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制定目的:
为了保证通勤车的正常运行秩序,确保职工乘车安全,避免发生重大人员交通伤亡事故,使通勤车运行做到有序、安全、便利、舒适,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通勤车的管理要求、通勤车站点的设立以及乘车人员、驾驶员的权利和义务等。
三、职责与权限:
3.1、具体负责通勤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并有监督检查权和考核权。
3.2、各部门负责落实制度的执行清况。
3.3、各单位对矿区通勤车辆的管理考核依据,均参照本制度执行。
3.4、通勤车的安全管理事宜,由综合组领导、小车班班长进行一体化管理
3.5、小车班根据调度室指令安排加班车辆及临时用车车辆,司机因事不能出车的应及时通知班长,做好相应的安排。
3.
6、在册职工有服从通勤车辆安全管理的义务。
四、管理内容及要求4.
1、乘车条件:
4.1.
2、其它乘车人员由调度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原本车,上下班乘车人员有座位的情况下乘车。
4.1.
6、通勤车严禁超员。
4.2、乘车职工注意事项:
4.2.
7、车辆未停稳妥,严禁上下车。
4.2.
9、乘车职工乘车时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下车时切勿遗忘。
造成意外,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4.2.
11、乘车职工不得在车内打闹。特别是在行车期间,不得互相推扯打闹或做游戏。
4.2.
12、严禁爬车。
4.2.
13、乘车职工不得故意损坏通勤车的安全附件和公用设施,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4.2.
14、乘车职工严禁酒后上车,对不听劝阻,态度恶劣不服从管理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2.
15、乘车职工必须服从驾驶人员安排,不得无理取闹。
4.2.
16、乘车职工如遇各类乘车问题,可向所在部门反映,由部门与通勤车管理人员联系。
4.2.
17、乘车职工在乘坐公司通勤车时遵守公司通车管理规定,服从驾驶员的安排。
4.3、通勤车要求:
4.3.
3、通勤车在停车后车辆必须熄火,关好门窗、拉紧手刹,轮胎打掩。
4.3.
6、通勤车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喇叭、轮胎气压均要符合安全要求,且性能稳定无异常状况出现。
4.3.
8、通勤车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4.3.
11、通勤车关键部位、刹车制动系统、助力转向系统、灯光声控系统、每天必须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4.3.
12、通勤车每周必须对整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4.3.
13、通勤车发动机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4.3.
14、通勤车每年必须送交车辆安检部门进行整车检测、验收,并将出具相关检验验收合格票据,上交安全主管部门。
4.4.
15、在雨季路面湿滑、冬季路面结冰,积雪较厚时通勤车不得上下山。
4.4、驾驶员注意事项
4.4.
2、驾车时严禁吸烟。
4.4.
6、驾驶员每天对车辆必须进行交接班,班长负责 班前会及相关记录的填写,保存。
4.4.
9、驾驶员在经过危险地段时必须鸣笛示警,降低车速,注意力高度集中,严禁撒把。
4.4.
11、通勤车要严格遵守发车时间,到点发车,不长时间延时等人,不提前发车,保证按时行车,如发现一次晚点 分钟以内,罚款 元,超过 分钟,罚款 元。在行驶过程中,应做到平稳驾驶,禁止超速行驶,保证车辆和人身安全。
五、附则:
5.1、本安全管理制度未列入的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5.2、本管理制度与上级部门下发的管理办法不相符的,按最高考核为依据。
5.3、本安全管理制度解释权属矿。
5.
