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加盟合同范本(通用5篇)

时间:22-09-15 网友

服装加盟合同范本(通用5篇)

服装加盟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昆士熊童装销售市场,甲方推出昆士熊特许加盟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昆士熊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 昆士熊连锁加盟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购得用于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产品。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 特许加盟计划,以利于?业务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营模式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

3、甲方申明,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视为甲方的雇员、代理人、合伙人、合资企业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充当或试图充当甲方的代表人,联营企业,合伙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义务责任的种类或性质如何。

第三条 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 。

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昆士熊注册商标,乙方以昆士熊的经营方式和风格经营系列产品。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1、为促进乙方业务发展,降低乙方经营成本,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费,仅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该保证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全额转为货款或退还。本合同期满后,如续签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2、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和首期进货款( 元)共计 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 先生/女士在 省 市/县 _区域内开设昆士熊加盟店,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为 。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昆士熊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昆士熊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昆士熊产品。

3、因地理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第七条 追加建店

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外新建昆士熊加盟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签订以该新加盟店或专柜为对象的昆士熊连锁加盟合同。

第八条 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加盟合同签定后,乙方预付 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5000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 万元一并汇入甲方帐户,此后首批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预付款抵扣。

2、首期进货超过 万元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 折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4、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对每次收发货情况单独记帐,每月对帐一次。

5、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退换货

1、退换货是指乙方将有质量问题或积压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货款换购新货。退换货只限于商品调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2、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销售原因造成商品积压的,乙方应在货到30日内(以货运公司通知乙方收货或送货上门时间为到货日)提出换货申请并将积压商品发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后,将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实际进货额的 %折算金额为乙方调换新货。换货以退回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前提。乙方累计退换货金额(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计算)不得超过以现款支付的实际进货金额。

3、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平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平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

4、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可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代为销售,甲方按代卖商品销售额的20%提取代卖手续费。

第十条 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达到规定进货额后将获得年终返利奖励:(均不含首批进货额)

累计进货额达到 元获得年终 %的返利奖励;

累计进货额达到 元获得年终 %的返利奖励。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不限于在乙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视察乙方的设施与经营情况的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连锁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加盟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稳定、丰富、高品质的供货支持,并在开店设计、货品定位、进货选择、新款推进、推广促销以及客户资源等各方面给予乙方有效的建议和实际的支持。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以昆士熊品牌标识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门头的标准样式进行店面装修和陈设。

2、乙方必须完全销售甲方供货商品,如需销售其他补充商品,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

3、乙方欲作有关昆士熊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并使用获甲方同意的资料。

4、乙方有权享受优先供货的权利。

第十三条 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昆士熊或与昆士熊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或与甲方有关企业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除应按规定承担违反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来自第三方的索赔)。

3、所有带有昆士熊商标、徽记的商品及物品均需从甲方进货,在加盟店使用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承认。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昆士熊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5、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昆士熊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该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仿冒,滥用昆士熊商标。

2)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

3)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昆士熊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昆士熊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5、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经甲乙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后,按本条第4项的要求已经停止使用和拆除所有带有 标识的物品后,乙方可要求将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全额转为货款或在本合同原定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服装加盟合同范本 篇2

特许人(甲方):

受许人(乙方) :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将“”商号及商标权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释义

1、商品: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产品;

2、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号、外观设计等所有经营技术等;

3、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画、海报、各种告示牌、购物袋、各种广告礼品等。

二、特许授权

1、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开设“”商号连锁店,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商品;

2、甲方将其所有的“”商号、商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商号及商标的经营活动;

3、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无权且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4、甲方的授权非独家特许,甲方有权在同一地区或其他地区同时授予任何第三方特许经营。

三、加盟优惠

1、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甲方可为前十家加盟的受许人进行店面展示柜装修、购买甲方统一订制的货架、标志、牌匾、灯箱架、收银台等辅助材料等,装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对享有优惠方案的受许人垫付70%的装修费用,但受许方须在店面装修开始前预先支付该费用30%后甲方开始安排施工;

本合同的乙方为本行政区域内第 家特许经营方,享有【 】不享有【 】该优惠方案;

