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关于加盟店协议书 篇一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为提升品牌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共同协作的原则,遵循我国《经济合同法》商标专利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市 服装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现就授权委托“ ”代理事宜,依法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代理许可内容、区域、方式
(一)代理许可内容:乙方在协议签订区域内经营“ ”。
(二)代理许可经营区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 代理“ ”,其销售区域范围包括本省内的 区域经销,允许在该区域经营专卖店、专厅、专柜。乙方必须拥有办公区域、订货区域、物流仓储和35平方以上的形象店。
(三)所有销售网点必须保持统一形象,统一货柜、统一配套设备。
(四)乙方不得同时经营与本品牌同类的品牌产品,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状况罚款,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代理方式:乙方保证在协议指定区域销售,不得跨越区域供货、窜货,如发现越区供货、窜货现象,处罚如下:
A.首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停止越区供货、窜货、没收所有窜货产品并罚款人民币 元,用于赔偿被越区方的代理商损失。
B.第二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赔偿造成被窜货区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并罚款人民币 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C.第三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将无条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责令乙方7日内清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同时停止使用与有关 服饰的一切商标及形象规范。
第二条 代理许可的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许可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
第三条 代理许可条件
乙方一次性交纳品牌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且款项以收据或汇款单为准。乙方首批备货不得低于 万元。当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若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一个月内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 代理商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所代理甲方的产品,甲方按统一折扣价供应,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才给予供货。
(二)货物运输费以及专卖店配套用品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包括一切货品保险,装卸费用,退货运输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
(三)对帐:甲乙双方保留发货清单、票据及凭证进行账目核对。要求双方财务每月底对帐一次,并在传真单上签名确认,传回甲方财务部。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销售区域经销“ ”品牌专卖、专厅、专柜的产品。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乙方跨区域供货、窜货,或有损品牌形象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
3、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
4、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 ”产品的真伪、优劣进行检查。
5、甲方拥有“ ”品牌商标专利权,有权在协议期限内及核准店铺特定范围内赋予乙方商标许可使用权。
6、甲方有提供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 ”产品义务,并能不断更新产品款式,以满足乙方销售需要。
7、甲方有帮助乙方有效拓展业务网络之义务,并提供最新货品信息,提供成套的宣传资料的促销信息。
8、甲方提供的货品如有质量问题,准予全部退换,但乙方应保证货品原包装不被损坏,在遵守产品换货相关制度后甲方予以退换。
9、为了严格贯彻“ ”专卖店的营销文化与机制,在乙方开业前,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管理人员及指导员工开店时商品陈列,店面装修,全力协助乙方建立全面优质的管理及服务。并不定期或定期对乙方店铺进行技术性监督性考查;为乙方提供有效服务知识和广告宣传资料等,特许专卖牌、产品画册、专卖店装修设计资料及开业指导培训手册等。
10、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期间,保证在同一区域不授权第三方,乙方也无权转让授权第三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对假冒“ ”商标和侵犯“ ”商标权的行为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2、乙方有权根据所在区域策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
3、乙方有权在自己的区域内为本品牌开展广告活动(例如:媒体、车身、灯箱、报纸、广播等)但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4、乙方店铺内的员工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制服成本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的一切装修及费用,装修设计图及道具制作图由甲方提供以确保视觉效果符合统一标准。(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6、乙方有权视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需传真退换货申请单,报甲方确认。
7、原则上执行地区市、县开设一家独立零售商,潜力大、经销能力强的市场,可开多家专卖店,但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所开设的专卖店,应严格按甲方营运程序执行。
8、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成人民币 万元销售任务(按公司的回款额计)。
9、在实行网络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须向公司传真销售日报,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及反馈市场信息,并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
10、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好的服装款样,并寄回甲方(费用由甲方承担,凭发票报销)。对于乙方提供信息,如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甲方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按奖励措施给予奖励。
11、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和外界发生一切业务均属于乙方自己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失去其法津认可的法人资格或店铺经营权。
2、乙方未达到甲方指定的销售额。
(二)若甲方违反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并商讨赔偿。
(三)合约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必须:
1、支付所欠货款给甲方。
2、停止营业,交还特约代理牌,并停止使用一切标识。
第七条 保密守则
1、甲方有权利和义务为乙方从事的经营办法、财产、贷款进行保密。
2、乙方在代理期间或终止代理后,有义务为甲方做好 。
3、甲方有权利到乙方所属区域销售核对。
第八条 其它
1、若发生异议应在互利自愿原则下共同协商解决,并补充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2、如执行本协议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如果确有分歧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裁定。
第九条 附录
1、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 家以上(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 万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额的 %为广告支持;
2、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达 家(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 万元以上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的 %为广告支持。
A.奖励的广告支持部分纯属于广告费用,不做现金奖励;