4、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
第一条总则
通勤车是集团公司为干部职工往返市区上下班和公司重大活动提供的专用交通工具。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通勤车的科学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员工安全、准时、舒适通勤以及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暂行制度法。
第二条服务范围
1.为集团公司总部以及总部周边各子公司往返市区上下班提供交通服务,任何通勤车辆不得从事旅游包车等营运性经营活动。
2.为集团公司总部以及总部周边各子公司举行的各类大型活动提供交通服务,但活动 者须提前五天以上以书面形式向 公司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
3.目前我公司通勤车运力已经饱和,除上述服务范围外,原则上不提供其它范围的服务。确因需要需使用通勤车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提供有偿服务,但需经相关部门领导的审批。
第三条日常管理
1. 公司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通勤车及驾驶员的管理。
2.后勤管理协办负责车辆调度工作,安排每天的用车计划,并对驾驶员进行日常管理,处理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建立单车管理档案,按月统计每一部车辆的行驶公里、耗油耗材、事故违章、维修保养等情况,后勤管理室负责基本数据的统计和汇总,定期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4.通勤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发车时间、行驶线路线路、停靠站运行,为保证准时和安全,途中严禁在非停车站点停车上、下人。同时要求每辆车有明显标志,注明该车停靠地点和发车时间。乘车须知由综合办公室制定并在每辆车内张贴。
5.驾驶员必须服从公司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严格按照要求安全、准点出车,文明行车。驾驶员应保持车内、外卫生,遵守交规,注意行车安全,文明待客,严格按照通勤车时刻表执行,保证集团总部和各公司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在执行中如发现由于驾驶员的原因耽误上、下班等,由综合办公室进行处罚,必要时调换驾驶员。
6.完成任务回公司的车辆,须统一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地点,不得在其它地方随意停放,不得私自用车或将车辆交给他人使用。
7.综合办公室将不定期对驾驶员就车辆维护、安全教育、出车任务、车容车貌和文明服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对综合表现突出的驾驶员在各项评优活动中给予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一年内连续两次以上考核不合格的将进行处罚。
8.通勤车在运行期间,驾驶员如有问题与意见,可向综合办公室反映,综合办负责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四条保养与维修
1.驾驶员必须经常对通勤车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对发现问题和出现故障的车辆,应及时汇报后勤管理室,送维修车间进行维修。
2.故障车辆驾驶员在诊断故障时必须在场,准确找出故障原因,协助车辆维修工作。
3.凡未经过车辆维修审批,擅自主张对车辆进行厂外维修的驾驶员,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情节严重的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条交通事故处理
1.所有驾驶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行车中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严禁超速驾驶车辆或其它违规驾驶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2.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须在第一时间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如实向综合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管理部报告事故经过,不得隐瞒不报或私自进行处理。
3.在处理事故过程中,要以公司利益为重,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尽量减少因事故造成的损失。
4.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综合办公室将以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或肇事双方的最终协议为依据,根据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程度,要求驾驶员承担全部或部分经济赔偿责任,具体按《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追究赔偿及处理的办法》执行。
第六条驾驶员管理1.服从领导,听从调度,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端正驾驶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2.严格遵照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它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身携带驾驶证、 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按照规定规范着装,坚决杜绝故障车上路,做到“病车不上路,病人(司机)不上车”,严禁酒后开车、“三超一越”和疲劳驾驶;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3.根据工作安排出车,认真做好对公司各单位、各部门的驾驶服务,不得使用公车办私事。
4.执行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因公、因病、因事(婚、丧、产探亲等)需要请假的,提前申请,无故缺勤者,按旷工处理;工作时间暂不出车时,必须在值班室或公司内等候工作,并保持通信畅通,临时有事离开必须请假。
