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土地租赁合同(实用10篇)

时间:22-09-24 网友
经营土地租赁合同(实用10篇)

经营土地租赁合同 第1篇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利用各自有利资源,甲方在 镇珠珊湖发展水产良种场基地,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将珠珊湖附近土地流转给甲方发展良种场水产基地,并经乙方全体村民会议决定,同意委托 村民委员会,就甲、乙双方的租赁事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村民委员会受乙方委托与甲方签订如下租赁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由甲、乙双方承担。

一、租赁土地四界

东起 组水田,西至

二、租赁土地面积及价格 组面积 亩, 组面积 亩, 组面积 亩,年租金 元/亩,总合计年租金 元。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

四、租赁费支付方式

租赁费由甲方直接付给乙方,合同签订之日付清 年租金,后期于每首年农历 月 日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置所出租的土地。

五、甲方在承租期内,享有自主经营使用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益,乙方不得干涉。

六、承租期间,乙方应当维护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环境,协调电力供应,并给甲方无偿提供村级公路用于运输,出现相关矛盾乙方有义务协助调解处理。

七、除技术人员外,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聘用当地工人,被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应清理完承包土地内的附着物,以保证甲方能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九、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续租不成,所租用的水田由甲方复垦,面积不少于征用数。

十、纠纷解决方式

合同存续期间,如有争议,由双方代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镇司法机关调解或依法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 镇人民政府一份,见证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经营土地租赁合同 第2篇

甲方(出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以家庭承包经营所具有经营管理使用权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其位于 乡 村 组的 亩

二、租赁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1、合同期内第一个五年(第一年到第五年)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合同期内第二个五年(第六年到第十年)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合同期内从第三个五年(第十一年到合同结束)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

2、租赁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5个月之内支付第一年租金 元,从合同期第二年开始,以后每年的租金均在春节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成。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租赁±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流转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的水利灌溉条件,使乙方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流转期间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且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6、乙方有权无偿利用村组内的水源、道路等公共设施。乙方有权得到甲方村组的供电,电费按成本价计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士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3)逾期交纳土地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 元赔偿。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拥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经营土地租赁合同 第3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因生产需要,与甲方平等协商一致,甲方决定将本村部分村民承包经营土地出租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签定本合同。

一、 租赁土地的来源

甲方经过全体社员讨论,同意将自己的承包地委托给甲方,再由甲方租赁给乙方。

二、 租赁土地的地点、数量

租赁土地的地点:长寿区渡舟镇太平村 组

租赁土地的数量:共计 亩。租赁土地面积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见附件:《土地出租户面积确认登记表》。

三、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20xx年,即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四、 租金及交付方式

租金:(田、土按一个租金标准计算)每年租金按每亩350公斤稻谷计算,以当年9月中旬稻谷市场综合价折算人民币计算支付。甲方按有关规定向乙方出据财务收据后,乙方将资金转账给甲方,甲方负责分解给原承包村民。

租金支付时间:第一次租金待本合同签定生效后5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以后每年的10月30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的土地租金。

五、 租赁土地的用途

租赁土地主要用于花卉苗木种植、养鱼及生态休闲旅游和农家乐的修建。

六、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依法监督乙方租赁土地的经营使用情况。 向乙方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土地政策法规。 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

(二) 义务

1、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租赁土地,协助乙方搞好租赁土地的管理、使用。

2、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资源(水库、抽水设施、电、气、道路等),使用费用与村民同等。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3天内组织原承包村民自行无偿清除租赁土地内的杂树及其它经济作物,并不得要求乙方经济补偿。

4、甲方不得进入租赁土地从事任何作业或在租赁土地上新葬坟墓(老坟祭祀逢年过节可放鞭炮、烧纸,但放鞭炮、烧纸产生

6、在租赁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至当年1月底前通知甲方。

(二)义务

1、自觉接受甲方的依法监督和管理。

2、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

3、对租赁土地进行合理使用,防止水土流失。

4、保护租赁土地内国家、集体设施完好。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条款和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否则视为违约(遇国家政策变化或国家征用土地造成合同无效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2、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赔偿给对方1010元/亩的违约金,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复耕费按当时政策法规具体执行。

