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合同6篇
甲方:淮南久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江阴市路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ZLD630系列高处作业吊篮。在租用期间,为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吊篮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本协议使用对象
1、工程名称: 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
2、施工内容:外墙保温及真石漆施工
3、工程地址:来安县新城开发区,新丰路、向阳路和来安大道交叉口
二、本协议期限
本协议确定进场自 20xx年 5月20日起至 20xx 年12 月30 日工程竣工租赁之日止。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提供建筑物的相关平面图。
2、落实专人负责吊篮的安全管理。
3、提供安装吊篮所需的垂直运输设备及提供搬运人员并搬运到位。
4、确保屋面、墙面、地面、阳台、窗户、遮阳板等吊篮运行周围空间无障碍及易坠落伤人的物品。
5、提供合格的专用电源、电器箱。按标准设置避雷、接地装置(避雷电阻应不小于10欧姆)。
6、吊篮下方必须设有禁止入内的警告标志及警示线。
7、吊篮在施工中为了避免碰撞建筑物墙面,需将吊篮靠墙一面的两端立杆及横杆用厚海绵或软外装物进行包扎,以免损坏建筑物及吊篮。
8、认真检查吊篮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进行解决,全面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知识,并接受基本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吊篮使用负责人和操作人员。
9、甲方必须按规定做好机械、电器的安全检查和日常清洁保养,及时排除故障或通知乙方协助检修。
10、遇雷雨天、雪天、雾天、风力达5级以上等异常天气时,应停止运行吊篮,否则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11、吊篮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协议》、《安全技术交底书》、《高处作业吊篮施工人员守则》,否则不得上岗。吊篮施工人员如违规操作,没有按规范要求做好自身保护,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12、吊篮如需移位,必须通知乙方,不得私自移位,并且要对吊篮的一切设施进行检查和保护,特别是屋面配重和悬挂机构的检查和保护,否则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四、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编排好吊篮施工方案,并报请甲方批准。
2、吊篮按施工方案的技术规范进行安装。确保吊篮各部件连接点、配重、电器箱、提升机、安全锁以及限位装置等安装合格后交于甲方使用。
3、吊篮安装人员做好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基本安装技术交底,并不定期对吊篮进行检查。督促吊篮操作人员做好吊篮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制止违章操作。
4、为避免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积极做好维修工作。
五、甲方指派 同志,乙方指派 同志,为吊篮租赁期内的安全技术负责人。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执行本协议。
六、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的正本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承保范围:
承包形式: 劳务分包 □ 专业分包 □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指标
1、工程死亡事故为零。
2、工程重伤事故为零。
3、工程轻伤事故月不得超过零人。
4、无重大生产火灾事故及设备事故。
5、控制、预防环境污染,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扬尘进行有组织控制,确保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6、提高员工健康水平,职业发病率为零。
7、施工面积超过三万平的积极配合总包争创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
二、职责权限
甲方责任: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
3、在乙方进场时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分部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负责人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6、甲方安全经理(安全负责人)每周一须组织施工现场分包单位进行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7、负责编制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以上临电设置方案,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二级电箱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提供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对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及主电缆进行管理和维护,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二级电箱以下的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8、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甲方权利:
1、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源预防控制措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2、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4、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6、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7、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8、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9、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乙方责任: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操作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2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2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负责依据JGJ46-20xx《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二级电箱(由甲方指定)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本队所属二级电箱以下的三级电箱(从二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的可直接接电动工具及临时照明的电箱)、临电线路及(生活、施工)照明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7、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8、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接受甲方安全部门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及检查。
9、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0、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工人必须对交底内容签字认可,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1、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甲方编制的相关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2、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3、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4、严格按照天润建设公司规定,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5、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退场时与甲方办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移交手续。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甲方的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6、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7、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8、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19、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0、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
21、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2、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3、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24、必须遵循甲方关于环境管理的目标、指标要求,保证施工过程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地方标准。
乙方权利:
1、重点部位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三、乙方交纳安全抵押金要求:
1、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公司《分包队伍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万元,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分包工程年度结算前已扣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适当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万元,在工程结算结束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 奖励
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100-300元。
2)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3)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4)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5)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 处罚
1) 施工现场个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处以100-1000元罚款。
2) 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3)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4)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5)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
8)四口、临边无防护。
