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精选13篇)

时间:22-09-23 网友
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

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

签订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要谨慎对待合同条款

签协议书的时候要非常的耐心谨慎,应仔细阅读协议书的每一项条款,特别是协议书中明确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部分,这个部分为核心内容,是合同顺利履行的保障,也是处理后期纠纷的主要依据。除了协议书的正文文本之外,还要注意签字、盖章是否与发包人、承包人主体相一致。

2、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是和经济挂钩的,是双方利益的直接影响因素,合同价款出问题可能会成为日后纠纷的根本诱因,所以合同价款要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清楚确定。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在双方协议之后确定,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也不能作为合同价款。注意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选择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和预算风险范围。

3、注意工期的约定问题

协议书工期应与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所确定的工期相同,并应在“开工日期”这一栏目明确“以书面开工通知为准”。一般施工协议书中都会约定发包方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义务,作为施工方应坚持无证不施工的原则,但如果基于特别的原因一定要施工,可以和发包方约定。

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精选1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相关的协议书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精选1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1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托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 的广告制作,达成如下制作协议:

制作项目

第二条 广告内容: 。

第三条 规格: 。

第四条 材质: 。

制作要求

第五条 甲方要求乙方采用 。

第六条 甲方要求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及审批等相应手续。

制作周期

第七条 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 天,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条 该广告工程总费用为: 。

验收

第九条 制作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完成验收,超过三日,视为验收完毕。

付款方式

第十条 甲方应在合同签约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rmb¥ ;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元整。

第十一条 验收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所有费用,即rmb¥ ;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元整。

违约

第十二条 甲方在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时,每逾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0。5%的违约金,直至付清合同的应付款项。延期时间超过15日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广告的广告发布,保留起诉权,直至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的各项要求按期制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约定制作时间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甲方有责任确保自行制作或所提供的委托乙方制作的文字、图片等广告内容负责、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详细条款见本合同附件:乙方广告内容审查说明),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凡涉及如下产品类别:农药、图书或期刊、化妆品、食品、保健补品、医疗器械、医疗、房地产、专利、兽药的,甲方须提交营业执照和审批证明。

第十五条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字样、图案负责做好材料采购及设备进场,保质保量,按合约期限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办理工程结算,配合甲方接受工程验收。

其他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的合作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双方应共同保存广告合同、设计样稿、宣传方案等重要文件。

第十七条 经过双方协商,增加的其他未尽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2

甲 方:

乙 方:

为美化城市环境,宣传企业形象,提高城市广告品味,增强我市商业气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租用甲方 路灯杆安装布置广告等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租赁项目: 至 之间,路两边共计 根灯杆。

二、租赁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根路灯杆租金 元/年,合计总租金(人民币) 整(¥ 元)。

四、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给甲方,合同同时生效。

五、权利义务:

1.乙方广告内容必须健康合法,同时须经主管单位审定,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应保证设置的广告在形式上整饬美观,若发生扭动、变形等问题,须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3.乙方在路灯杆上安装广告不能造成灯杆损坏,如因广告造成灯杆脱漆、生锈等损坏,乙方必须修复灯杆或按修复造价赔偿。

4.合同期内,租赁物广告经营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因租赁物所获收益及广告牌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5.合同期内,禁止乙方随意更换约定的广告业务范围,禁止使用权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租用期间,甲方不提供电源。

7.国庆、春节等节庆期间,政府有安排需悬挂灯笼或对灯杆进行装饰,乙方须服从、配合,如需拆除广告牌,乙方须在限定的时间内拆除。对此,租赁期间不作延长、租赁费用不予补偿。

8.租用期间,如甲方因管理需要更换灯杆,更换后新灯杆在合同期内由乙方继续使用,因租赁物所获收益仍归乙方所有。

9.在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六、其他: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方执 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广告牌租赁发布广告事项,在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下,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如下:

1、甲方租用乙方位于 疏解公路 位置的单立柱广告牌。此广告牌规格为 6MX18M ,面积 216 ㎡。

2、广告牌租赁期为 12 个月,日期从 年 月 日 至 年月 日。

3、此广告牌租赁费用总计 元,大写: 元,费用支付方式为 半年交 ,付款流程 本合同生效后即付清上半年租金32500元,合同生效后第五个月付清下半年租金32500元 。此款项包括一年的广告发布费、画面制作费、电费、维修费、日常保养费等。

4、甲方租赁此广告牌及广告位置期间,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5、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保证:甲方在此广告牌租赁期限内,甲方对广告位置及广告牌拥有完全的广告发布使用权。

6、在合同执行期间此广告牌如因政府政策原因的拆除,则乙方根据使用时间退赔甲方的超额费用。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及时修复并相应延迟甲方使用期限。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7、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协议解决为优先渠道,合同附件及样稿构成合同执行一部分,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无法解决,那么合同争议 诉讼仲裁委员会,确实无法达成共识可上诉当地法院裁决。

8、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由双方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广告牌租赁发布广告事项,在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下,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如下:

1、甲方租用乙方位于 位置的朝 方向广告牌。此广告牌规格为 ,面积 ㎡, 照明灯具,灯具为 盏。制作材料:钢骨架、面贴镀锌铁皮。

广告画面:370dpi高精度电脑喷画。灯布喷绘清晰、颜色均匀无色差(至少保证一年不褪色);画面拼接处平整、对齐,没有明显的画面拼接痕迹;有足够的亮度、整体亮度均匀。

照明设施:照明灯具为外打福乐灯400W/盏。

2、广告牌租赁期为 个月,日期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3、此广告牌租赁费用总计 元,大写: 元,费用支付方式为 ,付款流程 此款项包括一年的广告发布费、画面制作费、电费、 。维修费、日常保养费等。

4、甲方租赁乙方广告牌期间, 方负责广告牌画面的喷绘和制作。乙方免费负责甲方喷绘画面的安装及更换事项。乙方完全负责并承担其雇佣工人的人身安全及工作支出费用,亮灯时间为每天4小时,春夏季21:00—24:00时,秋冬季18:30—22:30时。

5、由于天气原因造成甲方广告画面失真或损坏等,乙方更换画面产生的费用,由 承担。如甲方自行要求更换,则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租赁此广告牌及广告位置期间,甲方所发布的一切广告所需政府批文及其相关缴纳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该项费用,甲方不负责。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在 开发楼北侧山墙建立广告设施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前提:乙方在 开发楼北侧山墙建立广告设施需经该楼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占总人数的业主的同意。乙方负责将 开发楼北侧山墙保暖层处理完整并粉刷一遍,该楼业主的协调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 承包期限:五年。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三、 建设标准:

四、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建设广告设施。

(2) 乙方负责对广告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因广告设施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事件,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 乙方应按收费标准定期(每年 月 日)向甲方缴纳广告管理费,并负责甲方每天公益性广告三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不低于十五分钟,具体按机关作息时间早晨上班时间开始15分钟,下午上班时间

(4) 乙方不按标准定期缴纳承包费,不按规定时间播放公益性广告,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拆除该广告设施,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 乙方承包期间内,如政府动迁或开发商开发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 本合同期履约满后,如甲方仍需将广告位经营权对外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经营权。

七、 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处理。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深圳 学院计算机学会网页设计大赛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于5月中旬举行深圳 学院网页设计大赛。乙方为甲方提供本次大赛经费共 元整。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大赛的经费共 元整后,将为乙方提供以下宣传工作中的第 项。

1、乙方提供本次校内宣传资料(包括宣传单、海报、广告T-shirt衫、广告伞、横幅等)甲方将在对所有在校内活动宣传资料(包括宣传单、海报、广告T-shirt衫、广告伞、横幅等)上对乙方进行宣传。

2、甲方将为乙方提供虚拟社区广告,虚拟社区广告将保留一个月。

3、甲方将为乙方在校主要干道设活动点,乙方提供展品,为期两天。

4、在甲方学校政策允许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同意满足乙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注:1、本次活动只适用于深圳 学院电子与信息学院与校艺术团合力举办的《__大赛》。

