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安装工程合同10篇
材料安装工程合同1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审查单位:
工程编号:
年 月 日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一.工程名称:
.二.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三.工程编号:
.四.工程地点: .
五.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 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六.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 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本合同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各单项工程,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览表)。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更变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它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它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干办法结算。
5.……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 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 元的百分之 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 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七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 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
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 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按期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三.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1.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它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 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建设银行据以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间,确因施工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并负担全部修理费用。
第八条:奖励,惩罚与仲裁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药的工程投资,百分之 归乙方,百分之 归设计单位。
二.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 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药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三.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
第九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 同志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 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报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建设银行各一份存留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项目-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
三.施工图预算表四,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览表五,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 份文件。
第十三条:
其它条款
建设单位(甲方): (盖章)
代表人: (盖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银行帐号:
施工单位: (盖章)
代表人: (盖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银行帐号:
年 月 日订
材料安装工程合同2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或玻纤)复合荚芯板风管平方米,现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范围:
四、 预定工程工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定金后,且设计方案由甲方签字认定后,乙方
于 月日进场安装,预定安装调试期为 天(如甲方要求变更,除给乙方工程工期相应顺延外,还应承担乙方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即rmb元整。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即rmb
元整(总价的 %)后,日内进行施工。
(2)管道安装完毕当日支付人民币 元整,即rmb 元整。(总价的 %)
(3)乙方安装完成后,甲方应在十五日内给予验收,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支付计人民币,即rmb 元整。(总价的 %)
(4)甲方签字验收并付清所有款项后,乙方出具工程质量保证书。
(5)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按时验收的,甲方除无权使用外,还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及乙方的误工费用。
七、 施工管理:
(1)乙方依照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或各有关设计部门提供的图纸施工。
(2)甲方为乙方提供实施本合同的场地及水源、电源、临建宿舍等设施。
八、 工程验收后,乙方对本工程质量负责保修 年,(详见工程质量保证书)。
九、 合同及附件: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 以上各条款甲乙双方均履约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材料安装工程合同3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承包甲方承接的 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期限:年日或按甲方承接的对外合同工期要求共
1.5合同价款:采用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工程施工中的垂直运输,施工现场用水电,水泥与河沙,安装用钢筋等相关辅助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
1.6工程单价:/米,工程量米。
二、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规范和适用法律。
2.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2.2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有关混凝土预制产品生产及安装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符合京津城际铁路公司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甲方所提供图纸和本工程要求标准执行。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三、甲方义务
3.1在开工前日,协助业主进行图纸会审,审定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3.2协调处理甲乙方与业主的关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
3.3指派一名工程师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乙方办理签证、登记、变更手续、验收、结算和其他事宜。如需更换工地代表,应在更换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3.5在经业主确认设计方案后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或终止本合同(含设计、施工方案),否则,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乙方义务
4.1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批准签字后使用。
4.2按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要求并根据现场实际需求量,乙方组织材料、机具、劳动力进行施工。
4.3指派一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如需更换工地代表,应在更换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4材料的运输,二次转运及现场施工。
4.5按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保证材料供货及施工进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6产品质量应达到甲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并出具相关技术资料。
4.7不得擅自变更经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方案或终止合同,否则,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施工安全
乙方严格按国家有关现行安全法规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计划书,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工作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以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6.1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增加造成工期延误。
6.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8小时(含8小时)。
6.3因甲方原因(未按施工进度提供作业面,影响乙方关键线路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停工、窝工损失。
6.4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工期延误。
七、付款方式:
7.1本合同签订生效并进场施工后七日内,甲方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制作模具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即组织材料进行制作产品样品。
