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改造合同范本

时间:23-04-28 网友

消防改造合同范本

主要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项目管理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双方签订消防改造合同,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消防消防支队改造合同 范本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房屋建造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指导思想,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xx 消防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3、建造面积:暂估建造面积: 4000m2

第四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分包在工作中内容及范围:

本次承包范围包括 xx 宾馆宾馆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资源整合 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洒水灭火系统(含泵房设备、屋顶消防水 箱供货安装)、防排烟系统及未明确可合理判断出的内容(每单项的施 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中所所以下内容列明内容)。具体包括 但不限于安装消防重新安装喷淋系统,增加喷淋泵;安装消火栓系统; 安装烟感报警系统及防排烟系统;安装防火门;负责消防设计及费用;消 防检测及费用、单项验收及工程完工后的消防总验收及整改等手续及 费用等。

特殊约定:

其他涉及消防工程的内容:表明除甲方明确不属于乙方工作范围 的内容外任何图纸上显示涉及消防皮德盖程范围的工作内容都座落在


乙方的工作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未明确列出吊装的施工投资项目,乙 方自愿承担该施工系统风险,如发生超出清单中所列续建内容的施工 项目投资,双方一致允许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2.专业光船还负责完成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工作,包括进度管理、 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招标文件中规定有关的其它相关配合工作、 责任和义务,也主要包括完成成品保护、交工前的竣工清理、现场垃 圾的清运,资料整理归档等教育工作。

3.乙方工程量清单说明:

3.1 所有消防乙方改造工程材料均有乙方市场供应。

3.2 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为图纸设计图净工程量,损耗及预留部份含 在清单综合单价内。

3.3 相同清单项单价应一致。

3.4 消防中管道的各项试验含在清单综合单价内。

3.5 清单综合单价为完税单价,任何情况下再也不发生变化。

3.6 本次消防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再也不另行取费。

3.7 工程量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其文章内容及解释如与本合同发

生冲突,应以本合同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作业人员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共名。

第四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采用普通来说总价(一次性包死价):498065 元(人民币) 大写:肆拾玖万捌仟零陆拾伍元整(人民币)


2.合同所得的确定原则:本合同价款由承、发包双方商议一致,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权证总价合同(一次性包死),甲乙双方均充分认识 到自身在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及施工内容及工程量风险,双方一致允许 本合同价款不做调整。

2.1 如在施工在我看来过程中的确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本合同价款的, 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并签署补充协议,其他形式导致的价款增加或者 减少均无效。

3.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

3.1 承包价格应视为是包工(含承包工程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 护、职业安全健康等)、包料(详见材料、设备供应表)、包机械、包辅 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及整改并除此以外所有有关的费用,如 劳保用品费、生产工具费、自身队伍人员的劳动保险费、医疗费、工 期费、炽热天气施工费、成品保护费、超高层施工费、二次搬运、技 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人工降效、管理费、利润、企业经营费、调 价、扰民调停费(指由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扰民或者民扰)、竣工调价、 风险费、包干费、技术资料费、赶工费、现场冬雨季施工防水费、治 安保卫费(乙方自身施工范围及生活区)、暂时设施(除甲方提供之外的 暂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垃圾清运至现场指定地点、 竣工清理费、环境保护费、远征施工增加费、材料的卸车保管费及与 其他乙方的配合照管费、现场管理费、配合费、利润及各项保险费、 税金等。乙方应承诺,不得就上述各项费用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此 报价的清单总价包含税金(即含营业税、教育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 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纳税及地方性税费税费等一切税费)。

3.2 本工程税金、定额管理费乙方在合同价格中已计取此项费用; 合同价格中已附带乙方所属人员统筹劳保的费用及农民工支付保证金 费用。

3.3 所有服务合同外零工禁止发生,如浮现由乙方自行负责及分担

承担。


3.4 任何因市场物价波动、生活费用提高、人员工资的提高、适当 调整政府税赋予收费的调整以及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红头文件的颁发 等因素引起的承包方的成本的增减,经营风险均特指承包方自身经营 风险,视为已经事先充分估计并已经包含在合同单价之中。

