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时期谯郡曹氏家族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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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时期谯郡曹氏家族家风

谯郡曹氏家族兴起于东汉后期,凭藉宦官曹腾的势力,在汉末逐渐发展成为豪强大族。曹操起兵反对董卓,乘势逐鹿中原,挟天子以令诸侯,统一北方,与孙权、刘备三足鼎立。曹丕废汉,建立了曹魏政权。此后历经曹叡、曹芳、曹髦、曹奂数人为帝,权势逐渐转移到司马氏手中。咸熙二年十二月,魏晋禅代,曹魏政权结束,而曹氏家族地位一落千丈。借助曹腾的宦官身份兴家而至皇族的曹氏家族,表现出独特的门风。因曹氏家族特殊的社会、政治地位,这种门风直接影响到汉晋间士人风尚、世风与学术等等。对此,学术界已有相关研究,如王永平《论曹氏家族门风及其影响》( 《学术月刊》2005 年第10 期) 、胡旭《鸿都门学、曹氏家风与汉魏文艺的繁荣》( 《厦门大学学报》2006 年第4 期) ,然似仍有未尽之处,故特撰此文,以求有所深入。

一、从尚武转向尚文

富于财而在地方上颇有势力的曹氏家族,受淮北一带“剽轻”[1]3267民风的影响,表现为崇尚武力。在汉末群雄逐鹿的局势下,曹操最终统一北方,其家族成员追随左右、征战南北,是其成功要素之一。曹魏政权建立后,曹休、曹真等人任武职多年,承担着守边息乱的重任。曹氏家族成员不乏精通武艺或喜好游猎者。曹操“少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 足见其无赖形象。他从济南相任上归隐期间,“秋冬弋猎”。他征战四方,正是凭借其武力和谋略取得成功。曹 操从弟曹仁“少好弓马弋猎”, 后追随曹操转战南北,以其勇略为曹操所重。西晋傅玄高度评价: “曹大司马之勇,贲、育弗加也。张辽其次焉。”

曹彰“少善射御”,“好乘汗马击剑”,自言志在为将,向往“被坚执锐,临难不顾,为士卒先”的生活。他屡建奇功,曹操非常欣赏他。曹丕下诏说他“受命北伐,清定朔土,厥功茂焉。”陈寿评他“武艺壮猛,有将领之气。”曹丕八岁知骑射, 好击剑。他为太子期间,“耽乐田猎,晨出夜还。”即帝位后,他仍游猎不止。大臣鲍勋拦车上疏,谏止游猎,曹丕“手毁其表而竞行猎”,并于中道问大臣“猎之为乐,何如八音”,还将不赞成“猎胜于乐”观点的鲍勋出为右中郎将。曹叡“数出入弋猎。”曹植之子曹志“善骑射”,在乐平太守、章武、赵郡太守任上,“不以政事为意,昼则游猎。

曹氏家族成员的武艺使得曹氏在汉末群雄争战中取得成功,但自曹丕一辈以下,曹氏在武功方面表现不突出。如,曹丕虽酷好游猎,但他武功不振,数次伐吴,均及江而返。黄初六年,曹丕率师亲征,结果因天寒无功而返。他出发前下诏: “吾欲去江数里,筑宫室,往来其中,见贼可击之形,便出奇兵击之; 若或未可,则当舒六军以游猎,飨赐军士。”诏文未提及对战争形势的评估,或对大军远征的困难的考虑,不是临阵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反而表现出轻松的相机行事态度和浓郁的浪漫气息。陈寿评曹丕“好文学,以著述为务”,“天资文藻,下笔成章,博闻强识,才艺兼该,”

只字不提其武功,显然认为曹丕在这方面无任何可圈可点之处。后来曹爽兴师动众伐蜀,亦无功而返。另一方面,随着曹氏家族社会地位的上升,曹氏家族从地方豪族转变为文化世族,从而一改早期只有曹操父子具备文才的状况,而不乏多才多艺者。根据《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统计,汉晋间曹氏家族有著述传世者十人: 曹操、曹丕、曹植、曹叡、曹髦、曹羲、曹毗、曹翕、曹志、曹摅。此外,曹彪、曹衮、曹嘉、曹冏均长于创作。就艺术方面而言,曹操、曹志善书法,曹髦善书画,曹操、曹植、曹丕精通音乐,曹爽、曹叡等喜爱伎乐。就学术方面而言,曹羲曾参与编写《论语集解义疏》; 曹髦撰《春秋左传音》三卷; 曹毗撰《论语释》一卷; 曹翕撰《解寒食散方》; 曹操有《孙子注》传世; 曹丕《典论·论文》是中国文学理论的重要篇目。

