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合同必备10篇

时间:22-09-02 网友
工装合同必备10篇

怎么起草有效的合同呢?现实生活中,合同的应用已经越来越广泛了。合同的主要功能就是为了帮助财产的有序流通。在多次筛选下,“工装合同”被选为其中最佳之一,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您保存!

工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售楼部装修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为准(不包含水、电材料及安装费)

三、工程承包范围:包工

四、工程期限及交付标准:

1、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9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10月10日

合同总日历天数:30天。

2、交付标准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五、工程造价及合同款:

1、本工程合同款为总价包定。各项费用总计人民币¥ 83958 元整。大写捌万叁仟玖佰伍拾捌整。(分项详见预算表)

2、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办理付款手续,经验收合格后付款95%,本工程质量保证金占 5 %。

3、如有增减部分按投标文件价格折算并出具双方确定联系单。

4、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工程款支付。

六、质量要求与施工材料的约定

1、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工装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 工程期限 日,竣工日期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

小写: 元。

第二条 发包方义务

2.1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2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外界一切影响施工的因素;

2.3 施工期间发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该房间的,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第三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四条 材料的提供

4.1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4.2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五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山东省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部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6.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水电施工改造完工,轻钢龙骨固定验收;

(2) 木工吊顶,石膏板墙体完毕;

(3) 墙顶腻子打磨完工;

(4) 乳胶漆工程完工;

(5) 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

6.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24个月,24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他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双方约定按以下 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40%元;木工制作完毕后,发包方按预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30%进度款,

7.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7.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终止。

8.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8.3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8.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包方(签字、盖章): 发包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装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装修房屋合同

3、总价款:

4、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三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 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工程款;剩余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并且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工装合同 篇4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

2、建筑面积: ;

3、户型: ;

4、承包方式: ;

5、施工内容: ;

6、施工日期: ;

7、合同付款: ;

8、支付方式: 。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人民币 。

三、甲方工作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鉴字认可。

3、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家内家具、陈设,和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组织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负。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共同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有乙方独立监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装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 县(市、区) 路(小区) 幢 号(单元) 室。

3、住房结构: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 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 元(其中:人工费 元,材料费 元,设计费 元,管理费 %,计 元,税金 %,计 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七、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八、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九、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

2、

3、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1、工程施工报价单

附件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4、工程项目更单

附件5、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6、工程包修单

附件7、施工业务通知单

甲 方: 乙 方:

姓名(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附件一:工程施工报价单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乙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装饰内容 材料

规格型号 品牌 等级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甲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变更内容 原价格 新价格 增减金额(+、-)

详细说明

工程原定金额 甲方已付金额

元 元

增加工程金额 减项工程金额 (增—减)金额 结算应付金额

元 元 元 元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补验) 甲方签名

整体

工程

验收

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注:分项检验评分: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公司名称 保修电话

用户姓名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维修记录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备注:(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伍年。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

客户姓名 施工地点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施工日期 联系电话

序号 业务名称 具体安排要求

说明: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一、本市范围内的家庭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可采用本示范合同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

二、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三、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本合同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工装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甲方确认由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告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如甲方需设计变更或增减预算项目,应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出具变更单,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并增减相应的工程款。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和《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JG33-97)等国家、省制订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及省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并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材料和工费损失及工程延期所造成的损失。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按项目报价执行。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面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1)工地开工前付元。

(2)工程进行一半时付元。

(3)工程结束付元。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经甲方按预算材料及乙方提供的样品标准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2对与甲方认可的材料,乙方使用后,如甲方提出更换或提高标准,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增加的施工工费及材料费。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中安全问题乙方自检,自负责任,乙方对自己的人员自行约束,服从甲方统一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防火:由于乙方施工不慎造成火灾,由乙方负全责,并对甲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第9条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

9.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其它约定

第12条附则

12.1本工程保修期年,保修范围:双方约定的乙方所施工项目,人为损坏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质保金为全工程款的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外部关系(城管、消防、规划、等)由甲方协调

(6)装饰施工工程付款附件

甲方:

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

代理人:

年月日

工装合同 篇7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为保障商业巷步行街全体商户的合法权益,减少装修管理纠纷,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 商铺。

第二条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 公司财务部缴纳装修押金 (¥ )。装修完成后,经甲方书面确认无损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情形,在经消防等相关部门统一验收合格后 日内退还装修押金。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场及他人的人身、财产、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损害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赔偿、维修费用,并对所有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装修期限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支付违约金 元,逾期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经营权。

5、乙方装修改造商铺时禁止下列行为:

(1)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承重墙上剔槽、钻孔、扩大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砖、混凝土墙体;

(3)损坏房屋原有的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改变建筑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5)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商铺外立面;

(6)在房屋外墙加设檐篷、烟囱、天线、广告、招牌等物件;

(7)堵碍商场内所有内场边厅窗户;

(8)其他影响建筑桔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如有违反,严格按照《 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乙方须做整改并恢复原状,对未整改商户视情节程度收回商铺经营权。

6、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甲方审核通过,如擅自施工则按照《 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

7、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且须袋装化,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按照《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垃圾、废料由甲方指定物业公司统一清运,清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提出装修方案时必须符合甲方制定的《 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同时在装修期间应支持和配合甲方的装修管理工作。

