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代理合同范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基于甲、乙双方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品牌系列产品区域总经销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代理授权与市场保护
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授权乙方作为甲方“ ”品牌在指定市场的区域总经销权,品牌产品具体包括 。
2、甲方授权乙方经销区域为: 。在授权区域内,乙方可自行建立网络销售和发展下级代理商,但下级代理商及网络销售的销售范围以本合同授权区域为限。
3、对于尚未确定区域经销商的市场,乙方须持有甲方的书面同意批准方可进行销售。
4、如乙方未经甲方及当地代理经销商同意,在经销区域外承接销售业务,按窜货处理;该笔销售业绩计入所在地代理经销商业务,不计入乙方业务额。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商标、专利和其他标示。
6、在本合同授权区域外,甲方可另行指定代理商代理与乙方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7、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甲方拟继续对外授权销售本合同约定产品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代理权,甲乙双方应重新签订合同。
风险提示:建议双方明确好代理条件,如果对代理条件要求较为严格的,建议可以对代理条件进行明细;如果有相关资质信息,可以作为合同附件;避免一方存在信息不真实,或者资质授权过期等情况,容易引代理纠纷。涉及到代理条件变更,最好可以有具体的应对措施。二、代理的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一切法律重点证件,有一定的实力和经营能力。
2、处于主要城市或省会。
3、选择店面及商场柜台应是主要商业街或繁华地段,有 平方米以上专卖店铺或 平方米以上的商场专柜(壁柜)。
4、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策略及本合同有关规定。
5、具有较强的品牌意识,并有志于在 品牌经营与推广方面发展。
6、须按照公司的统一形象要求进行店铺装修和货品陈列。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和成本状况,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时调整价格。
(2)甲方有权在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3)甲方有权利在本合同未授权区域内另行寻找代理商,甲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4)甲方在有证据证明乙方经营条件恶化,丧失商业信誉不适宜继续经销本合同产品时,有权终止本合同。
(5)甲方对乙方所设立的分销商具有监控权。
(6)本合同中体现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维护乙方在其区域内的合法权益。
(2)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培训、指导、协助、配合乙方进行产品推广,协助乙方完成下级分销网点建设工作。
(3)按照乙方订单需求保障供货,满足乙方的货源需求。乙方在提货或货到后的验货期内对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甲方应及时处理。
(4)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说明书、图册。
(5)如出现客户投诉本公司承诺在 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
(6)本合同体现的其他义务。
四、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应以合法方式销售产品。
2、乙方不能销售与本品牌有同类商品的货品。
3、乙方销售的产品均须由甲方合法获得保证决不对甲方产品复制、拷贝、如有商标侵权行为,甲方将收回代理经营权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4、乙方不得随意改变甲方货物上指定的挂牌价。
五、合作方式及订货付款、货运
1、乙方须一次性交纳加盟金 万元,保证金 万元(合同终止时保证金无息抵货款返回)。
2、甲方每年举办两次新产品展示订货会:春夏、秋冬各一次,甲方专人协助客户制定订货计划,甲方收到乙方 %的订货金后,甲方将在 个工作日之内下单生产。
3、乙方若超过 个月未向甲方进货或中途停业,甲方将终止乙方的代理权并不退还合同保证金。
4、甲方给予乙方拿货折扣为挂牌价 折,换货率为 %。
5、结算方式:按订单结算款到发货。
6、货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收到货物的 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质量问题,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统一验收合格。
8、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首次配货总额必须在 万元以上。乙方第一年进货额总值需达到 万;第二年进货额总值需达 万;第三年进货额需达 万元的任务。若乙方每年能够完成甲方的任务,甲方将给乙方返点 %奖金。
六、销售与服务
1、商品的售后技术服务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确有困难,可请甲方帮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如需开增值税发票,甲方按所开金额收取 %的税金。
七、甲方提供
1、代理授权书。
2、专卖店或专柜形象设计。
3、提供管理条例及店面陈列细则,营业员培训。
4、享有甲方每月最新款式的优先配货权。
风险提示: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另设其他代理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解除与其他代理商的合作关系,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2、因甲方产品使用的商标、专利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经济损失的 %作为违约金。
3、因甲方延迟交货、交货数量不符、质量大批量不合格、售后迟延等导致乙方重大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经济损失的 %作为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超出指定范围销售或与他人串通超出指定范围销售授权产品,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若甲方能证明乙方超范围销售的具体金额的,甲方也可以按照乙方销售金额的 %向乙方索要违约金。上述两种支付违约金方式可任选其一.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授权下级代理商超范围销售或乙方的下级代理商私自超范围销售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 万元;因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下级代理商超范围销售损害其他合法代理商权益的,乙方应承担其他代理商的全部损失,乙方可另行向下级代理商追偿。
6、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标、专利、其他标示从事盈利性经营。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 万元/年标准支付实际使用费。
7、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商标、专利或其他标示从事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8、除本章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任意一方因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义务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9、除本合同第九条 另有规定外,甲乙任意一方因违反本章或合同其他义务致使另一方权益受到威胁或损害的,守约方书面要求改正但违约方拒不改正的,守约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0、甲乙任何一方按照本章规定向违约方索要违约金后仍不能弥补己方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违约方支付损失差额。
