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委托经营协议书
一、协议书的格式
1、标题:
双方单位名称事由,协议书三部分组成。
2、正文:
条款内容
协商目的
协商目的责任
协议的时间和期限
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价格明确总额大写必须明确货币种类}
履行条款期限
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
落款{签署}
签署日期
二、酒店委托经营协议书(精选8篇)
在生活中,各种协议书频频出现,签订协议书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协议书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酒店委托经营协议书(精选8篇),欢迎大家分享。
酒店委托经营协议书1授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责任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委托事项:
(一)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了酒店的长效发展,现委托承包经营管理甲方旗下酒店,行使甲方授予的经营管理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经营管理职责,代表甲方主持酒店全面营运工作(质检、物业、采购、审计除外,另定规章),管理该酒店的经营,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预算指标和管理指标。
(二)经营管理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财务制度与管理:
1、一切按酒店行业与会计法的原则进行考核。
2、酒店所有开支需经财务部及采购人员进行咨价后方可支出,均由采购人员进行购买;
3、酒店所有收银人员及有关资产管理、财务等人员一并列入财务部进行管理[会计、出纳、核算、采购、仓库管理员、收银(前厅、餐厅)],所有人员必需服从财务的管理;该部门人员的日常行为与待遇由乙方管理,财权支配由甲方管理,任何人不得越权办事。
4、酒店的经营性支出由乙方进行审核与签订,但支出超过2000元及以上开支均由甲方审批后执行,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借支,一经发现公司将按制度进行处罚。其它开支采购单项物品或一次性开支采购总价超过2000元及以上均由财务部统一给甲方审批后方可开支,否则由财务部自行承担.
二、责任指标(按百分制进行考核):
(一)、经济主指标(50分)
1、营业收入为(20分)全年目标为完成3000万元(其中:客房营业额为180万元,餐饮年营业额为2820万元)。平均每月营业收入目标为250万(每月底结束后考核,每月总分为20分,每月每分值为12.5万,例如某月只完成200万营业收入,此项得分为200/12.5=16分)。
2、营业成本,指除租金以外的所有经营性支出,包括食品酒水成本、餐饮客房清洁消毒用品成本、餐饮客房易耗品成本、布草洗涤成本、能源(水电煤)成本、人工成本、行政办公及印刷品成本(含员工餐及员工宿舍)、销售成本等。(15分)目标成本率为66%,(每月底结束后考核,每月总分为15分,成本率每超过目标成本率1%,扣1分,例如某月成本率为68%,此项得分为15-(68-66)=13分)。
3、经营利润GOP目标为(15分)全年完成1000万元(其中:客房年利润为90万元,餐饮年利润910万元),平均每月利润83.3万(每月底结束后考核,每月总分为15分,每月每分值为5.5万,例如某月利润只完成66万,此项得分为66/5.5=12分)。
(二)、管理指标
1、月度考核指标(50分,以下每项5分)。
1)月度计划重点工作落实率100%,每低于1%扣1分;
2)综合卫生质量达标率95%(客房、餐饮、公共区域),每低于1%扣1分;
3)食品安全质量控制合格率100%,每低于1%扣1分;
4)当月入职员工培训率不低于90%,每低于1%扣1分;
5)员工月流动率不超过10%,每超过1%扣1分;
6)逾期应收帐款比率不高于应收帐款总额5%。(按照销售部签订协议及个人担保的回款时间考核),每超过1%扣1分;
7)员工满意率达到80%。(调查员工总人数的70%),每低于1%扣1分;
8)顾客满意度达到90%。(回访顾客100人),每低于1%扣1分;
9)员工每月培训考核合格率达到95%,每低于1%扣1分;
10)员工仪容仪表合格率达到98%,每低于1%扣1分。
2、年度管理考核指标(50分,每项10分):
(1)年度应收帐款余额:不高于年收入1.5%。
(2)员工素质考核:企业文化(制度政策)、服务知识、业务知识(技能)。
(3)顾客满意度:达到90%。(参照每月回访人数)
(4)服务品质:“黄金定律第一条:任何员工、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见到任何人都是亲切有礼的”达到85%。
(5)资产维护:大资产、装修资产的完整、有效及整洁。
3、年度安全管理考核奖惩。
(1)年度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指标,内部安全管理指标全年全部达标,奖励乙方12000元。
(2)年度内每发生一次重大食品安全质量事故,或重大内部安全管理质量事故,将视为本年度不达标。
