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产合同律师版
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福州市区的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m2,另有建筑面积m2,租给乙方使用,并配备家具家电如下:
1、空调部,品牌型号: ;
2、彩电部,品牌型号:
3、热水器4、洗衣机;
5、电冰箱6、燃气灶;
7、微波炉8、消毒柜;
9、床张,品牌型号: ;
10、衣柜;
11、餐桌张;
12、书桌张;
13、椅张;
14、衣柜个,
15、沙发套;
16、茶几张,
二、该物业租赁期限为个月,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该物业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租赁押金为人民币大写。银行转账支付,甲方,开户行,账户: 。
四、租赁期间相关约定
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属于违约;如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应双倍返还租赁押金给乙方,如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无权要求返还上述租赁押金。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上述租赁物业的全部或部分,分租或转租给他人。
3、租赁期间,如甲方将该物业出售,或因其它原因该物业所有权转让给第三者,应通知乙方,该第三者成为本合同的出租人,并享有甲方权利,承担甲方义务。
4、租赁期间,租金按/季度/年)缴付。乙方必须于每/季度/年)租期首日向甲方足额缴纳该期间租金,否则视为违约。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申请停止该物业的水电供应,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另行处理,并将上述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5、租赁期间,乙方利用该物业进行违法活动,损坏甲方利益及/或公共利益,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该物业,租赁押金及租金不予退回。
6、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该物业及其内部的一切设施,因乙方原因致使该物业及其内部设施的毁坏、灭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如因该物业自身原因或其内部设施自然毁坏的,甲方应负责维修至正常使用。
7、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违反规定而给甲方及第三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租赁期间,该物业所有之物业税、地税等相关税费由甲方负责支付;水电费、治安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租赁期限届满相关约定
1、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壹个月之前提出,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乙方未在租赁期限届满壹个月之前提出,则视为乙方期满退租。
2、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应将该物业按原状交给甲方,同时,甲方一次性将租赁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在租金或其它相关费用未付清时,甲方有权在租赁押金金内做相应扣除。
3、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当日前办理相关退租手续,并搬离该物业,向甲方按原数交还该物业之锁匙;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次日起五日内,未来办理相关退租手续,搬离该物业的,视乙方放弃对租赁物业内乙方相关物品的权利,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物业及乙方的租赁押金和自有物品,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其它相关约定
1、该物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均各自承担相应之损失。
2、签订本合同后,甲方立即支付人民币乙方立即支付人民币(大写)元给中介方作代理费,中介方已完全完成所有代理业务。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介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补充协议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中介方:电话:
地址: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房产合同律师版(二)
出租方(下称甲方):
国籍: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
联系地址:
承租方(下称乙方):
国籍: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产(以下称“该房产”)之地址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面积为准),甲方保证对该房产拥有合法出租的权利,出租该房产并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房产之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同时乙方已实地察看该房产,对该房的座向、面积、楼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抵押情况、产权情况等均予以认可。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该房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租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产前应先结清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租金按月结算,乙方在每月的第 日前结清上月租金,甲方应出具收据。乙方必须按期缴纳租金,否则除继续交纳租金外,每逾期一天,应按欠款金额的百分之一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乙方交付租金方式为现金支付,交付地点: 。
第五条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当天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将该房产出租予乙方,则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承租该房产,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甲方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之日,定金转为租赁保证金。
第六条 乙方于甲方交付房产之日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元)。以及首、月租金人民币 拾 元(¥ 元)。租赁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其它费用并按期迁出时,甲方应即时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若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第七条 甲方不提供家私电器予乙方于租赁期间使用。
第八条 租赁期间,需要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以及因乙方使用该房产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九条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甲方维修责任而延误房屋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因乙方使用房屋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否则,按如下方式处理:甲方提前收回该房产的,除退回全部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相当于保证金数额的费用作违约金;乙方提前退租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
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没收保证金;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该房产转租、分租给他人使用或调换使用的;
2、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活动的;
3、拖欠租金或相关费用超过十五天;
4、未征得甲方及物业管理部门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5、故意损坏该房产的。
第十四条 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乙方必须迁出并将自置家具、杂物全部搬走。否则,将视为乙方对余下物品放弃权利,由甲方全权处理,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房屋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本租约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房产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的,甲方应负责修缮;甲方不修缮的,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各份内容必须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如与过往二方的协议、声明、承诺等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 无论本合同是否已履行,如甲方、乙方任何两方或二方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合同履行地即该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上述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1、如产生税费,由乙方支付。
2、四台挂式空调为甲方所有。
甲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房产合同律师版(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 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租金
本车位租金元整(元整)/月,支付方式为 ,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
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租
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最新地下车位出租。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效力
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 电话:
承租人: 电话:
日期:
租赁房产合同律师版(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编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 市路弄号室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产中介租赁合同。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 )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 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 :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另立清单合同,清单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
1、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 :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 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 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 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 账号: 抬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 :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 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 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合同范本《房产中介租赁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 :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
第三者或让
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
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
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 :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治安、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 :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
第一条 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
第八、
第十四条 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
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 :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 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 :租赁场所的归还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中介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租赁房产合同律师版(五)
出租方(甲方)姓名:
承租方(乙方)姓名
二、每年租金为元,乙方第一次付年租金,合计 元,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前 个月即 年 月 日支付 年租金 元,如逾期不交,乙方应主动搬出。
三、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它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居住,并负责此房包烧费的支付。
四、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内各种设施,对消耗性质的物品(如装修洁具、水龙头、门、窗、锁具、墙砖、地砖等)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由乙方维护修理,合同到期保持物品使用功能,否则由甲方在租房押金中扣除。
五、乙方在承租期已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
六、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 号《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日内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及办理暂住证明,预期不办者责任自负。
电表指数: 煤气指数: 水表指数:
七、补充协议:在承租期内每年物业费及有线电视费与同期租房费用一次性同时交给甲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房产合同律师版(六)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中介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
甲方同意把 室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
乙方所租房屋仅为 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
每月 元人民币,租房保证金 元人民币,相当于 个月租金。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 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 天将下期房款支付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乙方能正常居住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给中介方,甲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给中介方。
基本费用:乙方承担下列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有线电视月租费□物业管理费□其它费用(如有见补充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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