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合同
一、合同简介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第三编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合同法律特征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三、广告公司合同(通用21篇)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广告公司合同(通用21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广告公司合同1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广告制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项目内容:
制作内容:以甲方签字认可或甲方提供的方案为准。甲方须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文字、图片内容应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真实。(乙方对广告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1、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的广告制作公司,广告制作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双方约定每月28号为结帐日。
3、付款方式采取月结结帐方式,乙方在每月的25日把制作明细单发给甲方,甲方核实后,在当月的28日把帐款付给乙方。
4、合同期限为一年,到期需续约时,双方提前一个月再次协商。
5、结帐价格按报价单结算。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制作设计中所需的相关资料;
2、对乙方在制作、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市容及城管方面的问题,由甲方全面负责协调。
3、如因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更改项目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延工、停工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必须按合同签定的定额结帐方式按时支付乙方的款项。
5、合同签订甲方不得撤消本合同。
乙方:
1、乙方对以上报价制作项目不属保修范围。
2、合同签订乙方不得撤消本合同。
3、乙方必须保证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4、交货时间:根据客户业务量和要货时间,合理进行安排。
三、验收:
每次送货,签字后视为验收合格。
四、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项下条款,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付另一方广告费人民币:贰万元;
2、如合作中甲方出现结款不及时的现象,乙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作,并追究甲方责任。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阜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公司合同2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公司地址: 工作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能够合作愉快,以及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结为战略合作伙伴,特签定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可将乙方在组织结构上编制为其企划设计部,在配合甲方工作中,乙方均以甲方划设计部或企划顾问的名义参与工作。
二、乙方所有成员均可为甲方工作,但具体可由乙方按照需要自行调配,正常工作地点目前仅限 内环线以内企事业单位。
三、乙方负责甲方企业形象广告和产品形象广告的设计工作,保证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设计事务,并保证其设计质量达到甲方的要求,乙方积极主动维护甲方公司的品牌形象推广工作。
四、甲方给乙方设计的工作量为:每月最多不超过 个标准P(1页纯平面图为1个标准P,特殊性质设计不在此例,比如标志设计)。如果超出最多工作量,所超出的量费用按实另计。
五、甲乙双方的费用按月现金结算。每月月终 日内,即每月 日前甲方必须结算上月费用给乙方,结算 元人民币/月。但在签定此合同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000元费用做为预付金,合同终止时退还甲方。
六、双方结算的费用仅为设计服务费用,不包括以上合作所产生税费。如甲方有乙方此合同工作范围之外其他项目与乙方合作,双方可另行签定单项合作协议。乙方保证以最优的价格服务甲方。
七、若因乙方原因其设计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的合作,费用按月周期内平均每天的费用( 元/天)进行结算。
八、在合作期内,乙方为甲方设计的作品,在甲方付清相应服务费用后,其知识产权即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将其转让甲方之外任何第三方作为商业用途。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合同期满后乙方将全部电子文件及相关甲方资料移交甲方。
九、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派的非甲方公司的广告设计事务。
十、单次合作周期最短不少于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此次合作的期限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十一、双方因不可抗拒力(如地震、台风、战争)而使本协义终止,不在违约范围内。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公司合同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户外广告牌制作与安装工作。
3、工程承包方式: 。
本项目中:
1、龙湖新城广告牌由甲方提供材料委托乙方制作安装。
2、龙湖新城精神堡垒由乙方包工包料制作安装。
3、冠城华府精神堡垒由乙方包工包料制作安装。乙方需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加工广告牌结构及施工安装。
4、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及行业相关工艺要求制作、施工(结构用材等详见效果图)。
5、工程期限:10天,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工程总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价:共计其中的龙湖新城广告牌。
2、龙湖新城精神堡 元。
3、冠城华府精神堡 元。
4、付款方式:全部制作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分期支付费用。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广告牌相关审批手续由甲方办理,乙方给予协助。
2、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3、甲方负责工程价款拔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广告牌结构安全性。广告牌质保期为5年,在质保期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如因制作、安装、维护不当导致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广告牌安装完成后,五年内乙方负责免费维护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
3、工程质量验收:乙方工程已竣工,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4、乙方对在广告牌制作、安装、维护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3%赔偿甲方损失。
3、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五、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样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公司合同4甲方:
