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房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3-01-29 网友

租赁协议

年 月

租赁协议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协议条款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章 房屋状况及用途

第一条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1.1乙方承租 9号工房组团111-113,115-123、213-224房间,共24间。

1.2乙方承租 4号工房组团115-116房间,共2间。

1.3乙方承租 公建组团208房间,共1间

1.4 上述房屋以现状为准进行出租,乙方已对房屋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检查,对房屋现状予以完全认可。

第二条 屋内的设施设备

房屋内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装修、装置及物品(以下称附属设施)清单详见协议附件,附属设施与房屋一并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三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用途为: 住宿、办公,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四条租赁期限为:

1.1 其中9号工房组团116-124、214-224房间20个房间租赁期限为 2017 年 5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0 月14日,共计 5 个月。

1.2 4号组团115-116房间2个房间租赁期限为2017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8 年 3月13日,共计 5 个月。

1.3 9号工房组团111-113,115-123、213-224房间24个房间租赁期限为 2018 年 3 月 14 日至 2018 年 10月31日,共计 7.5 个月。

1.4公建组团208房间1个房间租赁期限为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共计5.5个月

第五条 租期届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当在本协议期满 15日前向甲方提交续租文件原件,由甲方审核同意后续延本协议或签订新的租赁协议;如乙方未能在协议期满15日前向甲方提交获批准的文件,则本协议到期时自行终止。

第六条:本协议到期终止,乙方应按本协议有关条款腾还房屋。

第三章 租金

第七条 租金

7.按照 公司要求,对 有限公司房屋租金进行减免。

第八条 能源费用

8.1乙方所租赁组团的水、电等能源费由实际使用单位自行承担,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代为收缴。

8.2水、电费按照 相关能源公司规定的非居民类标准执行,如有调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8.3 乙方所租赁组团的分表与本项目总计量表出现差额时,按照相应比例进行补交。

8.4 乙方所租赁组团的能源费每月25日前交纳,甲方有权从保证金内扣除实际使用单位到期未交纳的水、电、费用。

8.5 乙方在正式进驻前提前向甲方申请水、电等能源的用量,经甲方批准后使用,超出部分按照相关能源公司规定,执行溢价收费。

第四章 物业管理及乙方的联络人

第九条 本项目由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物业公司按照与甲方签署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组织本项目建筑物及房屋设施维护、秩序、保洁、绿化等工作,但不包括承租区域内工作。

第十条 甲方委托物业公司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约》和《安全管理责任书》。该等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后,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并应向乙方进行宣传教育,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若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出现严重失职,乙方有权向甲方进行投诉。

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拥有对《管理规约》的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于家堡金融区建设者之家管理规约》进行修改,物业公司将修订完毕的《于家堡金融区建设者之家管理规约》交与乙方,乙方应进行确认并对其入住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 为加强乙方与物业公司之间的联系及对本项目的管理,乙方确定 联络人,专门负责承租区域事宜与物业公司及甲方对接,联络人变更的,乙方应于变更前2天书面通知甲方及物业公司。

第五章 履约保证金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20 万元,乙方未能如期交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此项费用作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在租赁期间履行合同的保证,保证的内容如下:

1)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入住人员使用房屋的行为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屋内设施的赔偿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于家堡金融区建设者之家管理规约》,其他按照实际损坏进行赔偿);

2)乙方退租时所有钥匙如有损坏或丢失的,按照本协议附件的标准从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期间,如需补办钥匙的,按照本协议附件《管理规约》标准交纳工本费);

3)乙方有其它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的违约行为并应承担违约金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划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保证金不足违约金数额或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4)保证金不足金额标准的,甲方有权随时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乙方将租赁房屋腾清并移交甲方验收,如甲方所租赁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与原状相符,甲方应当在双方办理交接完毕后将保证金本金返还给乙方。

乙方在租赁期满前单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协议,所扣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章 组团入住、退出

第十四条 本项目的入住

14.1 乙方应于租赁起始日10天前办理人员入住手续。包括向甲方及物业公司提供入住人员花名册(附每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等。

14.2 乙方应于租赁起始日5天前对承租房屋的附属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并由乙方派出的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如乙方未能进行验收确认的,由联络人进行签字确认,视同乙方确认。

14.3 租赁起始日前2天内由物业公司按照甲方出具的相关文件和乙方提供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进行人员核对。

14.4 人员核对无误并对设施清单确认后,物业公司向联络人发放承租区域房间钥匙。

14.5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保管责任自钥匙发放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本项目的退出

