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物业租赁合同3篇

时间:23-04-19 网友

物业租赁合同3篇

物业租赁合同 篇1

  委托方:安徽省徽商金属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安徽省徽商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安徽省徽商钢材市场部分物业委托给乙方租赁和管理,特签订本合同。

  一、市场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务办公

  座落位置:合肥市庐阳工业园区(阜阳北路1019号)

  面积与编号:详见具体与客户签订的租赁合同

  二、租赁合同签订及费用缴纳:

  乙方与客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与客户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甲方备案。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即客户将租金以现金/转账方式交付给出租方即乙方,并依法取得房屋租赁费发票。

  三、乙方在合同期间须 给客户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具体包括治安护卫、卫生、保洁及交通停车等方面服务。

  四、乙方收取的房屋租赁在扣除xx%税金后直接抵减甲方每年应付乙方的市场物业服务费,(详见双方已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全年费用总额920000元),结余或不足部分双方再行开票结算。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经济补偿。

  六、甲乙双方如一方因自身原因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以免双方造成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为此前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的 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期满,双方满意 续签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十、本合同委托期限: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xx月31日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物业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姓名 /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姓名 /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愿出租、乙方自愿承租物业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物业正式租赁合约。

  一、租赁物业名称及地址:

  二、用途:住宅。

  三、面积: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四、租约期限

  租赁期限: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

  五、租金

  租赁期租金:每月 元,乙方先期交纳 个月租金共计 元。

  其中 个月房租, 个月押金, 后续房租每 月交一次。

  六、付租方法

  甲方有权在前次房租到期前 天获取下一次应交租金。

  七、公用事业费

  水、电、煤、电话费由 每月按帐单支付。

  八、管理费

  月度管理费用,取暖费(包括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相关合理的调整)由 方支付。

  九、押金

  签订本正式租赁合同当日内,乙方须付甲方押金,相当于 个月租金,共 元。

  十、交房日期:于 年 月 日或之前。

  十一、乙方之义务

  乙方须按上述规定交付承租押金予甲方,予租约终止或期满时,甲、乙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在付清全部租金、电话费等后的 天工作日内,押金(不计利息)得凭原收据由乙方收回。

  乙方同意按上述规定按时交付租金及合同中规定的费等,如乙方逾期不付,须缴付滞纳金予甲方,租金滞纳金每日按月租百分之 ( %)计收,逾期超过十天,将视作乙方自动退租,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并获取押金,如为合同中规定的其它费用逾期不付,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征收滞纳金。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物业转租第三者,或与第二者合租、分租。

  该物业内之一切原来设备及间隔,乙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更改或增减。

  乙方不得在该物业内,收藏违禁政府之物品,举凡军械、火药、璜硝、汽油及挥发性之化工原料,或有爆炸性之危险物品,均不许存放该物业内外任何地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乙方须正确维护使用该物业内甲方所提供之家具、电器、装置及设备,甲乙双方已应定期核查资产状况, 如有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租赁期内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退租,否则将没收乙方押金。

  租约期满,乙方如需延长租约,须在租约期满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租金由双方协议商定。

  若出现不可抗力危害的情况,如遭遇地震、风暴、洪水、水灾等自然灾害袭击,而使该物业内任何设施非正常运行,甲方概不承担赔偿乙方损失的责任;若乙方由于该物业的正常使用受到损害累计十四天,乙方有权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甲方无偿终止本协议,而甲方应立即归还乙方全部的保证金和由乙方预付给甲方的.租金。

  十二、甲方之义务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约,否则甲方须双倍退还乙方押金。

  甲方须承担该物业的所有税项。

  甲方须负责该物业各种结构之维修费用,如屋顶、天花、墙壁等,在乙方提出需要检修,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承担修理,如不能及时修理时,经通知甲方 个工作日后,乙方可自行安排修理,甲方承担其费用。

  十三、租约期内,甲方不得将该物业出售给第三者。

  十四、附件包括家具清单,成为本租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五、本租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自甲、乙双方签章订立后,双方均应遵守本租约规定的各项条款。假如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完满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仲裁机构解决。

  十六、本租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即时生效。

  十七、 附注:家俱清单

  十八、乙方需提交在此居住人员的详细身份资料给甲方备案。

  告之:合同一经签定,甲方应当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

  《房屋租赁许可证》和 《出租房屋安全许可证》。

  十九、甲方保证为所出租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拥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相应购房合同等证明文件。