5.爱护养护车辆,在车辆使用及交接过程中认真做好“三检”(行车前、行车中、行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6.严禁将通勤车挪作他用,不得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
7.妥善保管好随车工具、公务卡、附件、证件等。如发生随车工具、公务卡、附件、证件丢失、被盗、损坏,当事人应负责按规定赔偿,情节严重的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条处理程序与处罚标准
1、通勤车辆不得从事旅游包车等营运性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公司将注销车辆手续并解聘驾驶员。
1.未经允许擅自挪用通勤车的,一经发现,按照《汽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给予警告处分,每次罚款 元,情节较重的,三个月内以考核后绩效工资的 %计发,并在本公司范围内通报”。
2.驾驶通勤车辆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存在违章行驶、超速行驶等行为的,按照《汽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每次罚款 元— 元,情节较重的,在本公司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3.由于未能及时清洁车辆,车容车貌不整洁而影响了企业形象和车辆使用的,参照《汽运公司车容车貌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理,发现一次,对当事责任人处以罚款 元,并责令整改。屡教不改者,从重处理。
4.通勤车司机应服从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调派,安全、及时、准确地完成出车任务,不服从调派的视情节轻重处以 元以上的罚款。
5.由于违规操作、不当使用而造成车辆设备、工具受损或造成事故的,追究使用者责任,造成损失的酌情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 元以上的罚款。
6.虚报过路费、罚款、燃油或其他费用构成欺诈公司行为的,一经发现,从重处理并没收非法所得,屡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在工作中因语言粗俗、态度蛮横、行为举止不文明在员工中造成不良影响者下车接受批评教育,给与警告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处以 元以上的罚款。
第八条附则
公司以前规定、文件与本规定有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未尽事宜,可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综合办公室。
3.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附:《 有限公司通勤车使用规定(试行)》;
《大客车使用申请表》
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
第一条公司从方便员工上下班和交通安全考虑,为员工配备通勤车,专门接送员工上下班,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车辆管理,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通勤车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通勤车为公司自备车辆,实行公司员工上下班免费接送。通勤车由公司办公室管理。
第四条通勤车定时出发,定点接送,限时返回。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根据员工居住的具体情况,就近确定通勤车行车路线和站点,公布各站点正常到站时间,司机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和时间。
第六条司机要确保通勤车发车时间准时,乘车员工要提前到达固定站点等候。
第七条员工凭员工证乘车,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上报,并办理补办手续,费用自理。
第八条员工乘车必须到公司指定地点按时上车,站点以外不停车,超过乘车时间通勤车不再等候,到点即开。
第九条乘车员工不得将公司外部人员带上车,司机有权拒绝非本公司员工乘车并加以记录。外带人员上车,如有发现公司将追究司机和违规员工的责任。
第十条乘车员工有义务保持车内清洁卫生,严禁在车内大声喧哗、吸烟、食用带皮、核的食物及乱扔脏物。
第十一条乘车员工必须爱护公共财产,不允许在车厢内乱写乱画及损坏车内设施(如坐椅、座套、车窗及玻璃、地板、行李架等)。一经发现,司机有权制止,并加以记录后上报公司办公室,公司将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员工要按顺序上下车,因车内座椅有限,若有人站立时,决不允许因抢座而发生争吵或打骂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站立人员要扶好站稳,确保安全文明乘车。
第十三条乘车员工要尊重司机师傅,服从管理,不准无理
取闹、寻衅滋事,否则公司将按违纪处理。
第十四条为确保行车安全,严禁员工在行车途中扰乱公共秩序或与司机交谈,不准分散司机的注意力,以免发生意外。
第十五条司机无故越过通勤站点导致乘车员工上班迟到,公司对司机要按行政管理有关规定予以罚款。
第十六条通勤车运行中出现故障或事故,司机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公司办公室负责处理和更换其他车辆接送员工。
第十七条司机要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司机违章驾驶罚款自负。违章驾驶肇事,司机承担保险以外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为员工安全着想,通勤车司机必须在工作之余加油,做好充分的准备,决不允许在接送员工的过程中或车上坐有员工的情况下到加油站加油。
第十九条司机为车容车貌及车内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每天要对车辆进行清扫和擦洗,保持车内外整洁,同时负责对以上制度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四)
第一条公司从方便员工上下班和交通安全考虑,为员工配备通勤车,专门接送员工上下班,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车辆管理,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通勤车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通勤车为公司自备车辆,实行公司员工上下班免费接送。通勤车由公司办公室管理。