九、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有下列事项之一,本合同解除,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1)合同期限已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任何一方有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和代理销售有关的活动,并在 天内把“ ”品牌系列产品标价牌、喷画、资料、产品样板、广告材料等全部交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和追究其他责任。
3、截止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1)合同期届满,甲方不继续签订合同的,甲方以原价回购剩余产品;乙方不续签合同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剩余产品。
(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甲方以原价回购剩余产品;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剩余产品。
十、争议的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
十一、其它
1、合同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在甲方。
2、变更本合同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
3、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品牌代理合同范文(二)
甲方:云南马龙三福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地: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推广甲方产品,扩大甲乙双方品牌在当地市场影响力,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在乙方所在地的独家代理权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代理权:
1、乙方代理产品:
2、乙方代理区域:
二、权力与义务
1、甲方
1)授权乙方为指定区域内的甲方产品的合作推广单位,不定期派代表指导、督察乙方的销售工作。
2)甲方按乙方计划分期分批提供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的产品,保证产品的保质期自乙方收货之日起算不少于 个月。
3)甲方授权乙方可在指定区域内缔结销售合同,并利用乙方推广优势,利用各种机会进行产品的推广宣传。
4)甲方在乙方进货的同时提供广告品、宣传品。
5)甲方对因产品的内在质量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服务和推广指导。
2、乙方
1)乙方在本年度内完成 万元销售量。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信誉,利用乙方的义务活动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推广和宣传,组织科技成果推广会和示范现场会。
3)乙方不得低于甲方推荐的终端价格销售产品。
4)保证甲方的产品不得投放到规定区域以外市场及不低价销售。
5)因乙方推广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定期向甲方报销售计划(含订货计划、销售情况、渠道建设、市场开
发、促销计划等)。
三、进货及结算方式
乙方每次进货,提前 天通知甲方,款到 小时内发货,由乙方承担短途运费。
四、退换货条款
1、以下情况退货、换货的,乙方无条件退货,由此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收到货后乙方发现产品包装渗漏、标识不清、不符或存在质量问题。
2)所收发产品与定购产品不符。
2、以下情况退货、换货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1)乙方要求更换新包装或新的生产日期。
2)乙方认为某些产品积压过多不畅销,要求更换畅销产品。
3)无任何原因,乙方要求退货。
五、不窜货承诺
乙方承诺绝不将甲方产品销往约定区域外。甲方发现乙方有窜货事实,书面形式通告乙方扣减年终奖励的__%;乙方再次出现窜货事实,取消本合同全部年终奖励;若第三次窜货,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六、产品价格表详见附件1
七、奖励政策
1、完成业绩低于签约金额 %以下,无任何奖励。
2、完成业绩额达 %以上部分有奖励,为 %以上部分业绩额的 %。
3、超额部分奖励为超额部分业绩额的__%。
八、特别说明:
1、经双方签订盖章确认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如重大推广活动或投放电视广告,双方续另签补充协议。
3、其他约定事项:
九、合同自签字盖章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以乙方完成合同金额为续签合同的基础,乙方不能完成合同约定金额则合同废止。如乙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逆因素未完成合同金额,甲方可延缓合同有效期。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有效。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品牌代理合同范文(三)
制造商:(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权限
1、甲方授予乙方在范围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
4、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7、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8、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二、质量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三、产品价格
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四、代理折扣及结算
1、如果是甲方与乙方用户直接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方根据合同价格、付款进度确定乙方的代理费用。在保证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为:
a)合同额等于公司最低价:
代理费用=合同额 A
b)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 %以内(含 %)
代理费用=最低价 A+(合同额 最低价) B
c)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 %以上部分
代理费用=最低价 A+(合同额 最低价) C
2、根据乙方用户付款进度,甲方返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返还进度如下:
a)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 %以上,开始第一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一次返还:返还代理费总额的 %。
b)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 %以上,开始第二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二次返还:返还代理费用总额的 %。
c)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 %以上,开始第三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三次返还:返还至代理费总额的 %。
d)第四次返还代理费用与用户合同余款同步结清。
3、乙方结算代理费用时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4、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面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5、由于投标等造成与用户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价(投标价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专用产品总价的 %做为乙方利润。