B.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先投入广告,由乙方先支付费用,待合同期满达到以上1、2条,两条任一标准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 补充协议
在发展固定分销网点时,新增分销网点,须向甲方签约,由甲方统一开具授权书,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在加盟过程中需缴纳的保证金、设备款,统一由甲方收取。
第十一条 附件
1、乙方营业执照;
2、本协议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一切解释权;
4、如有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签订地司法机关裁决,且甲方所在地为合同签订地;
5、乙方经营地址实地照片;
6、代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对方款项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加盟协议书 篇二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第一条甲方为推广教学方法,使更多的学生受惠于这一先进的教学方法,快乐成长,早日成才。
第二条乙方热爱教育事业,并有与甲方共同致力于技术事业的发展、开拓技术市场的强烈愿望,故吸收其为技术合作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四条签订本合同旨在乙方成为甲方的合作单位后,确保甲、乙双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为:技术市(城市)合作伙伴,负责所有相关产品在授权区域内的教学使用权。
2、甲方拥有先进的教学方法和专业教材,支持乙方在授权区域内的经营和推广技术。
3、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技术"品牌,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甲方提供版本教材给乙方教学使用。
5、甲方可参谋指导乙方提供的宣传和策划方案。
6、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教学市场开拓,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
7、甲方可按照双方的约定对乙方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技术品牌的使用权、技术相关产品的特许经营权。
2、乙方享有甲方提供教学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3、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员收取培训费,所收取的培训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编研的教材、教学方法的权利,甲方赠送的教材以外,乙方再次购买教材按以下价格向甲方购买。
5、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培训名教师的权利,超额培训的人员需缴纳培训费,教师培训费为陆仟元整/人。乙方老师到甲方进行培训,教师的差旅、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承担"技术"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
7、乙方向甲方交纳加盟费元,甲方赠送乙方价值元的教材,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8、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9、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的教育、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本合同外的经营活动。
10、乙方须在合同终止后撤除技术的有关标识,停止与技术有关的经营活动。
11、乙方自签约之日起一年内招收培训生源最少数量为100人次。
第七条合同违约及终止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双方均无异议时,则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
2、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一致,由于终止合同而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承担。
3、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
4、乙方不按规定时间足额上交管理费,本合同自动失效。
5、乙方不使用甲方教材或翻版、盗印、复印甲方教材,本合同自动终止。
6、乙方在授权以外地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招商、招生,甲方可直接取消乙方资格,合同失效,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7、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任何一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8、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9、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所有权:一切带有表示"技术"或与"技术"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九条师资:如果经甲方培训上岗的老师不适合技术的教学,甲方再重新为乙方培训新老师的同时,如乙方有教学需要,由甲方委派老师尽量解决乙方教学需要,乙方按照甲方标准承担甲方老师相应的工资、课时、食宿、交通、通信等费用;若乙方在推广单词速记达到较好效果,经实地考察确实需要推广技术其他课程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培训相关课程。
第十条合同期限、终止与续约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双方若无违约现象则自动续约,续签后乙方需每年向甲方交纳3000元市场管理费,期满前一个月签署书面续约合同,其余所有条款不变。
乙方自签约之日起一年内招生培训人数不满100人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以乙方向甲方承购教材数量为标准)。
三年后的年度招生量满90%,可以续签本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附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本合同款到之日生效,一切事宜以本合同为标准,取消所有口头承诺。
甲方:某某公司乙方: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篇三:加盟协议书 篇三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为发展黑龙江爵士烤肠,有利于黑龙江爵士烤肠特色饮食文化的推广,运用独特技术配方和工艺,借助自身的品牌优势和媒体宣传,面向全国进行招商合作。
乙方对该项目进行认真考察了解,通过全面论证后,自愿申请加盟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规范、互利互利、共同发展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管理模式和技术,并授权乙方在 省 (市、县) (区、乡或镇) 路开设壹家“黑龙江爵士烤肠”特色小吃系列之 专营店。
二、加盟费3800元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操作技术授权给乙方。
2、甲方对乙方进行理论加实践的技术培训模式,学会为止。
3、甲方赠送相关设备、系统用品、广告布等。
4、甲方对乙方所在经营地限额批准加盟店,确保乙方的经营利益。甲方对乙方经营区域保护的距离为省级市最低为1500米。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专营店的内外形象、物品、产品包装作统一要求。
6、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损害“黑龙江爵士烤肠”的品牌形象、泄露技术、专用配料供他店使用不良行为,做出处理方案。
7、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未经许可跨区域开设分店或其他加盟商恶性竞争等不良行为,采取警告、通知、制止其不规范操作。警告无效者,无条件终止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使用带有“黑龙江爵士烤肠”品牌的所有物品和企业
2、乙方在开设分点时,必须向甲方补办加盟合作合同,同时缴纳相关费用。如未经许可私自开设开店,甲方将视其为侵权行为,按原价1:20赔偿金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三日起60天内,向甲方提供开业后门店照片三张,甲方用于存档管理。三个月以内甲方没收到乙方开业照片的,视为乙方放弃加盟权益。甲方有权在该 地区再发展其他加盟商。
4、乙方有权对自营店正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五、其他事项
1、在乙方未来经营过程中,根据乙方的传真或电话接受订货。乙方在订货时,应将合计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给予发货,每次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所带来的所有民事、刑事行为均有乙方自负。
3、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法处理。甲方如有违反,应退还乙方所缴费用;如乙方违约,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修改补充并签字盖章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在2个月之内未向甲方进酱料,等于放弃加盟权。甲方有权在该地区重新招加盟商,设立加盟商。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电话:
