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模板(汇编24篇)

时间:23-02-14 网友
商品房预售合同模板〔精选24篇〕

商品房预售合同模板〔精选24篇〕

商品房预售合同模板 篇1

出卖人: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

住宅: :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络 :

托付代理人:

联络 :

乙方所在土地用处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预售根据

该商品房已由 批准预售,预售答应证号为: 。

第三条 根本状况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构造为: ,建筑层数为: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位于 ,间隔 最近的公车站的实际间隔 为 。

2、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工程中的第 【幢】【座】 【单元】 【层】 号,该房号为【审定编号】【暂定编号】,最终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房号为准,该商品房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见附件一。

3、该商品房的用处为【一般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层高】【净高】为: 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 米,最高为: 米。该商品房朝向为: 。有 个阳台,其中 个阳台为封闭式,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4、出卖人托付猜想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 ,其猜想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5、签订本合同时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建立工程进度状况为 。

6、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间隔 。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间隔 。

第四条 抵押状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状况为以下第 种。上水、下水: 年 月 日到达 ;

(2)[市政双路供电][过渡性供电]: 年 月 日到达 ;

(3)供暖: 年 月 日到达 ;

(4)燃气: 年 月 日到达 ;

(5) 通信线: 年 月 日交付,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线: 年 月 日交付,敷设到户;

(7) ;

(8) 。

假设在商定期限内未到达条件,双方同意根据以下方式处理:

(1) ;

(2) 。

2.其他设施

(1)公共绿地: 年 月 日到达 ;

(2)小区非市政道路: 年 月 日到达 ;

(3)公共停车场: 年 月 日到达 ;

(4)幼儿园: 年 月 日到达 ;

(5)学校: 年 月 日到达 ;

(6)会所: 年 月 日到达 ;

(7)购物中心: 年 月 日到达 ;

(8)体育设施: 年 月 日到达 ;

(9) ;

(10) 。

假设在商定期限内未到达条件,双方同意根据以下方式处理:

(1) ;

(2) 。

第十三条 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行抗力外,出卖人未根据第十一条 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根据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根据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第十条 第(1)项中的时限),自第十一条 商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第十条 第(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 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一样)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根据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连续履行合同的,合同连续履行,自第十一条 商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 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 。

第十四条 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公示其托付的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并向买受人供给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三条 载明的猜想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根据第 种方式处理。

1.根据第五条 根据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定,双方同意根据以下原那么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肯定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根据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猜想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担当,产权归买受人全部。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猜想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肯定值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猜想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 x100%

猜想套内建筑面积

2.根据第五条 根据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定,双方同意根据以下原那么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根据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猜想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担当,产权归买受人全部。实测建筑面积小于合同商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肯定值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肯定值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实测建筑面积-猜想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误差比= x100%

猜想建筑面积

3.双方自行商定:

;

第十五条 交接手续

(一)交付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已经由建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承诺买受人在办理交接手续前有权对所购置的该商品房进展查验,而且不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该商品房的前提条件。

(二)查验该商品房时觉察其质量或其他问题的,双方同意根据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应当于 日内将已修复的该商品房交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担当,并根据第十三条 处理。

(2)由出卖人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标准和标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日内负责修复,并担当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担当赔偿责任。

(3) 。

(三)该商品房到达第十一条 商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双方进展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第十一条 商定的证明文件,并满意第十一条 商定的其他条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未满意第十一条 商定其他条件的,买受人有权回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担当,并根据第十三条 处理。

(四)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缘由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根据以下商定方式处理:

;

(五)双方同意根据以下第 种方式缴纳税费:

1.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

2.买受人同意托付 代交以下第 、 、 、 、 、 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专项修理资金;

(2)契税;

(3)第二十四条 商定的物业效劳费用;

(4)供暖费;

(5) ;

(6) 。

3.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以下第 、 、 、 、 、 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向出卖人出示缴纳税费的凭据。

(1)专项修理资金;

(2)契税;

(3)第二十四条 商定的物业效劳费用;

(4)供暖费;

(5) ;

(6) 。

第十六条 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商定

(一)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和本市公布的工程质量标准、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出卖人和买受人商定如下:

1.该商品房地基根底和主体构造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根据 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担当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担当。

买受人要求连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日内(该时限应当不低于60日),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根据 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担当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担当。

买受人不退房的或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过 日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商定的标准。达不到商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根据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

(3) 。

详细装饰和设备标准的商定见附件六。

(三)出卖人和买受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托付有资质的建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帮助并协作对方检测的义务。

第十七条 住宅保修责任

(一)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根据?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担当相应的保修责任。?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必需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标准、规程的要求。

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商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二)在该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房商定的,根据商定处理;没有退房商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协作保修。非出卖人缘由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担当责任。

第十八条 居民建筑节能措施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立委员会结合发布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未到达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根据?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担当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建筑隔声状况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建筑隔声状况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标准?(GBJ118-88)、?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隔声门?(HCRJ019-98)标准,对该商品房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的描绘真实准确     。商品房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状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表征的声环境状况见附件九。

商品房建筑隔声状况未到达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根据规划设计的要求补做建筑施工隔声措施,并担当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使用承诺和风险提示

1.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转变该商品房的用处、建筑主体构造和承重构造。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商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该商品房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根据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担当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转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2.出卖人承诺商品住宅不分割拆零销售;不实行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实行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开工商品房。

3. 。

第二十一条 产权登记

(一)初始登记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获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商定期限内获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双方同意根据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根据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退房的,合同连续履行,自出卖人应当获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获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 。