2、本次活动所需经费共计15000元整,其中包括大赛经费10000元整和奖品经费5000元整。

本次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名并盖章后生效,复印件无效,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属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学会主办单位。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做店招广告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提供店招广告的样稿、和所需材料的基本尺寸及规格型号,甲方并按国家相关程序进行相关的广告备案工作和出具相关的证明。

二、乙方必需按照甲方提供的样稿、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广告设计、制作。

三、乙方需保证广告质量,保修期为贰年(人为因素和自然灾害除外),喷绘一年之内不脱色掉色,要求店招广

告清洁美观、无皱痕,若不符要求,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广告制作时间:20xx年9月 25日至20xx年 10月 20日前完成.

五、店招投放面积为: 平方米, 每平方 元,共 20家,具体投放明细和规格见清单,金额总计5000元.

七.本次在该处产生的费用总计元。

八、付款方式:广告制作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国家正规的广告服务业发票后,甲方将广告费用一次性付与乙方.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8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报纸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 品牌,在 报纸进行广告推广;推广日期为: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_。

2、广告版面、形式与价格为:

1)广告排期: 期 版, 期 版共计 期广告。有特殊原因需调整的,须经双方协商确认具体发布日期。

2)广告形式:健康关怀(药品、保健品软文专题)。

3)广告价格: 期版,小计: 元( 元整), 期版,小计: 元( 元整)。广告总额为: 元( 元整)。

第二条:流程

1、 甲方指派专人代表全权负责此项报纸广告发布工作;

2、 发布内容甲方应在报纸出刊日前2天交付乙方;

3、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根据第一条服务内容为乙方提供广告投放的相关资料(电子和书面文档各一份);

4、 乙方原则上不负责甲方的广告设计工作,广告设计由甲方自行设计完成;

5、 甲方在相关资料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在《报》上发布广告,具体发布日期可经双方协商再适当调配。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检查乙方提供的广告服务质量,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质

量不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做出补充和修正,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措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相应广告费并要求支付等额于相应广告费的违约金;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寄送所有甲方发布广告的期刊报纸 广告当期3份样报,以证明甲方的广告正常发布;

3、 甲方仅对本广告素材或内容负责,其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独立承担责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 甲方必须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款项。

5、 甲方如需调整刊例发布时间、临时撤刊,可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经双方确认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甲方提供广告服务;

2、 乙方有权审核甲方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拒不修改的,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广告服务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均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 广告发布期间,如因为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广告无法继续发布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但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需要停止发布广告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乙方须返还甲方未发布部分的广告费。

3、 若甲方发现广告在约定期刊、约定期限内未予发布(不可抗力除外)或未完全发布广告内容的,乙方须向甲方退还相应广告费并支付等额于相应广告费的违约金。

4、 甲方超过刊登当期不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当期刊登费用的 0.3% 计算滞纳金。

5、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泄漏给第三方。如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违约方赔偿给另一方。

第六条:知识产权

1、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而产生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归甲方所有。包括由甲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和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作品著作权均归甲方所有。若未经甲方同意使用广告作品,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第七条:合同终止

1、 合同期满前7个工作日,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合同期限,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甲方未办理续签手续,甲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2、 如因甲方在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而引起了法律纠纷,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退还甲方未发布部分的广告费,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负。

3、 在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广告服务费用,延迟时间超过10天,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经刊登广告的费用。

4、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后,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延迟时间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有权按第五条第三款处理。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1、 因本服务合同条款未尽事宜或条款存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合同期限

1、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9

甲方(广告主):

乙方(广告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发布广告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概况

(一)广告项目名称:

(二)广告发布地点:

(三)广告发布形式:

(四)广告规格数量:

1、共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实际发布起始日期推迟的,截止日期相应顺延。

3、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小写) 元整,此价款包含制作费、设置费、报批费、占地费、电费、保险费、维修费、撤除费用、税金,以及同本广告发布相关的其他所有费用。(合同价款是固定的,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及税务。此价款包含税款。)

