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物流合同 第1篇
供方:
需方: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供方同意以火车运输方式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为需方发运工业燃料油,具体条款如下:
一、产品名称及数量
工业燃料油 吨(以铁路实际发货结算单为准)
二、产品价格及运输费用
双方商定火车装车价格为 元吨(不含运杂费),运杂费由需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或汇兑(__、信汇)方式付款,先款后货。
需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全额货款划入供方银行帐户;款到后供方开始办理请车事宜。如果因为铁路部门原因造成火车不能发运,供方于 月 日到银行办理货款退回业务,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货物到站
按需方向供方提供的《 铁路运输服务定单》的要求发送至到站。
五、交货地点
供方火车装车场;需方现场验收。
六、计量
采用铁路槽车检尺计量。在计量误差千分之三点五范围内时,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出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七、产品质量
产品执行供方企业标准0013-(合格品)
八、其它约定事项:
任何一方由于停工检修(一周以上时间的)等原因,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时,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后,方可暂停提供货。
需方在卸车前应检验经供方认可的铅封,如果有破损应及时通知供方,双方协商解决。
需方对质量有异议,应于卸车前当场提出并及时通知供方;对接卸后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根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需方只能用于电厂助燃用油、 市烧火用油和船舶用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需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十、合同未尽事宜以《民法典》为准。
十
一、合同有效期限
货款到帐日至 年 月 日(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传真有效)
供方: 需方:
代表: (签章) 代表: (签章)
经办人: (签章) 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物流合同 第2篇
承包方:
发包方:
发包方与承包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发包方具备的条件
1.1发包方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的企业法人。
1.2发包方拥有方圆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方圆、企业标志(名称、图形)、专利(专利号)、专有技术(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2.1承包方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合法公民、企业法人或社会团体。
2.2承包方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营业面积 平方米。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提供经营场所在本合同年度内的权属证明且应保证该营业场所无法律纠纷或权属纠纷。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3.1在 (区域)地域范围内,承包方将拥有发包方品牌使用权;企业标记权;专利权;其他权利。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授予承包方在发包方指定范围内独占性使用。承包方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发包方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2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改变发包方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发包方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3.3发包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承包方,承包方收到该材料后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仿冒、篡改及借给第三方使用。
3.4经营方式:承包方向发包方一次性缴纳承包费,金额由发包方根据承包方的规模及业务量协商确认。承包方有权续签合同,合同期满前30日内应书面通知发包方,经发包方书面同意后,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承包方无权转卖经营品牌使用权,如承包方未续签合同,发包方可以在该区域另招承包商。
4.合同期限
4.1本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4.2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30工作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承包方应支付给发包方的承包费用包括:网络使用费、系统管理费、设备折旧费。承包方员工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及所有车辆设备的相关开销(该开销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方车辆设备保险、日常维修维护、过桥过路费用、日常燃油费用等)由承包方全额承担。
承包费收费标准:首年承包费(从本合同签订日起一个自然年度内)按标准全额收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一次性支付承包费人民币 元/年(大写: )。
6.押金
6.1设备押金为发包方配置给承包方的设备及车辆押金,承包方不得将企业的财产转让、变卖、转移、抵押、出租或赠予,设备押金在解除承包合同后无息返还,发包方承诺除设备损失外不以任何形式扣减设备押金,非正常磨损按实际情况扣减设备押金。针对押金金额,根据发包方提供给承包方的设备数量而定,发包方与承包方应书面签署设备押金明细清单,该清单合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承包方应一次性全额支付设备押金 元(大写 )。如到期未支付,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有承包方承担。
6.2运营押金是预存在发包方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费预存款、快递和快运运营每天产生的运输费用,由承包方于次日上午10点前将存入系统账户,保证运营押金基数不变。运营押金的金额由发包方根据承包方的规模及业务量协商确认。自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承包方应一次性全额支付运营押金 元(大写 )。如到期未支付,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有承包方承担。
如承包方在签定本协议未满六个月时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的,发包方只退还承包方所交押金(不包含利息)的50%给承包方。
7.发包方的义务
7.1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提供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注:发包方根据制定人员配置配发设备,如需增加员工,需提前申请,新增配置需自行向公司购买)。
7.2发包方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承包方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
7.3本合同有效期内,发包方承诺对承包方或其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2次的统一培训。因培训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由承包人承担。
7.4发包方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承包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承包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7.5发包方应当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承包方的义务
8.1承包方应当按照发包方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8.2承包方应当按照发包方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 日(日/月/年)与发包方以及发包方的其他承包方进行费用结算。
8.3承包方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发包方或发包方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发包方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8.4承包方遇承包商、经营场所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快递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发包方。