9)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10)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11)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12)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13)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14)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15)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3)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4)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0.3%给予处罚。
五、补充条款
乙方应按照北京丽贝亚成都苏宁广场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相应补充条款执行
六、合同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合同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如甲方指定分包单位,我方没有收取管理费用。
4、本合同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安全工程部备案一份。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七、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项目负责人: (签字) 项目负责人: (签字)
电话: 电话: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由经营生产单位和个人承担。
根据百环大厦实际情况,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个人配合我物业公司,积极参与,共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体安全管理协议内容如下: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个人应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员工在发生紧急突发事故时有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个人应服从物业统一管理,根据物业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建议,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
三、经营生产者在经营超市、酒楼、饮食、咖啡厅、酒吧及其他项目时,须办理相关工商、消防安全、卫生等经营许可证,同时必须按许可规定进行营业。
四、 在经营罐装燃气时,必须按有关部门核准的.存储量进行营业。
五、 未经有关部门及物业公司同意,不能在房屋(场地)内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含烟花炮竹)和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及动用明火。
六、用于经营50平方米以下必须配备有效的4KG灭火器1-2具,50平方米以上的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七、 房屋内的各种电气设备、排风扇等电源线路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八、 根据要求经营、生活不能超过8KW用电负荷使用电器。
九、需安装、改装或增加使用电器及装修电源线时,需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布线线路图、使用电器的负荷量,同时电源线必须采取安全有效的绝缘措施。
十、要进行电源线安装、装修或所使用的电源线、电源开关、插座等用电线路发生故障时须向物业公司报告备案,并由持有电工上岗证的电工处理。
十一、房屋(场地)在停止营业、休息、人员离开时,应将炉火熄灭,并检查燃气、油炉开关是否关闭,用电电源电器是否正常。
十二、在租赁的范围内,距电源开关、照明灯具等周围30米以内不准悬挂或堆放物品并留有通道。
十三、所有使用的房屋(场地),不能居住人员,以防安全事故发生。
十四、 物业公司不定期地对经营生产进行安全知识宣传与指导,可对经营使用的房屋(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陷患和问题提出安全整改建议。
十五、使用房屋(场地)个人不得在大厦区域内冲洗任何车辆。
十六、使用房屋(场地)个人及其朋友车辆按停车收费系统缴纳停车费,摩托车统一由西门通道进出,进出时不得大轰油门影响楼内客户,并按要求停放车场最东侧位置。
十七、使用房屋(场地)个人及其朋友车辆应按大厦车场管理要求不得逆向行驶,尤其是进入地下车库时需按进出口进出。
十八、使用房屋(场地)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并按大厦要求统一存放B2垃圾站。不得乱扔垃圾,保持周边清洁。
十九、大厦区域内严禁随地大小便,按要求进入大厦卫生间。
二十、使用房屋(场地)个人及其朋友在大厦区域内放生任何安全问题,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主管单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建设单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施工单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加强对乙方开发丙方建设但处于停工状态的 (以下简称停建工地)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防止停建工地因管理不严而发生完全事故,根据安全管理实行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企业负责的原则,乙、丙方特向甲方签订停建工地安全管理合同书。现将乙、丙责任明确如下:
一、甲方(主管单位)责任
1.甲方切实做好监督职责,每月巡查停建工地一次。
2.甲方发现停建工地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乙方和丙方改正。
二、乙方(建设单位)责任
1.监督丙方按责任履行职责;
2.负责安全防护和值班所需费用。如丙方垫付,待工程结算时一并结算;
3.施工单位(丙方)已解除合同离场的,其丙方责任由乙方履行。
三、丙方(施工单位)责任
1.切实做好停建工地的安全防护。未建围墙的停工工地待 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砌筑 米高、美观大方的封闭式围墙(样式由甲方提供),设一处封闭式大门并上锁。平时加强对围墙的监测,防止因基础不牢或台风暴雨发生围墙倒塌造成伤人事故;
2.建立值班制度,定人、定职责并安排24小时值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停建工地范围;
3.停建工地四周悬挂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加强对现在脚手架的检查,对搭设时间长,已出现变形和快要倒塌的脚手架,应采取措施加固或拆除。不能留有任何安全隐患,要防止台风吹倒脚手架而伤人伤物。
5.带地下室的停建工地,要加强对地下室的管理,尽可能长期抽干地下室的积水,将地下室的所有入口暂时封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地下室,要加强临边洞庭洞口的防护。
6.做好工地内的临时用电管理,对已停止使用的线路、电箱、开关等全部切断电源,防止雷击、台风带来的触电伤亡事故和人为的误触伤亡;
7.彻底清理三无人员在停建工地生活居住,要坚持未完工验收绝不能使用的原则;
8.不准将停建楼房出租经营方式或居住,已出生经营的单位要采取措施结束经营,封闭经营场所。停建工地和空地不能用作废品收购站,堆放废品杂物和有害物品,已作废品收购站和仓库的要尽快清理。
9.加强对停建楼房的自身质量监测工作,对已砌好的砖墙要加强检查,防止台风吹倒砖墙、吹坏门窗玻璃伤人;
10.按市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其它方面安全管理工作;
11.因丙方管理不严,工作失职造成本单位或外单位人员在停建工地内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全部责任由丙方负责。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四、乙、丙方管理的停建工地位于 市 路与 路交界处。
本责任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发包人 (甲方):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特变电工能源有限责任甲方准东大井矿区南露天煤矿土石方挖运
2、工程地址: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露天矿二标段
3、业主方: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工程项目期限:
自20×× 年月 日至 本工程结束。
甲方进行开工前的安全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准许施工。
第三条、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见附件)
乙方应参照危险源清单落实控制措施,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施工。
第四条、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及时告知作业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第五条、甲方发现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施工;对多次(即累计3次或连续2次)违章、严重违章的人员和单位,有权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第六条、乙方需提供国家及行业认可的安全资质(包括专业设备资质),乙方上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相关资质证件复印后交甲方安委会备案。
第六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合同总金额进行抵押。风险抵押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乙方根据合同金额到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甲方财务部缴纳风险抵押金。
第七条、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单位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工程设计等有关资料,乙方需遵照执行。
第八条、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或警告。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安全整改、警告及对安全质量问题进行 50000 元以内的违约金处罚,其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九条、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安全监察部出具检查及事故扣款单对施工单位安全保证金进行相应扣减,扣减金额纳入甲方安全经费,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减完后,乙方必须及时进行补交。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未扣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经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条、对安全生产管理突出的施工单位,项目部及安全监察部报甲方安委会同意后,可用安全经费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施工生产作业区进行安全管理。未经允许,乙方人员和设备严禁进入作业区。
2.甲方对乙方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现象,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有权对在规定的整改时间不能解决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对问题严重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停产整顿。
3.甲方应派现场经验丰富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乙方安全生产协调管理。
4.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对乙方的安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及时协调,纠正乙方作业区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
5.考核:
1)凡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万元;
2)凡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万元;
3)凡发生一人次死亡事故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万元;