7.2A产品样品外观和相关质量经乙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本合同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材料预付款计 元,大写 ,乙方材料进场后进行安装施工,当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次工程进度款为总工程款的 %计价 元。
7.2B当乙方安装完成工程量的%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次工程进度款为总工程款的 %,计价 元(此次付款减扣模具定金 元,实付 元。)
7.2C当乙方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10%计价 元整。
7.2D余下工程款项经业主单位验收后支付总工程款5%,计价 元。
7.3余下总工程款5%作为本工程质量保证金,本工程质量保证半年内无质量缺陷,甲方向乙方支付2%,计价为 元,余下3%保证1年内支付完毕,计价 元。
7.4工程款以转帐方式支付至合同约定乙方帐户:以现金方式支付(须由乙方每次以书面形式指派或委托指定的专人收取)的,结算时以乙方出具的加盖有乙方财务专用章的发票或乙方指派经办人的现金收条为准。
7.5乙方工地代表或其他工作人员以乙方名义向甲方借款。非经乙方事先书面确认,乙方将不予认可,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工程验收
8.1在乙方制作样品后,经甲方进行生产的验收,并发出书面通知进行批量生产,甲、乙双方在工程进行中应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8.2在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二日内,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8.3如甲方要求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予同意。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8.4乙方工程合同约定内容完工后,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单项工程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8.5对甲方依照合同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乙方应及时予以完善解决。乙方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整改完工报告,甲方在收到整改完工报告后三日内组织验收。
8.6工程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认可。
8.7工程的验收以业主验收合格为准。
九、合同价款的调整
9.4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如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则由甲方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9.2施工中如有增添工程项目,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以现场签证为准,增添项目的工期应另行确定。
9.3在施工中若出现合同价款应予以调整的情形后三日内,乙方应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
十、工程量的确认
10.1乙方(单项)工程完工后须向甲方现场代表提交共同确认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应在接到报告后三日内会同乙方确定审定时间,并在审定人员和时间确定后十四日核实已完工程量(下称计算)。
10.2计量应双方到场,若一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到场计量,则另一方的计量结果有效,且作为结算依据。
十一、竣工结算
11.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甲方应予以签收。
11.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国家规定的二十八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十二、违约责任
13.1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
13.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停工、工期应予顺延。 13.1.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逾期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为止。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若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
14.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甲、乙双方的任何补充合同、协议、承诺或备忘均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立,乙方不认可任何口头形式的补充合同、协议、承诺或备忘。
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书共四份,正本、副本各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一份且同具法律效律。
十六、其它约定
16.1本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已认真阅读完全、充分理解,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内容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16.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诚互信,平等合作的态度,另行签订谅解备忘录,妥善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材料安装工程合同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三辰·国际花园”5#楼地温中央空调安装工程项目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公共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工程范围是 三辰·国际花园5#住宅楼, 共 计 户;工程内容是地温中央空调正常运行需要的所有设备,包括主机、水井、生活热水、分户计量系统和住宅室内外所有管道和末端产品。前期配合土建所有预埋管件、线盒、套管的施工。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土木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总工期为:自主体工程开始至主体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 个月完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顺延事由结束后则顺延期限届满。但双方约定了顺延期限的,按约定执行。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10天,不能向乙方交付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或不能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电源,影响乙方进场施工的。
(2)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4)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或拒绝在乙方送达的文件的签收单上签字,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总住宅建筑面积 ㎡* (元/㎡),计 人民币(¥ )。本价格为初估价格,最终合同总价为住宅主体工程验收后实际建筑面积 ㎡* (元/㎡),此价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室内外各种管网、生活热水、分户计量系统及所有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费用。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设计发生重大变更;
(3)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空调主机、末端设备和安装材料等物资由乙方负责制作、生产或采购,空调主机、末端设备和控制系统必须是 空调有限公司生产的。
2、材料、设备的检验:
(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均由乙方组织供应。
(2)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署物资验收合格单后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并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3)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负责供应该物资的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4)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5)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等,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6)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2套,以利甲方施工监督,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地温中央空调所使用的地下水必须经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探明地下水资源并提交正式报告4份。以利于确定水井的最终深度,确保地温中央空调长期正常使用。
2、甲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知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工作权限。授权不明的,视为享有全权,甲方应当为其在工程中的一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将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的姓名、身份、工作职责和权限通知甲方现场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
4、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复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及时检查验收,乙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也可隐蔽继续施工,甲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后,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安装完成后,由乙方负责试车或调试。试车或调试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及在施工中与其他单位所发生的配合、协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8、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向甲方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在20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9、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5日内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在15日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在 15 天内未派人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本工程正式安装工期为主体验收合格 个月,超过一天罚款伍佰元,依次类推。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为交验。
