一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作合同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中南集团陶瓷品市场135号、136号的收购、加工、销售,共同收益,共担风险。

二、经营场地为中南集团陶瓷品市场135号、136号。

三、经营方式:甲乙双方现有的两个店面,各64平方米,合为一间店面128平方米。甲乙双方各提供流动资金八十万为投资。

四、财务管理,双方各派一名管理人员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共同核算,健全财务手续即所有经营都以双方共同确认为基础进行核算。

五、合作期为伍年,期间如有变化合同终止。

六、利润分担与风险负担:

利润为甲方50%;乙方50%。

亏损及债务承担为甲方50%;乙方50%。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协议签订之前甲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乙方自行承担,与本协议无关。

2、甲乙双方应保证资金到位,不得影响正常收购,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应支付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同时守约方可单方要求终止协议。

九、如发生不可抗拒政府征用,甲乙双方改制或其他不可抗拒等情况,本协议终止,双方免责。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__月__日 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现有 公司由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各占50%股份,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 公司50%股份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甲方转让给乙方 公司50%股份乙方同意接受。

2、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万 元(¥ )转让款在本协议签订后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 年 月 日止,本合伙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甲乙双方均已认可。

4、自转让之日起,甲方不再是本公司合伙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5、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公司全部财产和经营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公司一份, 机关留存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一切转让手续。

9、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合作合同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中南集团陶瓷品市场135号、136号的收购、加工、销售,共同收益,共担风险。

二、经营场地为中南集团陶瓷品市场135号、136号。

三、经营方式:甲乙双方现有的两个店面,各64平方米,合为一间店面128平方米。甲乙双方各提供流动资金八十万为投资。

四、财务管理,双方各派一名管理人员按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共同核算,健全财务手续即所有经营都以双方共同确认为基础进行核算。

五、合作期为伍年,期间如有变化合同终止。

六、利润分担与风险负担:

利润为甲方50%;乙方50%。

亏损及债务承担为甲方50%;乙方50%。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协议签订之前甲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乙方自行承担,与本协议无关。

2、甲乙双方应保证资金到位,不得影响正常收购,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应支付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同时守约方可单方要求终止协议。

九、如发生不可抗拒政府征用,甲乙双方改制或其他不可抗拒等情况,本协议终止,双方免责。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__月__日 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 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 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 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 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或盖章)乙方: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合同协议书「篇六」

第一条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 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 (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 元,占出资总额的 %;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 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 %。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

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

餐厅筹措、设立、经营、管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从XX年XX月XX日 至XX年XX月XX日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甲方出资 X万元。乙方出资X万元。

2.双方的出资,于餐厅设立前十日内交齐,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餐厅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餐厅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 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 餐厅设立后,享有20xx元/月的工资;

④ 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①参予经营管理;

②餐厅设立后,享有20xx元/月的工资;

③负责会计职务。

第六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利润为餐厅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双方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双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一月告知对方并经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对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②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比例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一方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 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双方签字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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