2、享有上述优惠方案的受许人须连续经营“”品牌三年,如第二年提前终止,店内的所有货架等材料及配置归甲方所有,受许方已支付的装修款项作为使用的折旧费不再退回;如受许方继续经营,则受许人须在经营期的第二年及第三年的10月份前分两次结清余下甲方垫付的70%装修费用(即每年付清35%),甲方同意不收该笔费用的利息。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商品进行合理的调配;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在加盟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约定支付货款或其它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加盟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甲方义务:

(1)负责店内展示柜装潢、货架摆设、协助人员招聘工作;并向乙方人员提供相关的专业培训(包括店务管理、财务管理、店铺陈列、pos系统操作等)。

(2)负责商品的开发或生产,并负责向乙方配送;

(3)提供乙方成立“”连锁店时需由特许人即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订购甲方经营的商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

(2)有权拥有所加盟的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得权益;

(3)负责加盟的连锁店的人员招聘、财务监督管理及业务拓展;

(4)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所有加盟商会议和组织的活动。

2、乙方义务

(1)按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货款;

(2)乙方开业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确保连锁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以保证连锁店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

(3)在连锁店内只能按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经营销售甲方经营的商品,不得经营其它任何产品;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产品价格,需向甲方书面申请,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4)积极配合和参予甲方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它活动;

(5)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缘说”所拥有的权益时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不能经营或代理其它任何商品,但乙方有权提供当地的市场信息供甲方参考,以便甲方能提供更为适销的商品。

六、特许加盟费、保证金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特许经营加盟费 元;加盟保证金 元;合计 元;

七、供货、配送、调换及运输

1、甲方对全国的所有的加盟商实行按商品零售价的 折(不含税价)供货给乙方;

2、货物配送:乙方每次订货(包括首次订货)须预付甲方货款的30%,货款汇至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确认收到货款后,安排发货,乙方应在收货当天结清余下货款,在商品无严重质量问题情况下,甲方不接受乙方退货;

3、为充分发挥连锁经营的规模效应,所有连锁门店的商品均由公司销售监控部统一、合理地调配,以尽可能地减少各店的商品库存;

4、甲方每次发货的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调换货及调换货率:乙方的订货由甲方统一配送,乙方每批订货可享有10%的调换货率(包括甲方的首批发货),调换货期限为 天,过期不予调换货(注:以发货时间为准);所有的调换货须无损坏、无污渍,所有附件全齐,吊牌吊粒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当季度货不可跨季度调换。

八、承诺及保证

1、甲方对连锁店的商号、商标、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

2、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加盟保证金以作违约处罚并自动解除本合同结算货款,且立即停止对乙方供货,甚至由此而产生的断货或被迫停止营业,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1、未按期结清货款或装修费;

2、乙方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未经甲方同意;

3、乙方擅自仿造“缘说”品牌自行生产并销售;

4、在加盟店中销售中夹杂其他品牌的服装。

十、退出机制及续签

1、乙方在合同期满前的三个月应书面通知甲方是否有意续签,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续签的优先权;

2、乙方期满退出,在结清所有的往来帐目后,甲方应将合同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在退出后,形象货架可由甲方按三年折旧收回,第一年按50%折旧,第二年按30%折旧,第三年按15%折旧;

4、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退出的,甲方已收取的加盟保证金不再退回,如有未付清的货款乙方在退出前应一并结清。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一般条款

1、本合同的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

3、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服装加盟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 经销莱珂服饰。

二、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4、5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服装加盟合同范本 篇4

授权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被授权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经调查市场明确定位并熟悉了解《健康服务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内容后,向甲方提出设立健康服务中心的申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健康服务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条件及规定,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县) 区设立健康服务中心(下称健康中心),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约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立授权

一、乙方对甲方的系列产品、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充分认同,充满信心。

二、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权使用“健康服务中心”商号、品牌、服务标志等有关标志、标签和招牌。

三、乙方使用甲方标识和经营产品时,不得有损xx品牌形象和经营其它产品的行为。

第二条:经营方式

一、健康中心设立后,乙方应自行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食品、保健食品,还可附加化妆品、保健器械、健康咨询服务、信息传播、品牌推广等。

二、乙方自筹资金,自主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所有经营债权债务;

三、乙方应配备相应的基本设施,如检测仪器和电脑、传真机、电视、dvd等其他办公设备;

四、乙方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执行甲方所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并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收款票据。