  附加条款:

  家具清单:

  甲方:

  乙方:

  日期:

物业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公司(或姓名:)

  住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下列物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租赁物业状况:

  租赁物业位于东莞市镇(物业区域名称)座(栋)层号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室内装饰和设备包括:等。该物业系东莞市三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由甲方代为行使出租权。乙方对该物业的自然状况和权属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租物业。

  二、租赁用途:为之使用,乙方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三、租赁期限:年,自二00年月日起至二00年

  月日止。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按以下第项执行:

  1、租期内每月租金均为人民币元。

  2、二00年月日至二00年月日,每月租金人民币元;

  二00年月日至二00年月日,每月租金人民币元;

  二00年月日至二00年月日,每月租金人民币元;

  3、其它:

  .

  (二)租金支付方式:

  1、支付时间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

  A、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个月租金,其后每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乙应于当期届满之日提前日预付下期租金,以此类推。

  B、其它:.

  2、支付地点按以下第项执行;

  A、乙方用现金支付的,应按本条第(二)款第1项规定时间至甲方指定地点:向收款部门:支付;

  B、乙方采用转帐方式支付的,应按本条第(二)款第1项规定时间汇入:银行,帐号:.

  五、物业交付:

  乙方应于二00年月日前到甲方指定地点

  签收物业交付确认书,并领取物业钥匙。确认书签署之日为正式交付之日。甲方未及时交付物业的,租期相应顺延;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押金和定金的,物业交付时间相应顺延。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物业交付手续的,不影响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计算。

  六、工业滤布押金和定金:

  乙方应在订约之日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计元。

  押金在合同期满而乙方无违约事宜时无息退还;乙方违约的,押金作为违约金由甲方没收。

  乙方应在订约之日交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定金,计元。

  定金抵作第一次租金。

  七、费用和税收:

  物业租赁期间,乙方应承担如下费、税:

  1、物业管理费:每月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水费、电费;3、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4、其它因乙方经营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税、费。

  上述各项费税,有规定的收费部门、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的,乙方应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调整收费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其中第1项和第2项费用由物业管理处收取或代收代缴,交费时间按物业管理处规定,未规定的按第四条第(二)款第1项执行。

  凡未及时缴纳费、税而产生的滞纳金等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经济损失。

  八、物业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保证在签订合同时,对物业有出租的权利。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交付物业供乙方使用。

  3、对物业进行定期检查,协助乙方排除第三方对物业的妨害行为。

  4、甲方转让或抵押要回收物业的,乙方同意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日内无条件搬出物业,交还甲方。此时本合同视为自然终止。甲方应以日租金作为提前终止本合同而给乙方的全部补偿并退还全部押金。

  九、物业租赁期间,乙方有如下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约定的用途正常使用物业;

  2、在甲方未及时交付物业时,有权拒绝交租;

  3、乙方若在租期内积极履约,租期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4、有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权利。

  (二)乙方的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物业进行改建、装修或添附的,应负违约责任。经甲方同意的,乙方应遵守物业小区装修管理制度和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租约期满或提前解除,改建、装修或添附的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需要的,有权责令乙方限期自负费用拆除、恢复原状。

  2、物业或附属设施有损坏的,概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滤布损坏

  系不可抗力造成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乙方迟延履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拒不维修的,负违约责任。

  3、乙方有履行物业管理的相关义务;不得违背约定的用途以不合理不安全的方式使用物业;不得利用物业从事违法乱纪之行为,否则后果自负。如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责任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物业给第三人或与第三人互换物业,否则应负违约责任;甲方同意的,乙方仍需按本协议履行相应义务,并对第三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租约期满或提前解除的,乙方应即时搬出,将物业完好整洁地交还甲方,否则甲方不予退还押金。乙方如需续租的,应提前两个月与甲方协商,另订协议。

  6、乙方保证按约定准时如数支付租金和相关税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金额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税费的,按相关规定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天未交租金或逾期天未交第七条约定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燃气费及其它税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押金,并求偿损失。

  2、乙方提前中止本合同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并向甲方承担因本合同履行的可得利益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责任和义务,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押金、赔偿损失;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没收押金,要求其赔偿损失。相关条款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物业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二、合同份数及生效时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它事项:

  .

  甲、乙双方对上述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自愿按受本合同约束,故而在下列相应栏目签字/捺印/盖章: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二00年月日签约地点: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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