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橱柜台面委托加工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石英石橱柜台面,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深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石英石橱柜台面,加工的款式、图纸、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加工价格详见附件)。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橱柜石英石台面;
2、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款式、图纸、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提供的台面制作确认单(详见附件1-2)必须符合乙方要求并标示清晰;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提供的台面制作确认单的要求进行生产;
3、乙方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加工、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所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待橱柜石英石台面安装完毕,甲方确认无误后,甲方需在2日内,将货款达到乙方指定账户 ;
第五条 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时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标准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制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交货,每拖延一天,应赔偿甲方该批次货款的10%;
2、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产品报废的,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50%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3、如合格率指标达不到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安排人员全检,或由甲方安排专人全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4、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加工款,每推迟一天,应赔偿甲方该批次货款的10%;
5、如乙方经常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以上合同内容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双方协商处理,双方无法协商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 年 月 日
附件
加工出厂价目表
分类
出厂价
市场参考价
《橱柜台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范本》相关文档:
小区车位租赁协议书范本(5篇)09-01
最新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四篇精选09-01
产品合作开发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详细版09-01
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新产品研发合作协议书范本(一)09-01
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协议书09-01
软件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