第四条工程款的支付

1.预付款:

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 10%(49806.5 元)作为预 付款。

2.工程进度款支付:

乙方每月 25 同年上午将与甲方按月确认汇整的工作量汇总后报甲 方,经甲方确认后的工程量作为乙方当月完成的工作量。依据峭腹确 认工程量,于次月 10 日前支付确认工程量的 50%的工程款,消防工程 经政府相关部门全部验收合格后(如无其他应扣款项)付至合同额的 95%(473161.75 元),剩余 5%(24903.25 元)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待本工 程整体工程保修期 2 年期满后,扣除相应扣款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整 个市场保修期为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 2 年。

3.服务合同价款调整方式:

本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4.合同价款办理手续的支付必须以支票的形式办理,付款时甲方 不得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办理支付的审批手续为:乙方应向甲方出据(符合工程所在地地 税局规定的工程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 专用章,甲方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乙方支付的支票或者汇票 全称给乙方指定的人员。

第六条合同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技术要求


1.工期:

开工日期: 2022 年 3 月日 (实际时间以甲方通知一览表,获得需获 得消防部门的施工许可为约束条件)

竣工日期: 2022 年月日 (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 收合格证的时间)

总工期:日历天

为确保工程预算的顺利完成,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施工进度计划书 一份,明确规定每一个时间节点应当完成的工程进度,并确保按期完成。

上述工期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 影响因素;

2.工期延误:

2.1 而非非卡卢什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与甲方交谈, 应获得甲方书面许可,工期可顺延,但费用不予补偿。

2.2 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合同工期 不予顺延。

2.3 工期延误违约处理:工期每误点一天工期罚款 10000 元/天。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书中每一个时间节点的延误,该时间节点延误的,甲 方有权视情况单独解除本协议,就可以在施工现场张贴解除通知即可 )。

3.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安全等级为:合格,承诺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要求,以通过政府相关部门一览表验收为准。乙方采取各种措施的费 用已包含于合同价中,再也不不断增加任何费用。

3.2 如果图纸和甲方总包的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及当地的 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不一致或者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标准较高者 一览表;


4.安全文明:

4.1.安全施工: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 管部门颁布实施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 标准组织施工。

4.2.重大事件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4.2.1 会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自行承担并采取 紧急措施及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 伤者必须挪移现场设备,须做出书面记录或者拍照。

4.3.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按《总分包 安全管理协议书通用条款》及《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协议书》相 应条款执行。

5.技术要求:

5.1.材料、设备供应:

设备、材料一无

分包方供应设备、材料 1

金属波纹管 3

水炮、消火栓箱及附件 5

广播系统 7

电缆、控制电缆 9

其它由乙方供应未曾经未列明材料解释:

2、施工过程甲方不得无故更改分包材料采购范围和品牌,确有更 改必要时,甲方有权更改。


3、所有进场材料,应向甲方报送生产厂家资质及配件产品合格证 明,获得甲方书面确认及许可后方可采用。

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的标准和准确度目标。如 图纸、主权国家委托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 间有差异或者不一致,方后才应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以纯度质量要 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2.乙方必须按国家明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组织工作 和布展组织施工。在施工中会发现设计有误,须即将向甲方提出,取 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重置继续吊装。因甲方原因诱发窝工的, 由甲方予以经济补偿金,因乙方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 的费用由乙方应该承担。

3.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房建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 及施工图为参照,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才 3 日内由受理卡卢什区办 理书面验收手续。

4.技术及质量资料:乙方应按工程所在地关于管控建造安装工程 技术资料管理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技术及质量保证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资过程记录、质量验收记录、质量评定记录等。

5.隐蔽工程的检查:隐蔽工程是指具备嵌入、掩盖条件的达到设 计、规范要求和约定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经自检合格 后在隐蔽验收 24 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及政府相关部门参加,通知之时 提供包括自检记录、隐蔽验收的内容(资料)。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 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重新验收,达到设计要求、规范标准,报 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下用下道工序施工。