九、其他

(一)租赁期满的交接方式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继租,租赁土地上的在土作物、固定资产、固定设施,归乙方处置。

(二) 在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按一下方法处理:

1、 土地安置补偿费归甲方及原承包农户所有。

2、 青苗费归乙方所有。

3、 乙方建设的全部房屋及附属设施全部归乙方。

4、 按征用土地数量相应减免乙方应交未到期年限的租金。

(三)租赁期满后,乙方在租赁土地内的建构物所涉及到的复耕问题,按照当时政府相关政策法规具体执行。

十、土地租赁期间,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起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村委会、镇政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营土地租赁合同 第4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石集乡人民政府(甲方),将 村的流转地租赁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为15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出现新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积、用途

本合同租赁土地为 土地 :东至 为界,南至 为界、西至 为界,北至 为界。

总面积为 亩,其中:稻麦两熟田 亩,复垦田 亩。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除实际使用的沟渠路埂)。主要用于粮食和种子等新品种现代高效农业生产。

三、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土地租赁费800元/亩(乡政府另奖励群众50元/亩),前三年按800元/亩,以后每年按10%递增。如果出现全县土地流转价格大幅上涨,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土地流转价格另行商议。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种植经营权移交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出租费,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收回出租的土地。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不按时交纳土地租赁费的。

2、义务

(1)及时提供出租土地,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解决或调整用路、用水、用电等单面的纠纷。并必须督促相关部门保证乙方及时排灌不给生产造成损失。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合同。

(2)现有本宗土地上的树木及附作物必须在 年 月 日前伐清,未伐请树木按每年每棵20元补给乙方,从土地承包费中扣除。仅允许保留水泥路两边的树木。

(3)现有本宗土地上的坟墓爆出原状不允许增高加大。以后若需在本宗土地上埋新坟,必需事前,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实施,并且一份不能占两个台面,每座坟墓按0.015亩面积扣除土地租金。

(4)帮助乙方争取国家、省农业项目资金。

(5)在承包期间,应加强对土地承包区域的治安防范管理,发生偷窃哄抢等时事件,接到乙方报案后,甲方及时派员处理。以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承包期间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拥有相关的生产经营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

(2)合同期内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合理补偿.

(3)在合同期内乙方根据需要可以建造仓库、水泥晒场、工房等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等,建筑的固定资产产权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后,乙方无偿交给甲方使用。

(4)承包期内甲方许可乙方在不改变地貌的前提下,对田间水利工程进行疏通改造。

(5)乙方必须在承包土地上种植稻麦,有示范效应的新品种,水稻必须实行机插秧,田间建筑配套要齐全,土地必须统一平整形成高标准田块。

2、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有关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承包费和水电费,其他的税费与乙方无关。所有涉农补贴归甲方所有,水电费、农业保险由乙方承担。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抛荒,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

(2)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加强区域内的渠道、道路的维修、改造、管理,承包区内的路、渠由乙方管理使用。

(3)种植用工,原则上使用当地农民(可以由甲方帮助组织劳动力合作社进行运作)。

七、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

2.合同期未满,因其他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承包区内的建筑物、田间设施等经估价后甲方补偿给乙方。

3.乙方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美元。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不违反本合同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变更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年双倍的承包金,计150万元。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交纳承包金,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及时清理田间物资,逾期不清理完毕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处理,同时收回土地承包权。

九、遇国家建设开发征用土地,合同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乡人民政府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可向县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乡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 方(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经营土地租赁合同 第5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甲方将本村( )组农户的承包土地流转到村委会集体,现租赁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概况

1、租赁土地名称:

2、土地坐落位臵:

3、土地总面积: 亩,(流转土地 面积,未流转自行种植面积为 亩)。以实际丈量为准缴款。

4、土地质量等级:一麦一稻良田。

二、土地租赁期限为十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土地的用途,种植粮食作物,一麦一稻。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该土地的使用权进行监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土地用途。

2、甲方提供给乙方现有的排灌水系,水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协助乙方调解因租赁土地过程中与周边农户所发生的纠纷。

4、现有国家农业补贴归各农户所有,乙方不予享受,国家对农田补贴的化肥农药种子等归乙方享有,,如因国家政策性调整补贴给种田大户的资金以及各项农资归乙方享有,与甲方无关。

