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良的学风校风是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前提,良好的道德文明素养是学生成长成才的有力保证。根据学校党委、行政2012年工作要点相关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学风建设,浓厚学习氛围,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处拟继续开展2012年“博学笃行,律己修身”主题教育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博学笃行,律己修身”
二、活动时间:3月19日——4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本次主题教育活动集中表现为三个专题: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基础文明教育。
(一)继续实施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增强学生责任意识
各学院根据学生处工作计划中有关政治理论学习的相关内容,积极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系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十七届六中全会、2012年两会等中央文件、政策、会议精神。以主题班会、座谈交流会等载体,积极开设“德育讲堂”,针对时政热点话题和学生关心问题,发挥学生工作干部的正面教育、引导作用,使学生明确形势政策,树立大局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二)全面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各学院要提高对学风建设重要性的深刻认识,结合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总结学风建设的成功经验,结合学院实际工作需要,明确重点,突出特色,进一步落实学风建设的机制建设、目标引导、氛围营造和环节管理四条措施,全面深化学风建设工作,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风建设活动,为学生学习与发展营造良好整体氛围。
1、加强优良学风班创建。严格执行《优良学风班创建评选办法》有关规定,做好本学期优良学风班的基础数据统计汇总工作。各学院要对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共同参与班级学风建设工作的积极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学生处将对各学院统计数据进行监督检查。
2、举办学生先优事迹风采展。根据学风建设的可比性指标、科技创新获奖、就业签约率等情况,进行横向、纵向分析比较,对在品德、学习、自强、创业、特色发展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学生先优事迹进行分类发掘、汇总、评选及宣传展示。
3、加强过程管理力度。按照《课堂秩序、自习情况专项检查方案》,以提高学生出勤率为突破口,坚持对早操出勤、班级上课出勤、自习上座率等进行日常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并保留检查记录作为德育评估考核依据;学生处在学院自查基础上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突出问题学院、班级下发整改通知书。通过规范各环节的过程管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保证正常秩序和学习质量。
4、突出四年分级教育。各学院根据各年级学生学习需求,结合专业特色,确定各年级学风建设的重点,提高学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服务学生发展。
大一:继续按照新生教育方案要求,落实延伸教育阶段各项内容;
大二:针对专业课程增多、难度加深的实际情况,做好专业学习的引导与支持服务工作;
大三:注重引导学生的学业进取意识,帮助学生合理实际的确定发展目标;
毕业生:特别做好毕业前夕的考研复试、就业信息咨询传递等相关工作。
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和专业特点,分年级、多形式、多举措地开展针对性的学风建设活动,学生处将根据各学院学风建设活动的实际效果和特色发展进行考核、评比和经验推广、推优工作。
5、积极落实考研“三航”服务工程
①实施“引航”工程。各学院要召开主题班会,对本班学生作集体考研动员,对有潜力考研的学生应作个别动员;针对确立考研目标的学生,组织考研经验介绍会、座谈会、鼓劲会,帮助考生合理定位,提高报考准确率;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及时发现和了解考研学生的实际困难,帮助协调解决。
②做好2012年考研数据的统计工作。按照学校考研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统计事项,及时收集归总考研学生的具体信息,做到录取一名,统计一名,提高数据准确率。
(三)大力加强基础文明教育,提升校园文明建设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文化校园的要求,以学院为单位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文明宣传、宣讲和建设活动,多形式、多层次加强学生基础文明教育。
1、“六个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张贴文明标语、校园文明督察、校外实践活动等形式,开展“文明教室、文明宿舍、文明餐厅、文明校园、文明网络、文明考场”六个文明创建活动,提高校园文明建设层次。
各学院要建立适合自己学院的信息员队伍和“文明督察员”队伍,并将名单在活动期间上报学生处,作为学生教育管理、维护学生稳定、保证校园秩序的重要骨干力量长期发展。
2、感恩励志教育:各学院要结合学校日前启动的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积极搜集利用各种感恩励志教育素材,深入挖掘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同学间、师生间、家庭中、社会上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熏陶人格品性,强化责任意识。
3、诚信教育:学院加强对学生奖、助学金使用上的合理指导,加强自觉自律,防止盲目奢侈消费;对贷款实行“贷前教育与贷后管理”的有机结合,加强贷款诚信教育,保证贷款还款率,降低违约率。
四、组织实施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活动,同时根据专业特色和自身实际,多形式开展学风建设和校园文明创建活动,务实创新,突出特色,制定针对性教育措施,确保主题教育活动效果。
各学院要将活动组织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和反馈,学生处将通过抽查、学生座谈等形式对各学院活动组织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记录在案作为学院德育评估的考评依据。
请各学院将本学院的主题教育活动总结于5月8日前报学生处。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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