(3)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质量事故,重大内部安全管理事故,除按责任追究外,根据责任大小,赔偿事故损失,对乙方扣发当月基本管理费20%-100%,年终按事件发生的频次,每次扣除乙方年终奖励性管理费平均数一个月的奖励性管理费。
三、劳动报酬和奖金
(一)、乙方收入分为基本管理工资、基本管理费和奖励性管理费叁部分。
(二)、每月基本管理工资考核及发放原则:
1、乙方人员的基本管理工资按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并认可的酒店人员编制及薪资标准根据每月实际在岗人数发放;
2、乙方负责人及各部门经理的每月基本管理工资挂靠管理指标,按以下标准发放:
(1)当月管理指标得分<45分时,按90%比例予以发放;
(2)当月管理指标得分≥45分时,按100%予以发放。
(三)每月基本管理费考核及发放原则:
1、乙方的基本管理费从开始承包经营管理后获得第一笔收入之营业日开始计算收取,按营业收入的3%的费率计算。在每一个公历月份月底后的15天内,乙方管理方将向甲方业主方提交一份详细的财务报表,阐明该月份营业收入(包括业主方在店消费内部计帐额)和该月份应付的基本管理费(依据考核标准)。乙方承包管理方在发出这份报表后10天后,如甲方业主方未持异议,可将本月营业收入部分,加上上月营业收入调整数(若有的话),乘以规定的费率,从酒店经营专用账户中汇出基本管理费至乙方成本管理方指定账户。
2、乙方每月基本管理费挂靠经济指标,按以下标准发放:
(1)当月经济指标得分低于38分时,不予发放;
(2)当月经济指标完成≥38分、≤50分的,按实际完成比例予以发放
3、每月经济指标和管理指标考核相加超过100分时,超出部分奖励标准:
(1)乙方负责人:超出部分分值×200元;
(2)各部门经理:超出部分分值×100元;
(四)年终奖励性管理费考核原则:
1、乙方的年度奖励性管理费计算原则:年度奖励性管理费以公司审计确认的经营利润指标分段计算结果为基数,年底综合考核,如GOP利润超额完成,超出目标利润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以下比例奖励给乙方,并由乙方进行分配给员工。
(1)每年度经营利润指标(GOP)为1000万元,低于1000万元时不计提奖励性管理费。
(2)每年度经营利润指标(GOP)完成≥1000万,<1100万元时按经营利润完成总额4%计提奖励性管理费。
(3)每年度经营利润指标(GOP)完成≥1100万,<1300万元时按经营利润完成总额5%计提奖励性管理费。
(4)每年度经营利润指标(GOP)完成≥1300万,<1500万部分按经营利润完成总额6%计提奖励性管理费。
(5)每年度经营利润指标(GOP)完成≥1500万时,按经营利润完成总额7%计提奖励性管理费。
(6)年度累积造成10万以上(含10万元)经济损失的,不计年度奖励性管理费。
(7)年度奖励性管理费同时挂靠年度管理考核指标,按以下标准发放:
年度管理指标得分<45分时,按实际得分比例予以发放;年度管理指标得分≥45分时,按100%予以发放。
四、绩效考核
(一)考核部门:由甲方股东或指定的代表等人共同组成的绩效考核小组检查考核。
(二)考核内容:月度考核、年度考核。
(三)考核处理:当月落实考核结果。
(四)内部管理一票否决:
1、食品安全质量控制。(重大食品安全质量事故,管理指标一票否决。如:食物、饮用水中毒造成人员死亡或治疗费用3000元以上、媒体曝光给公司带来恶劣社会影响、政府职能部门检查单次处罚5000元以上)。
2、内部安全管理。(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一票否决。如:重伤、死亡、万元以上偷盗案件、重大设备事故“造成损失5000元以上,包括人身伤害、设备损坏”、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及媒体曝光、政府职能部门检查单次处罚5000元以上事件)。
(五)在经营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甲方对乙方有权解除合约
1、经济指标连续三个月GOP率低于30%;
2、月度管理指标中如有一项指标连续三个月下降;
3、不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4、在管理工作中有重大营私舞弊行为、严重失职或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5、影响公司对外形象及声誉,重大事故媒体曝光三天内,没有实行有效危机管理(启动应急措施);
6、年度累计造成50000元以上经济损失;
7、对所管辖酒店工作发生的重大事件隐瞒不报者,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六)预算内必须进行的资本性支出、工资支出未按预算计划执行造成破坏性经营的,年底计算净利润(NOP)时,根据实际情况剔除相关费用。
五、协议书制定、签订、修改、变更
(一)本责任书的制定、签订、修改、变更、执行、监督和考核由甲方负责。
(二)本责任书涉及的各项经济指标、管理指标以及考核方式,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调整。
(三)在经营期间如遇特殊情况,乙方认为有必要对合同期内的指标或考核方式进行修订,需提出书面意见及相关措施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应调整。
六、责任协议书解释权归xx酒店管理公司所有。
七、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附上工作要求一份!