(二)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合同总价款的20%款项给乙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剩余5%为质XX。质保期自广告经验收合格后至广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待质保期满后甲方将质XX一次付清。

(三)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如下:

帐号: ;

户名: ;

开户银行: 。

第三条检验验收

(一)广告制作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书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甲方签订确认文件。

(二)如乙方发布的广告未达到合同质量要求,乙方需重新制作。重作时间不计入发布时间,发布时间应顺延。

(三)验收标准为甲方签署的设计稿件、喷绘小样。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广告制作、发布过程中如需甲方配合乙方,甲方不得拖延,确保广告如期发布。

2、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

3、监督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对设计稿件和喷绘小样的变更、广告制作的质量进行确认验收;

4、发布期间要求乙方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修复损坏灯具等,保证广告的完整性,美观性;

5、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价款及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发布的广告属于发布前必须由有关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由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广告发布所需之行政审批和各种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应当出示有效的所有权或经营权的证明文件,并保证对本合同所涉媒体资源拥有合法出租权,并承诺无条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3、乙方应定期对本广告进行检查,保证广告的平整、干净及安装的牢固。如出现损坏,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及时进行维修;

4、本广告物制作、设置、发布、维修管理、撤除过程中,如对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害,一切损害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要求甲方付款时,必须向甲方出具广告费发票;

6、乙方制作的广告必须保证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否则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同变更

(一)双方如有设计变更等,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并作为验收的依据;

(二)在广告发布期间内,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变更。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一)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本合同约定期限届满;

(四)广告未能如期发布或者发布期内暂停发布或提前终止发布广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

第七条文件送达及确认

1,以下地址为合同双方约定的合同文件送达地址,有关合同文件向该地址送达即视为向合同对方送达。

甲方地址: 收件人:

乙方地址: 收件人:

2,为方便合同的履行,甲方决定由代理甲方在双方往来文件上进行签名确认;乙方决定由代理乙方在双方往来文件上进行签名确认。

第八条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广告未能如期发布或者发布期内暂停发布或提前终止发布广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并双方均同意由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管辖。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及其附件应加盖骑缝章,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 华庭”的广告服务代理(包括平面创意、撰文、设计、策划)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 华庭”项目的广告服务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策划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协议。

三、乙方工作内容

广告的创意、文案、软文撰写、设计、策划、影视创意等事宜,包括楼盘VI、报纸广告、夹报、宣传单张、海报、楼书、房展、展厅、喷画、广告折页、杂志广告、DM、邀请函、贺卡、现场POP、户外广告等平面设计、影视创意、影视脚本、活动策划方案、形象策划方案。

四、双方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以第一个月作为合作试点,在完成第一个月合作后,甲、乙双方都有权对对方的工作情况、合作程度、是否违约等情况进行评判,以作为是否继续合作的基础。如甲、乙双方对对方的合作情况不满意,均有权解除余下时间的合作关系。

五、双方责任与权利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为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的工作质量、效率下降,甲方特指定 为其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具体负责设计方案的审定,各种方案的确定,同时指定 为其协助乙方款项的结算。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6、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而在影视、印刷、工程、摄影、策划执行、媒体监控、市调等方面甲方则有权选择其他公司负责,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选择乙方。

7、合作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换相关服务人员。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该项目小组由项目总监负责,并且配备足够数量的优秀设计人员。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交稿时间,所有的交稿数量均以甲方最后的确认稿为准,根据乙方的交稿时间和设计质量来评判乙方的工作完成情况。

3、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沟通,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4、乙方必须派出精干力量为甲方提供设计,甲方拒绝接收毫无创意和设计水平的稿件。

5、乙方每个月必须提供一份广告推广和传播思路,经过审定后按此思路进行广告创作和执行。

6、本项中以上1-5项中,如果有任何一项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则被视为违约。

7、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设计的所有广告在不影响广告版面的情况下,可以附上乙方的标识。

8、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乙方提供的设计稿,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符合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设计引起纠纷或争议,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或连带责任。