由此,曹氏家族成为活跃于魏晋文化史上熠熠生辉的一群人。

二、通脱不守礼

曹氏家族最突出的表现是通脱不守礼。陈寅恪认为这是曹氏家族出身于寒门和阉宦阶级与士族的区别,其论甚确。曹操“任侠放荡,不治行业”,[2]2“为人佻易无威重……被服轻绡,身自佩小鞶囊,以盛手巾细物,时或冠帢帽以见宾客。每与人谈论,戏弄言诵,尽无所隐,及欢悦大笑,至以头没杯案中,肴膳皆沾污巾帻,其轻易如此。”其《让县自明本志令》直陈己意,坦言不能放弃兵权,“设使天下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其轻肆直言的个性和神态跃然纸上。曹操令丁夫人娘家改嫁丁夫人,及他对众妻妾言“顾我万年之后,汝曹皆当出嫁”,可见曹操不认为妻妾应守贞节。他没有正式休妻丁夫人,即以倡家出身的卞氏为继室,至少可以说他不拘礼。曹操收养何晏、秦朗、曹真,视同己子,足见他并不介意他们源出异姓。从此后何晏正始年间任吏部尚书、秦朗在明帝时任骁骑将军看,曾被曹操视为养子的这些人确实为曹氏政权的发展效力。而曹操收养并信任异姓子弟的行为无疑可谓通脱。

曹操征讨袁绍之前,谋士郭嘉曾分析袁绍有十败,而曹操有十胜,其一是: “绍繁礼多疑,公体任自然,此道胜一也”,这是对经学世家出身的袁绍之守礼和宦官家庭背景的曹操的通脱的恰当比较。建 安八年十月,曹操为儿子曹整娶袁谭女。其时距袁谭生父袁绍去世才一年多,袁谭正处于服丧期内。曹操似根本未虑及此时联姻结婚是违礼行为。建安二十一年,曹操参加春祠,下令: “议者以为祠庙上殿当解履。吾受锡命,带剑不解履上殿,今有事于庙而解履,是尊先公而替王命,敬父祖而简君主,故吾不敢解履上殿也。又临祭就洗,以手拟水而不盥。夫盥以洁为敬,未闻拟而不盥之礼,且‘祭神如神在’,故吾亲受水而盥也。

又降神礼讫,下阶就幕而立,须奏乐毕竟,似若不衎烈祖,迟祭不速讫也,故吾坐俟乐阕送神乃起也。受胙纳袖,以授侍中,此为敬恭不终实也,古者亲执祭事,故吾亲纳于袖,终抱而归也。”曹操不仅不按照礼的要求去做,反而振振有辞地为自己的违礼行为辩解。曹 仁“少时不修行检”,[2]276 足以反映早期曹氏家族通脱随便的家风。曹丕听说王忠曾因饥饿吃人,在他随驾出行时,“令俳取冢间髑髅系著忠马鞍,以为欢笑。”[2]18这样的行为反映出曹丕完全不严肃对待悲剧性事件。曹 植“性简易,不治威仪……任性而行,不自彫励,饮酒不节。”[2]557 他初见邯郸淳之表现可见一斑:植初得淳甚喜,延入坐,不先与谈。

时天暑热,植因呼常从取水自澡讫,傅粉。遂科头拍袒,胡舞五椎锻,跳丸击剑,诵俳优小说数千言……[2]603曹植随性展示才艺使得邯郸淳惊其为“天人”。在《赠丁廙》诗中,曹植写道: “滔荡固大节,世俗多所拘。君子通大道,无愿为世儒。”[3]141世俗给人带来很多拘束,而他不愿为世俗所拘,不甘做一个俗儒。这是曹植的心声,也可见其崇尚通脱的追求。陈寿评价曹叡“任心而行”,[2]115 显然曹叡行事任意随性。曹氏家族不守礼制的行为尤其值得注意:曹操子仓舒( 即曹冲) 去世,他请求与邴原女合葬。邴原以合葬非礼拒绝。