5、承租期内秸秆全部粉碎还田,禁抛禁烧,否则后果自负。

6、东西,南北条田路,沟必须保证完好,其它大小田块乙方可以自行调整。

7、在承包期间,所有承包户田块禁止植树或其它种植,圈外树木离承包田块不少于10米。

8、缴费方式:半年制(种麦前交麦季上缴,割麦前交稻季上缴),以此类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租赁的土地享有种植、管理、出售粮食的权利,利益归乙方所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自负盈亏。

2、乙方在租赁期间,用工由乙方自行安排。

3、乙方应先交纳土地租金后种植,每年度向甲方交纳租金为每年每亩 元。

4、租金价格调整方式:从承包之日起到20xx年如杂交稻卖1.6到2元/斤,每亩增加10元上交为封顶,调整时依据国

5、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青苗赔偿费,乙方基础设施费等归乙方所有。

6、各小组现有服务于土地的水泵,无偿给乙方使用,但乙方必须保证完好交给甲方。另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充足的'水资源,如因其它原因导致水资源不足,甲方负全责。

7、在乙方所承包的地块上所有水库供乙方无偿使用。(包括水库使用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及时将土地交给乙方种植或中途违约,承担乙方造成的损失(含种子、农药、肥料及已投入的基础设施等),另支付违约金上交款的20%。( )

2、乙方违约:乙方在种植期间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违约金是上交款的20%。( )

七、附则:

1 、付款方式:乙方以现金兑付,由甲方的村委会统一结算后按时发放到流转户手中。

2、合同履行中纠纷解决的方法,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租赁期满后,如需继续租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租赁,重订合同。

八、本合同不因村组干部或法人代表的变动而影响合同的履行。

九、除庄基之内的树木定于本年内全部放清,否则下季不打款,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村民小组,鉴证单位各执一份,报镇农经部门备案一份。

十、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从鉴定之日起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营土地租赁合同 第6篇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土地租赁经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1、甲方将具有承包经营权的位于 ,四至分别为:西至 、东至 、北至 、南至 的约 亩土地出租给乙方用于莲藕种植经营。

2、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租赁费为 元,于本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付清。

4、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承租土地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不得改变土地约定用途,不得破坏性使用土地,不得为他人设定任何权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所承租土地上建设长久性房屋,但可搭建临时性看管房。

6、承租期间,因自然因素所致双方损失,各自承担。

7、承租期满,若甲方继续出租本合同所涉土地,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8、承租期满,若甲方不再出租本合同所涉土地或乙方不再继续承租本合同所涉土地,乙方应拆除一切地上设施,并将所承租土地恢复至本合同签订时的状况,但若甲方同意乙方可不履行此义务。

9、承租期间,若本合同所涉土地财产所有人依法与甲方终止承包经营关系,本合同终止。合同因此终止后,乙方应拆除一切地上设施,并将所承租土地恢复至本合同签订时的状况,但若甲方同意乙方可不履行此义务。

10、承租期间,若国家或当地政府征用本合同所涉土地,本合同终止。因本合同所涉土被地征用而得一切补偿均为甲方享有。

11、甲乙双方应全面善意履行本合同,否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经营土地租赁合同 第7篇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为了保护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 给乙方使用。

二、租地界址:从租用地的西面至东面按实际需要计算。

三、乙方租用期限、金额及支付办法。

1、乙方租用期限定十年,即从__起至__止。

2、租用该地的金额:在租用期内每月每平方米1.00元,租地面积144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0.50元,租地面积882平方米,壹年总金额__元。

3、付款办法:乙方每年在1月30日前付清当年租地款。如超期不交清租地款,则扣罚20%滞纳金。超过壹个月仍不交清当年的租地款,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甲方权责:

1、合同签订后,五天内要将乙方租用地的界址范围处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2、若国家要在该地搞建设或开发,土地赔偿属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

3、甲方因建设需要终止合同时,甲方对乙方不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五、乙方权责:

