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合作协议书(15篇)

时间:23-04-28 网友
商业合作协议书(15篇)

商业合作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开展调查业务: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

  1)负责调查规划、问卷设计、问卷试访、问卷发放与收集、有效问卷筛雪问卷统计与分析、调查报告的撰写。

  2)乙方的调查规划、问卷设计与调查方式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3)乙方承诺以科学的方法开展工作。

  2、甲方

  1)应明确调查的目标需求。

  2)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调查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二、调查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付款:于乙方提交调查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完调查费用

  四、保密:除问卷经甲方同意后公开外,对于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及乙方所做的调查数据均不得外泄。

  五、违约责任:如发现一方违约,经今日创业同盟查实后,违约一方同意被列为今日创业同盟社区黑牌会员,并公布于 网站上,供外界免费查询,因此而带来的后果完全由违约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邮件方式或传真方式均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商业合作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 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知悉的资料。

  3、已经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着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年。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七条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__日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__日商业合作协议书3

  甲方(供货方):

  乙方(销售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有关合作事宜达成如下书面协议:

  一. 合作模式:

  甲方为乙方的供货方,乙方为销售方,货到后验货付款。

  二. 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

  1、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格的商品及包装,并及时发货,产品价格由甲乙双方商定;

  2、为乙方提供合理正常的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

  3、及时为乙方配送所需商品;

  4、如商品在销售过程中发现非人为损坏或因保存不善等因素影响乙方向第三方销售的,甲方应及时给予退货或者换货处理;

  5、根据市场行情或因原材料价格等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对供货价格改变的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乙方:

  1、采购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以及对外销售价乙方可自行决定;

  2、享有所销售商品改进意见反馈和新产品开发进度的知情权;

  3、有权在按照国家规定生产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范围内,向甲方提出所需商品的规格、制作工艺、所使用原料的档次和品种。

  三. 交货方式及地点:

  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通知要求发货,在乙方所在地交货,并为乙方提供配送服务。在乙方收到货物时,经乙方确认货物数量、规格、价格以及外包装等是否符合采购要求后,在甲方出库单(商品清单)上签字确认。

  四.付款方式:

  在乙方收到货后,以现金(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支付完毕时,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货款支付比例甲乙双方可自行协商决定。

  五. 销售过程中: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品有关信息、合理的配套服务以及相关的指导工作。乙方如在销售中出现缺货、商品品种不全或因换季等因素需要更换(添加)商品的情况下,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以保证乙方的正常销售(当乙方需要换货时,在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应以多退少补的原则给予更换)。

  六.承诺以及退换货条件:

  甲方承诺供给乙方每批商品的质保期为 个月,自起始日起至月(起始日以《商品采购清单》中交货日为准)。在质保期内:乙方需按照商品的保存要求妥善保存未销售出的商品,商品因乙方保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在不损坏商品品质、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或质保期届满日前15日内,按《商品采购清单》中对应商品采购价向甲方提出全额退款要求。甲方应接受退货或更换同规格、价格的商品以延长质保期。退换货工作应在提出要求后的7日内处理完毕。

  七. 双方责任:

  如商品因甲方未按行业标准或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生产的;及商品水洗标所标成份内容与实际商品存在不符致使乙方被第三方投诉举报的,因此导致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因自身经营不善造成亏损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如有异议应共同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造成对方损失的,提交 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备注: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说明:本协议由两部分组成:

  1.《合作协议》部分,

  2. 《商品采购清单》部分。共三页,前两页为《合作协议》第三页为《商品采购清单》,装订时需加盖骑缝章。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商业合作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就结成长期商务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线上淘宝店的运营

  二、合作内容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甲方所需的货源;(手机及相关配件)

  2、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信息;(手机底价及配件底价)

  3、向乙方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甲方可接受的范围)

  4、甲方有权了解淘宝运营的基本状况(淘宝店运营的'进程,具体流程,交易详情及线下交易详情)

  5、甲方有权具体了解资金的流动情况;

  6、甲方有权获取属于自己的资金(除去乙方所得利润)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向甲方提供交易详情(交易价格、订单详情)

  2、向甲方提供网店管理权限(网店管理权限、支付宝密码、工商银行卡密码)

  3、向甲方提供淘宝店运营的具体情况

  4、乙方有权向甲方获取货源(手机及相关配件)

  5、乙方有权向甲方获取货源信息(手机底价及相关配件的底价)

  (三)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网店的商业机密。(网店管理账号密码、支付宝密码、工行卡密码)