[2]351曹丕为太子时,曾宴请诸文学,“酒酣坐欢,命夫人甄氏出拜。坐中众人咸伏,而( 刘) 桢独平视。”[2]602他称帝后,一度宴请吴质、曹休等,席间令郭后出见,并令他们“仰谛视之。”[2]609 按: 刘桢因平视曹丕夫人甄氏被曹操惩治; [2]602 夏侯淳担任陈留太守期间,举卫臻为计吏,“命妇出宴”,卫臻以为这是“末世之俗,非礼之正”,[2]647 夏侯惇怒执卫臻。由上可见,宴席时请妻妾出来见客是当时流行却不合礼制的弊俗。在曹丕,不顾及社会等级,而以家人礼待臣僚,不乏通脱,更可能有一种炫耀的心态; 但这是违礼行为。

王粲去世,曹丕临葬,因想到王粲生前喜听驴鸣,于是率领众宾各学驴鸣一声以示悼念。[4]581曹操去世,汉献帝禅让,曹丕接受其二女为妃嫔; 归谯,大宴宾客,“设伎乐百戏。”[2]61这些事都发生在曹丕为曹操服丧期间,因此孙盛严厉批评: “魏王既追汉制,替其大礼,处莫重之哀而设飨宴之乐,居贻厥之始而坠王化之基,及至受禅,显纳二女,忘其至恤,以诬先圣之典,天心丧矣,将何以终!”[2]61延康元年,夏侯惇去世,曹丕“素服幸邺东城门发哀。”

[2]59曹嵩是夏侯惇的叔父,曹氏与夏侯氏是同姓。孙盛批评: “在礼,天子哭同姓于宗庙门之外。哭于城门,失其所也。”[2]59 曹休为母亲服丧尽孝,曹丕派侍中“夺丧服,使饮酒食肉”;及至曹休请求归谯葬母亲,他派人“节其忧哀”,并使其“一宿便葬,葬讫诣行在所。”[2]280 这固然是爱重曹休的行为,但显然曹丕根本无视丧制规定。曹操刚死,曹丕即命令一些曹操侍女去服侍自己。其母亲卞太后得知此事后非常生气。曹丕去世,卞太后根本不临丧。不论是曹丕还是卞太后,均因情而动,不遵礼制。曹操去世,其子曹徽“不哀,反游猎驰骋。”[2]708曹徽去世,“少不闲礼教,长不务善道”的儿子曹茂“称嗌痛,不肯发哀,居处出入自若。”[2]598他们均未遵从丧制。曹植为人任性随便,此由前引他与邯郸淳初次见面的场景可知。邢颙任曹植家丞期间,“防闲以礼,无所屈挠,由是不合”,[2]383 为此刘桢特意写信劝诫曹植。曹植《愍志赋》序云: “人有好邻人之女者,时无良媒,礼不成焉! 彼女遂行适人。”

[3]32 他在文中想象女子“迫礼防之我拘”以致于无法见到爱人一诉心扉、不得不忍受生离的痛苦,猛烈抨击礼教对自然人性的束缚和对纯真感情的伤害。曹丕去世,曹叡将送葬而被曹真、陈群、王朗等以暑热劝止。[2]86 因此孙盛大发议论,以为丧事是人伦最重要的事情,而陈群等人“弃君于恶”、“魏氏之德,仍世不基。”[2]86 后来卞太后去世,曹叡也未送葬。据杨阜说这两次明帝未送葬是“重社稷,备不虞”[2]707之举,则曹叡两次违礼均因大臣拦阻而未能守制。曹叡女儿曹淑未满一岁即去世,曹叡不胜哀痛,“追封谥淑为平原懿公主,为之立庙。取后亡从孙黄与合葬,追封黄列侯,以夫人郭氏从弟悳为之后,承甄氏姓,封悳为平原侯,袭公主爵。”

[2]163 陈群上疏指出: “八岁下殇,礼所不备,况未期月,而以成人礼送之,加为制服,举朝素衣,朝夕哭临,自古以来,未有此比。而乃复自往视陵,亲临祖载。”[2]636在这件事情上,曹叡对陈群、杨阜等大臣的劝谏则置若罔闻。孙盛批评: “于礼,妇人既无封爵之典,况于孩末,而可建以大邑乎? 悳自异族,援继非类,匪功匪亲,而袭母爵,违情背典,于此为甚。”[2]164显然,曹叡任情而不拘于礼。曹叡曾著绣帽、披缥绫半褎见大臣,被杨阜质问: “此于礼何法服也?”[2]704 曹叡因确实未遵服制,故无言以对,此后必穿戴正式才见杨阜。

