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等内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设备、劳动为其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协议。下面是我搜集的钢筋加工合同范本五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钢筋加工合同范本(一)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 XX项目钢筋制作达成以下协商条款:
一、制作钢筋的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地点:
一、甲方提供Φ8、Φ10盘元,8-12盘螺原材,乙方负责依据料单加工成型,最终加工量按理论重量结账,乙方先垫钢筋50T进行加工制作,以后由甲方供应钢筋。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必须提供大厂材料:(攀成钢,达钢,水钢,威钢)的盘元及盘螺,否则乙方有权拒收)进行质量验收,如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有质量问题,不得加工生产并及时退货,以确保产品质量。乙方在工地现场加工的成品必须满足有关部门验收要求,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方式:甲方委托供应商交货至乙方,由乙方对原材料进行复磅验收,±3‰以内为合理磅差。乙方加工完毕后,应以每十件为单位捆绑好,并分别挂牌,以方便清点验收,由甲方负责验收及卸车。按实际送货量计算,甲方以 代表验收,乙方以 代表验收。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料单按时将加工材料送到项目,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待料耽误工期,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加工标准:盘圆Φ6.5为6.3,Φ8为7.8,Φ10为9.8,盘螺12为11.6,盘螺10为9.6,盘螺8为7.6,加工所产生的节约钢材及废旧钢材属于乙方所有,抵扣箍筋加工费及成品运费。若因直径问题造成停工返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甲方工程所有盘元交于乙方加工。若乙方未按料单时间及规格、型号要求加工的,材料及返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还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违约责任。因甲方提供加工的料单时间及数量有误差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效则由工地所在地区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筋加工合同范本(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 )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 )项目位于(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 年 月 日。
二、 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三、 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 甲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 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 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 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 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 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 乙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 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 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 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 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 产品质量要求: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 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03的规定。
3、 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16-2001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 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 )元/吨。
(3) 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 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 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 )吨,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 验货地点:
2、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 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 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 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钢筋加工合同范本(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 )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 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 )项目位于( ),工程建筑面积: ( )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 年 月 日。
二、 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 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 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 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 进行加工。
三、 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 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 甲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 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 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 甲方应于每月 25 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 须提前 3 日,数量不得超过 30 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 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 后 )。
4、 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 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 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 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 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 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 10 吨。
五、 乙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 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 12 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 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 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 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 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 处。
6、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 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 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 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 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 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 产品质量要求: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 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 的规定。
2、 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中的第五章
5.3.4 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03 的规定。
3、 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 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16-2001 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 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XX 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 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 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 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 C4-5 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 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 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 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 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 )元/吨。
(3) 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 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 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现货市场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 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 24 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 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 ) 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 )吨,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 写: )。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 验货地点:
2、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 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 80%,余款 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 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 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 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 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 整价格依据 24 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 任务。
4、 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 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 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 3 元/吨违约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 50 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 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 、 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 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 153 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钢筋加工合同范本(四)
