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汇编22篇)

时间:22-09-15 网友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精选22篇)

物业管理托付合同(精选22篇)

物业管理托付合同 篇1

物业管理托付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托付方;不得破坏外立面。如确有需要必需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到现场;

小修:当日完成;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足率达到:95%;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费,住宅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 元月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 元月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住宅改办公由乙方按建筑面积 元月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物价因素报业主委员会调整;

3、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收费标准的70%向业主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逾期 日起按每天1.00元交纳滞纳金;

5、车位管理费,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受任人: ;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担当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专项修理资金

第十五条 专项修理资金的缴存。

第十六条 专项修理资金的管理。

第十七条 专项修理资金的使用。

第十八条 专项修理资金的续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商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商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 除前条规定状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合同第二条、第三条、商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管理的标准;不得破坏外立面。如确有需要必需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状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方案、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供应?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

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供应?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

7.车辆行驶及停靠;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由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托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供应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托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托付管理期限

托付管理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住宅区托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方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供应商业用房路灯盏;庭园灯盏;其他为灯:a、b、

甲方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

7)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平安监控、巡察、门岗执勤、 。

第五条:乙方在维护、管理等过程中,必需坚固树立平安防范意识,定期不定期地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平安训练,实行一切平安防范措施,确保维护、管理等平安。无论任何缘由发生的平安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状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方案、财务预算及决算;

5.托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托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 。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供应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供应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移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

(2) 。

1

1.帮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扬训练、文化活动;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商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

第九条的商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担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

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修理养护方案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商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方案、资金使用方案及决算报告;

8)每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转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需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

1)每月按时收取业主及使用人水、电使用费,并交相关部门。

1

2) 。

第八条 乙方须按下列商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修理、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足率达到:

第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 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 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 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交纳滞纳金;

(3) 。

第十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修理、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十一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供应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屋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十二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修理、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大中修、更新费用,在保修期内由甲方担当,保修期外由房屋大修基金担当。

2.房屋共用小修、养护、大中修、更新费用,在保修期内由甲方担当,保修期外由房屋大修基金担当。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大中修、更新费用,在保修期内由甲方担当,保修期外由房屋大修基金担当。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小修、养护、大中修、更新费用,在保修期内由甲方担当,保修期外由房屋大修基金担当。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大中修、更新费用,在保修期内由甲方担当,保修期外由房屋大修基金担当。

第十三条 甲方违反合同

第六条的商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肯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赐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八条的商定,未能达到商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赐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九条的商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赐予经济赔偿。

第十六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值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赐予赔偿。

第十七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天内,依据甲方托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十八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果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与业主委员会续订合同。

第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

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缘由,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担当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缘由,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行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准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镇 县人民起诉。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甲乙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相关部门一份,每份文本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托付代理人: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托付合同范本

(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托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公平协商全都的基础上,甲方将托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座落位置:武昌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托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附后

第三条 乙方供应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担当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托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修理、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

外观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理、养护和管理, 包括道路、路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

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小区公共平安、巡察、门岗执勤。

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消遣活动。

第十二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特约有偿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修理、养护,当事人提出托付时,乙方应接受托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详细行为并依据情节轻重,实行批判、规劝、警告、制止、依法起诉等措施。

第三章 托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 托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状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方案、财务预算及决算;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方法拨付给乙方。

6、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 日内向乙方移交;合同期满时负责取回。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帮助催交;

8、帮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扬训练、文化活动。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商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准时制止并同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

第十六条的商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担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

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修理养护方案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议通过后由乙方领取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商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方案、资金使用方案及决算报告;

8、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张X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转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严格按合同价收费,不得擅自加价。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乙方须按下列商定,实现目标管理。

为业主制造美丽、干净、平安、便利、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清退有损居民健康的租用户(如油漆户、高噪声户、高污染户等)。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 平方 米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按业主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 车位使用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第二十一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修理、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与甲方协商。

第二十二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供应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商定如下:

1、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三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修理、养护费用:

1担当;大中修费用,由修理基金 担当;更新费用,由修理基金 担当。

2担当;大中修费用由修理基金担当;更新费用,由修理基金 担当。

3基金担当;大中修费用,由修理基金担当;更新费用,由修理基金担当。。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假如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赐予补偿或担当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如因管理不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违反本合同

第五章的商定,未能达到商定的管理目标,广阔业主负面影响剧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赐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

第六章的商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赐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值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伍万元 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赐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依据甲方托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果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行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准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市 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商定仲裁机构,事后以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第三十五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托付合同范本

(四)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托付乙方管理服务。乙方将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忱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制造干净、美丽、舒适、平安、安静、便捷,准时、牢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内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全部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爱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方案。听取和接受乙方对校内绿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经费。

5.负责了解把握乙方经费运行状况,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提出意见。

6.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嘉奖意见和惩罚意见。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按协议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按文明校内建设标准保持学校的花园式单位及文明校内的称号。

2.对校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转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转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状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移给

第三方。

5.乙方应建立并保存具体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三、托付管理主要内容

1.全校的绿化、美化工作。

2.教室公共部分的卫生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不含专用教室)。

3.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

4.公共设施、设备的修理、保养、运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筑部分的修理保养工作。