曹洪置酒大会,“令女倡著罗縠之衣,蹋鼓”,杨阜厉声责备他: “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何有于广坐之中裸女人形体”,[2]704此举之乱超过桀、纣。在废除曹芳的上疏中,大臣列举曹芳诸多轻肆通脱荒淫的行为,概括为“肆行昏淫,败人伦之序,乱男女之节,恭孝弥颓。”[2]130 如果情况属实,那么曹芳身为帝王,放诞荒淫,不拘礼俗。曹爽尤其显得没有君臣之分: “饮食车服,拟于乘舆。尚方珍玩,充牣其家。妻妾盈后庭,又私取先帝才人七八人,及将吏、师工、鼓吹、良家子女三十三人,皆以为伎乐。诈作诏书,发才人五十七人送邺台,使先帝倢伃教习为伎。擅取太乐乐器、武库禁兵。”

[2]284 - 285当然,曹氏并非全然不知礼。曹髦即位前的行为表明他是知礼的。曹休在吴郡太守官舍见祖父画像,“下榻拜,涕泣”,令人嘉叹; 他丧母至孝。[2]280曹志为母亲服丧过礼以致喜怒失常。[5]1391曹衮临终遗令世子要以礼待人: “接大臣,务以礼。虽非大臣,老者犹宜答拜。”[2]584他谆谆教诲其子遵守儒家道德规范,希望他谨慎、孝慈、忠贞。这得益于他好读书,也是曹氏子弟中寥寥可数的注意以礼自持并督导子弟的人。汉末风俗衰弊,出身本不高贵的曹氏,不像文化世族注重礼教,屡有非礼行为,表现得越礼任情,因此屡次受到恪守礼制的儒士的批评。

但作为帝室而不守礼教,其所具有的表率作用是不可估量的。西晋傅玄颇有识见地评论曹氏对社会风尚的影响: “近者魏武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 魏文慕通达,而天下贱守节。其后纲维不摄,而虚无放诞之论盈于朝野,使天下无复清议,而亡秦之病复发于今。”[5]1318

三、刻薄强狠残忍

曹氏家族家风的另一方面是刻薄强狠残忍,缺乏恻隐之心。曹操杀旧友吕伯奢,一向为世人所诟病。“宁我负人,毋人负我”[2]5 一语,曹操的自我中心意识表露无遗。史籍中不乏曹操征战各地大肆杀戮、残害百姓的记载。初平四年,曹操为报父仇而征徐州刺史陶谦,“死者万数,泗水为之不流。”[2]249 兴平元年,他再次东征,略定瑯邪、东海诸县,“所过多所残戮。”[2]11裴松之注引孙盛语: “夫伐罪弔民,古之令轨; 罪谦之由,而残其属部,过矣。”[2]11 批评曹操过于残暴。在曹操掌权期间被杀或赐死的不乏大族名士,如杨修、孔融、崔琰。“太祖性忌,有所不堪者,鲁国孔融、南阳许攸、娄吉,皆以恃旧不虔见诛,而琰最为世所惜。”

[2]370虽然他有时表现得宽宏大量,爱才惜才,但对那些曾在言语上冒犯过他、轻视他、得罪过他的人,他务必置之死地而后甘心,如桓劭、袁忠、边让。[2]55 他毫不念及华佗治病的功劳,不接受荀彧的建议,最终因其不理会征召而将华佗杀死。对于他追杀袁绍至乌桓,有学人认为即因曹操出身宦家而自卑,故忌恨经学世家汝南袁氏,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① 曹操想让女儿成为汉献帝皇后,因此重提旧事,小题大做,杀害伏皇后及伏氏宗族百余人,甚至连伏皇后生的两个皇子也杀害,真是狡诈残忍。