(二)转移登记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根据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2)买受人同意托付 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托付费用 元人民币(大写)。

2.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日内获得房屋全部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根据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根据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获得房屋全部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获得房屋全部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 。

3.如因买受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日内获得房屋全部权证书的,由买受人担当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共有权益的商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3. ;

4. 。

第二十三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商定

双方同意该商品房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根据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出卖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附属的 、 、 、 伴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

2.出卖人出卖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附属的 、 、 、 不伴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

第二十四条 前期物业效劳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效劳企业为: ,资质证号为: 。

(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效劳收费价格为 /月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 、 、 。

地上停车管理费 ,地下停车管理费 。

(三)物业效劳企业根据第 种方式收取物业效劳费。

1.根据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在每年的 月 日前缴费。

2.根据半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 月 日前和 月 日前缴费。

3.根据季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 月 日前、 月 日前、 月 日前和 月 日前缴费。

(四)物业效劳内容(前期物业效劳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七。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效劳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效劳企业供给前期物业效劳,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五条 专项修理资金

买受人托付出卖人代交专项修理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受托之日起 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修理资金缴纳凭证。

第二十六条 不行抗力

因不行抗力不能根据商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行抗力的影响,局部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行抗力不能根据商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准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行抗力大事完毕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供给证明。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详细状况对本合同中未商定、商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展变更或补充,但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商定应当由出卖人担当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解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纳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份。

第三十条 出卖人与买受人在该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出卖人应当在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上进展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并打印联机备案表盖章后交买受人一份。

商品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手续应当在7日内完成。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签章):  [负责人]:

[托付销售代理机构](签章):  [托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应标明方位)

附件二: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1.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处、所在位置、面积。

2.参加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名称、用处、所在位置、面积、分摊系数。

3.不分摊的共用部位。

附件三:该商品房获得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及抵押当事人的相关商定

附件四:计价方式与房款的其他商定

附件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商定

附件六:装饰和设备标准的商定

1.采暖系统:

(1)集中采暖:[散热器][地板采暖] ;

(2)分户采暖:[燃气炉][电采暖] ;

(3)采暖设备品牌: 。

2.保温材料:

(1)外墙保温:[挤压聚苯板][发泡聚苯板][发泡聚安酯] 。

(2)内墙保温:[石膏聚苯板] 。

3.外墙:[瓷砖][涂料][玻璃幕墙] 。

4.内墙:[涂料][壁纸] 。

5.顶棚:[石膏板吊顶][涂料] 。

6.室内地面:[大理石][花岗岩][水泥抹面][实木地板] 。

7.门窗:

(1)外窗构造尺寸为: ;

(2)开启方式为: ;

(3)门窗型材:[双玻中空断桥铝合金窗][塑钢双玻璃] 。

8.厨房:

(1)地面:[水泥抹面][瓷砖] ;

(2)墙面:[耐水腻子][瓷砖] ;

(3)顶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顶] ;

(4)厨具: 。

9.卫生间:

(1)地面:[水泥抹面][瓷砖] ;

(2)墙面:[耐水腻子][涂料][瓷砖] ;

(3)顶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顶] ;

10.阳台:[塑钢封闭][铝合金封闭][断桥铝合金封闭][不封闭] 。

11.电梯:

(1)电梯品牌名称: ;

(2)电梯速度: 米/秒;

(3)电梯载重量: 千克;

(4) 。

12.其他

;

附件七:物业效劳

一、前期物业效劳合同

二、临时管理规约

三、其他商定

附件八:该商品房所在楼栋本期的工程建立方案

附件九:该商品房的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状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表征的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含声环境状况的应在商品房预售时通过实测获得)。

1.建筑隔声状况

(1)室内允许噪声级 dB(A),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标准? 级标准;

(2)分户墙及楼板计权隔声量 dB(A),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标准? 级标准;

(3)分户层间楼板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 dB(A),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标准? 级标准;

(4)建筑外窗计权隔声量 RW dB(A),符合?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级标准;

(5)阳台门计权隔声量 RW dB(A),符合?隔声门? 级标准。

2.所在地声环境状况

(1)工程立项或预售时所在地声环境现状监测值为:昼间 dB(A),夜间 dB(A),监测时间为 年 月 日;

(2)工程立项时所在地所处的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为 类区,执行标准为昼间 dB(A),夜间 dB(A);

(3)工程立项时所在地周边 (有/无)可能对本工程产生噪声或振动影响的道路、轨道线路、铁路、机场或飞行航道,分别是 ;

(4)目前尚未建立但规划工程所在地周边 (有/无)可能对本工程产生噪声影响的道路、轨道线路、铁路、机场或飞行航道,分别是 ;

(5)工程建成后所处区域整体环境噪声猜想值为昼间 dB(A)~ dB(A),夜间 dB(A)~ dB(A)。其中受周边噪声或振动影响最严峻的区域为 侧(详细方位),猜想昼间将会到达 dB(A), (超过/优于)本地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标准 dB(A),夜间将会到达 dB(A), (超过/优于)本地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标准 dB(A)。

附件十:补充协议

《商品房预售合同模板(汇编24篇)》相关文档:

商品房购房合同范文(二篇)09-02

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书范文5篇09-02

商品房预定协议书09-02

商品房预售合同模板(6篇)09-02

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范本(必备10篇)09-02

商品房购房合同(14篇)09-02

商品房购房合同(通用15篇)09-02

商品房购房合同范本5篇09-02

商品房购房合同范本(4篇)09-02

商品房购房合同范本09-0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