第四条通勤车定时出发,定点接送,限时返回。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根据员工居住的具体情况,就近确定通勤车行车路线和站点,公布各站点正常到站时间,司机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和时间。
第六条司机要确保通勤车发车时间准时,乘车员工要提前到达固定站点等候。
第七条员工凭员工证乘车,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上报,并办理补办手续,费用自理。
第八条员工乘车必须到公司指定地点按时上车,站点以外不停车,超过乘车时间通勤车不再等候,到点即开。
第九条乘车员工不得将公司外部人员带上车,司机有权拒绝非本公司员工乘车并加以记录。外带人员上车,如有发现公司将追究司机和违规员工的责任。
第十条乘车员工有义务保持车内清洁卫生,严禁在车内大声喧哗、吸烟、食用带皮、核的食物及乱扔脏物。
第十一条乘车员工必须爱护公共财产,不允许在车厢内乱写乱画及损坏车内设施(如坐椅、座套、车窗及玻璃、地板、行李架等)。一经发现,司机有权制止,并加以记录后上报公司办公室,公司将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员工要按顺序上下车,因车内座椅有限,若有人站立时,决不允许因抢座而发生争吵或打骂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站立人员要扶好站稳,确保安全文明乘车。
第十三条乘车员工要尊重司机师傅,服从管理,不准无理
取闹、寻衅滋事,否则公司将按违纪处理。
第十四条为确保行车安全,严禁员工在行车途中扰乱公共秩序或与司机交谈,不准分散司机的注意力,以免发生意外。
第十五条司机无故越过通勤站点导致乘车员工上班迟到,公司对司机要按行政管理有关规定予以罚款。
第十六条通勤车运行中出现故障或事故,司机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公司办公室负责处理和更换其他车辆接送员工。
第十七条司机要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司机违章驾驶罚款自负。违章驾驶肇事,司机承担保险以外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为员工安全着想,通勤车司机必须在工作之余加油,做好充分的准备,决不允许在接送员工的过程中或车上坐有员工的情况下到加油站加油。
第十九条司机为车容车貌及车内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每天要对车辆进行清扫和擦洗,保持车内外整洁,同时负责对以上制度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通勤车管理办法
通勤车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通勤车安全运行、维持好车容车貌,做出如下规定:
一、接送时间和对象。每天接送一次,即上午比上班时间提前 分钟发车接,下午比下班时间推迟 分钟发车送。
二、站点设置。开通七个站点,路线为。
早晨发车:铁甲灌区、电大、中医院、中心医院、劳动宫、财政局
明珠酒店、辽东集团。
下午发车。辽东集团、明珠酒店、财政局、劳动宫、中心医院、中医院、电大、铁甲灌区。
上班前,以上沿线的员工可就近到各站点候车,车不等人。下班后,统一到办公楼门前集合,过时不候。
三、车容车貌及车内卫生管理。驾驶员为车容车貌及车内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每天要对车辆进行一次擦洗,保持车内外整洁。同时,负责对以下规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一)车内严禁吸烟。发现一次罚款 元。
(二)不准随地乱扔杂物和将杂物扔出车外。发现一次,罚款 元。造成意外,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不得在车内打闹。特别是在行车期间,不得互相推扯打闹或做游戏。
(四)乘车人员着装要干净整洁,不得穿着有油污、粉尘等可能污染座位的服装就座。
办公室将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予以处罚。
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五)
通勤车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通勤车安全运行、维持好车容车貌,做出如下规定:
一、接送时间和对象。每天接送一次,即上午比上班时间提前 分钟发车接,下午比下班时间推迟 分钟发车送。
二、站点设置。开通七个站点,路线为。
早晨发车:铁甲灌区、电大、中医院、中心医院、劳动宫、财政局
、明珠酒店、辽东集团。
下午发车。辽东集团、明珠酒店、财政局、劳动宫、中心医院、中医院、电大、铁甲灌区。
上班前,以上沿线的员工可就近到各站点候车,车不等人。下班后,统一到办公楼门前集合,过时不候。
三、车容车貌及车内卫生管理。驾驶员为车容车貌及车内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每天要对车辆进行一次擦洗,保持车内外整洁。同时,负责对以下规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一)车内严禁吸烟。发现一次罚款 元。
(二)不准随地乱扔杂物和将杂物扔出车外。发现一次,罚款 元。造成意外,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不得在车内打闹。特别是在行车期间,不得互相推扯打闹或做游戏。
(四)乘车人员着装要干净整洁,不得穿着有油污、粉尘等可能污染座位的服装就座。
办公室将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予以处罚。
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六)
一、制定目的:
为了保证通勤车的正常运行秩序,确保职工乘车安全,避免发生重大人员交通伤亡事故,使通勤车运行做到有序、安全、便利、舒适,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通勤车的管理要求、通勤车站点的设立以及乘车人员、驾驶员的权利和义务等。
三、职责与权限:
3.1、具体负责通勤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并有监督检查权和考核权。
3.2、各部门负责落实制度的执行清况。
3.3、各单位对矿区通勤车辆的管理考核依据,均参照本制度执行。
3.4、通勤车的安全管理事宜,由综合组领导、小车班班长进行一体化管理
3.5、小车班根据调度室指令安排加班车辆及临时用车车辆,司机因事不能出车的应及时通知班长,做好相应的安排。
3.
6、在册职工有服从通勤车辆安全管理的义务。
四、管理内容及要求4.
1、乘车条件:
4.1.1、每天上、下班都需要乘坐通勤车的职工。
4.1.