《太平御览》卷一三七引张璠《汉纪》: “曹操入其二女于宫,为贵人,诬伏氏为乱,使御史大夫郗虑仗节收后。”若此事为真,则曹氏二女显然是受曹操指使而诬陷伏皇后,以使自己有机会成为皇后。这种用心相当险毒。曹操崇尚刑名之治,“细政苛惨,科防互设”,[6]而法家刻薄寡恩,难怪苏轼要说曹操“阴贼险狠,特鬼蜮之雄者耳”,[7]601可谓恰当。关于曹丕之心胸狭隘、轻躁易怒,在《三国志》及裴注中不乏记载。有件小事尤可见曹丕之缺乏度量: 曹丕将骑马,马因恶闻衣服的香气,惊咬曹丕膝,他大怒,“即便杀之。”[2]810 这完全是一味放任个人情感的行为。曹丕对臣僚、亲友的态度也可见一斑: 延康元年六月,曹丕南征,度支中郎将霍性谏宜慎重其事,曹丕怒而杀之。[2]60 他以夙嫌,枉法杀害大臣鲍勋。

[2]685 他因后宫任氏性狷急不婉顺,多次让他生气,而遣出任氏。[11]160 他初立甄皇后,后甄后因见郭氏、李贵人、阴贵人等受宠而有怨言,加之郭氏谗毁,曹丕大怒,遣使赐死。[2]160 他因不满夏侯尚宠爱妾而忽视正妻曹氏,派人绞杀其宠妾。[2]294其余在曹操立嗣之前曾追随、支持曹植的士人如丁仪、丁廙等多为其忌恨,并伺机报复。南阳太守杨俊多次褒美曹植,曹丕常怀恨在心。后来他至宛,“以市不丰乐,发怒收俊”,[2]664 司马懿等人叩头流血请求释放杨俊,曹丕不为所动,最后杨俊只好自杀。长水校尉戴陵谏曹丕不宜数行弋猎,曹丕大怒,减其死罪一等。

[2]76 他因自己为太子时富有的曹洪不肯尽数借物而“常恨之,遂以舍客犯法”[2]278而借机报复曹洪。这些事例中,曹丕表现出不念及亲情、友情、功劳、法律而以自己的情感为中心的伺机报复或严厉惩治。个性刚严勇猛的任城王曹彰于黄初四年朝京都时暴死一事一直为后人訾议( 《世说新语·尤悔》记载曹彰系被曹丕毒死) ,而曹植咏七步诗的事即使非实,至少说明曹丕忌恨兄弟的心态和残忍性格广为人知。曹丕即位之初,民间常有诽谤妖言( 可能议论汉魏禅代,对其篡汉不满) ,他非常痛恨,下令有妖言辄杀,而赏告者。高柔谏言应废除“妖谤赏告之法”,他最初不听从,后来见互相诬告的人越来越多,才下令: “敢以诽谤相告者,以所告罪罪之。”

[2]884 - 885校事刘慈等人,仅在黄初初数年之间,举吏民奸罪以万计。由此可见,曹丕施政极为刻薄。曹丕掌政期间制定的一些政策源于曹丕的个性。如: 黄初三年,曹丕下诏: “夫妇人与政,乱之本也。自今以后,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又不得横受茅土之爵; 以此诏传后世,若有背违,天下共诛之。”[2]80 孙盛以为曹丕此诏“可谓有识之爽言,非帝者之宏议。”[2]81 这一诏令的发布可能因卞太后与旧臣、亲族的联系仍在,时时影响到朝政的施行( 史籍中记载曹洪乳母和临汾公主侍女奉无涧神事、曹洪被曹丕借故收捕治__罪事均可见卞太后的影响力) ; 其中的诅咒尤显曹丕本色。再如曹魏防禁宗室的系列措施。曹丕诸弟颇有文武才略,而曹丕忌刻骨肉,尤其是对曹彰和曹植。即位不久,他就下令诸侯王就国,并对他们严加管制、监控,以致“王侯皆思为布衣而不能得。”

[2]592对此后人常有议论: 曹魏袁准指责此举“既违宗国藩屏之义,又亏亲戚骨肉之恩”; [2]592 西晋陈寿慨叹: “骨肉之恩乖,《常棣》之义废。为法之弊,一至于此乎!”[2]591东晋孙盛感慨曹魏之封建“违敦睦之风,背维城之义”; [2]576 唐代史官将曹魏的灭亡归因于此: “魏武忘经国之宏规,行忌刻之小数,功臣无立锥之地,子弟君不使之人,徒分茅社,实传虚爵,本根无所庇阴,遂乃三叶而亡。”[5]1590陈寿评曹丕: “若加之旷大之度,励以公平之诚,迈志存道,克广德心,则古之贤主,何远之有哉!”[2]89其潜在的意味颇为丰富。曹魏的灭亡与其宗室政策密切相关,而这一政策的始作俑者曹丕不得不任其责。