联系人:
乙方:
联系人: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展览展示设计及施工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作范围: 。
竣工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因不可确定因素拖延双方协议为准。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
二、质量保证:
装饰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本合同附件及效果图的要求。
三、总价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总价款为 元(大写 ),该价款为固定价且已包括了设计费、材料费、制作安装费、装卸费、搬运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如甲方再添加附近内容以外项目或者数量变动,根据实际制作数量和价格补充协议。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合同总价款的 %,设计制作材料完毕安装完毕前三天,再支付总价款的 %进度款,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结清。
四、工程要求:
1、乙方应当按经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效果图(附件一)进行施工,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改动设计,因甲方改动材料设计产生的费用甲方需承担;
2、乙方应当严格按经甲方预算部审定的《展览展示费用预算》(附件二)的要求采购材料及设备。
3、乙方应保证其采购的产品均为合格产品。如乙方采购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应当保证该工程能够达到效果图的要求。
5、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及其施工人员的安全保管责任,乙方如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1、因该工程的特殊性,甲方做好充分配合工作,乙方必须保证该工程能够按时交付使用,因甲方造成时间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时间顺延,因乙方造成时间延误,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中途有其他变动,不是因为乙方造成,甲方无权要回预付定金,并支付乙方材料费和施工费、设计费等相关投入费用。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甲方财产的安全,如有损坏,应予赔偿,甲方也可在通知乙方后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列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公司合同5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
2、建筑面积: 。
3、使用性质: 。
4、房屋结构: 。
二、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M2x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M2x元/M2计取,设计费总计 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元后,乙方在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张,总计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公司合同6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有限公司”品牌广告项目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为有限公司品牌设计顾问公司,负责品牌设计策划工作(其他涉及第三方项目制作即各项成品制作,乙方具有优先竞标权)。
一、合同内容和要求
1、设计期限:
一年期为 个月法定工作日计算,委托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2、设计范围:
VI类宣传折页(宣传单)、彩页、LOGO、户外广告设计、海报、产品包装设计、封套、名片设计、信封、挂历、台历设计、数据表格表单及经双方协定的设计项目。网站类网站页面风格设计、淘宝修图、爆款产品设计、网页图文上传、微官的网图片处理、网站首页形象广告、及经双方协定的设计项目。
备注:
1、以上套餐价格不含印刷品、喷绘品等后期制作安装运输及物料费用。
2、期刊杂志、16P以上宣传画册的设计不含在内,如有需要请另行洽谈。
3、全部设计工作按工作量多少设定交稿时间,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4、如大型项目开发建设,大型品牌建立及推广,不在此合同服务范围内.如需服务另立服务合同。
二、费用
包年设计全案费用: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此费用不含税,不含任何其他第三方费用)。
三、付款方式(年度/季度)
1、甲乙双方按年签署合同,按年度结算费用。
1.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个季度的费用(全案费用的10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2、甲乙双方按年签署合同,按季度结算费用。
2.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个季度的费用(全案费用的25%),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第二个季度到期3日内预支付下个季度费用,以此类推。
备注:以上报价均不含税。
四、服务承诺
1、广告专项工作小组的主要成员皆为乙方专业人士,广告出品均有各项目组总监级以上审核,以保证广告的专业水准。
2、乙方须成立专门广告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平面广告策划设计之专业服务,在合同期内,每月两次或以上及必须的工作会议由乙方项目总监带队到甲方现场与甲方召开广告工作报告会,如若甲方工作繁忙乙方则根据甲方的需求,合理具体布署广告工作计划。
3、合作期内随时根据客户需要配合开展相关营销和产品平面设计、广告策划、制作执行工作。
4、如甲方要求乙方进行合同所规定范围外的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如果有产生实际费用的由甲方另外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5、合作期内如甲方要求乙方到广州市除外的各地市进行营销项目工作,乙方工作人员所产生差旅费及住宿费由甲方承担,无需再额外补贴其他费用。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双方义务
为配合甲方的推广需要,甲乙双方同意不断的进行共同研究,通过乙方提供的专业宣传推广策划服务,协助甲方进行推广工作。
2、甲方权利义务
2.1合同期间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应固定安排一位工作人员与乙方联系工作。同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所需的各类图片文字资料和相关的各种批文,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乙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乙方有权采用法律程序予以维护自身权益。
2.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品牌策略、平面广告策划思路、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
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应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的建议与意见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设计稿后及时全面的提出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
2.3签字定稿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因此而产生的第三方成本费用以及所造成的工作延误应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直接责任与损失。