6.水电的修理管理与服务工作。

7.节能工作。

8.风扇和窗帘每学期清冼二次。

9.校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开水供应工作。

1

1.学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

2.其它甲方需要托付的工作。

四、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一)校内绿化美化工作(因绿化部分还没有移交暂不作为服务范围)

1.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并担当甲方大型活动及重大节日的花卉摆放工作。

2.按不同季节对花卉苗木的养护要求进行养护,并做到:树灌木完整,长势茂密,无枯枝死杈,无病虫害,树木无钉枪捆绑;绿篱、绿地无杂草、杂物,无堆物料。完好率应达到98%以上。

3.校内绿化面积应达到应绿化面积的95%以上。

4.绿地、各种树木的种植和调整工作应本着美观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对各种古树应重点爱护,防止损伤和坏死。

5.校内的建筑物能进行立体绿化的,应进行立体绿化。

6.绿地微喷面积应达到总面积的80%以上。树木浇水应有计量。

(二)环境卫生工作

1.道路环境应干净。清扫要准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3.卫生间应保持洁净干净,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

4.垃圾楼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四周无堆放垃圾,应封闭集装箱上盖。应依据垃圾日产量准时调整集装箱数量。垃圾楼吊装设备应准时检修和保养,杜绝事故发生。

5.校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四周地面无杂物污渍。

6.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7.校内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日早7:30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上课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授课的清扫活动。

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搅拌水泥沙浆,建筑材料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准时清运,对建筑垃圾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的现象要准时管理和清运。

9.依据节假 日的要求准时挂收国旗、彩旗、灯笼;开关大门彩灯、射灯。

(三)公共场所维护工作

1.各楼道(包括家属楼物业范围)地面清洁、门窗、玻璃、纱窗、小五金齐全完好,墙裙、楼道灯的照明完好率及满足率应在98%以上。

2.电梯应按规定做好年检并取得合格证及运行证,两证应挂在电梯间内。电梯应定期修理保养,运行应正点。电梯间应洁净、干净、光明。

3.要保证全校正常供水、供电工作。水、电设备齐全,服务修理准时到位,设备完好率应在98%以上。

4.水、电修理应24小时值班。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服务平安、到位。

5.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6.按规定做好饮用水箱的卫生防疫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确保饮用水平安。

7.确保正常供水和平安。对浴室内卫生、各种设施应准时检修,杜绝发生事故。

8.按要求对校内人防工程进行检查,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 权视不怜悯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剧烈且不能准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支配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赐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清退多收费用。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之托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共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附:后勤管理每月费用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托付合同范本

(五)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市卫生学校物业管理托付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托付乙方管理服务。乙方将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忱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和生活制造干净、舒适、平安、准时、牢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资质要求:

1.该公司必需具有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乙方向甲方供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内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全部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爱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方案。听取和接受乙方对校内绿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经费。

5.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嘉奖意见和惩罚意见,若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不满足时有权马上终止合同。

三、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转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转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状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移给

第三方。

4.乙方应建立并保存具体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四、托付管理主要内容

1.全校的树木花草保养工作。

2.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包括家属院、出版社)

3.公共设施、设备的修理、保养、运行和管理工作。(包括学校暖气锅炉、热水锅炉的管理与运行)

4.校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开水供应工作。

五、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一)校内树木花草保养工作按不同季节对校内花卉进行保养。

(二)环境卫生工作

1.校内环境应干净。清扫要准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每年清理2次。

3.卫生间应保持洁净干净,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堵塞及污水外溢。

4.垃圾存放点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四周无堆放垃圾,校内内无卫生死角。

5.垃圾箱应完好加盖,四周地面无杂物污渍,应按要求每天清运到环卫局指定的地点。

6.校内墙壁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

7.校内橱窗、玻璃镜、过道玻璃、报栏、牌匾、楼梯护栏、消防栓应每天擦洗,保持清洁。

8.校内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天早7:30以前清扫完毕,上课期间的清扫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

(三)公共场所维护工作

1.发觉门窗(锁)、玻璃有破损时应准时修理或更换。

2.要保证全校正常供水,供管水人员应持证上岗,每年对学校的蓄水池及各蓄水箱按要求清洗消毒2次,并进行水质化验2次。(必需是国家认可的水质化验部门)

3.修理人员应24小时值班,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服务平安、到位,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4.按国家规定做好饮用水箱的卫生防疫和日常平安管理工作,确保饮用水平安。

5.对泵房内卫生、各种设施应准时检修,杜绝发生事故。

(四)锅炉房管理运行工作

1.锅炉房卫生、管理维护、保养、平安等工作全由乙方来负责。

2.操作人员必需持证上岗。

3.保证热水锅炉正常运行,确保每天3次开水供应工作,每次不少于2小时。

4.学校对外供暖的暖气费由乙方收取,用于抵消供暖自然 气开支。

5.供暖严格根据国家标准执行,室内温度不能低于18℃。

6.家属院水费收取方法待定。

六、付款方式及金额按双方谈好的金额按支付。

后勤管理年度费用表

注:修理费用不足元由乙方担当,超过元由甲方担当。

七、平安

1.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当中由防护不当造成的人身平安问题全由乙方担当,与甲方无关。

2.锅炉房的平安由乙方负责。

3.由于乙方工作人员造成的同学平安事故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怜悯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剧烈且不能准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支配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赐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终止合同。

九、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之托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共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签字): 乙方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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