第三条:合作方式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证,向甲方提出申请加盟 省 市(县) 区设立健康服务中心。

二、健康中心购货按8折配货,服务费(按产品标价的7%)可以预提,销予特惠顾客的产品可按6折计入积分奖励,销予普通消费者的部分甲方按20%返利。折扣、服务费、返利等均按产品标价计算;

三、乙方一次性购货达50,000元(按汇款金额计算),由甲方赠送健康检测仪器一套;

四、累计购货者,交押金4,000元,由甲方提供健康检测仪器一套。累计购货金额达60,000元(按汇款金额计算)时,押金退还,仪器归健康中心所有;

五、当月销售达到18,000元及以上,可以再返利3%(产品标价)。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出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2、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3、乙方如不按《健康服务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规定而与消费者发生冲突,甲方可扣除乙方近期三次进货所得的返利;

4、乙方如果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二、甲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

2、为乙方提供店面装修设计方案和中心区域划分方案。

3、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及相关信息。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约定地开展系列产品经营;

2、有权拥有甲方所授权特许经营健康中心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3、负责健康中心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等;

4、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交流等活动。

二、乙方义务

1、维护的品牌形象,实事求是地介绍甲方公司和产品,不做夸大虚假宣传或其他有损甲方形象的宣传广告活动。

2、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并将健康中心店面照片寄给甲方备案;

3、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自主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4、不得损害甲方及其他健康服务中心声誉,不攻击贬低其他公司及其产品,广告内容不得与国家现行法规冲突。

5、不得利用甲方业务关系销售或推广其他公司产品。不得诱导、强制利用业务员推销非甲方公司产品。

第六条:购货、换货

一、购货

1、按甲方公司的产品订货单选购产品;

2、按订货单的金额向甲方公司汇出足额的货款;

3、汇款后把汇款回执及订货单传真到甲方公司确认(在汇款前务必与甲方确认汇款账号)。

二、换货

1、为充分保障顾客的权益、维护正常生产与经营秩序,甲方在营销过程中遵循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制定换货制度。

2、甲方竭诚为健康中心提供优质产品。若发现发货错误或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健康中心可以及时与甲方物流部联系并按有关规定换货。

3、健康中心办理换货手续应填写《换货申请表》,连同该批货物的随货清单,由负责人签字连同需更换的产品返回甲方公司。经审核无误即可更换。

备注:

1.换货的产品从发货日起3个月内,可按同等价值的产品换货,6个月以内,按50%等值的产品换货。

2.申请换货之商品必须是属于正品而非赠品或折扣商品,并交纳10%理货费用。

3.所有宣传资料不予退换。

4.健康中心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售货。应保持最低安全库存,库存不足时应及时订货补足。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如果连续三个月没有补进货物,半年内月均汇款金额达不到20xx元,且无任何书面文字说明,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特许授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健康服务中心;

二、乙方店址、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因素影响合同执行,须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八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一、合同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二、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并无续签合同,就失去了经营的特许授权,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应将《授权书》和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的招牌和材料退还甲方。

三、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严重影响对方声誉的行为,守法一方有权终止合约,并追诉违法方责任。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成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签约地:

服装加盟合同范本 篇5

甲方: 市 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地点:

为提升品牌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共同协作的原则,遵循我国《经济合同法》商标专利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市 服装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现就授权委托“ ”服装代理事宜,依法订立本服装加盟代理合同。

第一条 :代理许可内容、区域、方式

(一)、代理许可内容:乙方在协议签订区域内经营“ ”服装系列产品。

(二)、代理许可经营区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 代理“ ”服装系列产品,其销售区域范围包括本省内的 区域经销,允许在该区域经营专卖店、专厅、专柜。乙方必须拥有办公区域、订货区域、物流仓储和35平方以上的形象店。

(三)所有销售网点必须保持统一形象,统一货柜、统一配套设备。

(四)乙方不得同时经营与本品牌同类的品牌产品,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状况罚款,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代理方式:乙方保证在协议指定区域销售,不得跨越区域供货、窜货,如发现越区供货、窜货现象,处罚如下:

A、 首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停止越区供货、窜货、没收所有窜货产品并罚款人民币 元,用于赔偿被越区方的代理商损失。

B、 第二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赔偿造成被窜货区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并罚款人民币 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C、 第三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将无条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责令乙方7日内清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同时停止使用与有关 服饰的一切商标及形象规范。