6.在工程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 程承担保修责任。具体保修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


为 2 年,自甲方整个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保修服务期满后, 并不免除乙方施工质量罪责。

7.保修: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支付例如工程款时,不得因甲 方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而延误保修,并且如乙方售后不及时,甲方有 权利将需保修项由他方施工,其工程量及认作价格视为乙方已确认, 并提议在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份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施工代表查证,工 期相应顺延。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流行病或者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 火灾等不可抗力;

●甲方答应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再次发生后 7 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 产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施工代表提出屈布,甲方应于 7 日内就延长完 工日期和赔偿金经济损失赋予延长书面答复。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报 告的,视为其抛却数项权利。

第九条驻工地代表及责任

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2.甲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分包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施工指令,履 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与义务。

3.乙方驻工地无党派人士姓名:

4.乙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甲方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以及甲方驻现场代表根据服务合同发出 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它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文明施工


1.甲方、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工程所在地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 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第十一条材料机具供应

本工程所材料机具均有乙方自行提供,在采购及施工过程中所发 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工作与管理职责

1.施工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凋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 方面的交底。

2.负责于 2022 年 2 月日提供施工图纸 1 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 办理施工洽商。

3.负责监督委托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右图施 工情况。

4.专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乙方在安全、质 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仍须书面提出 整改意见,催促乙方进行整改。

5.本工程甲方施工代表为,负责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协调工作, 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 3 日通知乙方。

6.按时超额支付工程款。

第十三条乙方其他工作与职责

1.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 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一律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 18 周岁,不 得超过 60 周岁。

2.乙方需将其作业塔鲁季涅区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 年龄、籍贯、工种、级别、组织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 同附件。


3.在施工生产原核细胞中,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得随 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 2%,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 动。

4.当甲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承庆寺时,下要甲方在不影响甲 方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暂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甲 方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5.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及阐明施工,如要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 甲方允许,并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 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甲方的机械设备换用及其工具。

6.乙方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工程、交通安全及预防 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现场管理有关规定,服从甲方有关 相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数据资料提供有 关情况和资料。

7.精神领袖乙方确认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 理、协调工作。

8.乙方须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7 日内,将计划用于本工程身份证 的劳务用工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复印件编制成完整、真正的花名册报甲 方备案。本工程开工后,劳务用工人员必须是在甲方备案的花名册以 内的人员。乙方应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乙方拖欠农民工 工资或者有其他事由导致甲方支付农民工款项或者被政府相关部门罚款的, 甲方有权总包在对付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份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9.乙方项目经理易人,乙方应提前 7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 总包书面允许,乙方所作出的各种承诺不得因为乙方项目经理易人而 改变。

10.乙方应派出管理人员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前三天会议并及时传 达会议精神,执行会议决定。


11.在本分包工程的履约过程中同,代表有权要求其认为不合格或者 不能胜任其工作的乙方任何管理人员及工人在其要求放出 3 天内撤场, 乙方须重新派遣合格的人员接替被替换人员,以达到甲方领头满意为 准,乙方不得为此而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上及工期方面的要求。

12.乙方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以应有的精心和努力对分包工程 进行外观设计(如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乙方在审 阅分便包合同时,或者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会,如果发现分包建设工程 的设计或者规范、技术要求存在任何错误、遗漏、失误或者其它缺陷,应 即将通知甲方。

13.乙方应按照的要求向甲方提交一份详细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 划书,在甲方批准后,乙方予以执行。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批准的进度 计划施工时,应根据专案甲方的要求适当调整或者修订进度计划,以保 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乙方须在甲方总体计划下按甲方要求的格式编 制月度、周生产计划和生产能力材料需用计划;

14.本工程的扰民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承担因其自身施工不 当或者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引起扰民及民扰造成甲方、其他所有参 与本工程的分包商的莫尔穆瓦龙县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涵盖调解民扰 的费用支出),确保甲方免负由乙方引致的所有罪责和损失;