9、乙方不得要求施工方进行违背相关规定的施工操作。

10、乙方应对日后由于装修对其他住户造成的影响和不良后果(包括电路问题,卫生间给排水的渗、漏、堵等)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11、乙方擅改暖气管道,损坏暖气管道后果自负,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2、乙方在装修中如发生损坏消防设施时,除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13、施工完毕后,施工队和商户共同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时,交回进场《 商铺装修联系单》以及《装修临时入场证》,如丢失需承担违约金 元(从装修押金中扣除)。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时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装合同 篇8

正文: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市签订

甲方:中国 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乙方: 国 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贸易内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在合同中提出的严格标准和规格,用甲方提供的原料生产甲方指定的产品。

(二)加工成品名称和数量

1.成品名称: 。

2.成品数量: 。

第二条加工成品规格

根据乙方提供的设计原型,图纸与产品样品,甲乙双方共同制定规范,以满足生产的需要,这种规范要符合加工成品的质量和性能标准。此规范一经双方确定,任何变动只有依双方书面协议修改。

第三条原材料供应

(一)本协议期间,最迟在每个公历季度前 月,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季度甲方定货所需的生产原材料和消耗材料。

(二)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后,应按甲方指定的检查方法立即对原材料进行检查,并将其结果在检查完毕后 天内向甲方报告。不符合甲方规格要求的原材料不能用来生产指定产品。

第四条加工费

(一)加工单价

1. 型 美元/个。

2.

(二)生产指定产品的加工费应该按上述价格执行并在第一个 年期内不变。在此 年期后,乙方可在不少于 是给甲方以书面通知,以求改变加工费。如果甲方接到改变加工费的通知后 月内不作改变,此协议可以终止。

第五条支付条款

关于加工费的支付、甲方至少应在每次完工的货物装船 天以前,由经乙方认可的银行开立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足以支付装船货物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乙方的商业发票、全套提单、装箱单和商检证明议付。

第六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组装加工成品所需的图纸,说明书及成品测试、检查标准等。

(二)甲方同意对乙方在加工装配技术方面的质疑予以适当解答。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请求,乙方同意派遣其工程技术人员到乙方工厂进行与加工装配有关的技术指导。甲方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乙方请求,甲方同意乙方人员到甲方工厂接受有关加工装配的技术培训。但乙方每次派遣人数不得超过 人,停留时间不得超过 天。乙方派遣人员的所有旅行费用和生活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质量控制和检测

(一)生产的成品应由甲方指定的代理人或检验人进行检验,证明产品与甲方指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一致。

(二)如果出现产品不符合甲方标准的情况,甲方可拒绝收货。但,甲方可根据甲乙双方视每次具体情况的折扣议价予以接受。

(三)乙方为甲方生产的产品至少应与目前第三者销售的类似产品质量相同。合同期间所有影响产品质量、规格的改变应在这种改变运用于产品之前 天通知甲方。甲方为充分服务市场的目的,可随时建议改变或改进产品,乙方应真诚地考虑采纳这些改变或改进的意见。

第八条包装与标记

产品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指示和出口货物商品常规进行合适包装。包装要严格按甲方指示注明标记。甲方应至少在货物完工交运前 天给乙方标记指示。在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应在装船期前 天内将船只、船籍、船龄用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甲方确认时,装运不得进行。甲方应在 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认为船只得到认可。

第九条装运及交货

在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应在装船期前 天内将船名、船籍、船龄用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到甲方通知时,装运不得进行。甲方应在 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认为船只得到认可。在FOB条件下,由甲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洽定舱位。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 日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箱数、总重量、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以电传/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装船期前 日通知乙方船号、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以便乙方安排装运。如果有必要改变装运船只达日期,甲方或其运输代理应及时通知乙方。如船只不能在甲方通知的船期后 日内到达装运港,甲方应承担从第 之日起发生的货物仓储保管费用。船只到达预定装运港时,乙方如未按时将要装载的货物如约备足,则应承担空舱费或滞期费。在FOB、CFR和CIF条件下,乙方在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传/传真方式向甲方发出装船通知。装船通知应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量、包装尺码、发票金额、提单号码、启航日期。

第十条料件耗用

在加工装配过程中的料件耗用率为 %。料件耗用率低于 %,甲方将免费补充提供已耗用的料件。如料件耗用率超过 %,乙方将承担补充耗用料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十一条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甲方交给乙方的原材料和用此生产的产品所有权、原材料或产品丢失的或损坏的风险,全部归甲方。不过,从乙方收到运来的材料起至交付产品给甲方时止,乙方经甲方同意,用甲方的费用,在保险公司就货物的各种损坏、毁灭和丢失购买的全值保险,甲方应为此保险的收益人。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122天,双方应协商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的事宜。

第十三条仲裁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但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

第十五条合同修改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对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成立。

第十六条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职务: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职务: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

对外加工装配合同

工装合同 篇9

委任单位:

施工单位:

就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内容:

见材料明细清单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25%预付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70%工程款,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付清。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两日内如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将剩余款项全部付清,违约付款。

七、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

2、乙方负责制定各类制作的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乙方制定的材料明细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各类工程作法的普通合格工程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各类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给守约方。

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执行。

十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装合同 篇10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贵州省x

2.工期:日 至20x年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1.负责施工甲方新教学楼电缆埋设、新教学楼供水管道安装、食堂位置旧电路改造工程。

第四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负责提供本工程项目中新教学楼供电电缆及电缆埋设所需穿线管道、新教学楼供水工程所需增压成套设备。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两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是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其他全部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及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六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工程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六条 工程款付款方式: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工程价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对方违约金,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乙方施工完成交付使用后一年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20x年5月10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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