8.5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24个月内,承包方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发包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发包方同意,不许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8.6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允许将发包方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8.7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能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递服务,也不能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8.8承包方应当按照发包方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承包方应当接受发包方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抽查,对违反发包方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8.9承包方应当按照发包方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快递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发包方报送各种报表。
8.10承包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赔偿的责任,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承包方行为造成发包方被索赔时,承包方负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8.11承包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承运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承包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8.12承包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快件运输过程中责任划分并呈报给发包方,如:收件快递员责任、收件站点责任、车辆运输责任、接站点责任或是派件员责任等,以防出现纠纷找不到责任人。
8.13承包方必须按照总公司要求对办公地点进行装饰装修,统一人员着装及设备,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8.14承包方的员工在工作过程当中所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以及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有承包方承担。
9.广告宣传
承包方可以发布与其快递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发包方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发包方审查并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布。
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0.2承包方可以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发包方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10.3发包方未按照约定向承包方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承包方书面催告后,发包方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承包方无法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承包方有权书面通知发包方解除合同。
10.4发包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承包方无法继续从事快递服务活动的,承包方有权书面通知发包方解除合同。
10.5承包方无法达到发包方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10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发包方的整体运营形象的,发包方有权书面通知承包方单方解除合同。
10.6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经发包方书面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付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违约责任和不可抗力
11.1承包方擅自超出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发包方及发包方的其他直营店、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发包方及发包方的其他直营店、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3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发包方的商业秘密,给发包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4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发包方支付承包费三倍的违约金。
11.5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以自有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发包方支付承包费三倍违约金。
11.6发包方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承包方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7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11.8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12.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交通运输部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沈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13.信息传递
13.1乙方同意本合同所涉及的书面信息(包括电子数据文件)传递甲方可通过如下几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向乙方进行送达,书面文件、电子数据文件、信息在该文件、信息到达乙方指定收件地址后视为已送达乙方:
Ⅰ特快专递
Ⅱ传真(如有):双方指定如下传真号码作为接收书面信息往来的专用接收传真具体如下:甲方传真号:
乙方传真号:
Ⅲ电子邮件:双方指定如下电子邮件地址作为接收书面信息往来的专用邮箱具体如下:甲方邮箱地址:
乙方邮箱地址:
13.2双方同意甲方指定公司员工 联系方式 为双方指定业务联系人。乙方指定 联系方式 为双方业务指定联系人。
14.商业秘密信息的保密
14.1本合同所称的商业秘密信息是指:无论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所持有的商业秘密、贸易机密、操作信息、技术信息、以及所有不被公开知道的,或与商务或财务相关的信息,且包括但不限于:
(1)有关甲方企业的经营资料、财务数据、上下游客户资源信息、运营模式、技术性资料、重大合同。
(2)甲方总体规划发展策略、市场营销计划、管理方案。
(3)甲方经营活动情况,市场营销计划、客户名称及资料清单、销售目标、销售统计表、销售办法及诀窍、市场份额统计表、价格策略、市场研究报告、渠道资源、营业金额、利润情况等。
(4)甲方财务信息、资金使用和流动情况、财会账凭证、账本、报表、组织架构、股东资料、投资背景等。
14.2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必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业务无关的保密信息。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告、发布、出版、授权、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保密信息。
15.投诉与咨询
甲方总部设置统一客服服务热线,乙方授权许可经营地区遇有客户向甲方(总部)进行投诉、咨询,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妥善解决,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客户正常服务需求迟延解决且给客户造成损失的,乙方未能在24小时内协调解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违约金,每发生一次扣除押金千分之一,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收到客户投诉达10次以上时,乙方不再享受第5条第(3)款优惠政策。