2、其它乘车人员由调度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原本车,上下班乘车人员有座位的情况下乘车。
4.1.3、凡符合乘车条件的职工应向调度室汇总居住地情况,由调度与小车班班长协商确定乘车站点。
4.1.4、线路与站点的设定须符合交通实际情况,且行驶路线以安全、便捷为前提。
4.1.5、凡节假日、休息日各车间部室因生产计划安排需要临时用车加班的,由小车班安排值班通勤车,行驶路线、站点和发车时间由调度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4.1.
6、通勤车严禁超员。
4.2、乘车职工注意事项:
4.2.1、乘车职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物品上车。
4.2.
7、车辆未停稳妥,严禁上下车。
4.2.8、乘车职工无权要求、胁迫驾驶员盲目高速行驶,违章停车。
4.2.
9、乘车职工乘车时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下车时切勿遗忘。
4.2.10、不准随地乱扔杂物和将杂物扔出车外。造成意外,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4.2.
11、乘车职工不得在车内打闹。特别是在行车期间,不得互相推扯打闹或做游戏。
4.2.
12、严禁爬车。
4.2.
13、乘车职工不得故意损坏通勤车的安全附件和公用设施,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4.2.
14、乘车职工严禁酒后上车,对不听劝阻,态度恶劣不服从管理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2.
15、乘车职工必须服从驾驶人员安排,不得无理取闹。
4.2.
16、乘车职工如遇各类乘车问题,可向所在部门反映,由部门与通勤车管理人员联系。
4.2.
17、乘车职工在乘坐公司通勤车时遵守公司通车管理规定,服从驾驶员的安排。
4.3、通勤车要求:
4.3.1、通勤车备用油箱必须加满油。
4.3.2、通勤车停车实行定点停放,停车位置。
4.3.
3、通勤车在停车后车辆必须熄火,关好门窗、拉紧手刹,轮胎打掩。
4.3.4、通勤车在停用期间必须保持卫生、润滑良好。
4.3.5、通勤车辆在接送途中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 公里/小时。
4.3.
6、通勤车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喇叭、轮胎气压均要符合安全要求,且性能稳定无异常状况出现。
4.3.7、通勤车严禁带病上路。
4.3.
8、通勤车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4.3.9、通勤车安全栏杆、扶手、坐椅、踏板等安全设施必须牢固、齐全、无变形、开裂、腐蚀、生锈。
4.3.10、通勤车各仪表盘数据显示必须灵敏、真实、有效、准确。
4.3.
11、通勤车关键部位、刹车制动系统、助力转向系统、灯光声控系统、每天必须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4.3.
12、通勤车每周必须对整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4.3.
13、通勤车发动机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4.3.
14、通勤车每年必须送交车辆安检部门进行整车检测、验收,并将出具相关检验验收合格票据,上交安全主管部门。
4.4.
15、在雨季路面湿滑、冬季路面结冰,积雪较厚时通勤车不得上下山。
4.4、驾驶员注意事项
4.4.1、上岗前驾驶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穿戴齐全。
4.4.
2、驾车时严禁吸烟。
4.4.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4.4.4、驾驶员必须提前 分钟到达接送站点,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确保准时发车。
4.4.5、通勤车辆在接送途中,车速不得超过 公里/小时。
4.4.
6、驾驶员每天对车辆必须进行交接班,班长负责组织班前会及相关记录的填写,保存。
4.4.7、驾驶员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确认车辆的安全状况,做到安全行车。
4.4.8、驾驶员必须每天对灭火器材其进行检查确认确保有效。
4.4.
9、驾驶员在经过危险地段时必须鸣笛示警,降低车速,注意力高度集中,严禁撒把。
4.4.10、车钥匙专人保管,严禁将钥匙转借外用。
4.4.
11、通勤车要严格遵守发车时间,到点发车,不长时间延时等人,不提前发车,保证按时行车,如发现一次晚点 分钟以内,罚款 元,超过 分钟,罚款 元。在行驶过程中,应做到平稳驾驶,禁止超速行驶,保证车辆和人身安全。
五、附则:
5.1、本安全管理制度未列入的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5.2、本管理制度与上级部门下发的管理办法不相符的,按最高考核为依据。
5.3、本安全管理制度解释权属矿。
5.
4、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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