曹丕迟迟不肯立太子,他有鉴于曹叡是甄后之子而不欲立,有意立京兆王曹礼为嗣,直至病危才仓促立曹叡为太子,并违背曹操生前令他不得重用司马懿的嘱托,以司马懿为托孤重臣之一,从而开启了司马懿逐渐控制朝政的门路。曹叡“喜发举,数有以轻微而治大辟者。”[2]100他不相信正在为父亲服丧的徒吏解弘是因生病而不能行军,下诏切责并“促收考竟。”[2]687 他以随行宫女违命泄露其游乐行踪而杀十余人,赐毛皇后死。[2]168据裴松之注,因曹叡即位后追痛其母甄氏之亡,文德郭皇后“以忧暴崩”,[2]166①曹叡敕殡葬郭氏一如甄后。此说虽不为陈寿所取,但恐绝非空穴来风,这种记载其实源于史家对曹叡个性的认识。

对此,清人何焯论: “按: 郭太后没,其宗亲恩礼无改,故陈氏不取其说。然毛后赐死,( 其父毛)曾犹迁官。曹氏之酷虐变诈,难以常理推也。”[8]卷五揭明曹氏残忍狡猾。曹芳“喜以弹弹人”,清商令令狐景曾劝阻优人和宫女嬉戏,宫女诋毁令狐景,曹芳“弹景不避首目。”[2]130 他还曾因生气而弹射劝谏的大臣庞熙。[2]130曹髦“轻躁忿肆。”[2]154 如果正元五年曹髦死去后以郭太后名义所发诏令内容可信,那么曹髦的个性特点是任性暴躁,缺乏管束,行为不温和。曹茂“性傲佷。”[2]589曹霖“性粗暴,闺门之内,婢妾之间,多所残害。”

[2]590从以上事例来看,曹氏在成为王室、帝室之后,仍表现出浓厚的地方豪强常有的蛮横斗狠残忍习气,缺乏与身份相应的雍容大度娴雅风度。曹氏这种家风与曹氏对于法律的尊崇、倡导有关。曹操尚法,其后曹叡明于法理,陈寿评价曹魏宗室政策为“为法之弊”,[2]591 显然认为曹魏基于法治理念而推行严酷的宗室政策。曹氏虽说不守礼制,尤其不守丧制,但是在承袭依法治国方面则大多一以贯之( 需排除帝王因个性因素无视法律的案例,如曹丕、曹叡等常任情而动,无视法律) 。

法家刻薄寡恩,此点也影响到曹氏成员的个性和曹魏政治。永安六年,魏伐蜀,吴人张悌分析形势,预言司马氏必不败北,他提到曹氏统治之失民心:“曹操虽功盖中夏,威震四海,崇诈仗术,征伐无已,民畏其威,而不怀其德也。丕、叡承之,系以惨虐,内兴宫室,外惧雄豪,东西驰驱,无岁获安。彼之失民,为日久矣。”[2]1175曹氏失民心,正因其崇尚刑名之术,以诈术和惨虐理民。

四、耽于声色

孟子说: “食色,性也。”不受礼教约束的曹氏表现得好色。在他们,美色可珍藏,可为私人财产,可随意处置。女性只是玩偶,不被视为独立的个体。这一家风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位成员身上:曹操纳张济妻、何晏母、秦宜禄前妻杜氏( 秦朗母) 为夫人。关于杜氏,关羽在吕布被围期间数次向曹操请求以杜氏为妻,曹操怀疑其有色,及至城攻陷,他见杜氏,“乃自纳之。”[2]100 这三人都是因战争而被曹操据为己有,曹操显然没有按照嫁娶的各种礼节迎娶她们,只是因其色美而占有她们。曹操临死前,遗令要求诸乐伎在铜雀台上事死如事生,“于台堂上施八尺床,繐帐,朝晡上脯糒之属,月朝十五辄向帐作伎”,[9]犹希望死后能时时赏乐。曹操曾学习房中术“御妇人法”,[10]卷五《辨方士》目的似在追求长生,但至少行为上表现得热衷女色。