(二)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酒店委托经营协议书2甲方:
乙方:
为搞活大酒店经营,转变经营方针,提高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大酒店所属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以大酒店共计24小时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将人民币资金万元,甲方占总股份大酒店的所有债权债务进行清点核算,并承担所有的债权债万元整体拆股作价(具体有形资产见元注入 %,乙方占总股份大酒店账务 %,律政策,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将甲方原有的清单 ,甲方以原有资产,乙方以货币方式进行重新确股合作经营。
二、新合作经营的法人由乙方推荐人担任。
三、甲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乙方资金足额打入的同时,移交所有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由新合作人经营。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日内将务。如因债权债务不清影响新的合作人经营,要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偿好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业的招聘录用。
4、在合同同意签订后,甲方应保证酒店原有的财产不受到毁损和破坏,以顺利完成移交工作。
5、新合作企业经营后,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活动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经济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
2、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迅速进入新的合作企业经营,不得影响新的企业正常经营。
3、配合甲方做好财产登记、核算、移交工作,并在新的合作企业中与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员工招聘录用工作。
4、新的合作企业经营后,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合同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一切经济权利。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自签订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委托经营协议书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承包经营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事项:
1、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将购买的商品房即甲乙双方所签定的编号为: 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 ,建筑面积: ㎡,(该面积如遇调整,最终以发包人拥有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中所标注的面积为准)资产金额(即商品房价款) 元。发包给乙方用于酒店经营。
2、承包经营期限:期限十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将承包经营的资产金额元的10%作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给甲方。
(2)承包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经营期开始时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后依此类推。三个月的承包金额为:资产金额元×10%÷12个月×3个月=元。
二、约定事项
1、为确保酒店的统一定位、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统一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依法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可以通过租赁、合作经营、委托经营或自营等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模式承包经营酒店,甲方对此不得干涉。
3、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因签订本合同引起的税费。
4、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采暖费、维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享有按期、足额收取承包金的权利。
2、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不得主张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干涉乙方独自承包经营酒店的权利。
3、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享有该房屋的有限处分权,即甲方可以转让房屋,但甲方必须在第三方书面向乙方承诺承认并履行该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转让该房屋,也就是说甲方处分该房屋必须保证乙方继续享有合同期内承包经营权,则对乙方没有约束力乙方有权继续经营使用权。
4、甲方转让该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5、承包经营期内,甲方有权对本合同涉及的房屋进行抵押或继承,但必须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全面履行为前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该房屋的抵押权人和继承人必须向乙方书面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承包经营期内,乙方负有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义务。
2、承包经营期内,乙方对承包的房屋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租权、经营权、管理等权利。
3、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有权在不损害建筑结果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装修,有权在外墙、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广告牌,广告灯箱。
4、根据酒店经营的需要,乙方有权对承包楼层进行平面布局调整,但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应恢复原状交还甲方。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的一切间接损失。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还应继续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转让、继承等产权变更导致本合同履行困难增加,乙方也愿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
3、若甲方擅自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可获得利益损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需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否则无效。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响超过三个月仍不能消除时,双方可终止本合同,双方均不在追究对方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承包经营期满后双方相关约定:
1、本合同承包经营期满后,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合作方式及费用。
2、本合同承包经营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归还甲方,并保证该房屋的正常状态。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发生矛盾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若有变更,双方应及时通知。任何一方因怠于通知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委托经营协议书4委托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本合同签订目的:
1、乙方专业能力帮助甲方提升设计业务力量和市场影响力。
2、甲方保障深乙方相关利益的取得。
一、甲方依据自身业务需求,对发展过程中已经取得或正在争取的酒店设计业务委托乙方完成如下工作:
1、乙方对相关酒店设计内容及过程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按照客户所需的设计理念、基本构想、基本设计、详细设计、施工配合等独立完成设计工作。