4)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甲方发现无证上岗人员,勒令停止作业,发现一人次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xx元;
5)职工上岗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经甲方安全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xx元。
6.甲方有义务参加乙方抢险救灾和事故抢救。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日常安全管理纳入甲方安全管理范围,甲方依照业主以及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不安全行为考核。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是甲方外委单位,同样遵循业主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因乙方原因被业主方考核的由乙方完全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其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 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乙方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施工现场有隐患,威胁施工安全时,甲方有权停止其作业。因此延误工期,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对乙方安全工作严重不负责或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有权建议给予处分、撤职或调离岗位。如乙方不执行,则甲方有权将其逐出甲方施工辖区,直至终止与乙方的工程承包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5.乙方进入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给甲方备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队伍组织及特种作业人员发生变化,必须提前向甲方书面征询,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为本项目所派遣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并在全部工作期间持续的进行上述保险,并为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及缴纳费用。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接受甲方的安全质量检查,并对其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承担施工作业活动中的安全、卫生、环保等责任。
7.乙方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按甲方规定参加甲方与业主方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和其它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施工人员必须按甲方规定组织好每班班前会、现场开工安全确认及每周安全活动,并保留相关记录,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
8. 乙方必须指定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协调,同甲方协调安全管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乙方盖章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施工现场出现属于乙方施工责任范围内且需甲方帮助解决的事故,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配合和帮助,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驾驶司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在多单位同一作业区或交叉作业时应采取轻、重车辆分道行驶,尽量避免车辆交叉行驶,在交叉和联合作业时,乙方应配备专人监管。本工程所有拉土车辆必须有车辆保险,且每台车辆灯光必须完整,在施工现场内外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均与本项目部无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拉土期间车辆四周必须封闭好,禁止漏土、掉土;禁止使用黑车拉土;在挖土过程中,发现古墓、棺木要及时暂停施工,要妥善做好保护,及时汇报甲方或业主方视情况处理。
10.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或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不按规定施工,发生质量事故或者影响业主质量达标事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赔偿责任。乙方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酿成事故给甲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原因发生的任何事故,造成的任何社会责任(包括家庭责任、政府追究责任等其他社会责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予以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任何影响的,乙方应无条件在第一时间消除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影响,同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12.凡是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凡由乙方责任造成的火灾和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直接以及间接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3.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对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所造成的伤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意外责任
1、凡是在乙方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或施工现场发生各类伤亡、重大非伤亡事故时,因事故引发的罚款及赔偿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3、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如实地将事故报告甲乙双方单位和建设单位;乙方负责按国家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义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 甲方按照现场施工安全技术要求监督乙方施工。
凡因乙方原因发生事故的,以相关管理单位的处罚为准,乙方负全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请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裁定。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各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甲方: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分包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2.工期
工程项目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三条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双方分包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2.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3.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乙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4.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5.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6.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没收或经济处罚等措施。
7.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8.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
9.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四级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场,直至中止分包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
2.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和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记录的企业安全资格证明资料。
3.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至少1人),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乙方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上岗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上交甲方。没有持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5.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6.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7.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存底。
8.乙方在安排工人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9.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积极开展班组周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10.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1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xx)要求正确用电。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
13.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14.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15.乙方施工作业人员有变动的,须及时进行新工人入场教育,并将教育和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
第五条法律条款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六条争议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乙方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必须如实填写完整):
1.安全管理网络图:
2.人员配备情况:
3.专(兼)职安全员名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安全管理合同6篇】
《安全管理合同6篇(最新)》相关文档:
班级安全管理的工作计划(精选6篇)09-02
企业安全管理自查报告(通用5篇)09-02
企业安全管理自查报告(通用5篇)09-03
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总结(通用6篇)09-04
安全管理年度工作计划范文5篇09-06
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精选5篇)09-07
公司安全管理年终工作总结6篇09-07
安全管理月份工作总结(精选多篇)09-07
安全管理总结范文最新5篇精选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