他有二十五子,去世前六十六岁,其时最小的儿子才五岁,可为佐证。据《世说新语·贤媛》载: 曹丕在曹操尚未入殓前将曹操宫女转入自己府中,被其母卞氏发现,卞氏慨叹: “狗鼠不食汝余,死故应尔!”曹操攻屠邺城,曹丕私纳袁熙妻甄后,因此孔融写信给曹操讽刺说“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11]2271 而后来甄氏失宠,郭、李、阴等女子均因色受宠。曹丕病__危,遣后宫淑媛、昭仪以下归其家,可见其妃嫔不少,抑或有防范曹叡肖己之心?[2]86曹叡先后宠幸毛氏、郭氏等; 喜欢游宴后宫,选知书女尚书六人,“使典省外奏事,处当画可。”[2]105后宫“自贵人以下至尚保,及给掖庭洒扫,习伎歌者,各有千数。”[2]105 他甚至简选士女中有姿色者纳于掖庭; 大臣高柔、杨阜曾上疏反对选美女以充后宫,曹叡并未纳其言。曹芳“耽淫内宠,沉漫女色,废捐讲学,弃辱儒士……日将妃后游戏无度,至乃共观倡优裸袒为乱”,[2]129认为自己身为天子当得自在。曹爽辅政,不以善道约束自己,骄奢淫佚,“饮食车服,拟于乘舆。尚方珍玩,充牣其家。妻妾盈后庭,又私取先帝才人七八人,及将吏、师工、鼓吹、良家子女三十三人,皆以为伎乐。诈作诏书,发才人五十七人送邺台,使先帝倢伃教习为伎。

擅取太乐乐器、武库禁兵。作窟室,绮疏四周,数与( 何)晏等会其中,纵酒作乐”,[2]284 - 285 根本不听从其弟曹羲的劝阻。这显然是不识时务、不知大体、一味耽于享乐的行为。曹氏君王多喜好音乐,并推己及人,常赏赐将领伎乐。如建安二十一年,曹操赏赐伎乐名倡给夏侯惇。这无形中带动了社会上流行伎乐的风气。

五、由俭入奢

汉末风尚奢华,曹氏家族依托宦官势力青云直上,势力遍及朝野时,其家族受到这种奢侈风气的影响,表现在曹氏家族墓葬中出土银缕玉衣、铜缕玉衣、玉枕、玉猪等物。曹操把持政权后,大力倡导节俭并身体力行。他“雅性节俭,不好华丽,后宫衣不锦绣,侍御履不二采,帷帐屏风,坏则补纳,茵蓐取温,无有缘饰。”[2]54今存《内诫令》[12]52 - 53 数条可与以上文字相印证:孤不好鲜饰严具,所用杂新皮韦笥,以黄韦缘中。遇乱无韦笥,乃作方竹严具,以帛衣粗布作里,此孤之平常所用也。吾衣被皆十岁也,岁岁解浣补纳之耳。

吏民多治文绣之服,履丝不得过绛紫金黄丝织履。前于江陵得杂綵丝履,以与家,约当著尽此履,不得效作也。昔天下初定,吾便禁家内不得香熏。后诸女配国家为其香,因此得烧香。吾不好烧香,恨不遂所禁。今复禁不得烧香,其以香藏衣著身亦不得。房室不洁,听得烧枫胶及蕙草。今无从得知这些令文发布的时间,但可见曹操厉行节俭。曹操并非没有高级香料,他曾送五斤鸡舌香给诸葛亮。

[12]69他临死前遗令分香卖履亦可见其他希望诸妾保持俭约自养之风。曹操尚俭的行为发挥了表率作用,曹氏家族不乏俭约之人: 曹植“舆马服饰,不尚华丽”[2]557 ; 曹衮“尚约俭,教敕妃妾纺绩织絍,习为家人之事”[2]583。曹操还试图改变婚葬奢侈的社会风气:婚礼方面,“太祖愍嫁娶之奢僭,公女适人,皆以皁帐,从婢不过十人。”[2]54 这种规模显然与曹操家族的社会地位并不相称。东汉盛行厚葬。王符指出: “今京师贵戚,郡县豪家,生不极养,死乃崇丧。或至金缕玉匣,檽梓楩枏,多埋珍宝偶人车马,造起大冢,广种松柏,庐舍祠堂,务崇华侈。”[11]1637 建安十年,曹操下令:“令民不得复私仇,禁厚葬,皆一之于法”,[2]27 通过法律制裁厚葬行为。曹操“常以送终之制,袭称之数,繁而无益,俗又过之,故预自制终亡衣服,四箧而已。”[2]54他去世前遗令: “葬毕,皆除服。……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2]53曹操俭葬的思路被曹氏家族部分成员接受。曹丕为寿陵作终制: “寿陵因山为体,无为封树,无立寝殿,造园邑,通神道。……无施苇炭,无藏金银铜铁,一以瓦器,合古涂车、刍灵之义。