2、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后,依据业务所需必须与客户方进行频繁有效的沟通及商谈。甲方与客户方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后,乙方根据酒店设计项目规模不同,每个设计项目至少与客户进行3—5次以上的商谈,并且每次商谈至少要在项目所在地或者客户所在地停留2—3天。另根据项目进度和实际所需,随时与客户方进行电话、网络沟通。
3、为使甲方顺利开展酒店设计、装修业务,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4、为使甲方顺利开展酒店设计、装修业务,乙方应常驻甲方日常经营所在地。
5、为使甲方酒店设计、装修业务的持续发展,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和相关规划协助甲方设计人才培养。此培训义务不受甲方是否实际委托乙方进行酒店设计业务的影响,且每年乙方来甲方处进行人才培训次数不低于次,每次不低于天。
6、乙方完成相关设计过程中,因业务需要享受甲方助理设计师图纸绘制的协助,助理设计师的图纸绘制提成由乙方支付,相关费用标准依据甲方相关规定。
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酒店设计业务,乙方依照客户需要进行设计的同时,甲方亦应完成如下事务:
1、甲方向乙方支付每笔设计项目所收客户设计费用的一半作为乙方设计费用。
2、甲方不承担乙方为完成相关设计业务与客户沟通所需的路费、食宿费用,但甲方为相关商谈提供相关便利条件。
3、甲方可按照自身业务需求,对乙方及其设计进行合理宣传。
4、乙方对甲方委托应予接受,除非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时以不合理低价委托乙方设计。
三、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不得将对方经营和技术上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四、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有效期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时间段,并不包含乙方完成相关设计业务所需时间。
五、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违反此合同时,非违约一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警告;
2、单方终止合作;
3、向违约方索取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若有需要还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商业信誉损失。
六、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此份合同若有遗漏或双方对相关事项履行产生疑问时,甲乙双方应先协商解决。
2、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享有管辖权。
3、本合同中文版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有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委托经营协议书5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实施经营管理事宜,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其名下的酒店,酒店实行由甲方董事会及酒店管理公司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甲方委派业主总经理,乙方根据酒店经营管理需要派驻由运营总经理、驻店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总监)组成的管理团队。运营总经理是乙方在酒店的总代表。
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酒店经营管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本协议履行期满的前一个月双方另行协商续约或终止协议。
三、协议目标
1、本协议签订执行之日起,乙方须全力实施酒店经营管理工作,确保酒店的服务和管理水平逐步达到五星级标准。
2、酒店委托经营管理之服务项目范围为:酒店大堂、商务中心、精品店、客房、西餐厅、会议室、洗衣房等。
3、酒店经营管理利润指标为: 。
(1)首年:营业额人民币 万元,经营利润 万元(首年 个月为 万元)
(2)第二年:营业额人民币 万元,利润 万元
(3)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个月为酒店经营管理调整期,不执行酒店经营管理利润指标考核。
(4)以上经营管理利润指标为最低参考指标,实际指标根据双方确定的具体经营计划执行。
4、乙方在甲方配合下,于 年内完成酒店五星级的评定工作。
四、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酒店营业所必需的一切条件,包括完好的设备、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动资金。
2、负责提供酒店章程、营业执照和有关批准开业的手续和文件。
3、负责提供酒店筹建、开办和工作人员培训期间的各种费用。
4、负责酒店对外的一切债权债务和饭店的经营风险。
五、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酒店经营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技术,以确保酒店的软件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五星级"水平。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饭店的章程,开展合法经营致力于提高酒店的经营设备。
3、派出相应的团队,负责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4、除正常耗损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归咎于乙方责任的意外因素,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酒店固定资产的完好,确保酒店设备的正常运转。
5、按时间向饭店董事会及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报表。包括资金平衡表、利润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报。
六、委托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
1、试营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正式经营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内,甲方从经营总收入中提取3%的金额作为乙方酬金,从酒店的经营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报表提供数字后1个月内付清;
3、承包经营期间,以年度会计报表中的纯利润总额为基数,递增15%作为乙方承包指标;
4、乙方承包经营内达不到承包指标,不足部分,双方各负担50%,同理,超出承包指标部分,双方按1:1分成;
5、酒店试营业前的筹备开办阶段,甲方应付给乙方管理费人民币5万元,作为乙方人员工资、差旅费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食宿;
6、酒店营业过程中,乙方人员的工资、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担,从经营成本中列支,总经理工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部门经理不超过2000元,其余按酒店规定执行。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间接损失。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还应继续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转让、继承等产权变更导致本合同履行困难增加,乙方也愿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
3、若甲方擅自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纠纷解决
若双方就本合同旅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则双方应互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交由司法部门裁决,裁决期间,本合同仍继续执行。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需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否则无效。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响超过三个月仍不能消除时,双方可终止本合同,双方均不在追究对方责任。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书若需要改动或补充,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另行订立书面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书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4、本合同书打印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酒店委托经营协议书6甲方:
乙方:
一、乙方负责甲方场所前期筹备至场所经营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岗位培训、人员配臵、资源引进、营销策划、广告宣传、市场调研考察、经营定位及全盘管理)高管3名,人员由乙方安排。