六、工作时间

各项工作开始前,双方应协商具体的时间安排,并由乙方做出详细的工作日进度,双方遵照执行。

七、收费条例

收费标准:

首个服务月: 000.00RMB

其他服务月:每月 000.00RMB

结算方式与时间:

1、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签定本广告服务代理协议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先付首个服务月的部分服务费(即 0000.00RMB),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余额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2、其它服务月的服务费: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每月 日前将上月的服务费付请。

3、所有款项汇至乙方指定帐户:

4、滞纳金:若甲方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5、违约金: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每拖迟一天按月服务费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八、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甲方。但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灾难、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有权拒付费用,并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2、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利,并向甲方追讨拖欠款项的滞纳金。

十、终止合同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违约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年__月__日

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在乙方网站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签定本合同,望双方共同信守:

一、广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展示本公司生产经营的与相关产品。生产设备相关的产品或服务。

二、广告位置:网站第 页,位置描述 ,像素大小

三、广告样稿:由甲方提供,乙方可以对甲方样稿进行简单的设计和制作。如果乙方对样稿有特殊设计、制作要求的,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甲方进行设计和制作,费用由甲方承担。广告样稿由甲方设计和制作的费用为人民币 元。广告样稿一经投放,合同期内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变更。

四、广告审查:乙方有权审查甲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和形式,对违反广告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广告内容和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或终止甲方的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

五、广告费用:网站广告位租赁费一年为人民币 元,广告设计和制作费一次为人民币 元。合计:¥ 元。

六、付款方式:自甲方款到乙方指定帐户之日起本合同生效。自广告样稿发布之日起计算租赁期。

乙方指定帐户为:

中国邮政卡号:

七、有效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本网站广告位续费期为合同到期前 个月,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广告发布权。

八、补充条款: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并具有法律效力。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广告不能发布或发布期不足的,乙方可以顺延发布期或按差额退款。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12

甲方(客户方):

乙方(媒体方):

甲、乙双方已相互提供各方的营业执照与公司章程的副本,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下称广告法)中有关法律条例和本协议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本/此协议系指本协议正文文本和本协议正文文本中明确指向的所有附件。

1.2户外广告/广告系指户外广告媒体、户外广告内容、户外广告画面等诸要素或某些要素之组合的统称。

1.3户外广告媒体/户外广告牌/广告牌系指符合以下条件的户外广告路牌: 。

1.4户外广告画面系指宝丽布喷绘画面。

1.5本协议有效期/协议有效期系指根据本协议正文第三条确定的期限。

1.6不可抗力系指本协议签字日期后出现的,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的法定免责事件,而且该等事件是本协议各方所不能预测、无法预防或即使预防也不能避免的。

第二条协议范围

本协议的范围为有关甲方经营乙方的户外广告媒体的所有事宜,包括户外广告的审批手续、户外广告媒体的设计和建设、户外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户外广告的发布、维护和监测以及其他有关事宜。

第三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在本协议正文及其附件一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代理的户外广告第一次发布之日起的 年后终止。

第四条价款及其支付

4.1媒体租金为 (广告单价为 /月 平方米),此费用按双方约定汇率8.3,以人民币支付,即为:rmb (大写:人民币 )。

4.2费用包含:

4.2.1广告位租金及一切广告审批发布费;

4.2.2构架制作及维修费用(包括每年一次替构架扫防锈油);

4.2.3广告牌照明用进口飞利浦射灯(1000瓦/盏) 盏及电费;

4.2.4照明所需电费、增容及一切有关电器装置及维修费用(包括人工及材料费用);

4.2.5射灯广告牌每年免费安装/更换画面 次(包括第一次上画);

4.2.6更换损坏之灯泡及灯具;

4.2.7每年 次清洁画面,使广告牌保持完整清洁,效果美观发布;

4.2.8于广告发布后五天内提交完成报告(包括日、夜、远、近照片);

4.2.9每月於二十号前提交监察报告一次(包括日、夜、远、近照片);

4.2.10政府税收及一切有关杂费;

4.2.11乙方负责有关广告媒体构架之安全性及购买广告媒体有关保险。

4.3付款时间表如下:

4.3.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媒体租金50%的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3.2乙方依设计稿(附件一)将广告画面制作、安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媒体租金40%的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3.3合同履行至第十一个月时,乙方开具媒体租金10%的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款项;

4.4由乙方指定甲方汇款的开户行;

第五条户外广告的报批

5.1户外审批手续由乙方办理;

5.2甲方应根据需要向乙方交付报批所需文件,并保证文件内容真实、有效,符合报批需要;

5.3广告画面内容应于安装或更换前交乙方查阅,同意后由乙方交所有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广告画面内容后两天内进行报批,并于合理时间内完成报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政府批准的证明文件。如因乙方提供无效之证明文件而引致上画受拖延或禁止,则乙方必须承担一切因而引起之经济损失及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及索取赔偿;

5.4甲方拥有随时提出更换画面的权利,惟甲方必须将画面初稿送乙方,乙方需呈交所有有关部门审批。若因任何原故,甲方不获准更换画面,而乙又未能提出合理解释及证明文件,则甲方有权终止合约,终止合约一事将在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三个月后生效。

第六条构架制作

6.1在签订临时广告合约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要求及标准之媒体构架图,并得甲方同意后,始能动工制作构架。结构图必须清楚标示广告媒体基础之要求、物料类型尺寸及焊接或连接点之标准及要求;并须将广告媒体所在建筑物部份之结构图及特殊情况详细列明。

6.2工程设计图完成并经国家认可设计单位审核后,乙方应负责提交该设计图

与有关政府单位、业主、原广告代理及该物业工程设计负责部门,并促使于两星期内全部通过,如有时间上之延误,则甲方有权不缴付所延误时间之所有租金。

6.3乙方必须于起租日期前两星期完成构架制作,以便进行安装画面工程,若逾期而未能完工,所延误之时间,将会顺延起租日期。如因乙方而引起工程延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约,并可向乙方索取赔偿因工程延误及解除合约所导致的经济损失。此外,甲方有优先权于解除合约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以相同条款租用本合约所指定的广告媒体位置。

第七条户外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细则

7.1设计

7.1.1乙方按照甲方的.创意进行设计;

7.1.2画面尺寸: 米× 米× 面= 平方米;

7.1.3该路牌的材料为:整体广告架结构为钢架结构,设计抗风能力为九级;画面为 布,电脑喷绘精度 ,50米距离效果清晰,设计保质期1年,不褪色、不破损;

7.1.4该路牌的设计及效果图见附件;

7.1.5该路牌广告为电脑喷绘加射灯;白天展示为电脑喷绘,夜晚为电脑喷绘外加照明(射灯);

7.2制作

7.2.1乙方可自行按设计要求进行制作,也可委托他人进行制作;

7.2.2在合同期内乙方每年负责提供免费制作画面一次。

7.3验收与发布

7.3.1乙方在广告牌制作完毕后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15日内,对已制作完成的广告牌进行验收,若甲方未能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7.3.2照明时间: 。

第八条户外广告的发布

8.1广告发布是指此户外广告按本协议约定的正常发布,即广告牌符合本协议第其七条中的规定,即为广告正常发布。合约期内,乙方需保证甲方租用之广告媒体在每天指定亮灯时间内准时获得供电及亮灯。如有不亮灯或亮灯不足情况,则乙方需按没有亮灯或亮灯不足的总天数全数在广告发布期满后免费补还或在下一期媒体费中按比例扣除受影响租期之租金。如甲方选择在合约期满后免费补还受影响之租期,而乙方未能作出相应之安排,乙方必须于合约期满后立即将受影响租期内之租金按比例退还甲方或客户。

8.2乙方同意甲方要求,于合同期内(签署当日前已竖立之广告媒体除外)不得承接建设于甲方广告媒体同一地点正面、上方、下方二十米范围内位置的任何广告。又或有其他物体或建筑物于广告正前方长期竖立阻挡该广告任何部份,则甲方有权提早终止合约,终止合约一事将在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后立即生即生效。乙方并必须于合约终止后立即按比例退还已付而未发布之媒体费予甲方或客户。此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赔偿画面制作费用。