棺但漆际会三过,饭含无以珠玉,无施珠襦玉匣……其皇后及贵人以下,不随王之国者,有终没皆葬涧西……若违今诏,妄有所变改造施,吾为戮尸地下,戮而重戮,死而重死。臣子为蔑死君父,不忠不孝,使死者有知,将不福汝。”[2]81 - 82 说明其俭葬思路、要求以及对违制者的诅咒。曹植遗令薄葬。[2]57 曹衮遗令: “圣朝著终诰之制,为天下法。吾气绝之日,自殡及葬,务奉诏书。”[2]584这种崇尚俭约的风气并未贯彻始终。曹叡在位期间,大兴土木,“宫馆是营”; [2]115 曹楷于青龙三年,曹琮、曹据于景初元年因私遣官属到中尚方制作禁物而被削户; [2]556, 580, 581 曹爽“饮食车服,拟于乘舆”、[2]284“作窟室,绮疏四周。”[2]285 他们的行为违背了曹操确立的俭约规定。看来曹氏家族因长期作为统治集团而注重享受生活,转向奢靡。

司马迁云: “夫自淮北沛、陈、汝南、南郡,此西楚也。其俗剽轻,易发怒……。”[1]3267 这虽是对西汉时这一带社会风气的概括,但是从文化发展看,这一风气至魏晋时期并无大的改变。曹氏家族尚武、残狠粗暴可能与此地域文化传承因素有关。曹氏家族借助曹腾的宦官身份起家,本为寒门,在短时间内跻身社会上层,保留了浓厚的下层社会和地方豪强的生活习俗、观念和行为方式,并__未习得上层社会的规矩。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文中“爵赏由心,刑戮在口; 所爱光五宗,所恶灭三族; 群谈者受显诛,腹议者蒙隐戮”,[6]虽是批评曹操无视礼法、任情随性、自私残忍,但曹氏家族大都表现出类似的行为方式,更大程度上源于曹氏由宦官家世、寒门出身而凭借武力晋身帝室的背景和境遇。两汉用人,颇重品行,强调经明行修。东汉尤重气节,汉末更以高洁奇行相尚,嫉恶如仇,最终酿成党锢事件。曹操出身宦官家庭,虽然他时时口头上或文字上表现出并不忽视仁义礼让之风,但在实际政治实践中“唯才是举”,重才轻德,重法而刻薄寡恩,导致士风衰颓。曹操父子强调循名核实,这对于改变汉代名实不符的士人风尚有其积极作用。此外,曹操曾致力于破坏士群清议之风,尤其是他杀害名士如孔融等,使得东汉士人专以品节相尚的风气一蹶不振。

以三曹为核心的邺下文人集团吟诗作赋,纵酒酣饮,游猎驰骋,赏乐博弈,这种生活方式与汉代矜持儒雅的士人生活常态绝然不同,却是六朝士人的生活常态。曹操家族成员多才多艺,不拘礼俗,通脱随便,固然与其宦官家世和寒门出身有关,但却是汉末以来觉醒之后的个体发掘、展现才智的结果,也带动了一时文士充分展现才性,推动了士人走向任诞纵情。曹操以身作则厉行节俭的作风直接影响到社会风气的转变。但后来因曹氏为政苛刻,加之曹丕耽于游猎、兴建凌云台、南巡台、九华台,曹叡更大兴土木,游宴后宫,曹操制定下的政策没有得以贯彻坚持,以致奢侈之风渐兴。西晋建立,司马炎采取措施欲矫正流俗,却成效甚微。汉魏之际,曹氏家族因缘际会,依托宦官集团势力,由地方豪强发展为掌控政治的统治势力。曹氏家风因此表现出复杂而与时俱进的变化。作为统治集团的曹氏家族,其家风直接影响到这一时期政治、社会和文化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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