2.4甲方应按照本合约书约定期限内付款,以保证项目正常运行,如若甲方没按期限内付款,则乙方有权视情况暂停工作。
2.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指示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2.6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经双方确认的广告推广计划,甲方有责任按计划安排实施。
2.7所有相关政府方面的手续报批,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工作。
3、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品牌策划、设计、制作任务。
3.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但乙方须自行提供创意设计中所需的各类图片及资料(有模特的图片须另行向甲方收取模特费),并保证其合法性、真实性,如因乙方提供之资料产生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甲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甲方有权采用法律程序予以维护自身权益。如甲方需乙方发布广告或制作印刷品、包装品、其他终端物料,则第三方费用由甲方另行支出(其中制作费界定:制版费、模特费、场地费、摄影费、菲林费、设计费,打样费、印刷费、影视制作费、运输费、媒介费、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及其它类别的制作费如印刷、礼品等第三方项目均为制作费用)。
3.3若完全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3.4乙方所有宣传推广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方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3.5乙方须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并对甲方推广广告工作提供报告,明确详尽的广告安排计划,若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影响工作进度,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3.6乙方所有的策划、设计、代理发布工作内容应遵守广告法有关规定,并有义务提醒甲方注意相关问题。
六、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无偿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经乙方许可的除外。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发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2、因设计师乙方智力成果整体的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
3、乙方如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当季度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设计工作,每拖延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超期十五日时,乙方除按本条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将已收取的当季度费用全部退还给甲方。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则每拖延一日按违约金额千分之五的标准向支付违约金。
5、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长沙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或向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公司合同7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手机: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其需要对计划/正在摄制的电影(电视剧)《 》(下称电影(电视剧))中的相关音乐作品进行录制或重新录制;
2、由于乙方具有录制音乐作品的相关经验,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参与音乐作品的录制,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参与录制的音乐作品(下称音乐作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或多项):
1、电影(电视剧)片头音乐;
2、电影(电视剧)片尾音乐;
3、电影(电视剧)画面同步音乐;
4、电影(电视剧)的其他相关效果音乐。
第二条录制角色
乙方在音乐作品的录制过程担任的角色为 (乐曲演奏者/歌曲演唱者)。
第三条录制时间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起开始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相关音乐作品的录制,该日为乙方工作开始之日。
第四条录制成果的交付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录制日程完成音乐作品的录制工作,并向甲方提供其录制成果。若乙方延期交付录制作品,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甲方应于接到音乐作品录制成果之日起 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在此期限内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视为甲方对录制成果予以认可,期限届满,乙方工作即告结束。
若甲方经审核认为音乐作品录制成果不需要再行修改或润色的,接到甲方的相应通知之日为乙方的工作结束之日。若甲方经审核认为音乐作品录制成果仍需进一步修改或润色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相应通知之日起 日内按甲方要求对音乐作品录制成果进行修改或润色并将录制成果向甲方提交,乙方对甲方的修改、润色要求应以三次为限,若乙方修改或润色超过三次,甲方仍不满意,乙方不再承担合同义务,其工作即告结束。
第五条定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六条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按下列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 (税前/税后)酬金¥ 元:
1、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
2、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其余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于音乐作品录制完成之日起 日内支付。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公司合同8广告主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经营者名称(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项目名称:
二、广告设置地点:
三、广告规格/数量:
四、发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广告制作完工时限:签订合同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十伍个工作日内。
六、完工验收:
广告制作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书7天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为甲方签署的设计稿件、喷绘小样。
七、广告版面、结构图纸设计:
双方商定广告版面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签约时甲方提供广告版面设计光盘一式 份。
2、乙方按甲方意图设计,经由甲方认可。
八、合同价款(不含版面设计费):(大写)人民币 万圆整(壹年)
(以上价格含制作费、场地费、发布费、电费、维修费、政府审批费用等)。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计 元)的定金。
2、广告发布后经验收合格一个周内,甲方付清第一年余款,人民币 万元(计 元)。
十、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所耽误的时间计入发布期。