需方:
供方:
地址:
电话: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 建设,由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分公司 承建的 项目的 供应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全称)
2、工程地点:
3、供货期:从 年 月 日至 止。
第二条、产品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单价
直螺纹钢筋套筒生产厂家: 品牌:
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JGJ107-2003》及建筑工业行业标准《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JG163-2004》的所有性能要求。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1、交货方法: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和接货人:到货地点: 工程的指定位置;接货人(材料员): ,身份证号码: 。需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前 天以书面通知供方。供方送货到达合同指定地点,需方接货人验收后,双方要签字确认,明确双方的责任。供方提供的套筒由需方专人验收,入库保管,供方在需方使用套筒单项完工后,未使用的、完好的套筒退给供方,并以此作为最后结算的数据依据。所有连接钢筋的套筒数量、型号应提 天通知供方,并提供书面需求计划。
4、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供方运输到需方工程指定地点并负责所有费用。
第五条、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时间:供方包工包料(包括机械进、退场、安拆等费用及使用,直螺纹钢筋套筒的供货,钢筋端头套丝制作的人工费用。)双方约定工期以需方进度要求为准。采购数量以本工程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2、验收方法:供方钢材进场时必须经需方指定的接货人(材料员)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JGJ107-2003》及建筑工业行业标准《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JG163-2004》的所有性能要求及提供与所供货物相符的质量证明书(复印件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人签名及联系方式),并经监理见证取样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
第六条:供方责任
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质量交付使用。无故拖延工期,按应付款项每天赔付千分之三工期延误工费,供方采用剥肋滚轧直螺纹钢筋机械连接技术,并自备完好的直螺纹套筒丝机等各种施工用具到现场加工钢筋丝牙,各种机具都应当按需方要求放置于相应的钢筋加工场里面。
2、指派具有相应技能的机械技工进行剥肋滚轧直螺纹钢筋机械设备现场操作(不负责钢筋下料及人工搬运)。
3、确保加工质量,保证取样送检验合格,如试拉不合格所造成的费用由供力承担;保证满足需方的工程进度要求。
4、提供直螺纹套筒及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质量证明资料,以及配合项目做好此单项工程验收所需之材料。
5、供方应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必须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工程质量及安全等事故发生。由于供方原因在施工期间和过程出现的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人员应当服从需方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械。如供方作业人员不服从需方管理,需方有权要求退场,并作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按本工程实际使用直螺纹钢筋套筒数量、规格总结算。
2、供方提供的钢筋套筒在工地安装完毕后,于每月的二十日把数量报给需方,经需方确认验收合格后,在下个月把该次钢筋套筒款项80%的支付给供方。余下款在单项采购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到货款的95%,剩余5%的做为质量保证金,在一年保质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回供方。
3、付款采用银行转帐方式付款,供方在需方每次付款后三天内开具等额合 法有效的直螺纹钢筋套筒销售税务发票(不接收专用发票)给需方,否则需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供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钢材供应,需方应提前三日列出所需钢材清单及送货时间提供给供方,如供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3 %的违约金,需方有权另行采购。
供方提供的每批直螺纹钢筋套筒的质量证明书和品牌必须与实物相符,如发现不符的,需方有权延期支付不符部分直螺纹钢筋套筒款,直到提供真实有效相符的质量证明书。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壹式 陆 份,供方 壹 份,需方 伍 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期间有效。
第十二条、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需方:
供方:
年月日:
钢筋加工合同范本(五)
经公司研究指派 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工程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钢筋分项工程交由 小组(以下简称乙方)承包,经协商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
整个工程钢筋的制作和安装。
二、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钢筋工程转包给他人。
三、承包价格
每吨包干价 元,计量均按施工图纸实际抽筋经核对后为准。
四、工期要求
从工序交接日起在 天内完成好基础工程钢筋的制安;主体每层柱钢筋安装 天要完成;主体梁板钢筋每层 天要安装完成;屋面梯盖、栏板和水箱等钢筋累计在 天内要完成。
五、材料要求(仅对包工包料而定)
1、乙方应对材料质量负责,进场的钢筋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提供原件),并负责提供钢筋机械性能试验所需的试样和承担试验费用。
2、乙方对钢筋使用焊接接头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抽样试验并负担试验费用。乙方同时应提供焊条(剂)的合格证给甲方。
六、质量与施工要求
1、钢筋的制作及安装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有关变更通知书进行下料、制作和绑扎。
2、钢筋工程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
3、严禁钢筋承包班组以次充优、以长充短、以小充大和以疏充密;不得进行偷工减料等有损职业道德的丑行。
4、钢筋的级别和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征得设计人员的同意并办理设计变更正式手续。
5、钢筋采购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并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按规定数量随机抽样送有资质的检测中心检验。
6、钢筋试件通过做力学性能检验后,其结果符合质量标准(包括一、二级抗震结构的两屈比)后方可使用。
7、所有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8、ⅰ级钢筋末端应制成180度弯钩,其弯弧内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平直段长度不小于钢筋直径3倍。
9、所有(框架和非框架)的柱、梁箍筋的弯钩均应制成135度的抗震弯钩;弯钩的平直段长度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10、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得设置2个接头(接头应设置在结构受内力较小的部位),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11、同一连接区段,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在受拉区不超过50%,接头不设在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
12、纵向受力钢筋搭接接头连接区段长度为1.3倍搭接长度,该区段内梁板接头面积不超25%,柱不超50%.
13、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14、安装钢筋时,配置的钢筋级别、直径、根数和间距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15、绑扎或焊接的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钢筋绑扎接头处应在中心和两端扎牢(即绑扎三步)
16、钢筋保护层应采用预制的水泥砂浆垫块或钢筋制成的垫椅进行垫置(包括梁侧和柱侧均要绑上砂浆垫块)
17、板主筋应全长伸入梁支座,梁钢筋末端90度锚固段长度应足够,柱梁交结处的柱加密箍间距应均匀且足量。
18、钢筋制作与安装的误差应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要求班组做到该分项实测合格率达90%及以上。
19、每次钢筋的验收,班组长(承包人)均应自觉参加;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得延误工程进度。
七、安全要求
1、每个工人都应自觉遵守公司(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
2、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操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3、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禁止用胸、肚接触推杆;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4、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牢。
5、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6、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下且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7、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操作规程摆放钢筋支架(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8、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 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9、点焊、对焊钢筋时,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焊机要有防护罩并放置平稳牢固,电源通过漏电保护器,导线绝缘良好。
10、电焊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胶木板或木板上。电焊前应先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停工时,确认无火源后,方准离开现场。
11、钢筋切断机应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是15cm.电源通过漏电保护器,导线绝缘良好。
12、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断钢筋要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13、使用卷扬机拉直钢筋,地锚应牢固坚实,地面平整。钢丝绳最少需保留三圈,操作时,不准有人跨越。作业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
14、电机外壳必须做好接地,一机一闸,严禁把闸刀放在地面上,应挂1.5m高的地方,并有防雨棚。
15、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6、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
17、班组如果因劳力不足而招新工人时,应向工地报告。
18、新工人进场后应先经过三级安全交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让其正式上岗。
19、新工人进场应具有四证,即:职业资质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和外来人口暂住证。
八、奖罚办法
1、钢筋制作安装超过工期要扣款 元/天。
2、钢筋制安完成后经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检查达到优良质量标准的奖励 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并每拖延一天,工地给予罚款 元。
3、在省、市、县组织的大检查中钢筋受到通报表扬的奖励 元。
4、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如果乙方生产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包括经济、法律责任)
九、结算方式
采用现金支付形式,每完成一层(或基础)甲方支付给乙方 %的工程款,主体封顶后 个月内再付足至 %的工程款,余款在竣工验收后 个月内全部结清。
十、仲裁与调解
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十一、补充事项
本合同书一经签定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返悔。本合同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单位工程负责人(甲方) 承包班组长(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项目章) (盖章)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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