二、合作期间甲方保证公司的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场地的安全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工作和经营所需的所有物品,及保障驻场管理人员人身安全。
三、合作期间双方保持必要的工作沟通和交流,甲方有权申请更换驻场管理人员。
四、乙方管理期间确保会所合法经营,禁止场所一切黄、赌、毒活动。
五、合作期间甲方支付乙方月管理费26000元(贰万陆仟元整)。
六、合作期间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住房一套(水、电、物业费)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负责场所开业前外调资源3组,公司提供资源一个月免费住宿,人员每日以签到费50元给予补助(公司收取台票40—50元)。
八、进场时间约定 年 月 日起,管理费以进场之日开始计算。
九、合同约定乙方进场当日甲方支付管理费订金人民币 元,注:订金从当月管理费中扣除。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一致意见前按本协议执行。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委托经营协议书7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 的饮食服务项目,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餐饮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坐落位置:具体以总平面图标明的位置为准。
3、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4、委托管理的建筑物详见图(附件一)。
5、厨房设备及配套工程图(附件二)。
6、现有设备:待工程完工后移交时另签设备清单,该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项目
委托方—— 为甲方,服务提供方为乙方。
第三条委托服务经营事项
饮食服务。
第四条委托期限
委托服务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五条房屋及设备折旧费及其支付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是指乙方根据本中招标项目要求所投报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中标价;
2、根据乙方此次投报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中标价,房屋及设备折旧费 年合计人民币 元。其中
3、支付方式为:每年按10个月计,每年8月和1月假期时间除外。乙方须在每月10日以前,按月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制定的食堂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提出的食堂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并根据合同实施奖惩。
4、承担食堂冷气使用费的50%和乙方一年内超出 元(不含 元)的部分费用。
5、甲方负责在食堂第四层免费提供建设面积 平方米作为乙方的工作场地。
6、甲方的有关部门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 次全面的考核评定,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年度考核。如该年度政府主管部门有同类考核的,甲方认可该项考核结果,不再进行重复考核。考核评分参照 、师生满意度等基本内容,由双方协商制订。
7、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9、有责任积极指导和协助乙方做好饮食服务工作。
10、甲方有权核查饮食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为 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餐饮。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
3、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整体或部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
4、对本项目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厨房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以及其它相关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项目范围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建立健全本项目管理档案。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完好。
7、乙方每月须向甲方提供月报表,每半年就财务开支情况向甲方作出说明,同时须按时交纳房屋设备折旧费。
8、承担食堂全部的水电费和燃气费。
9、承担食堂冷气使用费的50%(一年内 元,含 元)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
10、乙方的员工应做到五证齐全(身份证、外来人员用工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健康证),并将复印件送甲方备案,管理应符合广州市政府及甲方要求,乙方员工食宿自选安排。
11、乙方承担饭堂的一卡通收费终端使用费。
第八条服务质量
除前述的标准外,乙方可根据甲方委托的服务事项制定出本项目管理分项标准,经甲方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1、根据规定,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合同期满后或不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如乙方不能完成投标质量指标的要求或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属乙方责任的火灾、食品中毒等重大事故,履约保证金则被罚没并承担经济和法律全部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均有保质期,在保质期内,因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的,由乙方直接与保质单位联系,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积极配合。因质量问题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保质单位负责;因乙方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由乙方负责。保质期满后,房屋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和不履行投标书内的责任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重新进行招标,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凡在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 有管辖权的法院。
3、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律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酒店委托经营协议书8委托方:
受托方:
第一章总则
为了发展本市的对外经济、贸易及旅游业,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酒店的先进水准,从而使酒店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以下简称委托方),特委托 (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全权经营管理 酒店。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委托方 酒店系在中国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
管理公司 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国 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
第二章名词定义
第一条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词指位于 酒店,内容包括:
(1)间有卫生间的客房;
(2)各类中西类餐厅、风味餐厅、旋转餐厅、多功能厅、迪斯科厅、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网球场、附设商场、美容室、洗衣房、商务设施、停车场以及其它康体设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绿地等,全部占地约亩;
(3)提供后勤服务的综合楼及职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约 平方米;
(4)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电讯、煤气、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空调、电梯、卫生设备、冷藏等设备;
(5)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条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饰和其他物品;