16.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承包物流合同 第3篇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此货物运输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如需续约,合同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同等运输质量和运输价格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将货物运输承包给乙方,双方确定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到货地点、收货人、送达时间等事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为准,乙方同意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准时、安全、准确的运输及送达货物。
三、物流费用的结算
1、从甲方公司驻地到物流园,费用按照 元/件结算(6小箱/件),结算依据以甲、乙双方核签的甲方货物清单为准。
2、每月结算一次,上月费用于次月5日前结清;结算时由甲方出具书面收款单据。
四、违约处理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准时、准确、安全送达货物,一级乙方擅自更改物流公司等均视为违约,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向甲方进行如下违约赔偿,乙方无异议。具体违约赔偿如下:
1、未按时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违约赔偿500元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2、未准确和安全送达货物,乙方向甲方按货物价值进行等价赔偿。
五、双方约定事宜
1、货物装卸均由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装卸费用,甲方不负责提供装卸人员。
2、货物出厂前,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货物清单自行清点数量,并在甲方留存的货物清单上签字;货物出厂后,乙方若发生货物短缺,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负责并以自己的名义与物流公司对接,物流公司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与其交涉,甲方概不负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货物价值等价向甲方赔偿。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及损坏,由乙方按货物价值向甲方等价赔偿。
5、乙方同意严格执行甲方的《物流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关于物流配送方面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乙方及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厂区时,同意先行到传达室进行登记,并同意进入甲方厂区后严格按甲方要求停放车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安全驾驶车辆;乙方同意不携带危险物品和不相关人员进入甲方厂区;乙方同意留宿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留宿相关人员;乙方承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甲方一经发现上述问题,书面向乙方通知,乙方须按照每次每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1元。
8、因自然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货物无法运输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视为能够运输,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1010元。
9、若单方面违约,甲、乙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乙方主动配合甲方,双方均无异议。
1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争议的处理提交甲方当地仲裁机构。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物流合同 第4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将片区(长安路中天药业附近铁路口至文峰镇,国道东郊以东至文峰镇)派送件和揽收件经营权承包给乙方,片区实行承包责任制,双方就快件承包责任一事订立合同如下: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将承包给乙方,承包合同期为一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自愿可续签合同,但承包合同必须一年一签订。
二、乙方在签订之日起需向甲方交纳 元为风险保证金,此保证金不退。以确保乙方对合同的执行。
三、乙方承包区负责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片区派件工作。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当日派件经甲方扫描在乙方片区派送,在乙方片区的件如出现延误,丢失,破损等情况由乙方片区承担责任。当天片区派送件必须在18点前派送处理完毕,放门卫处签收的件必须通知客户,造成延误被客户投诉的,一切后果自负。乙方应将签收及时做好,未因何原因产生的问题件,乙方负责,带有欺骗行为的问题件,一经查实按延误件处罚,坚决杜绝一切误延误等不良行为。
四、乙方在送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责任自负。送件当中由于工作上的失误,给甲方造成快件或签收单丢失或快件被别人冒领走的,一律按遗失件处理,及时给客户赔付。
五、乙方负责承担承包区揽件收取件工作。甲方接到客户取件电话,应及时将电话通知乙方,乙方要及时联系客户,与客户联系好取件时间,及时取件。
六、乙方片区派件和取件工作实行承包责任制,经甲、乙双方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此承包区的一切派件和取件工作由乙方负责处理。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承包权。
八、上一级兰州中通公司所扣固定费用按比例分摊。
(二)乙方相关的责任
一、乙方在协作经营期间,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客户的任何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在协作经营期间,任何行为及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否则自行承担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为保障劳动者权益,乙方在协作期间,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产生的劳动纠纷,人身安全等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四、乙方依据账单及时结清相关账款,如有误差应在十日内相互协调完毕。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提前解除乙方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5000.元违约金,乙方可终止合同。
二、甲方解除乙方合同,需经乙方同意,且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三、乙方未认真履行职责,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出现工作失误,被上级公司罚款等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视情况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合同未满自动辞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5000元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解除甲方合同,须经甲方同意,且必须提前90天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六、乙方不得超区域经营,否则产生的后果乙方负责。
七、乙方必须按照《邮政法》的部分相关法律组织派送,揽收业务,必须服从上海总公司及相关部门的法律规章,服从甲方上级兰州中通公司统一管理和调度,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兰州中通共为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八、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九、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以自由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以上条款均甲、乙双方协商后制定,且双方都表示理解,认可,未尽事宜,参照兰州中通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此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承包物流合同 第5篇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包货物运输业务应具有的资质