  2、双方在每月的月末共同对本月交易情况进行总结,包括资金的流动。

  3、网店今后的发展计划须由双方协定认同后予以实施。

  4、双方应相互信任,坦诚相待,共同为今后的发展而努力。

  5、如果双方有不同意见,应积极协商,寻求最佳方案,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6、双方利润分配:

  甲:除去成本(手机、配件、税收、物流)所得利润的60%。

  乙:除去成本(手机、配件、税收、物流)所得利润的40%。

  7、如在线下交易需买家先付款再发货。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日期:

  代表签字:商业合作协议书5

  甲方:xxx人民政府

  乙方:共青团xxx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推动xxx基地振兴和徐xxx走廊又好又快发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招商引资工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xx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3、招商项目一经双方确定,甲方应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跟进,并及时做好项目落地开工投产相关手续的办理。

  4、甲方做好客商来贾考察接待工作。项目开工建设后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乙方招商服务奖励,奖励资金用于青商会的发展建设。

  5、甲方必须对乙方所提供的项目信息、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时向目标企业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企业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乙方充分利用自身资源,邀请各级青商会会员赴贾汪考察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乙方发挥协调作用,协助甲方招商人员拜访有意向企业,安排有意向企业到贾汪进行实地考察。

  三、附则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使用。

  甲方(盖章):xxx人民政府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共青团xxx

  代表(签字):

  二○xx年三月三十一日商业合作协议书6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精神,经充分洽商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特订此协议:

  1、甲方因业务需要委托乙方供应 ,具体品名、规格、数量、到货时间等按甲方要求执行。

  2、乙方应按甲方所提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交货,货到甲方仓库,乙方每次送到甲方的货物,甲方给予 元/次的交通费用。

  3、甲方应按所需内容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品种,甲方可以拒绝收货,乙方应负责退换货并承担运输等其它费用,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4、乙方所供应的'食品、饮料若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直接或间接),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乙方应承担民事及刑事的责任。

  5、如发现乙方所供应的食品、饮料以次充好、甲方有权冻结未结货款作为处罚,并终止此合同。

  6、乙方所供应的食品、饮料及其它物品,如果滞销,甲方有权退货,但应在食品、饮料及其它物品到货后二个月内通知并退给乙方。

  7、供货方式:甲方每周提出送货计划给乙方,乙方按计划供货,甲方开出验货单,乙方凭验货单到财务打印入库单,财务将入库单回执给乙方作为收货凭证,甲方开出的入库单为电脑打印单据(手工书写无效),双方签字后生效。

  8、所有定购物品如有价格变动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9、乙方应交 圆押金于甲方,结算方式以甲方报计划,按乙方实际到货数量结算,现金结算。

  9、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的经营权发生变化,乙方必须保证所有货物退货,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10、解决纠纷方式: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的,任何双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合同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采购报价清单。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商业合作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商业合作协议书8

  甲方: 人民政府

  乙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推动 基地振兴和 走廊又好又快发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招商引资工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3、招商项目一经双方确定,甲方应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跟进,并及时做好项目落地开工投产相关手续的.办理。

  4、甲方做好客商来贾考察接待工作。项目开工建设后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乙方招商服务奖励,奖励资金用于青商会的发展建设。

  5、甲方必须对乙方所提供的项目信息、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及时向目标企业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企业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乙方充分利用自身资源,邀请各级青商会会员赴贾汪考察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乙方发挥协调作用,协助甲方招商人员拜访有意向企业,安排有意向企业到贾汪进行实地考察。

  三、附则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使用。

  甲方(盖章): 人民政府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商业合作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 %,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商业合作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技术开发、生产运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甲方应根据自身实力,积极配合乙方的技术管理。

  三、甲方聘任乙方为公司技术厂长。

  四、薪酬与利益分配

  甲方支付乙方薪酬 元/月,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贴 元/月。另甲方给予乙方 %的公司干股,每年分红一次。

  五、禁业限制与保密条款

  1、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乙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如果有违反,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

  2、在合作关系期间,乙方不得跳槽或兼职同类行业。如有违反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3、在双方合作关系终止后 年内,乙方不得在金华地区从事同类行业。如有违反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六、违约责任

  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合作方损失至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根据损失提出经济赔偿要求。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还须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补贴。

  七、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提交 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协议有效期暂定 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九、本协议到期后,若双方愿意继续合作须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二)

  合伙人: 甲(姓名),男(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住址: 市(县) 街道(乡、村) 号。

  合伙人: 乙(姓名),男(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住址: 市(县) 街道(乡、村) 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项目名称),总投资为 元,甲出资 元,乙出资 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 %。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6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 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商业合作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探求建立引进风险投资与境外融资上市财务顾问合作关系,为了积极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业务开发与商务合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的一方(披露方)依据下文设定的条件,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接受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专有技术、研究成果、客户信息、财务数据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