(2)饭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酒吧、公共卫生(pa)设备、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3)必要的车辆和运输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营运所必须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所列内容,以酒店正式开业日前双方交接所附明细清册为准。
第三条酒店正式开业日
“酒店正式开业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其基本条件为:
(1)酒店建设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设备及设施已安装完毕、正常运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备齐;
(4)酒店工程经国家验收合格,包括消防、卫生设施;
(5)酒店营业执照及各项营业许可证已经获得;
(6)各项保险生效;
(7)酒店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全部汇入酒店营业账户;
(8)委托方与管理公司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开业。
酒店正式开业日之前的对外营业称为“酒店试营业期”。以上各项若有一项未达到者,均属“酒店试营业期”。
第四条双方
这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委托方与管理公司。
第五条总收入
在本合同中这是指经营酒店及其设备所得的客房、餐饮、附属的涉外商场、娱乐设施、场地出租、电话、电传、传真、洗衣、出租汽车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总和。
第六条经营毛利
本合同中的“经营毛利”是指总收入减去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
(2)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会费和保险费;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
(7)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
(8)委托方董事会特别要求所进行的、非酒店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审计、律师等费用;
(9)投资方成员在酒店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
(10)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
(11)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
(12)其他非酒店经营所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商标及服务标志
这是酒店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市场推广中所用的属于管理公司专有的标记、图案或文字。
第三章酒店管理
第八条管理权
委托方授权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间,对酒店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定权和指挥权,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包括签署总额不超过万人民币的短期经营周转资金的贷款合同。
第九条总经理
酒店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人选经管理公司与委托方充分协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总经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总代表。总经理对酒店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酒店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公司负责。
总经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总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委托方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撤换。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十条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将根据酒店的实际状况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劳动工资计划,根据上述方案计划安排酒店员工工作。
2、酒店各级员工的聘任、奖惩、调动和安置均由总经理按国家有关合作经营企业的规定决定和处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职工均受酒店雇佣,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均由酒店负责;工资、奖金、休假、医疗等享受酒店员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亲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时间另计),其交通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在酒店费用中列支。
第十一条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管理期分为两个阶段--试营业期和正式全面营业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筹建后期和试营业期内,除了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
2、对酒店设施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
3、招聘员工,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岗位责任制;
4、进行市场推销;
5、为酒店正式全面营业进行积极准备,包括筹备酒店正式开业仪式等。
6、有计划地推行“酒店管理模式”。
7、争取在 年内为甲方培训一支能自行管理、经营、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操守的管理队伍,最终使甲方能在最短时间内能独立经营和管理好酒店。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酒店进入了全面营业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业务骨干筹备酒店开业,作好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和设备运行与到位。
(2)乙方负责招聘具备酒店从业素质的员工,开展员工上岗前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3)宾馆装修期间提出专业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负责为宾馆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按照 星级宾馆的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5)建立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跟业绩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
(6)负责为宾馆的经营拓展客源市场,建立酒店自身销售网络系统,并利用乙方现有的酒店网络,积极使用电子商务,积极促销酒店旅游市场。
(7)乙方将派出专业人员整合本地资源,设计酒店的整体cis形象识别系统,以统一、整体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区。
(8)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向甲方股东提交酒店的年度预算、年度经营计划以及酒店最佳的产品组合内容和远景发展规划。
(9)尽快使酒店达到 星级酒店标准并通过验收,为酒店在本地区创优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尽全力完善、维护好酒店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酒店常新、环境完美、不断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实施全面经营管理工作,乙方实施在甲方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12)全面推行“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设备、设施条件,提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和服务水平;
(14)全面负责酒店的公共关系事务和市场推销;
(15)深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16)负责监督和考核总经理的工作业绩;
(17)每一会计年度前 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经营方案及财务预算;
(18)每一个月的后 天内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该月酒店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
(19)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 个月内,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财务报告,说明本年度决算情况和经营成果;