乙方在租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若国家征收,在承包地建设的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等设施赔偿属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时终止。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如国家对该租用土地以及厂房出售的货物、产品收取各种税款,一切由乙方负担。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在不损害甲方利益及保证该合同条款切实履行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转让他人承包经营。承包期满乙方有意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八、该地租用期满,乙方要在一个月内自行处理租地范围内的一切设施,把地交给甲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二零__年__月__日

经营土地租赁合同 第8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石集乡人民政府(甲方),将 村的流转地租赁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为15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出现新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积、用途

本合同租赁土地为 土地 :东至 为界,南至 为界、西至 为界,北至 为界。

总面积为 亩,其中:稻麦两熟田 亩,复垦田 亩。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除实际使用的沟渠路埂)。主要用于粮食和种子等新品种现代高效农业生产。

三、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土地租赁费800 元/亩(乡政府另奖励群众50 元/亩),前三年按800 元/亩,以后每年按10%递增。如果出现全县土地流转价格大幅上涨,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土地流转价格另行商议。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种植经营权移交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出租费,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收回出租的土地。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不按时交纳土地租赁费的。

2、义务

(1)及时提供出租土地,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解决或调整用路、用水、用电等单面的纠纷。并必须督促相关部门保证乙方及时排灌不给生产造成损失。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合同。

(2)现有本宗土地上的树木及附作物必须在 年 月 日前伐清,未伐请树木按每年每棵20 元补给乙方,从土地承包费中扣除。仅允许保留水泥路两边的树木。

(3)现有本宗土地上的坟墓爆出原状不允许增高加大。以后若需在本宗土地上埋新坟,必需事前,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实施,并且一份不能占两个台面,每座坟墓按0.015亩面积扣除土地租金。

(4)帮助乙方争取国家、省农业项目资金。

(5)在承包期间,应加强对土地承包区域的治安防范管理,发生偷窃哄抢等时事件,接到乙方报案后,甲方及时派员处理。以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承包期间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拥有相关的生产经营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

(2)合同期内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合理补偿.

(3)在合同期内乙方根据需要可以建造仓库、水泥晒场、工房等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等,建筑的固定资产产权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后,乙方无偿交给甲方使用。

(4)承包期内甲方许可乙方在不改变地貌的前提下,对田间水利工程进行疏通改造。

(5)乙方必须在承包土地上种植稻麦,有示范效应的新品种,水稻必须实行机插秧,田间建筑配套要齐全,土地必须统一平整形成高标准田块。

2、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有关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承包费和水电费,其他的税费与乙方无关。所有涉农补贴归甲方所有,水电费、农业保险由乙方承担。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抛荒,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

(2)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加强区域内的.渠道、道路的维修、改造、管理,承包区内的路、渠由乙方管理使用。

(3)种植用工,原则上使用当地农民(可以由甲方帮助组织劳动力合作社进行运作)。

七、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

2.合同期未满,因其他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承包区内的建筑物、田间设施等经估价后甲方补偿给乙方。

3.乙方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美 元。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不违反本合同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变更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年双倍的承包金,计150万 元。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交纳承包金,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及时清理田间物资,逾期不清理完毕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处理,同时收回土地承包权。

九、遇国家建设开发征用土地,合同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乡人民政府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可向县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乡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经营土地租赁合同 第9篇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路 号的 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 元,由乙方于每年 月 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 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情况。

经营土地租赁合同 第10篇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发展高效农业,经双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 土地面积共为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西至 ,北至: ,南至 。

二、租赁期限:土地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价格及租赁方式:每亩每年租金为 ,合同期内承包金一年一结,以每年的 月 日为限,付款时间为每年 月 日。

四、合同生效后,甲方既失去土地使用权,同时不能干涉乙方对该土地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合同到期后需复耕。

五、甲方必须对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优良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在乙方的生产中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阻挠。

乙方有权无偿使用村组内的水渠、道路、用电等公共设施。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让土地使用权。

六、流转土地在国家或集体使用该土地时,乙方应服从且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属物补偿费,地下矿产、石油归甲方。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订立的本合同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无法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⑥、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和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时,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①乙方对应付的租赁费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发生拖欠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②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③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与赔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九、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若不继续流转,乙方对土地附属物享有处理的权利。

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规和现行农业政策相抵触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村组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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