  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纪要、协议、报告、方案、协议、电子邮件等,或以口头方式披露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为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数据。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经获得的信息。

  2.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并

  (1)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对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则必须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应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关系出现终止,则接受方应按照披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披露方。

  3.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则接受方应事先通知披露方,并协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4.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的转让或许可,接受方也不能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则本协议对该部分保密信息自动失效。

  6.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7.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8.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商业合作协议书12

  甲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甲乙双方同意就甲方投资乙方(或收购乙方部分或全部资产、或与乙方合资设立公司、或参与乙方资产重组)的可行性进行讨论和调查,在此过程中,双方均将向对方透露或提供与上述议题有关的己方的秘密信息。

  为避免双方相互提供的己方的秘密信息被对方透露给公众或任何第三方,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相互提供的秘密信息的取得和保密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所称秘密信息是指:双方相互提供的以使对方都能够充分评估甲方投资乙方(或收购乙方部分或全部资产、或与乙方合资设立公司、或参与乙方资产重组)的可行性的己方所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具有保密性的信息。

  第二条第一条所述商业秘密包括:

  2.1信息提供方的企业发展战略及实施计划;

  2.2信息提供方的经营、投资计划;

  2.3信息提供方的内部管理信息,包括其业务、人事、财务、行政、客户管理制度、策略、方法、实施体系及管理软件;

  2.4信息提供方的财务数据、状况等财务信息,包括其纳税情况及其员工收入状况及纳税情况;

  2.5信息提供方的社会关系网络、人力资源及客户信息;

  2.6按照法律和协议,信息提供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第一条所述技术秘密包括:信息提供方尚未公开的成熟的非专利技术和处于研发阶段的未成熟的技术信息。

  第四条本协议中的信息提供方指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一方,如无相反说明,包括信息提供方掌握秘密信息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雇员及其为完成受托事项聘请的顾问等。该等人员应信息接受方要求为鉴于项中所述目的在任何场合提供给信息接受方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内容和特征的任何信息均视为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

  第五条本协议中的'信息接受方指接受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一方,如无相反说明,包括信息接受方接受和掌握秘密信息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雇员及其为完成受托事项聘请的顾问等。该等人员为鉴于项中所述目的在任何场合所接受的由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内容和特征的任何信息均视为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

  第六条信息提供方如未做相反说明,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邮政快递、速递、挂号信、当面递交、当面告知等方式向信息接受者提供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的内容和特征的信息均受本协议约束,该信息的表现形式可以为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计划、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

  第七条双方同意相互交换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唯一目的是本协议鉴于项中约定的目的,双方均承诺不将因此而取得的对方秘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将对方秘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的行为均被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第八条信息接受方应以对待自己同等重要的保密文件一样的谨慎态度对待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秘密信息,信息接受方应要求其获悉秘密信息的所有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收到的秘密信息进行存档和保密,避免任何第三方及信息接受方的无关人员以任何方式获得此秘密信息。

  第九条信息接受方不得在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将其获悉的秘密信息分发、披露或散布给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其股东、开办单位、上级主管单位等。信息接受方应保证其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不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秘密信息分发、披露或散布给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双方均承诺对其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将对方的秘密信息分发、披露或散布给任何机构和个人的行为负责,但有证据证明接受信息方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所透露之秘密信息是从信息提供方和信息接受方以外的途径获得的除外。

  第十条信息接受方在收到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发出的对于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询问、求证、访问时,应以该秘密信息不知情者的身份用“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等方式做出回复。任何类似于“是”或“不是”等明确的肯定或否定的答复均被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第十一条信息提供方的秘密信息的部分或个别要素虽被披露成为公知信息,但该信息的其它部分或整体尚未成为公知信息的,信息接受方仍应按本协议约定对未公开部分的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同意下列信息不属于本协议所定义的秘密信息,因而不受本协议的约束:

  12.1信息接受方向第三人所透露的其从信息提供方获得的信息,是已被信息提供方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予以公开的信息;

  12.2在信息接受方收到信息提供方提供的信息之前即已通过合法渠道获悉的信息;

  第十三条在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送达信息接受方之前,信息接受方对该信息的保密不承担任何责任。送达途中因任何原因发生的任何泄密行为由信息提供方追究泄密者的责任。在信息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送达信息接受方之后,该保密信息因信息接受方被盗、被抢、丢失等意外原因被泄露,由信息接受方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因信息接受方提供错误的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邮寄地址、信息接收人等联系方式导致保密信息被泄露,由信息接受方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秘密信息的泄露,无论泄密方有无过错,均不能成为被泄密方有权故意泄露泄密方秘密信息而不承担责任的合法理由。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生效日之后一年内自动终止。双方亦可在有效期届满前通过协商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七条本协议终止后双方所交换的所有本协议涵盖的秘密信息应依照信息提供方的要求进行处理,或者返回信息提供方,或者由信息接受方销毁。