8.3未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移广告媒体的位置,若于合约期内,乙方擅自改动广告媒体位置,甲方有权提早终止合约,终止合约一事将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後立即生效。乙方并需立即按比例退还已付而未发布之媒体费予甲方或客户。

8.4甲方拥有在合同期内每年更换广告画之权利,画面由甲方提供,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须预先向乙方提出,而乙方向有关部门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如每年安装广告画面次数多于 次,甲方同意乙方将收取合理安装费用。

8.5广告媒体构架或广告画,如有任何损坏或要求修改等,乙方应立刻通知甲方,在本合约期内,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改建、加建或遮挡甲方广告的任何部份。

8.6广告有效发布时间为 年,自广告发布验收合格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至 年后结束。

第九条户外广告的维护

9.1乙方负责对广告牌进行日常维护,以确保广告媒体的完好和广告的正常发布。

9.2若遇广告不能正常发布,乙方应在48小时内排除障碍,并将修复情况通报甲方。发生故障及进行维修的天数,应在发布期中顺延。但是属于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第十条广告的监测

10.1甲方有权监测广告发布情况。

10.2乙方应在每月第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个月广告每日发布情况的报告,报告应附有广告正常发布的白天和夜晚的照片各一张,若发生过不正常发布的情形,应加上不正常发布的照片。

第十一条协议完整性

11.1本协议正文及其明确指向的附件构成双方关于本协议合作主题的完整的意思表达。

11.2前款规定并不妨碍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在本协议框架和原则上就细节问题签订进一步的细则。

11.3在此之前双方之间发生的所有有关本次合作的口头的和书面的表述均不再有效。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和续展

12.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通过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作补充和修改,包括提前终止本

协议。

12.2如果由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本协议某一或若干条款在成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本协议的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均不因此受任何影响或减损,如果发生上述情形,双方将尽最大努力,签订合法有效的确认书或附件以实现原协议该条款的目标。

12.3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的权利;甲方欲行使此优先权,须在本协议终止之日3个月前向乙方书面提出。

第十三条发布中断

13.1如广告媒体因中国法律更改而拆除,乙方应从该日起按比例归还甲方或客户已付而未发布之广告媒体租金。

13.2广告媒体除因中国法律更改外,若因任何其它外来因素(乙方需提交有效之证明文件)、压力等而必需拆除或暂停发布,乙方需从该日起按比例归还甲方或客户已付而未发布之广告媒体租金。

13.3倘若在合约期内,乙方须暂时停止展出广告媒体(例如:广告媒体所处建筑物或道路的任何部份须进行维修或因国家任何活动或任何其他原因需暂时搬走或遮盖广告媒体).乙方必须提出充分及合理的.理由.并将有关之证明文件于广告暂停发布之日起三天内送呈甲方。此外,乙方须延长合约期限以赔偿广告媒体展出受到妨碍的时间,而甲方无须为延期缴交费用。乙方并须于事发后三天内通知甲方有关广告媒体於何时停止展出及将在何时恢复展出。又若乙方未能在合约期满后延长发布期以补还受影响之租期,乙方必须立即将受影响租期内的租金按比例退还甲方或客户。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本协议双方当事人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不承担违约责任。

14.2双方当事人若欲根据前款免责,乙方必须提出充分及合理的理由,并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十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的证明。

14.3若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在知情后立即协商以寻找公平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并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来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4.4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广告不能继续发布,或不能发布时间延续至1个月以上,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将甲方预付的费用按发布时间的比例退回甲方,计算方法为:未发布期间广告发布费用=未发布天数×媒体租金÷365。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乙方下列行为构成严重违约:

15.1.1乙方在鉴于条款中关于户外广告媒体的权属、乙方的资格和能力的陈述

15.1.2乙方未按约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造成广告不能发布或逾期发达一个月以上的;

