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材料购销合同(14篇)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1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德兴市会展及演艺中心工程的内装饰材料委托乙方供应,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材料质量、工程进芳、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供应内容:甲乙与乙方确定的材料品种及单价表内的装饰材料,按照甲方提供的清单供货。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材料送到施工现场、确保材料质量、包运输安全、确保材料合格、提供材料合格证、检测资料。
三、结算方式:
各种材料规格尺寸的价格按双方协商的价格表计价(价格见附表),以甲方材料员签收的单据进行结算材料数量。
四、质量标准:
乙方供应的装饰材料要满足国标要求,均为合格产品。
五、双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做材料计划,并将订单交给乙方或者电话通知。
(2)甲方指定材料存放地点。
2、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订单和通知及时供货。
(2)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卸货,摆放好。
(3)乙方接到甲方供应材料通知后,应及时供货,如因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将材料送至工地现场所产生的误工费及由乙方全部承担。
(4)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达不到合同清单的国标标准,甲方有权按半价支付乙方材料款。
(5)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年底前材料单价无论涨跌都按清单价格结算。
六、付款方式:
每个星期结算一次(以甲乙双方签收的收据数量为准),按每星期总货款的90%支付,余款待工程竣工后付清。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国美装饰材料单价表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2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购销乙方装饰材料一事达成一致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具体如下:
第一条、标的信息
产品名称
数量
型号规格
价格
合计
合计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乙方按国家质量标准及乙方提供的产品样品及检验报告指标参数生产制造供应给甲方,产品免费承保 年。乙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交货。
第三条、商品包装标准
有国家技术规定的,按国家技术规定执行;无国标准家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
第四条、交货
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2、交货地点: 。
3、运输方式: 。
4、费用: 。
第五条、验收
货到工地后,甲方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及双方认定型号规格及样品为准。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六条、对质量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对乙方产品如有疑问及异议,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负责对货物进行保管。在此期间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须在第 天内派人员到现场处理。否则,即视为接受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货款总额的 %作为合同定金。乙方发齐货到甲方工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再支付到合同货款总额的 %,余下合同货款总额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甲方使用满 周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于 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应无偿包退、包换、包修;并承担因退货、换货或维修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否则,按违约处理。
2、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导致货物刮花、破损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
5、由于甲方原因,如没落实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等而使乙方交货期延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6、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从规定交货期限起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 %对延期交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和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由此造成甲方间接损失的权利。另外,对于因乙方迟交货而导致甲方增加缴纳有关税费或其它费用,则此等增加之费用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生效履行期间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3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助,诚实首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营法,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内容:
1.所提供材料的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相关信息。
二 质量要求(乙方需提供的产品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提供全新的材料(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痕,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付产品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 材料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整洁,标识清楚。
3. 乙方对其产品包修,包修期为 年,在包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包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另选供货商。
其他质量要求: 。
三 交货时间与地点:
1. 乙方负责将材料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并在材料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材料质量不符合或规格不符的,有违合同原则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费用和一切损失。
2.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四.付款方式:
1. 乙方在材料交付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要求甲方提供收货确认单并支付材料款的 50%,余款在甲方安装验收合格后的 15个 工作日内凭发票一次结清。
2. 国家税收应由乙方自行负责(材料应交税收)。
五.双方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如中途变更材料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可以签订书面合同副本。
2. 甲方如中途退材料应事先争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退材料的,应由甲方支付乙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或赔偿相应材料总值
%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材料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收材料,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情形除外。
3. 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向乙方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 %计算支付给乙方,或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作为延期付款违约金。
乙方责任:
1. 材料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包修、包换、包退或该产品在包修、包退、包换一次后仍然出现质量问题,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材料款的 (%)的违约金。
2.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地点交材料,如果乙方逾期交材料,应争得甲方同意,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总材料款的 %计算,向甲方赔偿逾期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材料逾期天数过多给甲方造成不可估量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
3.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材料时,少交部分,甲方如需要,应照数补齐,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该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材料款总值的 % 的违约金,甲方另行采购。
六. 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拒力的原因、因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履行部分,并全部或部分免予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一式两份,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合同鉴定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由当地人民法院或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八.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且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__
电话: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4供方:
签订时间:
需方:
签订地:
一、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
二、产品质量
供方应保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整洁,标识清楚。
三、保修方式
以上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所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包修期满后需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
四、交货时间与地点
1. 供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需方在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产品质量不符合或规格不符的,有违合同原则的产品有权拒收,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费用和一切损失。
五.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
六.服务承诺:
1. 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供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供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部分,需方如需要,应照数补齐,需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如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交货,则供方应该给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20%的违约金,需方另行采购。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5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置业有限公司执行事宜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见下表)
产品名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备注
总计(大写)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供方按国家质量标准及供方提供的产品样品及检验报告指标参数生产制造供应给需方,产品免费承保 年。供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交货。
第三条、商品包装标准:
有国家技术规定的,按国家技术规定执行;无国家标准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及费用:
第五条、验收标准及方法:
货到工地后,需方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及双方认定型号规格及样品为准。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六条、对质量提出异议期限:
需方对供方产品如有疑问及异议,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并负责对货物进行保管。在此期间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须在 天内派人员到现场处理。否则,即视为接受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定后,需方支付供方合同货款总额的 %作为合同订金。供方发齐货到需方工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再支付到合同货款总额的 %,余下合同货款总额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需方使用满壹周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于7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应无偿包退、包换、包修;并承担因退货、换货或维修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否则,按违约处理。
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导致货物刮花、破损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3、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的,供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未经需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
5、由于需方原因,如没落实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等而使供方交货期延迟的,责任由需方承担。
6、如供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从规定交货期限起每延迟壹天按合同总价的 %对延期交货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和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由此造成需方间接损失的权利。
另外,对于因供方迟交货而导致需方增加缴纳有关税费或其它费用,则此等增加之费用须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第九条、不可抗力: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按国家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生效履行期间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账号:
签订日期:
供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账号:
签订日期: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6甲方: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金额:
二、供货周期、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1)、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及时提供产品,及时到货。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地按实时供货,不得因人员、机械、材料不够充足或其它任何理由延误进度,影响甲方总体进度安排。
(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供货方式:由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施工场地,运输费用、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乙方配合甲方做好材料清点和验收工作。乙方不得为了贪图方便,擅自大批量卸、堆材料,否则,甲方不签字确认并由乙方负责材料的二次搬运。
三、质量要求、检验标准:材料质量达到甲方要求。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包封运输。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乙方送货前应进行自检,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须甲方专职人员就货物规格、型号、材料外观式样等外在质量进行检验认可并签字确认,内在质量质保期内提出。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及时运离施工场地。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由乙方提供。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付清。
十、如果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乙方延迟供货,每推迟一天按总材料款的5%赔偿损失。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争议解决:凡有本合同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与此合同冲突文件以此合同为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年月日: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7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沈阳 置业有限公司执行。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见下表)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事宜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供方按国家 质量标准及 供方提供的产品样品及检验报告指标参数生产制造供应给需方,产品免费承保 年。供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交货。 第三条、商品包装标准:
第三条、商品包装标准:有国家技术规定的,按国家技术规定执行;无国 标准 家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及费用:
第五条、验收标准及方法: 第五条、验收标准及方法:货到工地后,需方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及双方 认定型号规格及样品为准。供方须向需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六条、对质量提出异议期限: 第六条、对质量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对供方产品如有疑问及异议,在 15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并负责对货物进行保管。在此期间内,需方有权 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须在 第 1 页 共 3 页 天内派人员到现 场处理。否则,即视为接受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定后, 需方支付供方合同货款总额的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 作为合同订金。供方发齐货到需方工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再支付到合同 货款总额的 %,余下合同货款总额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需方使用满 壹周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于 7 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应 无偿包退、包换、包修;并承担因退货、换货或维修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否则, 按违约处理。 2、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导致货物刮花、破损的,供方应当 负责赔偿。 3、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 所受的损失费用。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的,供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 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未经需方同意, 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 5、由于需方原因,如没落实产品规格型号、数量等而使供方交货期延迟 的,责任由需方承担。 6、如供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 ,从规定交 货期限起每延迟壹天按合同总价的 %对延期交货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并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和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由此造成需方间接损失的权利。另外, 对于因供方迟交货而导致需方增加缴纳有关税费或其它费用,则此等增加之费 用须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 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 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 价格。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 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按国家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生效履行期间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 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账号: 签订日期:
供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账号: 签订日期: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8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助,诚实首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营法,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所提供材料的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相关信息。
二、质量要求(乙方需提供的产品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 乙方必须提供全新的材料(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痕,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付产品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 材料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整洁,标识清楚。
3. 乙方对其产品包修,包修期为年,在包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包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另选供货商。 其他质量要求: 。
三 交货时间与地点:
1. 乙方负责将材料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并在材料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材料质量不符合或规格不符的,有违合同原则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费用和一切损失。
2.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四.付款方式:
1. 乙方在材料交付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要求甲方提供收货确认单并支付材料款的 50%,余款在甲方安装验收合格后的 15个 工作日内凭发票一次结清。
2. 国家税收应由乙方自行负责(材料应交税收)。
五.双方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如中途变更材料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应提前天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可以签订书面合同副本。
2. 甲方如中途退材料应事先争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退材料的,应由甲方支付乙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或赔偿相应材料总值 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材料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收材料,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情形除外。
3. 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向乙方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 %计算支付给乙方,或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作为延期付款违约金。
乙方责任:
1. 材料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包修、包换、包退或该产品在包修、包退、包换一次后仍然出现质量问题,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材料款的 (%)的违约金。
2.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地点交材料,如果乙方逾期交材料,应争得甲方同意,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总材料款的 %计算,向甲方赔偿逾期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材料逾期天数过多给甲方造成不可估量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
