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协议

时间:23-04-05 网友

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 方: 学校

乙 方: 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

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发挥学校为社会、行业、企业服务的功能,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在平等自愿、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谐自愿、同步共赢”的原则,校企双方建立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做其他补充。

(一)互认挂牌、就业推荐、学生实训、员工培训合作

1.甲方在乙方挂牌设立“ 学校实训基地”,乙方在甲方挂牌设立“飞龙药业再培训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使用共建基地的名称,并开展管理、实习、培训、科研等内容的全面、深度合作,并与兄弟院校相关专业、系共同搭建辽宁省中医药行业校企合作战略联盟。

2.甲方应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根据双方意愿,设立“飞龙班”,为乙方输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根据乙方需要,为飞龙药业开设“飞龙中药理论集训班”,提供包括各类员工职业培训、技能考证等在内的人才培训服务,所需培训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应利用工厂的设施资源,根据甲方需要,承接甲方师生实践培训,及部分专业理论科目、应用科目教学,所需实训费用由甲方负担;承接飞龙班毕业生(岗前培训须合格),优先录用乙方同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双方共同制订专业学习目标,审订所合作项目的实训、培训计划。

5.双方将定期组织校企互动交流活动,通过企业员工与师生互动交流,增进校企感情、学员感情,增进学员学习热情,增进学习效果,增进学生实操能力和适应能力,更增进学员对祖国瑰宝的理解和传承中医药文化的使命感、责任感!

6.校企双方应明确合作协调人,及时解决协议执行中的突发和补充事宜,并定期就双方协议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座谈总结,不断完善合作项目,提高合作质量,进而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企业的生产质量,不断培养优秀人才和产出优质产品,更好的服务社会。

(二)订单培养、合作办学

1.双方共同合作,甲方在所需的植物栽培、中药(中药制药)、药剂专业中,根据乙方需要,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为乙方定向培养、输送人才,命名为“飞龙班”,并根据乙方企业发展状况,根据发展规模或投资领域的变化等情况,适时共同协商、调整定向培养的专业、规模和合作方式。

2.乙方每年承接一定数量的甲方学员到乙方参观或短期实践训练,或毕业实习,乙方负责解决必要的教室、寝室、就餐问题,费用由甲方承担,所需乙方教师授课及管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 为保证合作培养的人才质量,乙方应配备一定的培训资源。主要包括:

(1)满足实训学员参观和实训需要的生产、检验场所和设施、设备、仪器。

(2)共同制定实训计划,推荐企业的技术骨干、能工巧匠承担部分教学任务。

(3)为学员实践创造条件,有利于培养学生尽快适应企业的需求。

(4)与甲方共同开发相关课程。

(5)乙方在甲方现行教学管理模式下,设立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飞龙班”品学兼优的学员,奖励数额和范围由乙方根据企业实际状况决定,奖励名单由甲方协助推荐或选拔。

4.乙方有对甲方的“飞龙班”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甲方以产学合作、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课程、组织教学,保证为乙方输送人才质量。

(三)顶岗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合作

1.甲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选派部分学生到乙方进行顶岗实习,具体人数根据乙方岗位需求、甲方学生情况等因素,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乙方作为甲方学生的顶岗实习单位,同时也是甲方的校外实训基地,应优先满足甲方学生在专业实习、实训、就业等方面的需求。

3.甲、乙双方应从符合教学规律、切合企业实际、适应企业生产周期的角度,制订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以保证顶岗实习期间工作和学习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甲方应加强对学生的岗前思想教育,指导教师、班主任老师必须定期到企业协助乙方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相关工作;乙方应为顶岗实习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轮岗计划,以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4.乙方为甲方学生顶岗实习提供相应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同时,乙方应为顶岗实习学生留出一定的学习时间,使学生能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保证学生能力与素质的提高。实习期间乙方与实习学生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但可根据实际情况,给实习学生发放岗位补贴或生活补贴,以维护学生权益。

5.乙方应指派专门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根据实习协议的要求应服从乙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乙方规章制度(含考勤管理和技术管理等),同时不得违反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6.因实习学生或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实习,甲方应提前一周告知乙方;因实习学生或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实习,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实习结束,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学生实习的证明和各岗位实训评价。

7.甲方成立实习指导小组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并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协调乙方和实习生之间的关系。

(四)互派挂职交流合作

1.甲方每年定期派遣一定数量的专业骨干教师到乙方及其下属相关企业挂职锻炼,培养“双师”队伍。挂职期间乙方提供相关食宿条件和工作岗位,保证挂职效果,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企业学员到甲方接受短期理论培训,甲方负责解决必要的教室、寝室、就餐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需甲方教师授课及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双方派出的挂职、培训人员应规范工作、教学和生活行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各种管理规章,确保各方的正常工作、生产和教学秩序正常。挂职期满,须对学员进行必要的考核,发放相关评价证书。

(五)教学、科研及产学合作

1.甲乙双方相关专业的中高层领导互相交流,甲方聘任乙方高层领导、专业技术干部为兼职教师或客座教授,进行中医药文化、专业理论和实践、企业文化与管理实务的系列讲座。

2.乙方聘请甲方高层(校领导)担任乙方技术顾问,并定期进行系列技术理论讲座。

3.甲乙双方合作进行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科技项目研究开发,优先应用和推广科研成果。

  4.甲方选派优秀教师和业务骨干参与乙方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援助和学术研讨,科研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支付必要的试验费用。

5.乙方选派中高层领导、技术人员、中高级技师担任甲方客座教授、专业带头人或兼职教师,参与甲方人才培养过程;参与甲方科技开发、教学改革、教材编写等工作。成果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六)约定

1.教师或学生实训期间的工伤保险由甲方承担,其安全也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日常管理,及时通报或清退违规学员。

2.飞龙员工学习期间的工伤保险由乙方承担,其安全也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集训期间的日常管理,及时通报或清退违规集训学员。

3.涉及类似工伤发生时,亦由学员所属方自行解决,承接培训方不承担处理责任。

以上协议,如遇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未尽事宜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合作时间自2016年6月15日至2019年7月15日,合同期3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甲 方: 学校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地:

联系方式:

乙 方: 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汪新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地: 辽宁省新民市工业园区

生产地址:沈北新区乐业街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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