15.2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或者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15.3若甲方根据本条规定选择终止协议,乙方应该根据该广告牌广告发布期间的有效期剩余时间,按比例地退还甲方为此支付的费用(计算方法为:未发布期间广告发布费用=未发布天数×媒体租金÷365)以及该笔费用的利息;

15.4本条所称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双方完全履行本协议甲方可以预期得到但由于乙方违约而没有得到的合理利润。每年的此种利润不得低于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前实现的平均年利润额,若有此种数据可供参照的话。

15.5甲方下列行为构成严重违约:

甲方未按约履行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义务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

15.6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或者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15.7由于一方违约而使对方负有义务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它支出,应由违约方代为支付。

15.8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规定的情况下违约,无论是否造成对方损失,均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所造成的损失不足以补充损失方的损失,受损一方有权向对方追索赔偿金。

15.9在出现违约情况时,尽管有违约责任之承担,双方仍应本着相互谅解的态度进行友好协商,以做好善后事宜。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16.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16.2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如果在协商开始后十四日内争议不能以这种方式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仲裁。

16.3仲裁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6.3.1如果当时双方书面同意,则由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仲裁。

16.3.2如果双方不同意按上述规定进行仲裁,则甲、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法院按其调解和仲裁规则最终裁决。

16.4仲裁裁决应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如果败诉方多於一方,败诉方应按比例负担)或由仲裁团另行确定。仲裁员的任何裁决由对败诉方行使司法权或对败诉方资产所在地行使司法权的任何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其他

17.1乙方同意广告媒体发布之内容的全部版权及任何其他权利(包括广告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品牌名称、商

标和由甲方提供与广告媒体发布一切有关的资料),无论何时均是(并将永远是)甲方(或有关知识产权授权人)的独家专有财产,乙方不得获取该财产的任何权利或权益。

17.2本合约无论出于任何原因而终止,乙方需自行承担费用将广告画面拆除,其他保密材料及其所有副本归还给甲方。

17.3在合约期满或提早终止时,乙方须自行承担费用于十四(14)天内拆卸移走广告画面,而甲方无须再承担本合约期满后之任何媒体费用。

17.4本合约对本合约双方及其代名人或受让人均有约束力,并对双方不时可能指定的各代理人有约束力。

17.5不论本协议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任何一方对本协议违约以致不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本协议,违约引起的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17.6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和有关政府的任何必要的批准,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份地转让本协议。

17.7所有退还甲方或客户的退款,需以本合约内第二条所定的货币支付。

17.8通知:如果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均应以电传发出,并以电话知会对方和用航空挂号信加以确认,迅速发往或寄往适当的地址。本合同规定的通知或通讯,如用航空寄出,邮截日期後的十二(12)日应视收件日期;如用电报或图文传真发出,电报或传真发出后的两(2)个工作日应视为收件日期。一切通知和通讯均应发往下列适当地址,直到向各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广告合同补充协议书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广告服务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内容

1.甲方为拓展商务、扩大影响,委托乙方进行网络广告宣传。

2.甲方选择 广告形式,发布位置: ,发布时间: ,投放期限: ,广告内容: ,广告超文本链接地址: ,备注 。

3.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广告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

4.在确定发布网络广告工作前,甲方必须将所需资料交给乙方,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全或不及时,造成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链接以及发布需要的图文信息文件;

2.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链接图文信息文件符合我国广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且该文件本身并无瑕疵。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乙方是指定网站的合法所有者和经营者;

2.乙方保证指定网站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能够正常运行;乙方保证将甲方提供的图文信息文件置于指定网页的指定位置;乙方保证不包括且不通过乙方网站提供任何被认为或可能认为属于下述内容的材料:

a.中国的法律认为是色情,淫秽或诬蔑的内容;

b.侵犯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四、合同金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全部金额为 元人民币整。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款合同金额,即 元人民币整;

五、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自 年 月 日。

六、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知识产权的保护

1.双方使用的所有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等皆归各方所有,另一方对于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2.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3.以上第二款并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八、合同终止

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合同后,即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双方协商的广告内容完成甲方的网络广告发布。

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正当终止理由,由双方签字代表协商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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