六、免费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拒力的原因、因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履行部分,并全部或部分免予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一式两份,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合同鉴定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由当地人民法院或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且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9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助,诚实首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营法,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所提供材料的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相关信息。
二、质量要求(乙方需提供的产品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提供全新的材料(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痕,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付产品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材料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整洁,标识清楚。
3、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包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另选供货商。其他质量要求:
三、交货时间与地点:
1、乙方负责将材料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并在材料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材料质量不符合或规格不符的,有违合同原则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费用和一切损失。
2、交货地点: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在材料交付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要求甲方提供收货确认单并支付材料款的50%,余款在甲方安装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凭发票一次结清。
2、国家税收应由乙方自行负责(材料应交税收)。
五、双方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材料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应提前天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可以签订书面合同副本。
2、甲方如中途退材料应事先争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退材料的,应由甲方支付乙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或赔偿相应材料总值%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材料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收材料,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情形除外。
3、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向乙方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计算支付给乙方,或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作为延期付款违约金。
乙方责任:
1、材料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包修、包换、包退或该产品在包修、包退、包换一次后仍然出现质量问题,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材料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地点交材料,如果乙方逾期交材料,应争得甲方同意,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总材料款的%计算,向甲方赔偿逾期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材料逾期天数过多给甲方造成不可估量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
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材料时,少交部分,甲方如需要,应照数补齐,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该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材料款总值的%的违约金,甲方另行采购。
六、免费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拒力的原因、因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履行部分,并全部或部分免予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一式两份,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合同鉴定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由当地人民法院或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且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10供方:
签订时间:
需方:
签订地:
一、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
二、产品质量
供方应保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整洁,标识清楚。
三、保修方式
以上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所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包修期满后需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
四、交货时间与地点
1。供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需方在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产品质量不符合或规格不符的,有违合同原则的产品有权拒收,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费用和一切损失。
五.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
六.服务承诺: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供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供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部分,需方如需要,应照数补齐,需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如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交货,则供方应该给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20%的违约金,需方另行采购。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11一、双方当事人
甲方:签订时间:
乙方:签订地:
二产品质量
甲方应保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整洁,标识清楚。
三、保修方式
以上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包修期满后乙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
四、交货时间与地点
甲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乙方在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产品质量不符合或规格不符的,有违合同原则的产品有权拒收,并由甲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费用和一切损失。
五、付款方式
乙方在月日前付定金贰拾万元整,余款于月日前付清。
六、服务承诺: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甲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部分,乙方如乙要,应照数补齐,乙方如不乙要,可以退货,由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如乙方乙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该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20%的违约金,乙方另行采购。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12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 元/
建材名称 产地 品牌 规格型号 颜色标号 材质 批次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
第三条 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
第四条 安装:安装方式为(卖方安装/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 验收:对于墙地砖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日内共同验收安装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六条 换货:交货验收完毕后买方因对墙地砖的规格、颜色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的,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伤、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换货手续,换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 余货处理:安装后的剩余墙地砖,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退货手续,退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 / 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墙地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 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13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助,诚实首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营法,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装修工程所需材料为 。所有甲方要求的产品不得高于市场同期的工程价。
二、交货时间与地点
1.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产品质量不符合或规格不符的,有违合同原则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费用和一切损失。
2. 交货地点:
三、付款方式
四、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一式两份,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合同鉴定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由当地人民法院或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五、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且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14购买方(甲方):
出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该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保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
第二条 交货时间与地点
交货时间:由甲方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所需材料明细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货物配送地址
1、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不承担运费及搬运费等),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产品质量、规格、数量验收,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产品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凭乙方所开具的配送签收单进行结款,货款结算周期为每月10日、20日、30日三次(每月
每月30日结算当月21号-30号货款),结款方式由甲方通过现金或转帐等方式给予乙方结款(双方约定的特殊货物需货到付款);双方约定所供货物达到 万后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待前期货款进行清算后乙方方可再次供货;如甲方未按结款日期结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待货款结算完毕后方可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货款未付产生的违约金按照现行国家利率进行核算;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甲方工地如有退货情况必须不影响乙方二次销售,否则乙方有权不予退货处理。
乙方责任:
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负责保修、保退、保换;如乙方所供材料出现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出现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由施工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责)。
第五条 免责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持 壹 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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