2、监督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发布期间督促乙方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修复坏损灯具。
4、协助乙方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十一、乙方权利与义务:
1、依法审查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
2、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
4、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期竣工。
5、乙方负责在发布期限内对框架、线路、灯箱等的保养维修工作。
6、乙方在签署之日起开始施工,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发布期间乙方有维护看板之义务,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8、广告发布后每晚亮灯时间为4小时,原则上夏秋季节为19:00-23:00,冬春季节为:18:00-22:00,或按天黑时间随机调整。
9、在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如遇灯具坏损,乙方应于36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10、广告发布期间,如遇画面明显褪色、破裂,乙方负责无偿按原画面进行更换发布。
十二、以下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1、甲方要求变更工程量或设计的。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十三、广告发布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广告牌损坏及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由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台风11级内,广告受损,乙方负责恢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2、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11级以上台风,广告受损,双方各自承担广告牌恢复费用的50%。
3、发布期内如电源供电终止,则无照明发布时间按正常发布时间的三分之二计算发布期。
十四、因政府行为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广告终止,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按国家法规规定:户外广告均属临时性建筑,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应及时无偿拆除。
2、政策性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广告牌不能发布,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可选择于乙方拥有的同等价值的广告位继续发布。
3、甲方也可选择选择广告费至广告发布终止日而终止收费。乙方扣除广告费总额的30%作为税费及制作费用,余款为广告发布费用,根据实际发布时间,将未发布的广告费用退还甲方。
十五、广告制作施工及保养维修过程当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六、其他约定:
1、广告制作完工经验收不合格,广告发布期限按验收合格日期顺延。
2、广告版面、结构设计图纸版权归甲方,另一方未经许可不得另作使用。
3、广告版面设计图纸以广告审批机关审批通过为准。
4、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5、广告发布期满后,广告设置材料为乙方所有。
6、乙方债务履行后,甲方所支付的定金抵作价款收回。
十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超过1天,按合同价款0.3%付给违约金,或相应缩短发布期。未及时付款超过贰拾天,乙方有权拆除甲方画面,另行发布广告。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价款0.3%付给违约金,或相应延长发布期。
十八、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进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依法向XX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九、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公章后生效。
二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二十一、其它说明:
1、本合同签订地点:乙方办公场所所在地。
2、甲方的关于稿件确认人、有关往来文书交收人为
3、本合同所列价款、定金均为人民币现金。
二十二、合同附件:
广告版面图纸。
二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公司合同9甲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济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共同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公司名称及性质: 有限公司,股份制企业。
二、经营范围:工程装修,开业庆典,户内外广告设计制作,招牌灯箱,DM广告制作设计发布,写真,喷绘,平面设计,宣传单等。
三、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各自以现金方式出资合作,出资比例各占50%,(如有实物入股,也作价以现金方式计入),盈利分红及亏损甲乙双方各占50%。
四、甲乙权利及责任:甲方为股东会负责人,出任企业法人代表,行使企业法人相关一切事宜。在企业日常运营中担任副总经理,具体主管财务工作,协调和开发公司主营业务项目,负责企业在社会中的宣传,深化和项目洽谈工作。
五、乙方权利及责任:乙方作为企业股东,出任企业总经理职务,在企业日常运营中全面主管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企业内部事务,具体监管运营项目的设计,规划和制作安装工作。
六、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结合自身职务实施公司各项工作,不得越权,违规操作,如有违反,独自承担相应后果,并对无错方进行相应工作理应合法所得加以针对性的双倍赔偿。
2、在约定合伙期限未满时,甲乙双方不得中途撤资,撤股及转让股资,如违此约,过错方将按原始股及相应红利总价的20%对方进行赔偿。
3、甲乙双方不得以公司名义干活得私利,如有发生,违约方须无条件退出,所有股份做为赔偿转入对方名下。
八、未尽事宜,均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为准,双方经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工商局存档,双方签字之日起本协议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公司合同10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和《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与交验标准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有限公司20xx年度,广告宣传物料设计、制作、加工及发布的业务。
二、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接受委托处理以下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委托项目约定内容,乙方根据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设计样品稿进行成品制作,并作为交验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2、在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内,上述列表中各项广告物料的原材料成本、运输费用及人工成本等相关影响制作物品市场价格的因素如有变动,概不影响合同所订单价。
三、设计/制作交货约定:以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四、项目费用
结算及付款时间:
(1)本合同采用年结制,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单及相应金额的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清全部款项。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3)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方式支付项目费用。
(4)交通费或运输费:市内的交通费或运输费由乙方支付,超出市区范围以外之交通费及货物运输费由双方协商支付。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监制乙方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并随时向乙方查询委托事项执行情况。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资料,以供乙方设计/制作参考用,并应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设计/制作费用。
2、乙方应按甲方所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进行设计/制作。
3、乙方应保管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不得损坏、更改或作本合同委托之外的用途,并在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后归还甲方。
七、版权归属
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付款给予乙方后,本合同所有项目之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合同涉及之项目样品及相关资料,否则甲方将向乙方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八、其他约定
1、如甲方对货物质量和数量有异议的,应在收货之日起7天内书面提出,否则视甲方已验收合格,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不可抗力:因出现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原因,使本协议终止履行或无法履行,发生不可抗力法人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的附件资料物料申请单或者项目明细单,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公司合同11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双方本着拓展市场、发展业务、合作共赢的宗旨,现决定将公司相关的所有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公司的所有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乙方有权自主决定与该公司有关的一切经营事项。具体承包范围包括: 等。
二、承包期限
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自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三、承包形式、费用及支付方式
承包形式:广告经营包干。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款 元。乙方对所有承包经营业务,均自主决定,自负盈亏。承包期间,因所涉广告业务的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承包费用支付方式为: 。乙方于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的承包经营费用;此后于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一年的承包经营费用。
四、承包经营风险承担承包及担保
双方自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元的保证金,否则合同不生效。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可自行决定从乙方保证金中弥足相应损失,不足部分,甲方保留继续追偿权。
乙方按合同履行期满后,甲方应退还乙方保证金本金。乙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以上通知甲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
五、承包时主要财产状况及债权债务关系
1、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广告公司现有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具体物品的类别及数量以交接清单为准,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归还甲方,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正常老化、磨损除外)。
2、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广告摄、编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并向乙方提供现有通讯设备,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对设备设施有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3、承包前广告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处理如下(如没有可直接删除):
六、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1、乙方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并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法律责任。
2、乙方自主经营,自主决定员工招聘、录用和收入分配。广告公司原工作人员自愿进入乙方公司工作,并能严格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根据需要优先予以录用。
3、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所接业务的价格,但必须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4、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应自行建立帐户,独立开展广告经营活动,承担一切经济活动的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须以广告公司名义对外进行宣传、联络业务。承包期间,乙方在广告业务经营活动中如发生法律、经济及其它任何纠纷,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保证金部分不足以赔偿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5、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甲方广告公司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所有保证金及所支付承包费用,并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6、乙方对被承包广告公司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抵押、出租、赠送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7、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以所承包广告的名义贷款,否则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8、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签订跨本承包合同期限的广告业务合同必须经甲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所签订的广告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由甲方代为继续履行。但乙方应将相应的广告费用支付给甲方(价格按乙方与广告主签订的广告合同为准),否则,甲方可在乙方所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9、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甲方广告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形象与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0、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如仍要对外承包该广告公司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没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公司合同12单位: (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 (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宣传策划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的项目:
。
第二条:宣传策划原则
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供全程宣传策划包括广告策划与设计的服务,为甲方市场定位及市场区域提供参改依据,为决策服务。
第三条:代理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全程宣传策划,并委托平面设计、广告代理等业务,全面负责本次项目的宣传策划工作。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约定期限内要求乙方提交有关宣传策划方案,从市场调查依据确认后再由甲方协助组织实施。
2、有权要求乙方在委托范围内从策划角度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
3、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策划方案及调整宣传策略和建议。
4、批准乙方制订的整体宣传策略,承担有关宣传推广、广告等所需的各项费用。
5、按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宣传策划费并按时支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宣传策划费。
2、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和项目进度的不同阶段,提报广告计划,经甲方认可后组织实施。
3、乙方提供:
⑴、项目报纸软性文章撰写;
⑵、项目各种展销、促销、优惠活动的策划。
4、承担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
第六条: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期限分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项目宣传策划费的给付标准和方式
1、宣传策划费共计¥ 元(大写 )。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整(大写 )为预付款。
3、活动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整(大写 )。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提供有关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资料、活动优惠政策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不及时提供宣传策划方案,甲方追究责任或终止合同。
3、甲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给乙方宣传策划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泄露商业秘密或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第三人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5、任何一方单方擅自中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均属违约行为,需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违约责任。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应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而中止合同或改变合同的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附则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6、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七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7、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公司合同1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产品销售的需要,乙方拥有制作本合同项下广告物(以下简称“广告物”)的能力和合法资质,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本合同项下的广告物。
一、广告物制作项目、内容: 。
二、制作要求及广告物交付: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设计稿(见附件一),乙方应严格按照此设计稿进行制作,并于 年 月 日前将样品交予甲方,通过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方可进行批量制作。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返工,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本合同广告物的制作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广告物的制作工作交由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应于年月日完成全部广告物的制作并送至甲方指定交付地点: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根据广告物的性质对其进行适当的包装,使之适于长途运输。
4、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设计稿和事前确认的样品对广告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签发书面验收单,视为乙方交付完成。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在5日内给予更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广告物的所有权,在交付地点自甲方验收合格时起从乙方转移至甲方。广告物在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全部或部分灭失、毁损及其他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发生的上述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设计稿的提供。
2、甲方有权对制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3、甲方须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期限,按时支付乙方所需款项。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营业证明及相应资质证明文件,以备甲方查验及存档。
2、乙方须提供报价明细表,向甲方提供合理的报价,并提出对甲方的优惠方案。
3、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稿加工制作广告物。如乙方未能按照确认后的设计稿制作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未能按时完工导致甲方使用延误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予以扣款或延期付款,具体方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乙方负责整个设计制作项目的调控。
5、乙方有权获得每个具体项目的相关资料。对于从甲方处获得的各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样稿、相关标识文字,乙方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乙方擅自泄露的,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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