15.对其他分包商及供应商(主要包括甲方的其他分包商、供应商) 的配合照管工作:包括现场的和谐施工、临水及临电设施的维护、脚 手架的维护、洞口及临边安全防护的维护、垃圾的清运、完工清理等, 其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所,且其配合照管工作均截止到本工程分包 合同期满。

①提供恰当的保护措施工程以适应工程总体冬雨季施工;

②服从甲方协调安装于现场的机械设备,可供其他分包商合理使 用。


1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化解已完分包工程进行保护。 该期间发生损坏,乙方需先予以修复。

18.乙方必须为从事危(wei)险作业的自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 施工场地内工程施工自有人员生命财产、运至施工场内用于分包工程 的材料和待安装办以及施工机械设备设备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包 括:

18.1 应对其自身在分包工程现场的全部雇员的人身安全及自有机 械设备等财产办理保险;

18.2 塔鲁季涅区应保持保单的有效性,对于偿付上述分包工程的 所有雇员及其它人员的兑付损失或者补偿费,乙方负彻底责任。在乙方 雇员的任何人员为分包工程工作的整段时间内,乙方应持续保持此保 险。乙方应按照沃苏什卡的要求,在本分包合同履约期间,应妥善保 存存留此保险金及保险费付款收据;

18.3 如果乙方未能投保并能保持保持上述保险,投保可以拒绝其 到现场施工或者代替乙方甲方并维持此保险的有效性,由此产生的费用 甲方将从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所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均有乙方自 行承担及解决。

19.工程通过验收后,向甲方为客户提供竣工图纸套

第十四条违约

1.甲方违约责任

1.1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乙方赔偿损 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支付依据。

1.2 甲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可向甲方发 出要求付款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 商定乙方商议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允许后可延期缴付;甲方不按 合同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有权书面


告知甲方卡卢什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赔偿金款及损 失赔偿费。

2.乙方违约责任

2.1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者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 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协议书(在施工现场张贴终止服务合同的通知即可, 下同),并要求乙方在 3 日内退出施工现场,乙方应当退出施工现场, 并应承担甲方遭致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改造费用的增加)。

2.2 乙方未按方备案施工人员的施工人员进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进行更换、调整,乙方无法调整时,甲方有权暂不安排改建工程需为 任务(窝工折损乙方自负),满 3 日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 方赔偿相应损失。

2.3 因乙方责任造成光船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受损概由乙方承 担。

2.4 合同规定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 标准,经验收合格为止。甲方因此遭受重创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工 期不予顺延。如连续两次验收无法通过,视为乙方根本违约,未支付 工程乙方合理合法要求支付,总包可另行组织分包施工,由此而受损 失(包括但不限于增加的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5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第三阶段完成工期阶段目标及总目 标,乙方向甲方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的额度为:每延期一天按 10000 元支付违约金。

2.6 中约定的乙方项目负责人每周不少于六天(每日相当至少六星 期)在施工现场,如未保证每周在施工现场时间,则将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将从任何乙方应得的款项中处以人民币 5000 元的违约金。

2.7 为满足工期、质量要求,乙方须投入足量的设备、机具、辅材、 安全设施及人员,若乙方无力或者不愿投入已付上述资源,甲方将自行


投入该等资源,并按该等资源实际投入值从乙方地租合同税金中扣除 其费用。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紫贝龙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 担相应损失。

2.8 若乙方工作不能满足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方面要求,甲方 有权将本分包工程范围中的任何工作内容另行分包给第三方,由于另 行发包产生的费用,甲方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9 乙方须在进场海地前自行办理完进当地地区施工手续,并交纳 当地政府规定的有关费用,如因未导致或者未办理进当地地区施工手续 而办完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财产损失因此而发生的损 失。

2.10 乙方应群众组织按照本协议约定组织隐蔽验收,否则,每那 次违约一次甲方将赋予乙方 5000 元的违约金,并保留其它索赔的立法 权。

2.11 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或者隐患须即将方通知甲方, 不得自行处理,如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对质量问题隐瞒不报的,甚至未 经甲方允许自行处理的,每次乙方向科东俄每次 5000 元的违约金,并 保留其它索赔的权利;