第二条 :代理许可的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许可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

第三条 :代理许可条件

乙方一次性交纳品牌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且款项以收据或汇款单为准。乙方首批备货不得低于 万元。当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若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一个月内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 :代理商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㈠、乙方所代理甲方的产品,甲方按统一折扣价供应,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才给予供货。

㈡、货物运输费以及专卖店配套用品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包括一切货品保险,装卸费用,退货运输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

㈢、对帐:甲乙双方保留发货清单、票据及凭证进行账目核对。要求双方财务每月底对帐一次,并在传真单上签名确认,传回甲方财务部。

第五条 :服装加盟代理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销售区域经销“ ”服装品牌专卖、专厅、专柜的产品。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乙方跨区域供货、窜货,或有损品牌形象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

3、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

4、 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 ”服装产品的真伪、优劣进行检查。

5、 甲方拥有“ ”服装品牌商标专利权,有权在协议期限内及核准店铺特定范围内赋予乙方商标许可使用权。

提供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 ”服装产品义务,并能不断更新产品款式,以满足乙方销售需要。

7、 甲方有帮助乙方有效拓展业务网络之义务,并提供最新货品信息,提供成套的宣传资料的促销信息。

8、 甲方提供的货品如有质量问题,准予全部退换,但乙方应保证货品原包装不被损坏,在遵守产品换货相关制度后甲方予以退换。

9、 为了严格贯彻“ ”服装专卖店的营销文化与机制,在乙方开业前,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管理人员及指导员工开店时商品陈列,店面装修,全力协助乙方建立全面优质的管理及服务。并不定期或定期对乙方店铺进行技术性监督性考查;为乙方提供有效服务知识和广告宣传资料等,特许专卖牌、产品画册、专卖店装修设计资料及开业指导培训手册等。

10、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期间,保证在同一区域不授权第三方,乙方也无权转让授权第三者。

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义务对假冒“ ”服装商标和侵犯“ ”服装商标权的行为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2、 乙方有权根据所在区域策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

3、 乙方有权在自己的区域内为本品牌开展广告活动(例如:媒体、车身、灯箱、报纸、广播等)但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4、 乙方店铺内的员工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制服成本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的一切装修及费用,装修设计图及道具制作图由甲方提供以确保视觉效果符合统一标准。(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6、 乙方有权视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需传真退换货申请单,报甲方确认。

7、 原则上执行地区市、县开设一家独立零售商,潜力大、经销能力强的市场,可开多家专卖店,但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所开设的专卖店,应严格按甲方营运程序执行。

8、 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成人民币 万元销售任务(按公司的回款额计)。

9、 在实行网络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须向公司传真销售日报,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及反馈市场信息,并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

10、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好的服装款样,并寄回甲方(费用由甲方承担,凭发票报销)。对于乙方提供信息,如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甲方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按奖励措施给予奖励。

11、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和外界发生一切业务均属于乙方自己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 乙方失去其法津认可的法人资格或店铺经营权。

2、 乙方未达到甲方指定的销售额。

(二)、若甲方违反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并商讨赔偿。

(三)、合约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必须:

1、 支付所欠货款给甲方。

2、 停止营业,交还特约代理牌,并停止使用一切标识。

第七条 :保密守则

1、 甲方有权利和义务为乙方从事的经营办法、财产、贷款进行保密。

2、 乙方在代理期间或终止代理后,有义务为甲方做好保密工作。

3、 甲方有权利到乙方所属区域销售核对。

第八条 :服装加盟代理合同的其它

1、 若发生异议应在互利自愿原则下共同协商解决,并补充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2、 如执行本协议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如果确有分歧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裁定。

第九条 :附录

1、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 家以上(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 万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额的 %为广告支持;

2、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达 家(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 万元以上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的  %为广告支持。

A、 奖励的广告支持部分纯属于广告费用,不做现金奖励;

B、 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先投入广告,由乙方先支付费用,待合同期满达到以上1、2条,两条任一标准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 :服装加盟代理合同的补充协议

在发展固定分销网点时,新增分销网点,须向甲方签约,由甲方统一开具授权书,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在加盟过程中需缴纳的保证金、设备款,统一由甲方收取。

甲方: 市 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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