11、工程交工验收后,保修期为1年,自竣工验收合格后第16天开始计算。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乙方填写交给甲方。
12、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修理或通知后6小时不到的,甲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自行请人修理,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13、工程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1)对所有产品设备免费提供终身维护、终身技术咨询服务。
(2)中央空调系统所有设备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因制造自身质量而发生的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由乙方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保修期外,终生免费维修,在更换配件时由乙方以最优惠价格提供,并保证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价格。
(3)中央空调系统末端产品出现故障30分钟内赶到现场,1小时内解决问题。
(4)中央空调设备(包括主机、潜水泵、主管道等)出现故障2小时内赶到,8小时内解决问题。
(5)乙方在每年春秋两季免费为中央空调系统检修2次。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2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施工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可以实施。
5、任何设计或工程变更经过确认后,涉及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书经双方现场工程师签字后生效。授权书明确规定工程师没有变更签字权的,协议书还必须加盖该方的印章方为有效。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甲方负责三通一平,乙方必须自备合格的水电计量表。
(2)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3)确定管道等设施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4)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5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5)审核乙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6)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负责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负责签收乙方送达的各项文件。
(7)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尾款。
2、乙方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
(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3)于每月底前2天向甲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已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乙方负责无偿维修。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除实行一次性包死的固定价格外,乙方在工程竣工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
2、工程款支付方法和时间: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室内管道材料和末端产品(风机盘算、控制开关)到达施工现场,经甲方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中央空调主机到达施工现场,经甲方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中央空调工程全部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后支付剩余工程款(除合同总价 %的保修金)。中央空调保修期一年,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 %,保修金待保修期满,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 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结算工程款,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结算。除非乙方出具要求支付现金的书面通知,甲方不得在现场支付现金。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第十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履行中,双方以传真、信函、电报、电子邮件等载体向对方发出的指令、通知、签证、结算书等,对方在收到后必须按通知要求进行签收,否则,也视为违约。
2、本合同履行中乙方发给甲方或第三方的有关变更、授权、验收、结算的文书、函件、必须加盖乙方公章方可有效。
3、本合同其它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建设部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4、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肆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材料安装工程合同5
甲方:
乙方:
乙方承揽甲方位于过街广告位广告布安装工程,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过街广告位宽14米,高4米的广告位广告布安装,时间为年月日。
二、甲乙双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提供工程结构中所需的材料(广告喷绘布),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安装。
2、由于此工程涉及高空作业,存在一定安全风险,乙方必须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作业,如在施工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乙方承包单价: 元(人民币)/平方米
2、乙方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后付款。
四、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同同具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材料安装工程合同6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 设计室(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开发区太阳能组件安装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太阳能板数量:
第四条:安装费用及付款方法:安装费为 元/块,共计: 元
乙方安装50%,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额的40%款项。乙方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三日内将工程款余额全部付清。
第五条:工程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以甲乙双方共同看过的样品为标准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甲方负责将所有材料设备运至施工地点,指定房顶,乙方负责房顶的二次搬运。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1份。
2、按协议分工,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5、负责乙方人员的伙食费用。指定食堂。
第九条:承包方义务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保管。
2、施工组织和施工人员形象。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负责安装太阳能板的支架,太阳能板,太阳能板连接电缆至回流箱。并有义务协助电工进行电线连接工作。/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6、负责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工,每日罚款人民币3000元,如提前完工,甲方奖励乙方3000元。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执行,防止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的发生。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2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
第十四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__月__日
材料安装工程合同7
项目名称: 安装工程
合 同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维护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安装地点:
2、工程内容:
二、材料安装费用一览表
序号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参数备注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注:
三、合同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开、竣工日期以建设方和施工方双方签字为准,除由于不可抗力或建设方原因外,一般不得延误。
四、工程质量和隐蔽工程量签证
工程质量建设方和施工方验收签字为准。如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有关隐蔽工程和相关工程量的签证以建设方和施工方双方签字为准。一旦送审,不能再加签证。
五、安全施工
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并遵守工地现场的有关规定,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以及其他安全事故一律由施工方自负。工程在交付给建设方使用前发生的损坏等事均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质量如达不到要求,则有施工方进行整改,直到达到要求为止。现场安装定位及其他涉及安装需要协调之事由甲方解决。本工程安装结束前保证正常供电,如因甲方原因无法验收,超过三日,视为产品合格。
合同价款与支付
总金额(大写): 。
小写: 元 。
工程付款实行中间支付制度,工程竣工后支付工程款的 %,待审计结算后,按审计结算价支付至 %工程款。