  第十八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九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签章:

  签署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签章:

  签署日期:商业合作协议书1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合伙宗旨

   。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2.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 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 ,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1.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2.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 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商业合作协议书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基于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合作项目

  本合同所指合作项目,乙方长期向甲方公司供应活动所需资源,以及制定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方式。

  二、合作期限

  1、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合作期限可以变更。

  三、合作形式与内容

  甲方依项目实际情况委托乙方负责为该项目提供活动演艺与执行服务,具体是指乙方受托负责对该项目从提供活动演艺人员,与配合策划、执行,完成所有甲方所托项目。甲方负责提供运作条件及支持配合,作为委托方对乙方的运作有全程监督的权利与义务。

  四、乙方提供服务的范围

  1、活动现场演艺人员;

  2、活动现场所需物料;

  3、活动现场配合执行;

  4、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

  五、结款方式

  1、活动委托项目款的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按指定项目清单日期(见附件:项目报价清单)的月后,结清该项目的全款给乙方。

  2、如经甲乙双方商议后有终止后续合作的意向,需提前月通知合作方,并于月内,甲方需结清所有项目应付款项,乙方需完成所有预定时间内指定合作项目。

  六、额外运作资金

  乙方在运作过程中的意外增添费用、开支须提出详细计划报甲方商议批准后执行。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按照乙方需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文件资料的义务;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有协助乙方开展工作的义务;

  4、甲方有按合同约定足额付款的义务;

  5、在合作期限内,甲方有要求乙方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度的权利

  6、甲方有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实施全程监督的权利;

  7、甲方具有对项目所有财务运作的掌控权。

  8、若乙方未按时提供合同规定的项目所需资源,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作协议。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定生效后,乙方有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附件项目清单所定内容的'义务。

  2、本合同签订后周内,乙方有提交本项目详细资料及报价清单的义务,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执行,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3、合作期间,乙方有严格守法经营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的义务。

  4、在不损害甲方利益和确保项目能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乙方在本项目策划及具体操作过程中有自主决策权,并独力承担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

  5、乙方有要求甲方提供协助、配合并按照双方确定的运营计划执行的权利。

  7、乙方应本着节约节省的原则,严格按预算费用的标准开展工作,若确因实际需要而有超出,则需提前向甲方报备,经甲方同意后执行,否则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在乙方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若甲方付款每延迟一天,除应向乙方足额支付约定的款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以延期支付的款项为计算基准的日作为滞纳金。

  2、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RMB万元)。

  十、保密条款

  1、在合作过程中,双方提供的需要予以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应事先书面告知对方(告知方式包括如文件加盖保密印章等保密措施)。

  3、无论本合同是否订立、续订或终止,保密条款将持续有效。

  十一、不可抗力

  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出现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罢工等甲乙双方无法抗拒、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则延长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任何一方无权以上述理由终止本合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双方应立即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甲乙双方均免除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的责任。

  十二、合同的变更

  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附件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文件的任何变更、增减都必须以双方友好协商,由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

  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及双方书面确认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本着求同存异,努力推进项目进展的角度出发,尽量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交由项目所在人民法院审理。

  十五、本合同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在五天内提供《 》等个附件,经甲方认可,并请项目所在地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说明: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商业合作协议书15

  甲方:

  代理人:

  签订地点:

  乙方:

  代理人: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开发和运作经营中国国际贸易广大的市场,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和乙方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营、合作单位和名称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开发和运作进出口贸易的单位名称为:广西华兴食品国际贸易部(暂定名称),法定代表人为甲方: ,必须使用甲方统一的公司名称和品牌,名片及其它宣传品按照甲方规定的宣传要求进行制作。

  二、以资合作的金额占股份比例

  甲方占投入国际贸易部开发、运作资金和软、硬件设施购置、维护和支出等一切支出的费用,占投入支出费用总额的.60%,乙方占投入国际贸易部开发、运作资金和软、硬件设施购置、维护和支出等一切支出的费用,占投入支出费用总额的40%合作。即60:40的股份比例(具体依国际贸易部财务账目投入和支出明细为准)

  例注:

  软件指的是:如电脑程序软件、广告媒体制作等,硬件指的是:如汽车、办公用具、电脑等,支出的费用为各项开支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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