15.1 本协议到期终止或提前终止,乙方应当将房屋腾清、清理干净后,于终止日前将房屋完好地交付甲方。

15.2 乙方将房屋腾清整理完毕后,应通知物业公司进行检验。物业公司按照清单对房屋和附属设施逐一进行检验。如有因乙方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的毁坏、丢失等问题,乙方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或者由甲方按照附件《 管理规约》的标准从保证金中扣除。

15.3 房屋及附属设施清点无误,屋内整洁干净无生活垃圾的,双方在有关房屋交还的交接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应将房屋的钥匙等全部交还甲方,乙方不再承担对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保管责任。

15.4 甲方或物业公司经验收后发现有生活垃圾未清理干净的,可按照附件《 管理规约》的标准从保证金中扣除垃圾清理费。

第七章 房屋及公共区域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六条 乙方必须按照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第十七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房屋主体结构以及房屋外部的公共区域内公用设施的维护和修缮,保证房屋能够正常使用,一旦房屋主体结构及公共区域内公用设施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影响乙方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维修;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派人进行维修,乙方应当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方便。

由于乙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造成扩大损失的,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第十八条 租赁期间,房屋外部的公共区域内消防设施的年检(包括灭火器的年检)及维修由甲方负责。

承租区域内部包括但不限安全、防火、保管、防盗等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承租区内部防火、防汛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并接受有关的检查与监督,如因乙方拒绝监督或整改,造成灾害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九条 租赁期间乙方应当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包括屋内设施及公共设施),作好房屋的日常维护工作,凡因乙方或乙方员工使用不当、人为损坏等原因给甲方房屋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情节恶劣的应接受处罚。

第二十条 租赁期内,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得对所租房屋进行任何改造,并不得有《 管理规约》中禁止的行为,如有发现,按照《 管理规约》的规定恢复原状并追究相应损失。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租赁企业之间的关系,减少相互干扰,提倡相互合作。

若其他租赁企业入住人员或其他第三方人员在物业公司管理区域内与乙方人员发生纠纷,甲方及物业公司有义务立即采取妥善处理措施(如劝阻或报警等),并立即通知乙方负责人员。因各方入住人员纠纷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法律后果由纠纷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八章 违约责任和免责条件

第二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要求限期履行;拒不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23.1 乙方发生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乙方的保证金冲抵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公寓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

2)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3)乙方擅自改变承租区内部设施和内部结构的;

4)乙方在本项目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

5)严重违反《 管理规约》、《 安全责任书》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6)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根本义务,经甲方要求后仍不履行的。

23.2本协议因租赁期满或协议约定或法定原因而终止时,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腾还房屋的,乙方应按本协议所确定的租金标准的两倍向甲方支付协议终止日至实际腾还房屋之日止的房屋使用费;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5天内仍未能将房屋腾清交还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房屋使用费及其他相应损失。

23.3租赁期间,房屋及附件所列的财物发生损毁灭失的,由乙方据实赔偿,但属于正常使用状况下的损耗除外;因乙方保管或使用房屋不当的行为给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其它后果。

23.4租赁期间,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有关环保要求,给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和其它后果。

23.5 租赁期间,承租区域内部包括但不限安全、治安、防火、防盗、保管及人身安全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引起火灾或其他不安全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3.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并且不能避免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虽然免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履行协议的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立即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当尽快协商决定解除协议、部分解除协议或延期履行协议。不可抗力包括政府政令及其它政府行为。

23.7在合同期内如发生政府拆迁用地、规划用地等情况,则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给予乙方书面通知以终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听从甲方安排,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搬迁,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3.8协议未到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提前解除协议。乙方擅自提前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不退还乙方已扣除的房租,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第二十四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仲裁。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的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为减少发生突发事件或意外事故时,对入住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甲方建议乙方为所有入住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保险事宜。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之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的附件作为与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1、《安全责任书》

2、《管理规约》

乙方已详细阅读了本协议的全部条文,经甲方的解释和说明,已方认为已经完全理解本协议条文的真实含义。本协议的签署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因而体现了本协议双方的共同利益。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板房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文档:

中介房屋租赁合同09-01

杭州房屋租赁合同09-01

中介房屋租赁合同09-01

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表版)09-01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免费7篇09-01

房屋租赁合同简单模板13篇09-01

房屋租赁合同(通用6篇)09-01

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09-01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通用15篇)09-01

房屋租赁合同精选13篇09-0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