单位公章: 通讯地址:
日期: 日期:
篇四:加盟协议书 篇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增强公司实力,扩大公司知名度,本着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在 开设xxx国际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事宜,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益与义务:
1、 甲方提供办理“世纪百艺”分支公司所须的一切手续;
2、 甲方有义务向分支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文化产业项目,并给予分支公司一定的经济及其他优惠政策(具体按项目规定执行);
3、 甲方负责分支公司文化产业项目的操作、经营及指导和统筹管理,以及员工培训等;
4、 甲方负责监督分支公司各项目的税务事宜,并进行统一管理(税费由分公司所经营的项目承担);
5、 甲方有权监督分支公司的各项经营行为,以及财务状况;
6、 甲方对分支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及员工聘用有监督权、知情权和管理权;
7、 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经营中,甲方不得无故撤消乙方的“世纪百艺”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
8、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项,甲方有权撤消其“世纪百艺”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并保留法律及经济追诉权。
二、 乙方的权益与义务:
1、 如乙方以“世纪百艺”分支公司名义加盟,须向集团公司提供乙方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以个人名义加盟,须有两名担保人(提供担保证明),并提供分支公司负责人及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保证证件的真实性;
2、 在签此协议时,乙方应向公司交纳加盟费两万元人民币,及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作为对乙方的约束,在协议终止时将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3、 分支公司办公场地、设备、员工工资和福利,以及分支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和经营项目的投入全部由乙方负责(以上各项投入必须有发票及员工工资表,交由集团公司入帐及备案);
4、 分支公司必须每月按时给集团公司上报分支公司的经营报表和财务报表;
5、 分支公司签订合同,必须上报集团公司批准备案方可签定;
6、 乙方不得以分支公司名义进行任何借贷,如需要借贷需报甲方认可批准方可借贷;
7、 分支公司属加盟制,由分支公司负责人全面负责,分支公司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并及时与公司沟通,汇报各项工作情况;
8、 分支公司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集团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
9、 分支公司如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 分支公司必须维护“世纪百艺”品牌和集团公司总体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负责的分支公司对公司总体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公开声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11、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停止经营,如要停止经营,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停止经营,但乙方的保证金甲方不予退回;
12、 在经营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大项的各项规定,甲方有权扣除除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如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对分支公司的“世纪百艺”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 分支公司成立和投入:
1、 分支公司成立,须到乙方所在当地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以及一切相关手续(具体按国家工商注册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2、 甲方以“世纪百艺”品牌和提供经营项目、管理指导、市场运营、培训等做为投入,占分支公司股份的20%。
3、 乙方负责分支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占分支公司股份的80%。
4、 甲乙方共同成立分支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乙方各派相关人员参与董事会和监事会(具体人员甲乙双方具体协商)。
四、 分支公司管理与分成方式:
1、 各地分支公司隶属于集团公司垂直领导,有关人事、项目、经营、财务管理由总公司统一监督管理。
2、 各地分公司严格按照总公司统一管理章程管理。
3、 分支公司财务由集团公司统一监管,按月上报财务报表,并进行项目投入,以及费用统一申报和审批制度。
4、 集团公司负责统一管理经营项目运作和指导,实行项目申报和审批制度,有计划的事实各类经营项目,便于统一规模化运作。
5、 因文化传媒项目运营的特殊性,集团公司按不同项目统一分配给分支公司一定的利润,并纳入分支公司财务帐目。
6、 集团公司与分支公司年底按股份比例实行利润分成,分成比例为:集团公司占股份的20%,分支公司经营者(负责人)占股份的80 %,每年12月1日-15日进行分红。
五、 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
1、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不得以分支公司名义进行任何借贷;
3、 本协议终止时,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应提前三个月通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有权撤消分支公司或签给其他人;
4、 如乙方不再续签或终止分支公司的经营,必须配合集团公司核对、清查乙方在分支公司承包期内的所有经营帐目、财务帐目及债权债务,双方通过法院申报,公开登报声明后,分支公司将开具终止证明;
5、 乙方对分支公司的投入归乙方所有,在乙方经营分支公司过程中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 其他事宜:
1、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2、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双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篇五:加盟店的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奶茶品牌产品销售市场,甲方推出奶茶特许专卖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奶茶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奶茶特许专卖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基本保证与要求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只从甲方或甲方指定销售商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奶茶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奶茶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奶茶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有效期壹 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卖店,柜使用奶茶商标、商号,并以加盟的经营模式经营奶茶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商品的进货、换货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配货价结算,特供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要求。
3、乙方连续两个月内未进货,需提出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专卖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单方终止本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盟店的协议书通用5篇》相关文档:
小区车位租赁协议书范本(5篇)09-01
最新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四篇精选09-01
产品合作开发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详细版09-01
产品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新产品研发合作协议书范本(一)09-01
开发合作协议书09-01
产品开发协议书09-01
软件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