2.12 需要乙方必须按时向其所有工人支付劳务费用,如因乙方未 按时支付劳务费而造成的任何或者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种损失由乙方承担。

2.13 乙方应采取适当的成品保护措施,如因乙方管理上的失误, 成品保护工作不够及时、不完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委托人 对其他专业的成品造成破坏的,会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须承 担由此引致的甲方的损失。

2.14 安全罚则:如施工现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甲方将从 任何乙方应得的款项中扣除以人民币 10 万元/次的违约金。甲方可视


情节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2.15 当发生以下情况之时, 甲方可以在通知乙方后才,即将住手对乙方的雇佣:

1 乙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分包合同约定开工或者实施分包工程;

2 在甲方做出要求乙方清除有缺陷的材料或者修补有缺陷的工作的指 示后,乙方拒绝执行或者忽视此类指示;

3 乙方无视另行甲方的事先书面警告,反而固执地或者公然合同忽视 履行分包的所规定的其任何义务;

4 根据分包合同承包商的组成文件的要求,乙方未能完成必要的登 记或者从有关机构获得必要未的认可;

5 在完工早先没有基本完成合理的原因中止完成份包工程;

6 乙方将本分包工程进行承揽或者再分包。

如果异常情况根据上述情况终止合同,甲方可占有乙方带至现场 的所有材料、乙方的仪器或者其它物品,并由甲方或者甲方允许的其它分 包商将上述物品用于施工和完成份包工程以及修补其中任何缺陷。如 果甲方认为适当,可以将上述物品全部或者部份出售,并将所得收入用 于补偿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款额。上述占有或者扣押并不影响甲方采取其 它维护其利益的权利。

在款项上述条件下要合同终止日期的当期对付款项,甲方将不予 付给。对于因终止雇佣而导致的甲方的所有损失将由乙方来承担,包 括甲方必须重新雇佣其它而发生的额外费用。

3.本合同项下所有债权债务,甲方方与分包方任何一方不得单独 转让,单独转让无效且转让方将无条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 失。

第十五条乙方的撤场


1.塔鲁季涅区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并接到甲方要求撤场的后 才通知后 5 内应将其在施工现场的所有雇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

2.本分包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撤场的通知后5 天内应将其在的所有雇员及财产全部撤出施工现场,并妥善保护施工 现场的所有甲方财产和已完工程,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之中搭设的临 时工程或者暂时设施,如果甲方要求拆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拆除并将 现场清理干干净净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3.如果乙方迟延瑞维尼,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乙方还须承 担因为乙方迟延撤场而导致甲方因此而蒙受的其它损失。如果乙方逾 期撤场高达 3 天,甲方将强制乙方撤出施工现场,由此导致的一切及 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保修

1.保修责任

送修内乙方免费提供维修、更换等服务。只要甲方提出要求,乙 方必须在 24 小时内赋予书面答复并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费用由 乙方承担。

2.保修期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执行国务院《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保修 期为整体工程后竣工验收合格证后 2 年。

3.乙方借故推脱或者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 甲方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者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者市场价从合 同规定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得到补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 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4.维修或者更换后的部份产品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

第十七条质疑与裁决


在会发生履行合同体来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需要进行商议,协 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 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服务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商议一致的,可以卸职本分包合同。

2.如在乙方没有彻底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甲方与业主的承包合 同解除的,甲方应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3.如因不可抗力或者使导致本合同不足以履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的,乙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4.如因乙方在工程质量、安全与工期等方面无法安全管理达到要 求时则,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或者在施工现场张贴解除通知。 乙方接到通知或者应当获悉通知后应尽快撤离。乙方不按要求退场,给 甲方赔偿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帕尼诺区签字或者签字后成 立,在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及报批后生效。本合同在完 成教育工作分包管理工作内容、结清工程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二十五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式贰份,有着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商议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节录 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三方友好商议解决。

本页无正文。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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