五、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六、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对产品材质、设计和特点作有关培训,并针对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设计(ODM)服务。
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因甲方生产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退还或免费保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七、销售业绩
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在临时代理期内的销售业绩优不可预测性,因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临时代理期内的业绩,决定是否发放正式代理证书。发放代理证书同时,甲方与乙方确定每年乙方应完成的销售业绩。
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其独家代理权;
2)缩小其销售区域;
3)终止本合同。
注:乙方在销售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应书面表述影响业绩因素,以利甲方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市场决策。
八、销售报告、市场信息
8.1乙方应在季度初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销售业绩规划。
8.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用户认知(内容不受此限):
8.2.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8.2.2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
8.2.3用户需求信息。
8.2.4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8.2.5投标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
8.2.6市场调研。
8.2.7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
8.2.8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
9知识产权
9.1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9.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9.3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9.4甲方应提供代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有关说明。
10.协议期限
10.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 个月。 个月后,乙方凭甲方传真的正式代理证书,获得甲方正式代理权限,直至双方解除代理合作关系。10.2甲方在乙方暂时代理期限内,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无任何销售行为,甲方有权修改本协议,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0.3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 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10.5关于协议终止
10.5.1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10.5.2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非质量问题有偿维修,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
10.5.3解除代理关系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代理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品牌代理合同范文(四)
甲方:
乙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 品牌女装在 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 品牌女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 元/每月,并于三个月对乙方考核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 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 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 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 元计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以成本价提供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 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
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及定金。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货(该批货取消换货率)。
五、结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__%(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3)乙方配货换货率为 %,追加商品换货率 %。
4)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六、供货方式(订单加配货制):
1)订单制:甲方在每年开立二次展示会,供乙方下单订货或配货,甲方根据乙方订单数量及付款情况供货。
2)配货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给乙方当季所未订新款,配法基数为: 。
3)增补新款: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流行趋势的变化和市场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统一配货,配货基数为 。(同上第二条 )
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订货品或配货,否则扣除保证定金及定金。
七、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 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 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八、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九、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签约后一个月之内,在代理地区未能发展行为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代理优先权:
乙方如达成本合同各项规定与目标时,在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利。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为 年,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前 天内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并续签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终止代理关系,需提前 天书面向甲方提出。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乙方保证金和货品预付款到达甲方帐号上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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