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记账协议书(精选)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下称“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具体范围包括:
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包括但不限于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帐、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
2、乙方应代理甲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定期向某某某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经甲方同意的使用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代理甲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代理申报纳税;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其他委托事项。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声明并承诺其已经取得了从事甲方所委托事项的所有资格、批准和许可,并确保在本协议整个委托期限内均持续地合法、有效;且在委托期限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年检手续;
2、乙方指定履行本协议项下乙方的义务,但乙方责任不得因指定人员变更而有所变化。乙方指定的人员需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和执业许可,同时在未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更换指定的人员;
3、乙方应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专业、谨慎地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委托事项;
4、乙方对于提供给相关某某某府部门及使用者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由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在该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加盖乙方的公章;
5、乙方应并责成其雇员对于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悉的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财务、会计信息、技术秘密等采取充足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但乙方为了完成委托事项,必须向特定的第三人披露的除外),也不得利用前述商业秘密、财务、会计信息、技术秘密等为自身或第三人谋取任何利益;
6、乙方对甲方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提出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有权予以拒绝;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于其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甲方应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做好银行与现金的出纳工作;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业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即日起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甲方的义务是: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配备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账面数额相核对;
(3)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负责向乙方提供原始凭证授权签字人名单;
(5)及时向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经手人及授权签字人签批的原始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对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6)对于甲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7)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8)为乙方提供记账、理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要求为甲方代理记账,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义务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指导甲方设计相应的会计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
(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某某某策等的原则问题;
(7)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为甲方提供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建议;
四、收费标准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甲方在合同生效后每月在收到会计报表时,支付当期的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履行其责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导致税收方面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失误,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关于会计账务出现的问题,办理交接手续以前的由甲方负责,办理交接手续以后的由乙方负责。
六、争论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论,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决。
七、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未尽事宜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确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委托单位)
乙方: (受托单位)
在甲乙双方遵守《会计法》《税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等相关事宜签署协议如下:
一、代理期限:
1为了账务数据的衔接与完整,本协议最短委托期限为半年。
2双方商定,委托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基本服务内容:
三、服务方式及代理费用:
1甲方提供记账所需的原始票据,由乙方在乙方驻地运用财务软件做帐。
2票据传递方式由甲方送票。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月基本代理费为人民币 元,每个月预付一次
4甲方须与协议生效后支付凭证,账表工本费 元/年(因账本是成套的,所以不满一年按一年付)。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于每月末将本月会计做帐所需原始票据及资料交乙方,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移交资料包括: (1)银行支票票头,进账单,对账单等。(2)现金支出凭证,工作表等。(3)企业开具的收入发票,购进商品发票等。(4)报税所需证件及其他资料。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如甲方所提供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及时引起的纳税问题和相关处罚,甲方应负全部责任。
3、甲方承诺并保证按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用,如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用又未预先向乙方说明原因,乙方可单方面停止代理服务,由次引起的税务责任及其他责任由甲方负责。
4、乙方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运用相应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两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本协议期内,除遭遇不可抗因素和对方有非法要求外,不得擅自解除协议,若必须提前解除协议,则要求解除协议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相当一个月代理费的违约金。
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合同自动延续一年,依次类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甲方要购买代理记账所需的凭证、账簿、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必须的财务用品,费用由委托方支付,该费用不属于支付的代理记账的报酬中。
3、为保证乙方记帐、报税工作的顺利完成,甲方应于每月30日前(一般纳税人于次月15日前)将本月会计做帐所需完整、有效的原始票据及资料提供乙方;
4、甲方应保证移交给乙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如因甲方提供的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及时而引起的多纳税、少纳税、漏纳税、迟纳税及相关部门的处罚,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6、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报酬 元。不属于代理记账的范围的事项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报酬。
(二)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依法履行会计代理的职责。
2、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3、经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签名后,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向税务部门定期提供申报的纳税资料以及其他税务资料。
4、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对委托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拒绝。
6、对不符合会计做账要求的凭证票据等可以拒收并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代理记账的报酬在每 的申报工作完成后支付,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暂为 年,从合同签字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续签合同。同条款如果有变更由合同双方协商。
五、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保管销毁财务资料和档案。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事项可以经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乙方(受托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
1、时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20 年 月到20 年 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间顺延)。删除
2、业务范围: 代建会计账薄、审核原始单据、代制记账凭证、编制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国地税报税。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备件及合作。
7、提供记账业务中所需的凭证、帐页、帐薄等办公用品。
8、按本协议规定及时结清代理费用,代理费用按本协议约定时限汇入乙方指定账户或支付现金。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广东省各项税收管理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向甲方建议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5、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6、就代理记账过程中发现的财务问题提供建议及相应的解决方案。
8、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9、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错账,乙方需进行重新编制及调整,所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因乙方指导有误或操作失误,致使甲方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由甲方负责补缴税款,乙方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
11、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12、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13、在每月月度结束后15天内,向甲方报告当月核算结果和会计报表;在每个季度结束后20天内,向甲方报告当季核算结果和会计报表;在每年年度结束后30内,向甲方报告该年核算结果和会计报表。
四、结算方式
每月服务费¥ 元(大写: 人民币),按季度提前支付。
每年帐薄及耗材费用¥ 元(大写: 人民币)。
五、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委托期为一年,合同未满一年甲方无故终止合同,需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需将剩余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并支付相当于三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
七、终止委托
(一)甲乙双方如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本合同自动失效: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足额支付代理费用或逾期不支付代理费。
2、乙方因未按本协议履行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项,或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等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收取的代理费用应当全额退回并赔偿甲方损失。
3、甲方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
4、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需将会计账簿、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完整的交还甲方。
(二)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会计档案、资料的移交手续。
八、其他有关事项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完成会计核算及税务申报,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甲方因业务需要,需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合同须按一般纳税人收费标准执行一年。否则另收申报一般纳税人费用2000.00元。
4、代理记账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效力同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某某某《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应当配备专人负责货币收支和保管;
(2)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如差旅费)或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
(3)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与财务相关的资料;
(4)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制度规定需要完善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向乙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车费;
二、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行某某某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4)按照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5)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
(6)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8)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9)在次月的8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会计报表;
(10)会计、税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三、代理记帐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 元,按月支付。
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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