八、售后服务
乙方对工程中所供材料质保两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由乙方免费更换。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因人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超出质保期的维修,甲方需支付材料及人工费。
九、其他条款
合同签订后,如有单方面违约,全部责任将由违约方承担。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或者其他特殊要求,应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材料安装工程合同8
发包方(甲方):
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
负责人: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经协商确定,甲乙双方就施工队安装达成共识,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工期: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1)总工期 天, 年 月 日开始, 年 月 日结束。
(2)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甲方将给予每拖延一天 元的罚款。拖延十五天以上,乙方自行退场。
(3)工程一经验收通过,乙方必须在一周内撤离现场,包括所有施工人员、机具设备等,做到工完场清。
4、承包范围:
5、承包方式:
第二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提供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负责提供水准测量控制点。
2、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将临时用水、用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旁边。
3、组织落实安全措施。在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及法制教育,搞好安全生产管理。
4、位乙方在施工中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合法用工及限额领料等工作把关。对乙方达不到要求时,随时提出限期整改,督促检查乙方整改。
5、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对乙方限额领料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按照甲方的统一部署进行施工,服从甲方项目经理部的全面管理、协调安排。
2、乙方工人必须满足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材料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有效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另聘工人承担该部分工作,发生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施工安全防护工作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提供必要材料。
4、工程完工时提前 日通知甲方,甲方验收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验收。
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第三条、材料管理
1、甲方直接将材料供应到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的正常施工。乙方应当场签收进场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如有异议应立刻向甲方提出,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已接受此批材料。
2、甲方在供应材料的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予以接受并办理交接手续,作为物资移交和结算成本的依据。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甲方对进入施工现场材料的验收、保管及配合取样工作。
3、乙方要严格按照混凝土配合比施工,确保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如施工过程中,因使用不当或错用等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合理使用材料,不得出现浪费现象,一经发现甲方将给予 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重罚。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
2、付款方式:
本工程 无预付款。每月 日部分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结算 %,剩余工程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后再行支付。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用(包括材料、机械、人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将从乙方的人工费中扣除。
第五条、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1、安全目标是确保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乙方应按建筑部门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自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
2、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3、乙方不得酒后作业,不得穿拖鞋进场。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第六条、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为优良,未达到100%优良,乙方须进行返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发生返工现象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在过程中发现乙方违规操作,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当场罚款,金额视情节轻重确定,并将在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设计要求及业主代表发出的指令,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建立安保体系,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做好自检记录。
3、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做好自检记录,未经业主和监理认可不得施工下道工序。
4、如甲方需对已同意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时,若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复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七、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若须提前解除合同,则须提前 天通知对方,使其做好准备。
八、附则
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共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工程竣工结算后自行废止。
3、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材料安装工程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要求,甲方委托乙方为中山市中小学校购置、安装多媒体电脑室。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电脑的品牌、型号、配置和金额:
1、多媒体电脑室 套,货款总额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详细见《预算表》。
2、详细电脑设备品牌型号配置见附件一《硬件配置性能表》。
二、多媒体电脑室系统基本功能见附件二《系统功能说明书》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维护服务
1、乙方提供的必须是全新的电脑设备,该电脑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工程质量必须保证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合同的要求,要按照确定的图纸施工,要用全新的材料,不得以次充好或擅自更改指定的材料或设备。
2、乙方应随电脑设备向甲方交付电脑设备的说明书及随机相关的资料。在履约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甲方的检查,如实提供检查所需提交的材料,不得拒绝。
3、乙方要按照《中山市中小学教学用计算机设备售后服务合同》的要求,提供快捷、良好的售后服务。
四、工期及验收:
1、甲方准备工作:安装输入电源线路连接到电脑室,电源线直径不小于10mm2,地线要求接地良好,并于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前完工。
2、乙方工期:签定本合同后第五个工作日前安装电源和网络线路;签定本合同后第十个工作日前安装电脑台和稳压电源;签定本合同后第十五个工作日前安装调试电脑并完工。
3、验收办法:由甲方组织镇区教办、学校等有关技术人员,按本合同的配置标准和性能要求见附件三《硬件软件验收表》,对乙方所安装的多媒体电脑室进行验收。
4、验收日期:由完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签定本合同后第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 %的预付款。
2、在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余下货款总额 %。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电脑设备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值 %的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能交付电脑设备的,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值 %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支付欠款总额 %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电脑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值 %的违约金。
七、其他
1、因电脑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合同签订所在地的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结性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
2、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中山市教育局电教站和镇区教办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鉴印单位:
地址: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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