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购房协议书范本
出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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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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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编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编号 ,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为【现房】【预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批准机关为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幢】【座】 【单元】 【层】 号房。
该经济适用住房的用途为住宅,属 结构,层高为 ,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经济适用住房阳台 是【封闭式】, 是【非封闭式】。
该经济适用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经济适用住房价款:
1.核定住房标准内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金额为(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超出核定住房标准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金额为(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该经济适用住房金额合计为(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的处理
经济适用住房交付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时,以产权登记为准,按每平方米原价格不变多退少补。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买受人不退房,误差大于3%的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误差小于3%的部分,由出卖人按原价款退还买受人。
2.双方约定:
.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 %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 %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分期付款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 银行(帐户名称 ,帐号: )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3)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 %,计(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4)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3.贷款方式付款
(1)买受人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元;
(2)买受人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计 元;
(3)买受人应于 年 月 日前首付款付清后,持有关材料于 年 月 日前到 银行办妥贷款手续,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第二日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天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经济适用住房经验收合格。
2.该经济适用住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经济适用住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经济适用住房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双方约定:
.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 日内,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交接
经济适用住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签署房屋交接单。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按以下约定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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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经济适用住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经济适用住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达到(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在 日内达到本合同(附件三)的装饰、装修和设备标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双方约定:
.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代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经济适用住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煤制气金额为: 元,供气时间为: ;
2. ;
3. ;
4. ;
5.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
2. .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该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在经济适用住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3.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4.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5. .
第十八条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和其他权利人共同有享用与该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权力,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并在所选项下打√:
1.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或鉴证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 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买受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安置房购房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坐落于 市经济 区境内黄元小区号楼室100平方米地下室13平方米期房出售给乙方,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特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该处房屋连同地下室(未装潢)出售给乙方,经协商此房定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现乙方暂付订金五万元给甲方,待甲方将安置小区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将剩余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2.乙方自愿认购甲方出让的该处房屋,待该处房屋交付时,如遇房屋上有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如墙体裂缝等,由甲方负责与拆迁部门协调处理,其它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
3.待该房屋正式交付时,重新签订购房协议。
4本协议经由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双方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应依法双倍返还订金,乙方反悔无权索要订金。
本协议一式叄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年 月 日
安置房购房协议书范本(三)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 ): 地址: 邮政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 电话: 地址: 邮政编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 ): 地址: 邮政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 电话: 地址: 邮政编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套)(间),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 %(不包括± %)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 %(包括± %)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 。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为(币)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计算。逾期超过 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 个月内按 利率计算;自第 个月起,月利息则按 利率计算。逾期超过 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 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
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 公证(指涉外房屋买卖)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略)二:室内附着设施(略)
描述二手房购房合同的阅读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2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3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较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4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1期:在 年 月 日,付人民币 万元;
第2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万元。;
第3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 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5条
1、甲、乙双方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6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7条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2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8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9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10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11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12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13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14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15条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16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 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现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安置房购房协议书范本(四)
出售方: 身份证号:
购买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甲方将 置用地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自愿购买 。
编号为 。
第四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付一次性付清 元整(小写: 元)。
第五条:合同期内房屋价格一次性定价,不相应调整。
收款以甲方收条为凭证。
第六条:乙方按约如数交付房款,未交清房款,甲方有权卖给他人。
未交清房款乙方不可强行进房装修,严禁自行改造和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装修如有违反造成后果,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乙方交清房款后,甲方根据 统一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其分证费用由乙方承担(含房屋销售不动产税、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等)。
甲方帮乙方办理产权证时,乙方必须交纳办产权证的费用付给甲方。
产权证面积可误差 平方米。
第八条:该房屋顶层墙体裂缝等漏雨现象由乙方自行维修解决、乙方不能找甲方的麻烦。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置房购房协议书范本(五)
卖方:
买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 和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村镇安置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卖方所售房屋位于 ,是经政府立项批准依法修建的,共两栋。
第二条买 购买的村镇安置房为号楼单元房。该房用途为住宅,属砖混结构,层高 米,该房核定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该村镇安置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元,大写: 元
第四条村镇安置房交付后,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据实结算房价款。
第五条买 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大写: 元整
2、分期付款:
第一次 年 月 日支付 元,第二次 年 月 日支付 元,剩余款项办理交房手续时一次性交清,即: 元。
第六条买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 日之内,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德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 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八的违约金。
第七条卖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验收合格房屋交付买方。
第八条卖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村镇安置房交付买方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 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 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80天退还付款。买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村镇安置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双方进行验收交接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第十条卖方交付使用的村镇安置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卖方赔偿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一条卖方自村镇安置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村镇安置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应当履行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卖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 承担。
第十二条买 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买 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村镇安置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 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村镇安置房有关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卖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村镇安置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卖方 份,买方 份。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置房购房协议书范本(六)
购房合同
卖方:
买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村镇安置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卖方所售房屋位于,是经政府立项批准依法修建的,共两栋。
第二条买方购买的村镇安置房为号楼单元房。该房用途为住宅,属砖混结构,层高2.8米,该房核定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该村镇安置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 元,大写:元
第四条村镇安置房交付后,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据实结算房价款。
第五条买方按下列第2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大写: 元整
2、分期付款:
第一次 年 月 日支付元,第二次 年 月 日支付元,剩余款项办理交房手续时一次性交清,即:元。
第六条买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 日之内,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德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八的违约金。
第七条卖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经验收合格房屋交付买方。
第八条卖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村镇安置房交付买方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已交付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80天退还付款。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村镇安置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双方进行验收交接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第十条卖方交付使用的村镇安置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卖方赔偿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一条卖方自村镇安置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村镇安置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应当履行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卖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买方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买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村镇安置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村镇安置房有关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卖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村镇安置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卖方1份,买方1份。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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