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物业租赁合同律师版(3篇)

时间:23-04-19 网友

大型物业租赁合同律师版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 元整(¥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第四年为 元,………)。

3.(或)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 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二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三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四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五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六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或3.乙方每( 月、年)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4.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 元。

本合同共 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大型物业租赁合同律师版(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厂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厂房基本情况

厂房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厂房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厂房所有权证(详见附件),厂房所有权证书号为: 。

厂房(□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该厂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厂房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厂房租赁情况

乙方租赁该厂房经营范围为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

第三条租赁期限

厂房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

租赁期满,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厂房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租金实行季度支付制,每期支付三个月的租金,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须于 年 月 日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后续租金乙方应在每季度到期前 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以此类推。

甲方同意从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之日起,给予乙方一定期限的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该期间免收租金。

甲方应当于 向乙方提供租赁发票。

合同租金为含税价。

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整(¥: )作为押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厂房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厂房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厂房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

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厂房的交付与返还

厂房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物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厂房返还乙方经甲方同意对厂房进行装饰装修的,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对厂房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对厂房装饰装修部分的处理方法如下:

对未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乙方可自行收回。

对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部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合同期满的,对上述装饰装修部分,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甲方应赔偿乙方

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

第七条维修、装修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扣除上述费用金额。因维修厂房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装修厂房时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

甲方同意乙方对所租赁厂房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厂房主体结构。

第八条承诺与保证

甲方承诺与保证

甲方应保证所交付厂房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厂房供水、供电。

甲方保证乙方能够使用该厂房地址作为注册地址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幵且应向乙方提

供办理相关行政手续所需的房屋资料、文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行政手续。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厂房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按照 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承诺与保证

乙方应保证取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场所经营的合法资质,自行办理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消防审批等各类许可审批手续,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证件。因乙方没有办理使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合法手续及证照而导致甲方被索赔或被罚款的,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

乙方应保证遵守厂房所在区域的物业管理规约。

第九条转租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厂房进行部分或全部转租,但不得改变厂房用途。

第十条合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迟延交付厂房达 日的。

交付的厂房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厂房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厂房:

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擅自改变厂房用途的。

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厂房主体结构的。

利用厂房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擅自将厂房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乙方并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厂房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按 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厂房,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实际交付厂房交付日期作为租金起算日。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厂房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按 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付的租金。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每延期支付一天,应当按照延付租金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厂房,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提供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证明文件,则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场所不适于租用时,甲方应减收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租金。如果租赁场所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厂房被拆迁或者被征收、征用,甲方应承担因设备拆除、安装和搬迁等所产生的费用,赔偿乙方停产停业损失。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如有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大型物业租赁合同律师版(三)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

承租方:

个人姓名 先生/小姐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公司名称

地址:

注册编号: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代表:

联络电话:

_:

本着自愿、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承租方与出租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签定本租赁意向书:

一、承租物业

承租方自愿租 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承租价

原价:¥ /年,折后价年租金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三、承租期限及用途

承租方承租该物业期限为 年,用作 。

四、付款办法

1.租方须于签署本意向书时付清定金¥ 元

2.经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双方约定承租方按 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即每 天支付一次

3.承租方须于签署本意向书后 天内向出租方支付 个月租金¥ 元作为承租抵押金,另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元,并与出租方签署《 租赁合同》

五、双方约定

1.租方须依上述付款方式依期如数缴付上述款项。

2.承租方须于签订本意向书 日内,即 年 月 日前携本《意向书》、身份证或公司证明文件及出租方要求出具的证件与相关款项到出租方指定地点 签署由出租方拟定之《房屋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件

3.房屋租赁而发生税费,由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4.违约责任:如果出租方在保留有效期内,将承租方挑选的房屋租赁给第三者时,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承租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定金不退,出租方有权将该房号租予第三者。

5.意向书于正式租赁合同签署后失效。

六、备注

承租方:

出租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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