1、乙方的驾驶员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从事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车辆行驶证和从事货物运输的许可证,符合车辆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2、乙方应为货运车辆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二、货物运输承包经营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赔偿保证金。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三、货物运输承包经营期限
自 年__月__日起至月输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四、乙方货物运输承包经营的事项及要求
A、乙方自备具有所有权的货物运输车辆,按照甲方的相关要求,负责将约定的货物安全准点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南昌市社区平价菜店”或“玉达蔬果”连锁经营店。
B、货物运输线路:
1、乙方将货物配送至连锁经营店的名称为:
2、货物起运地址为:
3、货物到达目的地及卸货地址:
C、货物运输时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每天早上__点 分至__点 分,按甲方配送单所列明的货物,安全准点将货物配送到所约定的地址。
D、货运车辆牌照号码:
E、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相关约定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终止货物运输配送业务,如乙方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安排相应的车辆,保障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的正常进行,同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甲方有关主管人员。
2、在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乙方应做到文明装卸。在货物装车时,要协助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核对货物的数量;货物到达约定门店后,乙方应积极配合门店工作人员卸货。并做好货物清点核对工作,同时办妥货物运输配送单的签字手续。
3、在货物运输和配送过程中,乙方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工作中不得与门店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如存在相关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和主管人员反映,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4、如遇门店提出退货事宜,则需经甲方相关销售人员确认后,才能将门店所退货物带回甲方货物配送地点。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司乘人员和货运车辆进入甲方厂区作业时应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听从甲方相关主管人员的指挥。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按照统一形象在乙方货物运输车辆上粘贴甲方制作的统一标识等宣传图文。
五、货物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粮油食品及其制品、干货、调味品、新鲜鱼类、肉类及畜禽冻品等,具体货物名称详见甲方货物运输配送单。
六、货物运输价格
七、运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1、运费每月月底结算一次,结算时乙方应提供当月经相关门店及甲方物流部门主管人员签字确认的货物运输配送清单。
2、所有运费均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卡号。同时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八、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的风险责任约定
A、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的货物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事故责任如何认定,由此造成乙方、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B、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货运车辆并经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在货物运输配送单签字之时起,至货物全部运抵合同约定的地址并经甲方门店主管人员验收后在货物运输配送单上签字之时止,如乙方所承运的货物发生灭失、损毁的,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发货时应向乙方提供货物运输配送单,内容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产品规格、金额、收货店名、收货人地址及电话、装车地点及时间。
2、甲方有权对乙方货物运输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以保障乙方货物运输配送业务的正常进行。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该货物的采购价格进行赔偿。
4、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货物运输费。
B、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结算和支付运费。
2、乙方应保证将货物安全、及时、准确运输配送至合同约定的地址。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灭失、损毁的,乙方应按甲方货物的采购价全额进行赔偿。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5、在货物运输配送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灭失、损毁等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货物运输车辆司乘人员工资及车辆的保险费、维修费、燃油费、路桥费、违章罚款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A、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货物运输配送时间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按每次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B、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货物运输配送时间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且装货时间或货物到达时间迟延 小时或以上,对甲方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乙方按每次违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乙方违约当月累计达到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C、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擅自中止货运业务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属乙方的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甲方经营等相关损失的由乙方进行赔偿。
D、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及车辆无法适应货物运输配送业务,严重影响甲方的货物运输配送业务正常进行的,甲方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E、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运输费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总额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生效、解除、终止及免责条款
A、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于签字之日起生效。
B、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合同约定的事由出现后可以解除。
C、本合同期限届满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D、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依法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异议或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机构代码:
机构代码: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及卡号:
开户银行及卡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址:
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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