(20)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修改酒店各项收费标准;
(21)负责酒店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22)为保障酒店的权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进行法律诉讼;
(23)争取在 年内回收酒店投资的本息。
第四章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第十二条试开业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无营业收入,故开业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员到位后,每月暂按 万元人民币支付管理费。
第十三条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第十四条在酒店试营业期内,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 收取。
第十五条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 收取。
第十六条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当月总收入乘以上费率,于次月15日前汇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账户。
第十七条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试营业期不收效益管理费。酒店正式开业后始收效益管理费。
第五章双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委托方董事会的责任:
1、及时办妥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提供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定额流动资金。定额流动资金须在酒店对外试营业前15天提供,流动资金定额由双方在试营业前核定;
3、按时审批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计划;
5、协调好基建与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宾馆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酒店费用。
6、委托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委托方承担。
7、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十九条管理公司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酒店任职;
3、按时提交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国内同类酒店的管理水平,并尽快培养当地干部和员工,进入酒店管理各级领导层;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集团优势,在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7、其他必须由管理公司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第六章酒店维护与保养
第二十条酒店从正式开业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数额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设备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额度计算标准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项目所需资金在经营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条管理公司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用更新基金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条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额,可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与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管理公司须将更新基金的余额如数归还委托方。
第七章酒店产权及其处置
第二十四条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属委托方。
第二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产权属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财产。
第二十六条管理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使用调配酒店财产。
第二十七条管理公司有权处理用更新基金更换下来的酒店不再适用的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等。处理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所获款项,纳入“更新基金”项,留作添置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十八条委托方在处置酒店财产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第二十九条酒店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条酒店职工按照有关规定由职工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十一条酒店的会计年度从每年 月 日起至同年 月 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已有规定以外,酒店会计的处理原则均按《企业会计制度》办理。
第三十三条酒店的财务审计聘请国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如董事会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审计事务所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检时,管理公司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在董事会费中列支。
第三十四条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二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报告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酒店经营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国家中外合资企业外汇管理条例及规定办理。
第九章保险
第三十六条双方同意酒店向中国境内具有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须的险项,酒店一旦遭受损失可在所投保的险项范围内获得应有的赔偿。
所有保险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委托方,与管理公司无关。
第三十七条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财产险,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三十八条各项保险费及办理保险费的其他费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为酒店管理费用开支,列入甲方开支科目。以遵循收益与权责挂钩之原则。
第十章监管、奖罚机制
第三十九条甲方派驻股东代表听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酒店年度经营计划,拟定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
第四十条建立完善年度财务审计制度、日常经营支出由总经理签字。超过 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添置、重大合同需经甲方派出的股东代表同意方可签署。
第四十一条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义对外签署财产担保合同及财产担保文件。
第四十二条甲方有权了解和知晓乙方所实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从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利润等方面对乙方的管理进行考核,使经营和资产本身得到良性发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条乙方如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可按营业收入增加 %计提效益管理费。效益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的 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四十四条乙方以酒店资产作信用担保,以确保所派驻人员的信誉、品德、文化、资质及实践技能达到甲方之要求。
委托方:受托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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